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医保问题

城镇医保基金出入落差增大 部分省份现赤字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孟庆伟
  编者按/高比例财政支持、持续提高报销标准、覆盖更大人群,一方面,数字上的医保“福利陷阱”,正通过收支失衡、赤字初步呈现。但另一方面,由于医疗服务水平、医保基金管控水平低下,这份“福利”正运行在一个消耗巨大却效率低下的机制中。
  随着需求量日渐增大,若无及时有效的改变,则这种被消耗放大的陷阱,将进一步拖累财政。
  一线调查
  城镇医保基金“出入”落差增大 部分地区临“透支”压力
  随着老龄化加速、医疗卫生支出不断增加,医保基金的收支问题一直牵动老百姓的心。人社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医保基金的支出增幅继续大于收入增幅。
  “医保基金目前从总量上看是有结存的,但从收支的增幅上看,支出大于收入,结存率在下降。”专家表示。
  《中国经营报》记者粗略统计了近两年各省份的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从已公开的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省份的城镇医保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基金也面临相同情况。不仅如此,部分省市还存在医保基金当期收不抵支、赤字的问题。
  记者粗略计算,按照2014年城镇医保的支付水平,在其他指标不变的情况下,2014年城镇医保累计结存的统筹基金6732亿元,能维持9.93个月的医保支付需求。这一数字高于人社部和财政部此前提出的“医疗保险要保证健康持续的运行,必须保证能有6个月至9个月支付需求的水平”。这或许意味着,城镇医保统筹基金结存水平还未到“重点警戒线”。
  不过专家认为,因为有大量累计结存,目前医保基金还不存在崩盘风险,但随着老龄化、医疗支出上涨、医改推进的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收支增幅差距持续拉大,那么基金的运行就会面临赤字。
  支出增幅大于收入
  2009年新医改以来,城镇医保基金的支出增速虽然逐年降低,从2009年的34.2%下降到2014年的19.6%,但仍大于收入增速。
  5月28日,人社部公布的《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687亿元,支出81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19.6%。2014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6732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95亿元),个人账户积累3913亿元。
  官方公开的数据显示,2009年,城镇医保基金支出比上年增长34.2%,相比收入增长率高出13.4个百分点。这一差距也是2009年以来最大的一年。此后,2010年,收入与支出的增速差距开始缩小,并于2011年出现“逆转”,收入的增速较支出的增速高了3.4个百分点,2012年,二者增速基本持平。
  此后,城镇医保基金的支出增速又开始大于收入,2013年,收入增速较上年增长18.9%,但支出增速则高达22.7%。
  具体到地方的情况,记者粗略统计了有公开数据的各省份的城镇基本医保基金的收支数据,2013年或201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部分,河北、山东、重庆、陕西、广西等省份的基金支出增幅均高于收入增幅。
  2013年,重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3.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基金支出131.06亿元,比上年增长50.13%。而2012年,这两个增幅数字分别为30.06%和25.55%。
  陕西的收支增幅差距更大。2013年陕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14.9个百分点;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增幅32.6%,但支出增幅则翻番。
  实际上,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基金也面临收支压力,且基金当期的结存率较低。
  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2012年,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484.7亿元,较2011年筹资(2047.6亿元)增长21%;基金支出2408.0亿元,较2011年支出(1710.2亿元)增长40.8%。而2011年也较2010年支出规模增长40%。
  不过总体来看,2012年全国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存率为3.1%,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存。
  而到了2013年,新农合医保基金的收支较2012年增幅分别为19.6%和20.8%。
  从数据来看,2013年和2012年的当期结存分别为63亿元、76.7亿元,其结存率分别为2%和3%。
  原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的相关研究显示,从整体趋势上看,2004年到2009年,新农合医保基金使用率呈增长趋势,自2010年开始稳定,但2012年又开始大幅度增加。
  在部分省份,支出与收入之间的增幅差距更为明显,如辽宁。截止到2014年9月底,辽宁省新农合到位资金69.51亿元,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54.22亿元,结存15.29亿元。同比2013年,筹资与支出的增长率分别为3.2%、15.8%,差距超12个百分点。
  记者注意到,城镇基本医保的当期结存率也在逐年下降,从2007年的30.8%降低到2014年的16%,其中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当期结存率降幅更为明显。数据显示,2007年到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当年结存率从76.51%下降到18.16%。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
  在这个框架下,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即统账结合;另外,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存的原则。
  在基本医保基金的大盘子中,城镇医保基金占据绝大部分比重。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新农合参合人数8.02亿人,当年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972.5亿元。而同年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5.7亿多人,基金总收入8248亿元。按照2013年的数据,城镇医保的参保人数占全国参保参合人数的约41.5%。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发展很快。以新农合为例,2004年以来,新农合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0.8亿人增加到2014年的8.02亿人,参合率由75%增加到99%。
  城镇医保也如此。2007年,全国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仅为2.23亿人,基金当期收入为2257万元。到了2014年,参保人数超过5.97亿人,基金总收入9687亿元,是2007年的4.3倍。
  随着医保覆盖面的扩大,近10年来,新农合基金支出也增长迅速,从2004年的2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909.2亿元,增幅超过100倍。
  部分省份现赤字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基本医保制度的完善及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各项医保基金正面临超支压力。
  2014年底,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介绍,目前我国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均超过收入增长率,部分地区医保资金支出增长太快,超出统筹地区医疗保险资金承受能力,有些地区医保资金甚至出现穿底。
  金维刚表示,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以市级统筹为主。从2013年的情况来看,全国有225个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资金出现收不抵支,占全国城镇职工统筹地区的32%,其中22个统筹地区将历年累计结存全部花完。在城镇居民医保方面,2013年全国有108个统筹地区出现收不抵支,医保资金已经不堪重负。
