捡钱捡到的奇石要上交吗有多少补偿

浙江一流浪汉捡钱包上交民警被赞 获赠万元奖励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4日电(记者 周竟)这几日,浙江嵊州一名聋哑流浪汉成为网络名人,感动了诸多网民:尽管自己生活无着,但当他捡到一个内有700多元现金及银行卡的钱包时,还是毫不犹豫地交给了民警。23日,这名流浪汉获赠了万元“最美浙江人”基金奖励。
向警察交上捡到的钱包(图片来源于网络)
7月14日晚,浙江嵊州市民袁女士丢失了钱包,原以为没有希望找回,然而让她惊喜不已的是,自己的钱包被一位街头流浪汉捡到,并经过民警一分不少地归还了她。
嵊州市巡特警大队民警魏张剑回忆说,当天晚上他正在巡逻,一位身穿迷彩服、看着像流浪汉的的中年男子走过来拦下警车敲车窗。“当时以为他有事求助,没想到他递过来一个女士钱包。钱包内有700多元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等。”魏张剑说,他本想继续询问情况,可对方指了指耳朵和嘴巴,示意自己是聋哑人,转身就走了。
这名流浪汉拾金不昧的义举感动了嵊州市民和诸多网民,大家称其为“最美流浪汉”,纷纷为其点赞。有网民说,流浪汉在自己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依旧能够不为这笔“巨款”所动,可见其灵魂高尚。
随着流浪汉的走红,关心他的人越来越多,经常有市民到他平时出现的地方,送上食物和水,还有人想帮他找亲人。嵊州市巡特警大队还专门在内部凑钱给流浪人群建了一个“爱心基金”,在民警巡逻时看到这位流浪汉和其他类似的人时,给他们送上吃的。
遗憾的是,民警表示,他们曾用书写的方式与这位流浪汉进行沟通,发现他能简单识字,但对于自己叫什么,家在哪里以及年龄等基本信息,他都说不上来。
23日,由阿里巴巴阿里公益和浙江省内一家媒体联合发起的“最美浙江人”基金,决定奖励这位流浪汉1万元,一方面是资助他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是对他这种拾金不昧的正能量进行嘉奖。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项目组还给他写了《致敬穷困落魄中对良知的坚守》的颁奖词:我们在他污迹斑斑的衣着下,看到一颗善良热忱的心。我们也深知,这份善意千金难及!但依然想用万元奖金,向他致以万分敬意!致敬他在穷困落魄中对良知的坚守,致敬这颗灰暗面容下最最闪光的灵魂。
当天经过数小时的寻找,民警在一个厕所内找到了这位流浪汉。经过一位手语老师的解释,流浪汉表示他愿意接受这笔奖励,并感谢大家对他的关心。考虑到安全问题,这笔钱将由民警分几次转交给他。
一些嵊州市民和网民表示,经过这次事件,他们对流浪汉的看法和态度有了很大改变,平时在路边或街上遇到他们时,会主动给予关心,买水和食物给他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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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热搜榜捡钱不主动上交,这样违法吗?用法理详细说明一下!!_百度知道
捡钱不主动上交,这样违法吗?用法理详细说明一下!!
。这样违法吗?,后被警察调查出来了,失主找上门来了才上交归还,这样违法吗?我意思就是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不违法!但被动的上交或归还失主当时捡钱没交或没归还失主
我有更好的答案
看金额,超过一定的数额就是犯罪,如侵占罪,有些地方的认定起点是一万元
捡钱本身不违法,但失主所要,你不给,属侵占他人财物,就构成违法。根据钱物价值论罪。失主或警察上门所要,交了就行,不违法。
拾得遗失物,从民法角度:是侵权,归还了就没有什么了;但是,找上门来你拒绝归还,则可能构成侵犯财产罪(刑法270条第2、3款)。
可以算侵占罪,但通常情况下只要对方或警方等找上门来后马上归还的,一般不会被追究。
根据《刑法》规定,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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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拒不归还情节,不违法。 纵横法律网-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许孝华律师
后被警察调查出来了,失主找上门来了才上交归还!这样不违法!!那要是警察没有调查出来,失主没找上们来要!我不上交!这样违法吗????
