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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岗位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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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can be found at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at .
Archived versions of the FSA site are available at the .
The FSA has now become two separat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this site is no longer updated.
This site is no longer updated
Archived versions of the FSA site are available at the .
The new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a description of their responsibilities is below:
The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 can be found at
The FCA regulate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 in the UK. Their aim is to protect consumers, ensure the industry remains stable and promote healthy competition between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ders.
FCA regulatory systems can now be found at:
The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 can be found at
The PRA is a part of the Bank of England and responsible for the prudential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of banks, building societies, credit unions, insurers and major investment firms. It sets standards and supervise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t the level of the individual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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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对征信和存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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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看看几位互联网金融公司CEO对于“指导意见”在互联网金融征信、资金存管等方面的解读。
凤凰科技讯 7月19日消息,央行等十部委昨日发布了《互联网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做出了明确定义,也规范了监管职责,并确立了客户资金存管制度,要求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多数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士对此&指导意见&均表示,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大利好,也期待监管细则的进一步出台。 以下为几位互联网金融公司CEO对于&指导意见&在互联网金融征信、资金存管等方面的解读。 信而富CEO王王征宇博士:关于要点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听起来基本取消了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生存空间,但细想起来: 第一,第三方支付也是本指导意见覆盖的服务领域,不能要求一个&被指导&的业务向另外的&被指导&的业务提供监督; 第二,客户资金存管,由银行操作,这是从资金安全最高要求出发的考虑; 第三,把支付清算也纳入了银行,这实际上向银行提出了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挑战。注意是鼓励,因为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才能实现完整的支付清算服务,所以第三方支付的生存空间暂时还不会取消。 关于要点4:&明确金融监管、工商、电信部门监管分工&。完整的监管框架基本成型,除了一行三会、工商、电信、互联网信息等部门,还包括&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说明了国家支持的力度、国家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决心,但由于涉及到如此多的核心监管部门,包括中央部位协同、中央地方政策协同,现有的管理制度要调整,新的监管框架要形成,如果不完善,会成为婆婆众多、任何一个部门都有否决权的局面。 我们寄希望于中央部位之间协同、中央地方政策协同。 关于要点6:&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是众多&互金机构&(见要点5的提法)盼望已久的希望,现在终于得到中央首肯,真不容易啊!点赞! 