  “全国总的情况还是收大于支,毕竟医保基金还有一部分累计结存。”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创表示,但有很多地区当期收不抵支,东中西部地区都有这种情况。
  2012年,江苏省扬中市曾就扬中医保基金超支问题做过研究,并分析其原因。扬中户籍人口28.01万 ,是江苏省最小的县级市。
  2009年到2012年,扬中市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从2009年的130元提高到2012年的400元,但基金却连年超支。2011年,扬中市医保基金超支516万元,而2010年则超支800多万元。
  江苏省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研究认为,较高的医疗需求、参保人员结构老龄化、住院率增长较快、医保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监管缺失等多个原因,导致了医保基金超支运行。
  北京医保的超支问题曾引发关注。2013年,北京城镇居民医保当年支出超0.2亿元。北京社保部门认为,最初的居民医疗保险只报销大病,后来又增加了门诊报销,导致基金支出迅速增加,筹资标准达不到支出的水平。随后,北京将2014年的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1000元,大大高于2013年人均680元的水平。
  而据报道,2012年北京新农合也开始出现基金超支的情况,基金当年支出总额大于当年筹资标准,2013年的超支趋势更加明显。
  事实上,新农合的超支问题曾引发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关注。2013年国家卫计委曾发文,一方面要求2012年新农合基金结存率较高的部分地区在2013年要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也提示2012年当期基金收支出现赤字及2013年存在基金超支风险的部分地区要通过精细测算、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等方式,确保基金不出现净超支现象。
  按照要求,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应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当年结存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事实上,北京、江苏省扬中市医保基金超支的背后,也是目前国内医保基金运行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目前的医保筹资主要靠政府的财政来支撑。以北京为例,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已经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但其中个人缴费仍维持在100元。也就是说,九成资金由财政负担。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曾表示,新农合筹资的提高部分,2014年各级财政需投入8.14亿元。“客观地讲,这个比例不低了。”
  而在金维刚看来,财政补助在整个筹资比例方面占的比重过大,个人缴费所占比重很小,会导致未来医保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他介绍说,以城镇居民医保为例,2013年各级财政补助就达900多亿元。
  据了解,2015年北京新农合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调整为不低于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6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2014年不低于900元,调整为2015年不低于1040元。调整筹资标准后所需政府补助增量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相比其他省份,北京的报销比例较高,这意味着,北京医保基金中,政府财政的压力更大。
  以新农合为例,个人缴付比例呈下降趋势,由2014年的33%下降到2013年的18%。相应的,政府缴付比例提高。
  但从全国来看,医疗需求快速增加、老龄化加速等问题却是各省份普遍面临的共性问题。
  官方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支出突破一万亿元,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突破3000亿元,增长15.1%。
  2009年~2013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30682亿元,年均增长24.4%,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的比重从2008年的4.4%提高到2013年的5.9%。
  暂无崩盘风险
  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话题在业界一直备受关注。
  今年2月发布的《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近三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3.20%,为同期GDP增长速度的1.62倍。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不能控制当前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必会使政府财政、实体经济背上沉重的负担。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后,国民经济增长放缓,职工工资增长也将减速,因此按工资比例收取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增幅也将下降。而基金支出由于继续上涨的医疗费用、进一步释放的医疗服务需求、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因素的影响保持增长态势。
  2000年至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幅33.20%,支出年均增幅34.39%。报告以此趋势,预测2017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2024年将出现累计结存亏空7353亿元的严重赤字。
  “未来医保基金支付的压力确实会比较大,但总体判断,医保的问题还只是潜在问题,目前还没到崩盘的时候。”杜创表示。
  杜创所指的潜在问题,包括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的逐年上涨、保障待遇逐年提高、医保支付方式和手段改革还不到位等因素。
  “总量亏空现在还不能说,但如果医保基金的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这一差距继续提升的话,就会很危险。但地区之间的差异是存在的,包括人口结构、控费水平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朱俊生说。
  而单纯从城镇医保的累计结存数据看,近两年城镇医保统筹基金结存水平还未到“重点警戒线”。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介绍,2009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当时医疗保险基金的状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深入调研。综合分析后提出医疗保险要保证健康持续的运行,必须保证能有6个月至9个月支付需求的水平。
  “水平过高或过低都是需要我们重点警戒的问题。” 李忠说。
  李忠还表示,近两年看,医保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5个点以上,按照这种趋势,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存已经越来越接近于6个月至9个月的标准。
  朱俊生告诉记者,“6个月至9个月支付需求”,指的是在没有基金收入的情况下,医保的统筹基金结存能维持6~9个月的医保支付需求。
  记者初步计算后显示,如果按照2014年的支出水平,在其他指标不变的情况下,2014年城镇医保累计结存的统筹基金6732亿元,能维持9.93个月的医保支付需求。
  记者注意到,除收不抵支外,关于医保的另一个焦点在于城镇职工的个人账户是否取消。
  据了解,目前只有城镇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一般而言,这部分钱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封闭管理,只允许用于在定点医院、药店看病买药。对医保基金整体上起不到风险分担、共济的作用。
  去年年初就有媒体报道,城镇医保基金累计结存9000多亿元,对于总额中规模巨大但却封闭管理的个人账户资金,有专家认为,个人账户既不能有效分散医疗费用风险,使用效率低下,又导致账户滥用恶性膨胀,应该逐渐取消个人账户。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有必要取消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这样能够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社会互助共济作用。