不违法。 纵横法律网-江苏信利达律师事务所-徐广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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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捡钱包半个月才上交 称没胆量进派出所
12月4日,服务员刘叶(化名)在餐桌上捡到钱包,并交给老板。后来她想亲自交给失主,于是就将钱包拿走。当老板多次催促打开钱包找联系方式,她说她不想碰别人的东西,坚持“ 等 一 天 算 一天”。昨日,老板与刘叶一起将钱包送至派出所。丢失的钱包吃完饭离开 将钱包忘在餐桌上半个月前,西安上学的吴养娟与朋友相约在咸阳相聚,最后在新嘉惠商场4楼的小吃城吃饭。“可能我太疏忽了,结完账忘了拿走钱包。直到回到学校找东西时,才发现钱包不见了。当时想着钱包有可能是落在车上了,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所以就没再找。”吴养娟说。昨日,忽然有人打电话告诉她捡到了她的钱包。
吴养娟说:“这时我才知道,钱包是落在了当时吃饭的桌子上。我让朋友去拿,对方不放心,说还是我亲自来取比较好一些,而且钱包已经被交到了派出所。”老板员工一起将钱包送至派出所昨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里,来了一男一女,男的叫王旭光,女的叫刘叶,一个是老板、一个是店员。俩人前来的目的,是因为前一段时间捡到的一个钱包。据广场派出所的民警王富岐讲,钱包内有一张身份证、三张卡、一张补办凭证,以及2400元现金。身份证是吴养娟的,其中的补办凭证上,正好有她的联系方式。而为何捡到钱包隔了近半个月时间,才送到派出所。王富岐说,刘叶坚持自己找失主,可毕竟钱包内有现金,老板也有自己的担心,所以又叫她一起将钱包交到派出所。互相的猜忌“我让她翻钱包找失主联系方式”昨日,记者来到了新嘉惠商场4楼,这里是一个小吃城,顾客就餐都是在公共的环境里,王旭光的火锅店在商场的角落。接下来王旭光讲述了关于捡这个钱包的前前后后。12月4日下午3时许,王旭光的员工刘叶在餐桌上捡到一个钱包交给他,他想着失主肯定可以找过来,于是就收到了操作间。当日晚,王旭光发现钱包不见了,后来几经询问才知是刘叶拿走。王旭光有些生气,对刘说:“咋能这样做,失主找来咋办,明天你一定要拿过来。”第二天刘叶并未带到店里,第三天一大早更是没来上班,后来刘叶告诉王旭光她要辞职。王旭光说:“她走了之后,我就没再联系上她。”到了12月15日,刘叶来找王旭光要余下8天的工资,王旭光就对她说:“你来得正好,你不信任我也行,把钱包交到商场,好尽快还给人家失主。”当时,刘并没有按照王旭光说的去做,最终选择离开。昨日,王旭光说:“昨天我就发短信给刘叶,若他不把钱包还回来,我就要报警。”昨日,刘叶跟着弟弟来找王旭光,最后一起去了广场派出所,他们将钱包交给民警后,王旭光也当着民警的面,将刘叶8天的工资交付给了她。事后王旭光说:“钱包里有失主的联系方式,我就让她翻一下,可是10多天都不给人家打电话!”“我就不愿动别人的东西”当记者和刘叶联系时,她说已离开咸阳,回到杨凌。为何钱包内有失主的联系方式,刘却没有联系,直到10余天后才将钱包交至派出所?刘叶有自己的解释。记者:“为什么坚持要将钱包亲自拿着,里面有联系电话,却不联系失主呢?”刘叶说:“是别人的东西,我是坚决不会翻的。我把钱包交给老板后,发现到晚上7点,还不见失主,于是就把钱包拿走了,我觉得是我自己捡到的,就应该亲自还给失主。”记者:“不联系失主,一直这样等着,而且最后你还辞职离开了,你觉得这样能等到失主吗?或许当时放在商场会更容易让失主找到呢?”刘叶:“等一天算一天吧,虽然我离开了,失主若找来肯定会有人联系到我的。”记者:“10多天了,都没有想过送到派出所吗?”刘叶:“我一个人,没有胆量。”记者:“为什么会没胆量呢?”刘叶:“以前没经历过,而且我也没有胆量,派出所我也很想去,但是我到那个地方有点怕。”在整个交谈的过程中,刘叶好几次都提到“我觉得自己挺冤枉的”。刘叶和店主之间的互相不信任,随着她的离开画上了句号,所幸的是失主吴养娟已于昨日晚7时许,来到广场派出所拿回了自己的钱包。将钱包交到失主手中,王富岐说,今年来,经过他们派出所成功将捡到财物归还失主的案例已经有20多起,他希望市民外出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记者 薛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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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好心市民捡到钱包上交 内有60万元存单
市民沈先生回家途中,在吴江区盛泽镇捡到一黑色钱包。沈先生将钱包打开一看,发现钱包里不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各类证件,竟然还有几张大额存单。沈先生急忙拨打报警电话,并把钱包交给随后赶到的巡逻警辅队员。经查看,值班民警发现包内除了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几百元现金物品外,还有几张大额存单,细细一算总额竟有60万元。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警方很快确定了钱包失主身份是赵女士,四川人,现暂住在吴江盛泽。通过赵女士办理暂住登记时留下的电话,警辅队员与其取得联系。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后,当晚7时许,失主赵女士赶到盛泽公安分局110接警中心认领失物。