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站充装许可证过期处以怎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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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液化气站使用报废气瓶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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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新闻网讯 近日,沈阳市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十里河地区的一家液化气站使用报废液化气钢瓶充装液化气。1月15日,沈阳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这家充气站进行了查处。。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一个运输户自己直接站在充装台上进行液化气充装,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十分危险的。
  经现场检查,充装的报废气瓶共有7只。充装站只有一名充装人员,经询问,该充装人员无法提供充装操作证。而按照要求,每班至少要有两名充装工。。
  在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充气站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普法宣传,并当场封存了过期、甚至已报废的液化气罐。随后执法人员还抽取了液化气的样本,送检化验是否掺有二甲醚。
  沈阳市质监局承压特种设备处王海涛告诉记者,液化气瓶属于特种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液化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以保证合格与安全。。充装报废、超期气瓶属违法行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将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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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胡晓亮报道)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质监局依法查封了一家无证充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站。
这家液化气充装站是伽师县域仅有的一家,该站曾因充装许可过期、在用特种设备老化等严重安全隐患被质监部门多次封停,但充装站负责人一直无动于衷,不做整改。
7月22日,伽师县质监局获知,该站搬迁新址后,在未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液化气站储存液化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不具备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的条件。自建站以来一直未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属无证充装,且无符合安全要求的充装设备及检测手段,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仪器仪表均未经检定合格擅自使用,厂房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给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针对上述情况,伽师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非法液化气站,对该站气体进出口用链锁、铅封封住,加贴封条;对气瓶充装枪、压缩机、储罐等多处关键控制点进行了查封。执法人员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书》,责令其停止充装,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
为确保辖区社会稳定,伽师县质监局第一时间将该充装站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预警报告的形式向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对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再学习、再宣传、再强调,要求充装单位务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违法违规充装。
据悉,伽师县质监局将继续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气瓶充装监管力度,着重查处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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