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单位申请用工及办理缴纳养老金单位缴纳比例

>> 单位和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上)
单位和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上)
&&&&养老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央及军队在京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私营企业、外省市驻京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人员包括:与上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等。
单位和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一)存档单位办理
&&&&一、需提供材料:
&&&&1、单位持工商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集体委托存档协议书及其它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上年度职工工资台帐。
&&&&3、单位在职职工户口本、身份证、存档以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中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5、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1、社会保险科依照政策规定,对存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2、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月报表》、《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1、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交予社会保险科。
&&&&2、单位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被保险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1999年1月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对单位所填写表格的内容进行逐项严格审核。
&&&&2、在表格审核无误后,与单位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3、社会保险科根据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单位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
&&&&1、单位必须在每月10-30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节假日不顺延。
&&&&2、单位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六、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
&&&&对于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七、基本养老金领取:
&&&&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其档案和养老保险材料,转移到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和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险(1998)69号),确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办理有关手续。
&&&&&八、其它问题:
&&&&对于办理养老保险中所遇到的其它问题,将严格按照《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及市劳动局有关规定处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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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事业单位不给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金怎么办?
我朋友的妈妈在一事业单位工作,自1995年开始至今,单位一直未交养老金,县社保局以财力困难为由,此事该如何解决?
所有解答(8)
可以先举报,仲裁和诉讼。
但举报很可能拖而不决,因为你毕竟告的是它同一政府的兄其他弟啊,因此还是选择仲裁或者直接进入诉讼比较好,仲裁都是糊事佬,弄得你不痛不痒的,但是劳动仲裁现在是不收费的;
建议还是直接诉讼,进入司法程序以后,相对来说会比较规正一些,对被告单位的压力也比较大。行政诉讼败诉会列入单位法人的考评的。当然,公平也是相对的哦,象这样的案子明摆着要输的,我看到最后还是调解的可能性大,呵呵
来自王丽娜
事业单位知法犯法,但为了不影响工作,可以匿名向劳动局举报但我感觉你们那里是偏远县城,估计官官相护严重,难
到劳动稽查大队举报
也可以提起诉讼
先进行劳动仲裁,不满意还可以起诉
有关社会保险的问题,从经济性及时效性出发,我建议:1、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一定会管的;2、如果不能解决,再去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诉讼;祝您圆满解决面临的问题。
先寻求协调,次之仲裁,不满意再诉讼
点击表示感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审核;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异动;基本养老金支付打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养老金支付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盖章
医保卡发放
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发放,医保卡查询
社保关系转移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死亡)医保卡提现
社保关系转移
医保铺底业务、医保卡查询
个人账户合并,一次性支付
参保人员多账户合并、一次性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退休人员医疗补缴,养老保险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退休人员医疗补缴,医疗保险退费,街道新参保
单位借记合同办理、参保单位指定缴费核定
核定参保单位缴费金额
参保单位收据打印
参保单位收据打印
个人收据打印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的异动处理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死亡异动
参保单位异动审核
单位参保人员断档补缴
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信息修改
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证打印
失业人员登记备案
申领失业保险金备案
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打印
打印失业保险金证
失业人员其他待遇
受理失业人员其他待遇申报
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
失业保险资金复核
失业人员档案管理
失业人员档案编号查询,失业人员档案转入转出
行政审批中心
行政许可受理送达
行政审批受理送达
就业服务局
外国人来湘就业许可
受理台港澳人员及外国人就业申请
台港澳人员来湘就业许可
受理台港澳人员及外国人就业申请
生育保险资料审核
登记生育医院;周二协助报销异地人员住院费用;周三协助生育津贴审核
生育保险资料审核
登记生育医院;周二协助报销异地人员住院费用;周三协助生育津贴审核
费用报销受理接待
住院资料收集
特殊门诊审批、异地特门费用报销
特殊门诊审核变更
异地住院费用审核
主要接待异地安置人员,转诊转治人员费用报销;手工医院费用录用系统
异地住院费用审核
异地费用报销,住院费用处理
异地住院费用审核
异地费用报销,住院费用处理
异地住院费用复审
住院费用复审
医疗费用初审
住院费用初审
医疗费用财务支付
财务费用支付
医疗费用财务复审
工伤保险局
工伤待遇审核
工伤费用报销资料审核
小工伤受理
小工伤资料审核
工伤事故报案受理
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处
未参保工伤认定申请
未参保工伤认定资料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资料录入、发证
工伤认定资料录入、盖章
养老保险处
退休数据录入
退休数据录入,医保退休年限审定
退休数据复核
退休数据复核
企业社保局
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变更
退休人员信息修改,丧葬费
企业退休待遇审核
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发相关业务
企业退休待遇审核
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发相关业务
企业退休待遇支付
办理养老保险付款相关业务
招聘会信息
场景式服务
网上业务办理
中级职称证书查询
公务员招考
事业单位招考
专技人员资格考试
电话咨询实例
录音标题听录音
2014年单位社保基数年审
拖欠工资维权
农民工维权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参保
生育津贴申报
医疗保险卡事宜铜川市社会养老保险费怎样申报征缴?