赵女士称,“当天早上赶着上班,到了单位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找了一天,没想到还能找回来,太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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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学生捡到5元钱上交 警察不知如何处理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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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捡到5元钱上交 警察不知如何处理拒绝接受日 来源:三秦都市报本报讯 (张璐 记者朱娜)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一首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更是赞美我国优秀的传统,教育孩子从小拾金不昧的歌曲。但是,当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时,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她。这让小杨十分郁闷。今年16岁的小杨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据小杨讲,8月4日,她和同伴到西安高新区玩,那天下着雨,在人行道上走着走着她突然在地上看见卷着的五元钱,她将五元钱捡起来环顾一周并没有发现其他人。这时,她看到了三四名站在路边的警察叔叔,小杨毫不犹豫地走过去将钱递了上去,谁知,那几名警察一愣,谁也不肯接钱。小杨只好走到其中一名年轻的警察面前说,“叔叔,这是我捡的钱,交给你。”那名警察接过钱后也是一脸茫然,不知道怎么处理,只见他向身边几位同事请教,最后他们商议后,决定不收。那名接钱的警察称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便将五元钱又还给了小杨。小杨拿着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小杨对记者说,她从小就认为,捡到的钱就应交给警察叔叔,父母也一直这样教育她。而且,她和同学们都认为,拾到公物交公,捡钱交给警察是一件很光荣的事。现在,遇到“五元钱”的烦恼后,她就很茫然了,如果以后捡了钱,她不知道该不该交?记者问小杨,对一个中学生来说,五元钱能干什么?她对记者说,五元钱可以买一瓶可乐,还能买几个写字本,吃一顿早餐,买几个名牌的糖……但是,她觉得这五元钱不属于她,她不能乱花。小杨说,虽然五元钱并不多,对于成人来说做不了什么,但是拾金不昧的传统不能丢。只是,到现在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五元钱,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您认为小杨的做法对吗?是小题大做还是真的发扬传统美德?捡到的五元钱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应该交给谁?今日,本报热线029― 等待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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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笑喷!写作吧,估计现实中不会有“小杨”和那些“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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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认为不该据为己有,那就不要去捡。留给失主或需要的人去捡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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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8 &&
&&如果是20万会发生什么情况?几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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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8 &&
请注意,是一个高一女生在捡,金额是5元,多个警察在为难。所以此事真实的可能反而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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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9 &&
共军嫌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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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19 &&
现实不断打破某些我们一直传唱的所谓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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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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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03 &&