互金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这说明了中央政府对于建立全社会诚信体系的期盼,以及具体的中央政策。不少互金机构有这方面的考虑,现在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动了。 此外,&意见&中,关于P2P网络贷款的规定,有很多新意。 首先,从中央政策层面确定了P2P的法律基础,P2P是否合法的争论,到此画上句号。 其次,强调了P2P平台的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三方面核心服务,进而明确了信息中介性质。信息交互是第一层的信息中介服务(比如婚姻介绍所);撮合是进一步的服务,表示推动成交,完成交易;资信评估是更深一层的要求,需要对于服务对象进行征信服务(采集信息)、风险评估。由此完整定义了信息中介的含义,这比以往的讨论都大大深化了,对于行业具体监管和从业机构定位,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明确提出了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从根本上回答了平台自身能否提供担保、能否提出保本保息、是否应该兜底等一系列问题,为监管机构具体操作提供了基础。 第四,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网络小额贷款的概念,明确提出,&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融360 CEO叶大清:个人认为《指导意见》严于预期。《意见》首先给互联网金融画了个圈&&鼓励互联网金融朝普惠金融和小微金融方向推进,服务机构和大客户的模式如P2P/P2N将会有监管限制。这终结了之前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的论战&&互联网金融仍然离不开金融的本质&&金融就需要专业的人和机构来做。比如,银行的主营业务仍然由银行来主导,个人的钱吸收出来给大型的机构、企业的模式将面临限制。预计各部门具体意见的出台,将会更加严格。 更重要的一点&&P2P被定义为一个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这就否定了目前大多数网贷公司正在走的路,这将加速P2P的洗牌。 预计80%的P2P不转型将被洗掉,另一方面,平台型的创新模式将持续得到监管部门和资本市场的认可和支持。对于资本来说,不确定的风险小了很多&&值得投资的对象不超过一打,激烈竞争会让价格会越来越贵。好消息是,顶尖的平台型企业有望两年内上市。 对于融360来说,《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多样化的肯定,就是最大利好。另一个利好,是明确了行业发展的方向。 详细的监管细则出台和落地还需要时间,现阶段不宜过度解读。可以肯定的是,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推动良币驱逐恶币,更助于提高P2P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这是每一个真正希望为之长期奋斗的人们所希望看到的。 懒投资CEO张磊:过去几年,我们看到互联网金融经历了一个野蛮生长的时期,行业内诞生了不少优质的公司,但也有许多跑路的害群之马。 我们看到,无论是行业还是公众都期待行业发展能更规范、有序。业界和学界都很关注政府部门的态度。如果毫无监管,很容易出现劣币驱逐量币,也容易让行业积累起系统风险,不利于行业发展。 指导意见的出台,在政策层面上,减少了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对扎实做业务的从业者来说,是一大好事。 首先,指导意见体现了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包容和鼓励,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创新,是大势所趋。 其次,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法律实质,对于多个细分行业进行了梳理,相当于给了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明确的法律地位。 意见也再次划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红线。规定互联网金融要坚持平台功能,强调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等。我们还注意到,意见仅要求使用「第三方存管制度」,而非更严格的「托管」。对于曾经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接托管业务的从业者,会形成一定的沉默成本。 我们期待监管机构出台进一步的执行细则,也希望能够有进一步的财税减免政策。同时,也会在满足监管的原则下,不断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
[责任编辑:韩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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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访中国银行公司金融部高管
  《企业司库》:请您介绍一下中国银行跨境双向资金池的产品情况?   中国银行:大家都知道金融方面上海地区比较特殊,因为有自贸区的因素,同时也有本外币的因素,所以我们有时会看大的政策面,自贸区内的外币资金池、自贸区外的外币资金池、还有自贸区内的人民币&&等等,可能更多的是企业准入条件的不同,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会碰到监管条件的不同,比如说区内政策比较宽松,没有一些额度的限制和控制。   所以说,我觉得从整个产品服务的角度而言,首先应该是持续和配套的,帮助企业选择适用的政策,以及本外币政策组成之后,能够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方向。   其次,现在无论人民币或者外币跨境双向资金池都强调了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两个大的方向,即从外币的角度来说,资本项目下,有关跨境资金的调拨,允许向外的借款和对外的放款这一资本项下的资金融通,在人民币项下也有这个产品的服务。   