(责任编辑: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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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疑问解答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解答一、&&&&大学生医保政策相关问题1、为什么要参加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属于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一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国家政策为全民参保,对每个在校大学生均有较全面的保障,而且政府支付每个学生100元/年,以前的公费医疗政府补贴人均60元/年,仅能保障基本门诊医疗费用,住院费用靠商业保险补充,保障力度低。广州市大学生今年开始全部取消公费医疗改为全民医保,如果不购买医保,则医疗费用全部自费。2、&医保年度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学生医保年度是由本年度的9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8月31日止,如2010年度参保,是日——日享受医保待遇。2010届毕业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3、&哪些人可以参保?&& 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均可参保,因病休学的学生也可参保。4、&本市户籍学生已参加居民医保怎样办?&&&& 本市户籍学生高中已参保或参加了居民医保,可到学校学生医保办向所在区社会保险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5、&参加医保有时间限制吗?&& 本校规定在每学年开学办理。如现在不办理,即2010年度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一切医疗费用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个别向广州市医保局咨询办理,但缴费前的医疗费用不能追溯。学生毕业后不再办理参保。6、&为什么缴纳的费用比以前增加了?&& 以前缴纳的费用是商业保险,30元/年,最高保障额是3万元,不包括门诊,且第二次患同样病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为居民医保,包括门诊待遇,不受病种限制,每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2009社保年度为90,730元)。7、&哪些学生可以由政府资助购买医保?&&&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广州市低收入家庭、广州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社会福利机构的政府供养的大学生。8、&&哪些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规定9、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1)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2)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3)明确已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或明确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4)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就医的;(5)国家、省、市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二、&&&&如何办理大学生参保手续参保要交什么材料?& 1、户口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复印件2、《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3、属资助类学生,须提供当地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证件(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或广州市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大学生参加医保后享受的待遇1、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在校医院的门(急)诊,可享受医疗费用90%报销,经转诊后到挂钩医疗机构可享受80 %报销。最高每月300元/人。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待遇与居民医保待遇相同。此三类医疗费用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不回学校报销。&& 门诊特定项目:急诊留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治疗,家庭病床。参保学生除急诊留观、家庭病床外,其余病种或项目不须支付起付标准费用。&& 指定慢性病指: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每病种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统筹费用待遇。2、&参加医保后可在哪里就诊?&& 普通门(急)诊在本校医院就诊,特殊情况下由校医院转诊至挂钩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华侨医院)就诊,不能自行另选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可在本市任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3、&假期、实习期间可以享受待遇吗?&& 法定假期或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由门诊专项资金按60%进行报销。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回校后按80%进行报销。&& 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按医保管理规定,符合报销范围的,凭病历、费用明细单、正规发票、医保卡,由学校统一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4、&是否一定要转诊才能报销?&&& 门(急)诊一定需校医院转诊才能报销。在挂钩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学生先自付,后凭病历、费用明细单、正规发票、转诊证明、医保卡回校医院报销。报销程序与现行公费医疗相同。5、&医疗费用可以追溯报销吗?&& 医疗待遇从缴费后的次月享受,本校将从2010年9月开始参保,之前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6、哪些医疗项目可以报销?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范围,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项目和目录范围及《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因保险基金报销范围项目繁多,不能在此全部列出,具体项目请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和广州医疗保险管理网(www.gzyb.net)查阅。四、&&&&其他方面问题1、已经缴纳的商业保险费怎样处理?&& 校医院将组织学生统一退费,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知。2、&大学生医保与参加工作后的医保有什么不同?大学生医保属于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不累计为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查询。3、在家乡买的医保与大学生医保有什么不同?&& 学生在家乡的医保按当地规定的待遇享受,如不参加广州市大学生医保,就不能享受本市的医保待遇,一切医疗费用自负。4、关于医保卡。&&&&&&&&&&&&&&&&&&&&&&&&&&&&&&&&&&&&&&&&&& 参加医保后会发放医保卡,每次就诊(包括门诊和住院)均需出示医保卡,卡内没有资金。