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降价卖商品15天内促销降价消费者可以维权吗

家用纺织品降价促销拉动消费已成为常态
[导读] 炎炎夏日,家纺产品又开始一轮反季节促销打折。精明的消费者发现,近年来,家纺产品开始从以前的“换季打折”演变成为一年四季“打折”的现象,而新品、婚庆床品却很少打折。店员介绍,婚庆家纺属于刚需,鲜有打折,且标价居高,品牌婚庆家纺每套大多标价为3000元至5000元。
  炎炎夏日,家纺产品又开始一轮反季节促销打折。精明的消费者发现,近年来,家纺产品开始从以前的“换季打折”演变成为一年四季“打折”的现象,而、婚庆床品却很少打折。  市场:夏季掀起打折潮  一到夏季,四件套、蚕丝被、被套等家纺产品进入销售淡季,各品牌家纺掀起了打折潮,动辄上千元的床上用品折扣最低可达到二至三折。  多数家纺店产品都可以看到打折的促销牌,像有些床品原价1099元的单人三件套仅卖399元,一款2099元的四件套现在一口价为699元。多款四件套床上用品贴上899元、699元的一口价,“差不多是原价的五到六折。”店员说。  不过,店员介绍,婚庆家纺属于刚需,鲜有打折,且标价居高,品牌婚庆家纺每套大多标价为3000元至5000元。  消费者:虚高打折成常态  家住中南路的唐女士告诉记者,家纺产品打折已经成为常态,“前几年只有十一、五一,家纺价格才会有大优惠,现在打折都成了常态。”唐女士说,特别是品牌家纺,标价四五千元,不打折基本无人问津。  但促销频频,折扣越来越低,却让不少消费者开始质疑,这些动辄千元的床品是否有虚高的成分?“床上用品标价越来越离谱,从1000元到8000元不等,活动价却只标600元到3000元左右,直接标明实价不是更好吗?”胡女士认为,商家玩的是数字游戏,想以优惠来吸引顾客,但其实只会让人更难放心。  商家:家纺陷入价格战  “近两年开始,周围品牌都打折,我们不打折就不会有顾客了。”家纺(002293,股吧)徐东店店长告诉记者,每个产品都有其周期,出于减轻库存考虑,会对某些款式打折。但这种“标高价,打大折”也培养了顾客“不打折就不买”的消费习惯,与目前的服装市场类似。  另外,业内人士表示,同质化严重也是导致家纺品牌间大打价格战的一个重要原因。“原创、款式、花色的研发成本很高,但国内家纺企业精于模仿,大大降低了成本,也能给出很诱人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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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阮春成先生感到疑惑:尽管越南加工质量很高的纺织品向发达国家出口,但越南还是要从中国走私进口纺织品。阮春成先生说,“越南没统计从中国进口的24亿美元的蔬菜水果以及加工食品,这会让消费者会感到忧虑。
最新报告称 多个国际服装品牌检出有毒物质 损害人体生殖系统 两款服装含有芳香胺  表面光鲜亮丽的时尚品牌在生产过程中却添加了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潮流背后隐藏的是肮脏的污流。
据新华社电,美国《华尔街日报》6月12日报道,美国执法机构正在调查体育用品制造商耐克公司20世纪90年代与巴西国家足球队达成的一项赞助合同,以弄清其中是否存在腐败行为。先后服务于耐克和阿迪达斯的著名体育运动营销业专家索尼·瓦卡罗说,巴西赞助协议是一个转折点,“这是阿迪达斯最后一次独霸这个世界”。
这让阮春成先生感到疑惑:尽管越南加工质量很高的纺织品向发达国家出口,但越南还是要从中国走私进口纺织品。阮春成先生说,“越南没统计从中国进口的24亿美元的蔬菜水果以及加工食品,这会让消费者会感到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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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大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遇价格欺诈可维权
  在一些商场超市里,各种促销标牌非常醒目。  商场超市里,各种促销手法层出不穷。是否真正能得实惠,消费者自己要多个心眼。  在一些商场,虽然标明“全场3折起”,但实际上真正三折的商品很少。  本版图片均为 陈飞 摄  记者 陈暄 通讯员 易娟 王雁 黄韶东  “价格欺诈行为在百货、零售、物流、餐饮等行业都存在,不仅个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中有,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中也并不少。不少商家认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也是一种行业潜规则,政府部门的检查不利于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法制经济,要讲究规则、讲究诚信。对于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制止。我们希望通过以案说法来教育广大经营者诚实经营,也希望消费者能从中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长沙市物价局局长 李继红  新上市的春装标示原价3000元,卖价300元,当遇到如此诱人的低折扣,你会不会一时欣喜冲动地疯狂扫货,却不曾想过这高高的“原价”是否真的在7天内成交过?周末超市大购物,满满一推车东西,长长的结算单,你会不会注意那袋标着促销价9.9元的红糖实际仍是按10.5元的原价在结算,本以为捡了6毛钱便宜,殊不知只是被商家忽悠了一把;更有甚者,衣服标价100元无人问津,商家将其价格改成400元再以5折的价格200元销售时,消费者却蜂拥而至……  类似的事情多了,消费者对于商家不断翻新促销手段,诸如 “大洗货”、“大清仓”等招揽顾客的情形已见怪不怪,甚至渐渐习惯于“不打折的东西不买”、“不促销的商场不进”,却没有意识到这些看似平常的促销活动中可能隐藏着价格欺诈行为。  