面对捡到的五元钱,警察为何称"无法处理"呢?&南方都市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一首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更是赞美我国优秀的传统,教育孩子从小拾金不昧的歌曲。但是,当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时,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她。这让小杨十分郁闷。(《三秦都市报》8月8日)5元还给捡钱学生是对拾金不昧的伤害学生将拾到的钱交给警察叔叔,根本就没有错,错的是警察叔叔。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收下钱,并且张贴公告认领,如果逾期无人认领,就归国家。同时,对学生进行表扬,必要的时候,联系学生家长和学校进行表扬。这几个警察为何要拒绝学生的五元钱?可能是因为钱太少了,收起来麻烦,去寻找失主也不太可能。如果是五百元,甚至是五万元,肯定是先要找失主的。的确,学生拾到的钱是少了,但哪怕是拾到一分钱,也同样应该先收下。这是对学生拾金不昧的爱护,同时也是对这种精神的弘扬。声称“无法处理”并将钱还给学生,这是对学生的伤害,也让其怀疑自己的做法是否错了。其实,对于重新回到自己手中的钱,这小小的五元钱就成了“烫山芋”了,该如何处置呢?这也成为了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会成为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困惑,以后如果再拾到钱,还会将钱交给警察叔叔吗?还会有这种勇气吗?说到底,“无法处理”是一个错误的“暗示”,警察不能成为扼杀孩子拾金不昧的“刽子手”。□郭文斌从“五元钱遭拒”事件看警察的法律素养几十年过去了,如今要想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已经很难,能捡到的钱现在要以角、元甚至千、万计了。但是,那首歌里所唱的道理却没有任何改变,相反的,这一道理还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这就是《物权法》中对遗失物的规定。《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就是说,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其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条规定同时也就意味着,公安机关有义务接收这五元钱。那么,公安机关收到这五元钱遗失款后应该怎么做呢?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又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如此一来,事情就很清楚了―――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后,警察必须收下,然后必须发布一个招领启事,如果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这五元钱就应该按照规定上交国库。类似的事情并非没有先例―――2009年1月,有网友就在江苏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的网站上发现了一则招领启事,招领物就是一枚五角的硬币,它是在2008年10月由一位小学生在马路上捡到并交给警察的。既然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而且也有先例可循,为什么那么多警察面对这五元钱却都称“无法处理”呢?□张楠之警察是否该接受失物交公培训当时站在路边的警察有三四名,不收也是他们共同商议的结果。看来这些警察是没有接受过怎么处理失物的培训。其实问题很简单,收下钱,方便的话开张收据给学生,找得到失主就还给失主,找不到就统一上交,由公安部门或其他机构汇总后代失主捐给慈善机构,并向社会公开捐款收支。不能因为不知道怎么找失主就把钱还给捡钱的学生,打击他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这事其实也是一个提醒,警方应该早日补上这一课。以前各地都有统一的失物招领处,现在却相继消失,只有机场、车站、火车站还保留着失物招领处。失物招领处太少,不仅不便于失主寻找失物,对拾金不昧者来说也是一个麻烦。有必要恢复统一的失物招领处,集中处理市民交来的失物。2008年,武汉市由公安局牵头,恢复设立“拾遗物品招领处”,开通了拾遗物品招领网,无偿为市民提供领失报失服务。并在全市设立了1000个失物招领点,包括所有的基层派出所和重点公共区域,全市的失物信息全部在网站上发布,使市民捡到东西有地方送,丢了东西有地方找。这一做法值得全国其他地方借鉴。&□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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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立博:5元钱为何成警察手中的"烫手山芋"?“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一首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更是赞美我国优秀的传统,教育孩子从小拾金不昧的歌曲。但是,当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时,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她。这让小杨十分郁闷。看到这则消息,让人无不感叹现实生活和歌曲中所宣传的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们整天在宣传拾金不昧,捡到的东西不能中饱私囊,要上交等待失主,可是在有人捡到东西后,真想拾金不昧,却遭到那首歌曲中的“警察叔叔”不敢接收的尴尬境地。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国民法明确规定,捡到遗失的物品要归还失主,不能据为己有,拒不归还属违法行为。