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一万元的定金,取得没签认购书定金能退吗合同后,商品房涨价,降价会与我无关吗?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交纳定金,申请退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20天前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交纳定金5万,商品房认购书上写10月12日-18日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预期后没签。我申请退押金5万、这样能要回来吗?
用什么方式能索要回来?
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发现对方补充协议内容对买房者不利,开发商又拒绝修改其内容,故不能签订合同。 现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款,可以吗? 谢谢您,薛律师!
其实,我们已经付了首付款,定金已经转为首付了。昨天,开发商说如果本周不签合同的话,就要扣了定金的。但是,阅读完合同和其补充协议后我们发现,其补充协议内容太多,甚至多于合同内容,且非常不平等,把购房者完全置于被动的接受任何不合理条约的地位,感觉到签订完合同之后开发商对房屋就没有任何...
我在万科看上一个户型当时只有二楼了'销售说首层架空六米高'旁边遮挡为虚线装饰建筑物'于是交了二万块'只有收据和一张认购卡'上面写价格面积等等'认购状态齐定'临定'备注自开发商通知起三天内签订买卖合同'可额外享受签约折扣98 折'否则视为放弃该单位'就这些还是手写的'没有盖章'只有我和销售的认购签字'现在发现遮挡物体为实体物当心光线不想要了'改选其它户型或者不买了'可销售说不能退也不能换'这种情况怎么办
10月7日到开发商处签订了认购协议,交付定金3万,认购协议上写明了单价、总价、楼层、面积等信息,可是后来才发现此楼仅40年产权,而且并非住宅楼,而是商品楼,物业费和水电费都按照商品房的收取,以后的压力很大,想要退订,请问定金可退吗?
我于今年3月25日在老家和开发商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上约定交纳3万元定金,并于10日内带齐相关证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在这个期限内购房人未签订合同,开发商有权不于退还定金,并且可以不通知买方的情况下自行另售他人。那时我急着想办完此事(因28日我要返回外地上班),当时和售楼小姐口头约定于今年十月一号回家签订合同,售楼小姐口头同意,但不同意修改认购协议。现发现老家商品房均已降价且家人看过后不太满意,现在我想退房,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
钱在银行理财,要到7月下旬才到期,售楼小姐说她们领导同意我们可以延迟一点付款,但需要签保证书,我们同意了,于是在前天去房产公司签了定房协议,并签了到时付款保证书(是我们向他们的保证书),但今天大清早售楼小姐打电话过来,说他们领导不同意延迟付款,要在一个月内交清,我心里就不舒服了,这么大一笔钱我临时向谁借啊,就想向开发商要回定金款,不知道可不可以?
两个月前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我签订了认购书,现在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在要求返还五万定金退房可以吗?
购房的意向,但没资金,后由中介商议为不错过优惠活动,帮我们垫付2万定金,签定了认购我们是12.18日由中介介绍去开发商处看房,由于开盘当天优惠较多,比较吸引,我们有书,之后,由于我们算过购房金额较大,我们无法一次性支付预定的首付款,也在约定规定签订购房合适的时间到开放商处协商此事,我们谈过延期交付首付款一事,但时间上未达成一致,我们后决定不买了,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则不予退还,之前签订合同时,我一再问过中介,定金可以退吗?中介一直说可以退,并在7——10...
我两天前同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认购书上提到已提供正式合同给买方查看确认,但实际没有,认购书规定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付款并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否则不退定金。但我现在这边首付款筹集有点问题,想要退房,不知道交的2万元定金可以退吗?开发商存在两个问题:1.并未给我看正式的合同条款2.认购书上的首付款金额计算错误。那我可以以此要求解除购买意向要求退款吗?
我于今年5月份在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认购了一处佛光山水的房子当时售楼的讲可以迁户口后来网上看下那里可能属于集体产权不是大产权不能迁户口再由于多方原因凑不上首付款所以不想要这个房子了请问我交的两万定金可以退回来吗谢谢回复
我于今年5月份在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认购了一处佛光山水的房子当时售楼的讲可以迁户口后来网上看下那里可能属于集体产权不是大产权不能迁户口再由于多方原因凑不上首付款所以不想要这个房子了请问我交的两万定金可以退回来吗谢谢回复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买卖合同没达成一致,可以退定金二万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本人交了二万定金,签了认购书,后来听说电梯不通车库,业务员事先没讲,也没样品房看,我不接受就要退定金。
卖房的愿意给我换房,之前承诺是三成贷款给我,现在换房面临签合同,我要求对方承诺的三万贷款写在合同中,并要求如果没做到三成贷款要求退回全部所交金额,并按总价的百分之多少赔偿,对方拒绝在买卖合同中更改。认购书中也写了三万的,试问这样的情况没能签成买卖合同的定金能退回吗
买的是精装修的期房,认购书上有一条是乙方已阅读并理解,同意甲方在xxx销售中心公式的各项文件,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及各附件样板条款,并同意按照该样板条款签署上述合同,不再变更,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签了认购书以后,在签正式的买卖合同时才发现,关于装修的条款开发商只列出了品牌,未标明型号(签认购书之前的样板条款并未体现这一点,只有个样板文),要求他们增加上型号,他们坚决不同意。因为没有签买卖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定金是否可退?如果可退,怎么要求...