A 10种价格欺诈你了解吗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价格欺诈主要有以下10种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客结账时却按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再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而实际产地是广东省。  2.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某顾客点了12种炒菜,在结算时即发现其中10种菜肴的价格高于提供的标价簿所标的价格,最高的超出9元,最低的超出2元,共多收36元。  3.模糊标价:如某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洗衣机误导性文字明示“出厂价”950元,实际该型号洗衣机出厂价是920元。再如某酒店在门口迎宾处以“特价烤鸭每只38元”进行价格宣传,实际却按48元结算。当消费者质问何为“特价”时,该酒店谎称每天前三位顾客才能享受“特价”。  4.虚夸标价:如某家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其家电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误导消费者购买。再如某公司在其店面显著位置标示“消费各类手机全市最低价”。而实际该店所称“全市最低价”不仅无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  5.虚假折价:如某商店以“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消费者发现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2种商品按2折销售。  6.模糊赠售:如某餐饮公司在经营场所打出“肥牛午市买一送一,晚市买二送一”的条幅,但未标明赠送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在顾客消费了一斤肥牛后,仅赠送价值较低的一碟羊肉。再如某粮店标示五升某品牌食用调和油买一赠一,未标明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实际给消费者的仅是一小袋花生米。  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如某百货公司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B券只能付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  8.虚构原价:如某商场销售皮夹子,使用降价标价签标示原价158元,现价98元。不能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再如某百货商场降价销售某品牌服装,虚构原价3500元,现价190元,不能提供此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原价交易票据。  9.不履行价格承诺:如某超市向消费者承诺在日至1月15日期间,凡购买某品牌清洁抹布实行买三送一,而实际消费者购买后并未获得赠品。销售某品牌酸奶,向消费者承诺:凡购买5杯125克装酸奶,实行“特惠家庭装优惠20%”。原价6.2元,优惠后价格应是4.96元,但顾客结算时仍以原价结算。  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如某机电产品商店将因有质量问题而返修的某品牌电冰箱按正品价格销售,质量与价格不符。  B 这样的价格欺诈你遭遇了吗  近期以来,长沙市物价局在打击价格欺诈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根据群众举报和统一安排,对长沙各大型超市和百货商场开展了反价格欺诈专项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价格欺诈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商家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分别对各涉案的商家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些商家因价格欺诈行为被罚款15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下列哪种价格欺诈你曾遭遇了呢?  虚构原价  案例1  “原价”不是吊牌价  应是七日内最低成交价  事件回放  长沙某大型百货商场在日至日期间开展的“畅享新年”促销活动中,某品牌男包海报标示原价为4680元,现价为3748元。经调查取证落实,该公司此活动前七日即日该男包的最低成交价格为4210元。   政策解读  “原价”并不是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的是商品吊牌价,而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以这款男包为例,如果促销前7天内的最低成交价为4210元,则海报上标示的原价就应该为4210元而非4680元。该商场上述行为属于“虚构原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吊牌价无成交记录不能做为打折的“原价”   事件回放  日,长沙某大型百货商场某知名家纺专柜销售的羽绒厚被吊牌价1139元/床,按7折797元销售。经查实,该款羽绒厚被在该商场专柜并无1139元/床的交易记录。  政策解读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经营者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为虚构价格”,该商场该款羽绒厚被新款上柜即折扣销售,吊牌价并无成交记录,不能做为活动中的“原价”。  