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目可以报招待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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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的通知(自然科学-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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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主科研项目,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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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青年教师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资助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独立承担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
3、没有获得过自主科研青年教师资助类项目的我校青年教师。
二、考核目标
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日至日
2. 青年教师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6.12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10万元,分两年拨付。请各单位认真审阅申请书,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开支标准进行预算,不得列支其他条目。
3. 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E科之家)进行申报,届时请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青年教师资助项目)》(附件一)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二)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4. 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打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三),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5. 项目获资助后,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秀红,陈丹
联系方式:
E-mail:chengguo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附件二:《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附件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件五:《学科分类与代码》
附件六:《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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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所、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主科研项目(以下简称“自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建设方向、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数自设项目;(3)向青年研究人员倾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类别和申报要求
项目资助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项目原则上围绕所在学科重点发展的研究领域;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不得申请与国家科技计划等竞争性选题重复的项目、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近五年承担其他各类纵向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1)丹桂计划:主要资助在校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音、体、美、公外等专业可为硕士学位教师),在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等领域,发挥学校人文社科优势与特色,自由选题,开展交叉性、探索性和创新性的人文社科项目研究。研究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学科或所在平台明确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题目自选。正在承担国家、部、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研究时限1—2年,资助额度为2万。
(2)银桂计划:主要支持稳定的、有固定研究方向的、已独立承担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青年教师研究团队。申请团队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学科或所在平台明确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题目自选。正在承担部级及以上项目者不得申报。研究时限2年,资助额度一般为3—5万。
(3)金桂计划:支持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在得到本项目支持后,能够争取国家社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等。申请人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含基地项目重点)者不得申报。研究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学科或所在平台明确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题目自选。研究时限为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10万。
(4)后期资助项目:为了鼓励广大人文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申报成果应紧密围绕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等不予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所申报的成果应完成6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完成后的总字数应在20万字以上),没有接受过任何课题资助,不得与已立项的课题雷同,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报成果立项后须在一至两年内申报国家社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应有承担并完成教育部或其他部委及以上社科项目经历,根据书稿字数,资助额度一般为2—5万。
所有立项项目,次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三、申报与受理程序
&&& &1.2014年度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统一格式的项目申请书,在封面上角注明项目类别。
2.各单位按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建设方向,对本单位申报书进行学术质量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社科处(3月23日前)。 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终评,不合格的申请书不予立项,经费将用于资助特色和新兴学科的项目。
3.各单位填写《2014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于2014年3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签字盖章)报社科处。
&4.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五份(后期资助项目交1份申请书连同3套申报成果),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信箱。书面申请书不予退回,由社科处统一处理。
&&& &5.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3月25日
联系人:& 蔡鹏(行政楼216室)& &&
&&&&&&&&&&&&&&&&&&&&&&&&&&&&&&&&&&&&&&&&&&& 社科处
&&&&&&&&&&&&&&&&&&&&&&&&&&&&&&&&&& &&&&&2014年3月11日
华中师范大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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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申报
调整项目明细表》上第26项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金额按什么来填写。另外,每月工资和职工福利是要填在第22,23项内吗?
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A)不是应该与损益表一致吗?为什么损益表上利润总额不等于申报表的利润总额呢?是哪里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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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金额:是按照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计算填写的。
(1)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所得税法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如:某企业(内资)2006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本年度在管理费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2400*5‰=12(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30-12)。
2、工资和职工福利也要填写。
3、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A)不是应该与损益表一致吗?为什么损益表上利润总额不等于申报表的利润总额呢?是哪里出现问题?
(1)没有问题。
(2)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是会计核算的利润。
(3)纳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是税收利润,是按照税法规定,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利润。所以,和会计利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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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国企招待费公开,谁解“其他”项目之谜
  日前,据媒体统计,截至4月13日,共有1593家上市公司发布了2013年年报,其中有1049家企业披露了“招待费”,这1049家企业2013年招待费合计达到62.35亿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1049家公司中两年有可比数据的有1021家,招待费从67.69亿元降至61亿元,同比下降幅度达到10.9%。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去年以8.37亿元排名第一的中国铁建,以及以7.8亿和3.42亿位列二、三位的中国交建和中国电建隐去了招待费一项。所以,地方国企上海建工以1.49亿元招待费“被第一”。但由于今年的第一在数据上缺乏“震撼力”,故而舆论并没有像去年那样揪着中国铁建不放。
  有关招待费公开的问题,媒体所获得的数据倒不是由于国企本身的属性原因必须要向公众公开,而在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国企有必要对自己的财报数据进行公开,以便接受投资者们的监督。也正因为如此,招待费的公开其实是一个“市场行为”,而不是“政治行为”。只不过由于十八大之后颁布了“八项规定”,及目前呈现的全民反腐的态势,使得上市国企的招待费开始被广泛聚焦。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中国铁建去年公布了2012年的招待费数据吃了舆论一记闷棍之后,在今年公布的数据中早有应对。在中国铁建公布的数据中,“其他”一项从22.4亿元增加至32.26亿元,一年暴增了9.86亿元,增长44%。与之类似,中国交建的“其他”费用也从9.95亿增加到了11.6亿元,中国电建则选择“其他”数据也不再公布。
  一方面是“招待费”一项直接取消,另一方面则出现“其他”一项数据暴涨,这中间的数字游戏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相信明眼人都能明白。这样做的结果,不管如何,已经让舆论本身失去了炮轰的目标。既然不成为目标,这些国企的压力也就化解了。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企招待费性质不能与政府“三公”经费性质直接等同,但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国企招待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却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公开进行拒绝。目前的情况是,上市公司披露数据的压力来自于“市场”,但通过隐去“招待费”项目和增加“其他”项目的数字,国企并不会受到来自市场的压力。所以不难看出,在政治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国企通过数字调整,即可应对市场方面的压力。
  缺乏政治方面的监督,或者更为准确地说,缺乏公开的压力,诸如中国铁建、中国交建在内的巨型国企,一旦因为公开招待费受到压力,就会很自然地选择退缩。这样的“鸵鸟”政策不算最聪明的行为,但短期效果却是非常显著。舆论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博弈,往往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升级。为了回避舆论聚焦点,国企选择了隐去招待费数据。对此,舆论应当回归制度层面,毕竟去年因为8.37亿的招待费,国资委纪委曾处理过66人,这样的处理显然不能成为一次运动的结果,而要作为一种“制度”被树立起来。也只有确立公开的制度,“其他”项目中的奥秘才能被真正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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