而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人捡到不值钱的东西或少许的金钱,真心想交给失主却因缺少到达失主手中的有效渠道,而不得不自己据为己有,这虽然不属于拒不归还之类的违法事件,但实属无奈之举,如果长此以往会养成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淡化了拾金不昧在人们心中的光辉色彩。而这区区的5块钱为何能成为“烫手的山芋”?一个个警察见了,一个个警察都怕。首先,在功利化趋向日益明显的今天,人们为了金钱可谓是不予余力,甚至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而对于捡来的东西,非盗非抢又不犯法,据为己有又何乐而不为呢?拾金不昧在我们这个社会现在几乎看不到了,所以那些警察面对这个中学生交的5块钱感到很惊讶,一时半或还反应不过来,表现出一副手无举措的样子;再次,这5块钱对警察来说确实是个烫手的山芋,如果收了这5块钱,为这5块钱去需找失主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确实划不来,而失主根本不会在乎这5块钱,更不会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需找这丢失的5块钱,找不到失主的这5块钱不得不落入警察的手中,这样警察还落得了个中饱私囊、收受不义之财的恶名,由此原因警察肯定是不接这5块钱的。俗话说:“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即非盗非抢非捡……这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闪亮点,过去有的治世甚至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而现在这个利益熏心的社会,道德严重滑坡、诚信严重缺失,人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盗可强可捡、可制假、贩假、可触犯法律,传统文化中的这个闪亮点严重褪色。现在大部分人捡到东西能有几个主动需找失主归还的,而有的人将捡到的东西归还失主,主要是对自己没有用处或无法使用。这个中学生将捡到的区区5块钱交给警察虽然未被接收,但却是该中学生最朴实心理的反应,在她的心里没有中饱私囊、金钱至上的邪念,她只是想这5块钱不是属于我的,即使我捡到了,也不能据为己有要交还失主,是拾金不昧的真是写照。怎样才能避免我国这种尴尬的现象出现,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国外的成功经验。日本政府在每个城市都设有遗失物登记、保管的机构单位,人们捡到东西大部分都会交到此机构去,而失主也无须登寻物启事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只是到此机构去认领就行了;有了这种成功模式,更重要的是还要靠我国每个民众自觉遵守,少点功利心不贪图小便宜,做到真正的拾金不昧,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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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一分钱荣耀,为何变成了五元钱尴尬?近日,当西安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时,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她。这让小杨十分郁闷。(8月8日《三秦都市报》)过去,拾到1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警察高兴,给孩子一个表扬,孩子高兴,感到为社会做了一件好事,这是“一分钱荣耀”效益,然而,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五元钱尴尬”效应。警察不知所措,孩子十分郁闷,为啥?因为社会经济发展了,警察对5元钱的拾金不昧缺乏一种处理机制了?因为经济进步了,拾金不昧的门槛提高了?事实也是这样。总之,拾金不昧的价格提高了。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应该有的现象。美德无价,拾金不昧的价格是不应该提高的,我们需要一个从微小鼓励拾金不昧的思想机制。我们的警察工作应该对孩子的行为进行表扬,应该进行登记,应该建立一个对拾金不昧小钱的公益基金积累机制,可以建立认领网络,可以建立多长时间不认领的公益基金积累制度,总之,我们不能拒绝孩子的拾金不昧热情,我们不能拒绝拾小金交警察的行为。“五元钱尴尬”是不正常的,这是一种道德危机,道德无价。小钱,拾金不昧是美好道德;大钱,拾金不昧也是美好道德。在拾金不昧前面,拾到5元钱与拾到500元,5000元,5万元是一样的。我们的社会发展了,我们的经济进步了,我们的文明道德水平不能后退,必须完善,必须进步,必须提高,绝对不能失落“一分钱荣耀”,让“五元钱尴尬”伤害孩子,伤害社会文明,伤害拾金不昧的美好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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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中国的警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他们是冒充的,装模作样的。所以,遇见真正的警察职责范围事情,他们反而糊涂了,原形毕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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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23 &&
当年一百元面钞刚印发时,我独自拾得一张交给保卫处,几十年过去了,才知道他们第二买在餐厅招待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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