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最后一天,买卖双方达成和解,卖方不卖了,我不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但是房产中介通过要追究房东违约,让房东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作为中介费要挟房东,房东在买卖房屋合同上签了字,但是我借口不能赶回去,没有签字,现在房产中介又开始追究我的违约责任,但是已经过了签订居间合同的最后日期,我也不想买这房子了,准确来说,我和房东达成了和解,互补追究违约责任,我想要回自己的定金,请问我接下来怎么做,找谁要定金?
本人于日在惠州某楼盘签订了《XXX商品房认购书》,交纳定金20000元,按照认购协议约定日前往海伦堡院子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但因主合同补充协议都是开发商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诸多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开发商表示补充协议内容不能修改,导致不能履行签署手续,后经双方协商无果,已无法继续履行认购协议的约定,开发商表示定金不退定金,但是按照高院的法律解释定金是可以退回的,请问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中一套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交了1w的定金,写明贷款56w。因为名下有套住房,但没有贷过款。2月份问公积金中心的时候说这种情况算首套,可以贷60w,现在去问只能算改善型住房,贷40w了。所以改成组合贷款,但房子较老,银行说不一定能贷下来。所以在签协议时和卖方商议,如果银行贷款不成,要求解除合同,我们赔1w补偿金给他们。但卖家不肯加这句话。谈判破裂。卖家说到时间不签正式合同,算我们违约。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要回交的定金吗。
签订了认购协议书,约定5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想买这的房子了,在这期间定金是否能要回。
我去年年末在成都新都看中一楼盘,并签订认购协议,交定金10000元,事后,我如约准备好一切手续准备签订购房合同,不料,发现该地块已被抵押给银行,且合同关于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交接时间也含糊其词,并且有意剥夺买方权利:如果不能如期交证,不可退房,卖方按万分之零点几的违约金支付买方,支付时间也不具体。这让我看不到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信心。当时我们要求改不合理的合同内容,开发商拒绝。因为售楼公司一再挽留,决定延期签约。但是现在我决定不买该房。想请问该如何退...
在排号的时候交了1万的诚意金后来选上房签了认购合同诚意金转为定金,这种情况还能退房退钱吗?还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他们的认购合同条款中对诚意金中有如下说明:1.乙方签定本认购书时原交纳的诚意金转为该房屋的购房款。2.乙方未能认购或取消认购的,甲方退还乙方诚意金3.《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乙方退房的,交纳的诚意金不退。
我是外地人,准备在中山京珠花园购房,我们于看了房,在售楼员的一再劝说下,交了定金2万,签了认购书,并要求我们于9/23号签合同,因9/23号我们的资料没有准备齐,所以我当天早上很早就同售楼员沟通(发信息)签不了合同,可否推迟签约,售楼员说同他们经理说说应该推迟没有问题,具体也没有说推迟多久,我们于号准备好资料去签约,当时我们因看到甲方合同有一条:如果贷款贷不下来,那我们将承担30%的违约金,我方要求更改合同,但甲方坚决不同意,就一直要求...
甲方和乙方达成一致签了合同甲方没有去做让我去做了,甲方只给了定金,现在我要走乙方有把我压在他那里怎么办
我于今年3月25日在老家和开发商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上约定交纳3万元定金,并于10日内带齐相关证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在这个期限内购房人未签订合同,开发商有权不于退还定金,并且可以不通知买方的情况下自行另售他人。那时我急着想办完此事(因28日我要返回外地上班),当时和售楼小姐口头约定于今年十月一号回家签订合同,售楼小姐口头同意,但不同意修改认购协议。现发现老家商品房均已降价且家人看过后不太满意,现在我想退房,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问题详情
交定金前销售存在欺骗行为,现在销售说再不去签合同就开发商就给我们发律师函了,请问我们的定金能退吗?
我买房交了定金,交定金前销售说房子是属于天府新区,交定金后发现不是属于天府新区,然后中间去给销售谈了很多次合同没谈下来,想退这个定金能退吗?还有现在销售给我打电话&,说我再不去签合同就要给我们发律师函了!请问我改怎么做才能退我我的三万块钱呢??