处罚结果  鉴于该商场曾多次被消费者投诉,该商场并不重视整改,且检查过程中配合不力,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该商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虚假标价  案例1  梳子标价19.9元 结算价26.5元  事件回放  长沙某知名个人用品商店销售沙宣袋装金属热板卷发梳时,标价签标示价格19.9元/把,实际结算价为26.5元/把。  政策解读  该商店上述行为属于“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所指的价格违法行为,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鉴于该商店违法情节一般,确属业务生疏且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检查、整改,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垫子标价29.9元  卖价39.9元  事件回放  黄兴南路某大型连锁超市销售 “美饰提花室外垫”时,标价签标示价格29.9元,实际结算价格39.9元。  政策解读  该超市上述行为属于“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所指的价格违法行为,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模糊标价  案例1  汤圆促销耍心机  4种口味2个价  事件回放  长沙市曙光中路一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湾仔码头香糯汤圆共有4种口味(绿豆、黑芝麻、花生、红豆)。日至2月2日促销期间货柜上方悬挂的促销牌标示为“湾仔香糯汤圆惊爆价16.9元”,未标明不同口味不同价格。实际销售中只有绿豆味和黑芝麻味按16.9元/袋销售,其他口味按19元/袋销售。  政策解读  该超市上述行为属于“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所指的价格违法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提价促销  案例1  冰箱提价再促销  卖的依旧是原价  事件回放  长沙县星沙镇一家知名电器连锁店日-7月23日期间,海尔冰箱BCD-206TAS标价2199元/台,根据时间段的不同进行了200-300元不等的优惠促销活动,7月6日下午以“购海尔BCD-206TAS返300元”的方式进行宣传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为1899元/台,而此次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1899元/台。  政策解读  该商场促销标价2199/台高于促销前七日内1899元/台的成交价格,属于“在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经营活动中,经营者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违反了《价格法》有关“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此案件交由长沙县物价局处理,经长沙县物价局研究决定对该店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超市零食假促销  海报标高原售价  事件回放  长沙某知名连锁超市,在日至9月1日“月满中秋”享好礼第2波“满额送券”促销活动中,岳麓区两家分店在销售喜之郎维C果冻爽、统一100农家小炒肉五合一、旺旺厚烧海苔雪饼等33种商品时,存在促销期间标示价格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交易价格的行为。  政策解读  该超市促销期间喜之郎维C果冻爽标价2元,促销前交易价格为1.8元;旺旺厚烧海苔雪饼标价5.9元,促销前交易价格为5元。促销期间标示价格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交易价格,属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鉴于该超市当年曾因低标高结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物价部门行政处罚,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线衫参加“促销”活动  标价竟高过原价好几倍  事件回放  雨花区一家大型百货商场日至12月26日开展“满200元现金送150元电子礼金券”促销活动,“哥雷夫”针织线衫按吊牌标价938元销售。但该商场“哥雷夫”针织线衫在该次促销活动之前(日)销售价格为219元/件。  政策解读  该商场上述行为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处罚结果  鉴于该商场确属初次违法且初次违法,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减轻危害后果,积极整改,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市物价局研究决定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C 面对价格欺诈,你维权了吗  长沙市物价局通过本报提醒大家,当价格欺诈情况发生,侵害到您的权益时,请您保留相关票据,并及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您还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或以民事诉讼的形式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家而言,一旦发现有价格欺诈行为存在,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违法代价,你“伤得起”吗?了解更多资讯,更多精彩活动,欢迎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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