第三个方面是有关外汇结汇的便利化。以前都是按需结汇而现在提供意愿结汇。我一直认为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外管局,都会去强调&允许做简化&这个问题,同时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做集中收付。所以在整个大的政策背景下,在中国银行整个资金池的产品体系下,首先提供了跨境资金调拨的产品服务,那么跨境业务在依据监管及内部管理要求的通道这个服务、包括境内资金流向及监控使用服务、甚至整个资本项下进来的资金结汇或者直接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管理的要求的。   同时,中行的产品体系还包括经常项下所配套的集中收付,无纸化处理、简化单证使用远程材料审核或提供影像传输&&向企业提供结算类或清算类的服务,后期会配套更多的信息量。我们全部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订制,如一定的周期,包括T+0或者T+1都可以拿到这样的订制化的报表,以及订制企业报表获取的渠道。传统意义上我们强调以银行的方式获取,不同的管理人员能拿到不同的实用报表,这是我们更强的关于信息处理的能力。   此外,整个资金池里面是否有更丰富的产品结构,以前一直认为外资有不同的产品结构,中国银行就目前来看,我们也会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做一些更立体化的、分层计息类的存款类产品,同时也是配合下整个资金池运营过程中所能展现的整体化服务。   《企业司库》:中国银行在推动这一服务时有哪些优势?   中国银行:这个从政策面上来说,外管局、人民银行及上海自贸区都希望,上海地区有条件的企业能够成为亚太地区的运营中心或者管理中心。集约化管理经营已经成为现在企业比较关心的事,而中国银行对企业支付指令有批量处理的能力,该产品是我们较为核心的服务,根据企业的要求来订制提交某个指令的渠道、类型、频度,来转换为我们银行需要向各方支付指令的清分,支付之后我们会根据之前企业的信息订制服务,如何将对支付指令结果进行反馈,以及最后订制企业的报表服务。从而会形成集中运营平台,同时在该平台上建立基于客户的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目前中国银行有强大的后台集中作业中心,我们可以接受企业外包的服务,比如说对应收应付的票证进行扫描或者转成电子化的处理,形成企业新的支付款应收应付的现金流,以及对支付产生新的推动。   《企业司库》:您认为与外资银行相比, 中资行除了对政策有精准的把握外,还有哪些优势?   中国银行:我们的优势在于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和订制能力。中国经济虽然逐渐与国际接轨,但是外资银行在某些理念和产品架构上仍是领先的。我们认为外资银行乃至整个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运行也会考虑到中国自身的经济现状,外资企业在中国运营的过程中,还有更多有中国特色内容的体现,所以对国内整个的服务需要订制化,中国银行本身是产品中心,同时我们也是一个技术研发中心,所以我们可以同时做在境内或者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研发及改造,我们有很强的订制的能力,而且实施的周期会非常短,只需一个半月到两个月就能完成研发流程。在去年为两家知名用户的服务过程中也的确是这样实践的,这是我们中国银行现有的优势,应客户的需求对产品订制的能力。   《企业司库》:目前与中国银行合作的有哪些企业?   中国银行:前期有中海、贝尔、宝钢、电气等,这些是第一批合作企业,市场上有报道过的是金光、益海嘉里这些都是我们比较重要的合作企业。去年我们中标过两家全球五百强企业,总数方面,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客户约在40个左右,外汇方面大概在十余家。   《企业司库》:可否请您分享一下中国银行近期的两个主要合作项目?   中国银行:我们去年有两家非常重要的客户进行了竞标,两家都是占市场份额比较大的,我们历经了四轮竞标,最终成为合作银行,对于双方而言都是非常好的学习过程,以及与政策监管部门沟通的过程,所以我认为这也是我们在前期实施过程收获的经验,当企业的需求和现有政策的表象有不对称的时候,我们作为合作银行或者是对外汇有解读能力的银行,我们有能力来拉近或者消除企业与监管之间存在的障碍,最终让企业和监管方能达成共识,这是我们作为合作银行应该需要具备的能力。   从监管的角度来说,需要知道企业到底要做什么,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企业在经营上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监管之前没有提到过,我觉得这是我们合作银行需要来做协助和沟通的,一旦方案确定后,将根据要求来进行全订制,就像刚才说的指令提交的渠道,企业的背景材料的扫描、归档处理的方式,包括信息的反馈和评价程度,以及企业整个流动性的管理方式,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订制,在两个月时间内完成了所有的开发,整个运行是得到企业认可并且在定期汇报过程中也得到外汇管理局的认可,目前总体来看运行非常良好。   基于对第一家竞标企业的服务,使我们与另一家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显得更加得心应手,同样有外资背景的客户在运营过程中有值得更多参照实施的经验。在具体操作上还是有很多不同,数据报表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再订制,但是从我们银行的角度来说,我有数据的全量以及之前实施订制的通道,对于下一家客户的订制只不过是最终展现的不同,而在整体的核心处理和业务机制上是一样的,目前来看在市场上有良好的反响,对中国银行的服务也较为认可。   《企业司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有遇到困难,之后又是如何解决的?   中国银行:我们和企业在前期开发及沟通过程中,会有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但是企业表现出了专业的态度,对于我们银行而言就应尽力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当然企业会给银行一定的磨合期,发现问题后我们有去改善,能进一步讨论并解决问题。