华南农业大学医保办公室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保政策常见问题人员类别&&&&&&&& 证明材料重度残疾人&&&& 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对象&&&&&&&&& 民政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低收入家庭&&&&&&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60周岁以上老年人&非本市户籍人员 《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低水平起步,最大限度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政府补助、家庭缴费; 3、建立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帐户; 4、保住院和门诊大病; 5、实行全市统筹,属地化管理; 6、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7、家庭自愿参保。 三、哪些人群可以参加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不属于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的在校(园)学生、幼儿和其他未成年人;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4、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 5、低保对象; 6、18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持《云南省失业人员失业证》或《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的非从业人员; 7、基本失地、失居的非从业人员; 8、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及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 四、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未入园幼儿及其他城镇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填写《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申报表》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下列人员还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详见附件图表1) 首次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到指定银行缴费后的次月,凭本人身份证(户口册)、银行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所(站)领取社会保障卡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五、200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标准(详见附件图表2、图表3) 六、待遇享受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镇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停止享受本保险待遇和缴费核定。停保后又续保的,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参保人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医保证),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后,确因病情需要要转入复诊医疗机构的,由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复诊医疗机构治疗(急诊抢救的病人除外),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昆明地区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定点转诊医疗的转外就诊证明,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出院后60日内持相关住院凭证资料,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 2008年度统筹金及个人支付比例(详见附件图表4) 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6万元。 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即门诊大病)的患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2万元。医疗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按一次住院费用结算,起付标准统一为720元。该起付标准不参与住院起付标准累计,不实行减半。 七、定点首诊医疗机构(暂定):1昆明市儿童医院、2云南省精神病医院、3昆明市结核病防治院、4昆明市妇幼保健院、5龙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明市红云医院)、6平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五华区人民医院、8黑林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盘龙区人民医院江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昆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明昆机集团公司医院)、11盘龙区人民医院、12昆明锦康医院、13官渡区人民医院、14昆明市东郊杏德社区卫生服务心、15民航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昆明市城南医院、17西山区人民医院、18海口云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光医院)、19白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福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昆明市东川区第一人民医院、22昆明市东川区第二人民医院、2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院、24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5昆明市东川区汤丹卫生院、26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7寻甸县倘甸镇中心卫生院、28寻甸县柯渡镇卫生院、29晋宁县人民医院、30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31晋宁县妇幼保健院、3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3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3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35宜良县人民医院、36宜良县中医院、37安宁市人民医院、38安宁市云化医院、39云南昆钢医院、40安宁市百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呈贡县人民医院、42呈贡县中医院、4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44富民县人民医院、45富民县款庄乡中心医院、46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嵩明县中医医院、48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49嵩明县滇源镇中心卫生院、50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51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卫生院。 八、定点转诊医疗机构(暂定):1云南省肿瘤医院、2四十三医院、3昆明市延安医院、4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5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6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7昆明市中医医院、8云南省精神病医院、9昆明市妇幼保健院、10昆明市儿童医院。 九、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2听力残疾中的一级;3言语残疾中的一级;4肢体残疾中的一级;5智力残疾中的一级、二级;6精神残疾中的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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