您好,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未就拟签订的合同内容协商一致且认购人据此拒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认购人定金。注意收集双方已进行协商但不能达成一致的证据&。
对方应当退定金
可以协商或委托处理。
关于定金退还问题,若交付定金方违约,交付定金方无权要求退还已交付的定金,若接收定金方违约,接收定金方需双倍退还定金,但双方就定金退还问题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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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有12名女性获肯定,于6月份赴迪拜组团相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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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女士于2014年6月份在江宁某楼盘大幅降价时看中一套商品房,当即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定交了5万元的购房定金。但到具体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对住房设计、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诸多问题不满意,叶女士不想买这套房了,随即向房产商提出了退还定金的要求,但被开发商拒绝。
  开发商认为:《认购书》是房地产销售的惯例。《认购书》既赋予购房认购权,也赋予了放弃权,并非强制购买预定房。再有,开发商已按证明单为购房人保留了所选定的房屋,且未变动房价,不存在任何过错,而购买人未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属于购房者违约,根据约定,放弃购买房屋系购房者单方违约,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双方因无法协商解决最后走上了法庭。本律师受叶女士委托在江宁开发区法庭代理了此案。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鑫律师认为:《认购书》仅表明叶女士有购房意向,而非购房合同。理由有两点:
  1、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契约,须经主管机关登记才有效。而《认购书》作为一份意向书显然不需房屋土地部门备案。
  2、开发商在叶女士尚未见到房屋买卖契约、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前提下,即要求其必须签约成功,否则扣除订金,显然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和公平原则。
  本案在江宁法院开发区法庭经审理认为:《认购书》备注栏虽有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签约、愈期视为放弃订购权、订金不予退还之条款,但当事人叶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已多次与房屋销售人员对购房契约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洽谈,未达成购房契约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故开发商在与预购方未达成购房契约的前提下,扣留后者的购房预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后,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叶某也为了能够尽快取得定金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当即退还了叶女士预付的4万元定金。
  二、律师分析
  王鑫律师在办理了大量的退房、退定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后,总结认为:在买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
  1、购房者为非当地户口,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凭证的,通常开发商会私下允诺通过其他途径为买房者办理相关证明,所需费用由购房者提供且没有正规发票,这种情形存在着银行审批贷款的风险,有许多购房者就因此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而开发商会将这种风险由购房者来承担,一旦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会不断要求购房者全额支付购房款,否则即会没收定金或者首期款并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形本律师认为属于双方明知故犯,开发商恶意诱导购房者,购房者可主张解除解除认购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实践中各级法院也支持本律师的上述代理意见。
  2、购房者对小区周边环境了解不够,开发商也明知却不事先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后,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可主张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在协议签订中未尽诚信义务,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3、签订认购书后,双方经协商无法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可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定金。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认为:认购书只是对整个购房合约的基础性约定,通常只有房屋信息,面积,价格、超过约定时间不签订合同定金没收等条款,对于其他很重要的诸如交房条件、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待根本没有约定,因此只要购房者履行了后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磋商义务,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予以退回。此种情形,本律师在办案实践中最为常见,也为法院经常采用。
  近来,有很多购房人打电话咨询,说在交定金时售楼小姐承诺的很好,可当签订正式合同时,在合同上却没有以前的承诺,当提出要求补充合同内容或不行要求退定金时,售楼小姐往往说合同不能改,定金也不退,购房者很是无奈。寻求律师帮助。
  三、律师给购房者的法律意见
  王鑫律师通过实践代理,提供下面解决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首先,在交定金时,要求看正式合同文本,要看已填写完毕的合同样本,最好是别人签过的合同,看有无他们的承诺内容,如没有,就是存在开发商虚假宣传,这是决定交不交定金的问题。
  其次,如果交了定金后一定要在定金合同约定时间内去看合同(如果去晚了,开发商就说你违约了,定金就不可能退了),如合同存在苛刻条款和无原先承诺,决定不要的时候,不要说不要,只说要求修改合同,要求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要求,开发商肯定不愿意,这时你就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不属任何一方原因,所以就可以要求退定金了。
  这样做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售楼小姐说自己作不了主,需要请示再答复时,要求售楼小姐更改签订定金合同中签正式合同日期,以后再来再说。如果售楼小姐即不同意更改也不退定金时,当天直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保留来交涉情况证据,将来一旦诉讼解决,这就是有力证据,打官司也不怕了。
  四、法条指引: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
  《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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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订后的定金处理、如何退定金?
作者: 管理员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12月10日 10:15
提交:本站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 一、定金能不能退。
&&&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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