我们相信企业在决策中也会产生微妙的变化,企业中多部门有各种要求,在沟通中也会出现某些不对称的情况,最终当我们银行做出一个新版本时,发现有可能在某些方面还不符合企业要求,我们会尽力的去修改。我觉得有问题是正常的,这也是项目实施必然的阶段,发现问题让我们去更好的去改善问题。   《企业司库》:企业通过上线中国银行为之订制的系统,使得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怎样的提升?   中国银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是逐步在上海建立起亚太地区共享服务中心。首先当企业要建立共享服务中心时,是要做整个的配套工程。从财务方面上来说,一定是企业单证和现金流的处理都实现集中,只有这样企业才可以完成这个事情。所以银行在配套的整个方案过程中,尽可能满足企业集约化的要求,比如说支付指令电子化的处理并且及时的反馈,银行自身要有很强的清分能力以及在数据中的取数统一及清分能力,简而言之就是点对点的沟通能力,摒弃原有的蛛网沟通方式,而是双方都有牵头方,点对点来协调好这件事情,然而在前期沟通中肯定某些不确定因素,但最终的目的是逐渐的改善原有的状况,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的将其它银行的业务转移到我们银行,开始实现对成员企业的集中收购款的管理,在这个基础上集于头寸、集于外汇交易的管理就会逐渐显现出来,这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希望看到的,无论在规模和集中收付,经常向下支付也好,这也是高效的行为。   《企业司库》:中行今后在产品方面还有哪些改进计划?   中国银行:从原来的现金管理的团队,升格成现在的现金管理业务部,我们在中资银行中也是比较罕见的,形成了我们自身的产品中心,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多的去加强产品平台的运营和服务能力。目前中国银行总行非常看重整个上海地区,无论是对自贸区还是现在的一带一路整个客户群体的影响,包括上海后期科创中心的发展方向,我们会更加重视客户在上海地区所谓广义现金管理服务,我们现在形成前中后台架构,是希望能够从客户的需求,方案的实施,技术的保障方面,来实现我们从原来为企业提供流动性安排,变成广义财资管理或者是广义的跟现金有关的综合的产品服务体系,这是我们希望未来走的服务方向,无论在以后的流动性、信息处理、收付款、供应链,存款产品的结构,涉及到配套海内外的债务安排,能成为更好的银行服务的产品,存在的体系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更符合现在&大资广&的方向,企业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往往不是割裂的,企业总是需要达到某些目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形成一个链式的整体,这是我们银行正在追逐的方向。   《企业司库》:作为银行从业者,您在与客户的沟通中有何收获?   中国银行:总的来说中国银行在市场上的起步不是特别早的,虽然我们开始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较早,但还是沉寂过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08、09年时候开始更加重视整个产品体系,在整个发展阶段过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从原先开始熟悉市场到后期接触更多客户,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变成我们拥有一定的客户体量以及有稳定的增长客户群体。我们做深做精对客户的服务,前期用一些市场上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可能在短时间内会放弃或者达不到某些客户定制的要求,而这几年我们有很稳定的客户基础,在不断梳理和分析客户的需求基础上,去发现客户个性中的共性,中行在不断的研究产品深入的方向以及对特别重大客户的定制需求,来进行精细化的处理,这是我们中行近两年的方向和我个人的一些体会。   《企业司库》:对参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企业所在的行业是否有一定的梳理?   中国银行:客户自身行业没有特别针对性,但央行从政策上来说是有倾向性的。整个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特别是自贸区的一些政策,更鼓励了非债务规模下跨境资金的自由往来,总体来说没有太严格的限制,主要取决于企业对资金的来源、用途以及企业最终用于什么地方有了更强调的内容,比如说回归到实体经济的方向。所以从资金的来源方面,希望来源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或者投资,并且用于生产经营,更多地将资金是用在关系国计民生、生产制造或者是比较重大的贸易型企业,不允许去涉及到产能过剩的行业以及地产行业。当前在宏观政策层面上暂时还是取较为审慎的态度,从行业角度来看,很容易看到一些以贸易公司来牵头的或者以制造型企业来牵头的企业。从银行的角度来看,目前中资企业还是比较多的,因为这个政策吸引中资企业,特别是在海外布局的中资企业的营收,在资金的回笼和跨境资金的转帐方面,鼓励走出去的国内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做更多的业务,同时银行可以更多地支持企业的经营收入有很好的方式进行回流。当然外资的企业也是一样的,它在中国有些利润,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进行周转,我觉得现在中资企业感兴趣的比较多。目前中国市场正在逐步开放,政府及银行体系也会考虑自贸区平台和上海平台有怎样的吸引力,从人民币的角度来说,外资企业的资金有通道出去,出去的钱除非你在境外已经有明确的投向,从自贸区自身分散核算的体系还是有很高的收益,政府自身会有一整套方式对资金进行挽留,更好的让全球的企业来选择头寸的安排。   文|夏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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