来源:互联网编辑:陌年
摘要: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并通过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一、什么是基本?参加基本养老后能享受哪些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什么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并通过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的一项制度。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费符合规定年限,均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直至死亡。2、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3、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发给。
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1)保险的性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则是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2)目的不同。基本养老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人寿保险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3)资金来源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人寿保险全部由投保人负担。(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兜底责任,对人寿保险主要依法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中非正式在编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异地户口在铜从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三、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单位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1、单位立户所需资料
①参保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经济效率、营业场所、人员结构情况等);
②批准成立信息(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最近一个月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携带企业印章、财务印鉴。
2、参保职工登记所需资料:
①提供职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
②填写职工认定表(职工个人基本情况、性别、参加工作时间等);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合同工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1寸免冠彩照2张。
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异地户口在铜从业人员所需资料?
1、个体工商户:
①填写个人参保登记表;
②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户口薄(户主、本人)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⑤1寸免冠彩照4张,(认定表3张,业务台账1张)。
2、灵活就业、进城务工人员、异地户口在铜从业人员:
①填写个人参保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③户口薄(户主、本人)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1寸免冠彩照4张。
六、职工出生年月如何认定?
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根据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当职工身份证出生年月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以职工档案中关于出生年月的最早记载为准。
七、养老保险费怎样申报征缴?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制度,一律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费。各参保单位每年应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30日内,按照养老保险费申报基数及缴费比例规定,以所有在册职工人数进行申报。
①年申报:参保单位每年年初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陕西省――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2份、《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签认册》2份和签字认可情况报告1份,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②月申报: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前,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次月单位缴费情况,并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 月份)缴费人员增减变化表》2份,对有增减变化的单位,要填写增减变化情况,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按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职工按本人上年月平均收入的8%;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最高按照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低于平均工资60%的,最低按照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日起,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纳。
参保单位在缴费申报核准后,携带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征缴通知单到当地地税征收大厅以现金、支票或银行卡等形式缴纳。必须当月按单缴纳,否则加收利息。缴费单位缴费后,持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征缴通知单和当地地税征收部门出具的税票及复印件2张,到养老保险业务大厅财务结算窗口,进行缴费结算。
以个体身份参保的人员申报、缴费等业务由养老经办机构书面委托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要求同上,并不得向前追补缴费年限。
八、单位未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及未申报应缴费数额的有什么处罚措施?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经办机构如何确定社会保险费数额?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交费数额的 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交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九、企业与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只有在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时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也与职工的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多少有关。职工缴费年限长,个人账户储存额多,则退休时待遇就高,反之则低。如果企业与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就会影响职工退休时的待遇,甚至一些职工因缴费年限不够,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十、什么是个人账户?其功能作用是什么?
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职工设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入的内容包括三部分:(1)当年缴费本金;(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三部分组成:(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个人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2)日前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3)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了退休后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享受应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晚年生活无忧,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应督促其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十二、个人账户如何清退处理?
对于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十三、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失业职工,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凭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原单位所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据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保险手册》及个人档案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按规定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费。如本人实现再就业后,可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十四、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参保后,应当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颁布后,从日起,可以实现养老保险跨地区无障碍转移。
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职工的工作单位向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十五、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分为统筹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筹范围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二种情况:
1、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需提供的资料:
①个体转企业:转出申请表,个人档案、缴费凭证。
②企业转个体:转出申请表,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个人档案、缴费凭证。
③跨区(县)转移:转出申请表,调入地社保机构联系函、个人档案、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连同基金一并转移。需提供的资料:
①转出地: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转出申请表。
②转入地: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缴费凭证,本人档案。
十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随单位参保人员,除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5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缴费人员,其个人缴费全部(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若本人自愿,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领取基本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十七、职工先后在几个地方打工并且参保,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职工在各个参保地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就是如果职工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肯定是在户籍地,也就是参保地领取养老金了。如果不一致的话,那就按照职工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你的领取地。如果职工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你的领取的地方。如果职工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那就把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你的户籍地,由职工的户籍地来给你支付养老金。
十八、退休审批与待遇发放如何办理?
1、企业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或特殊工种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经本人申请由所在企业申报办理退休。
2、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人身份参保符合前款条件的,经本人申请由经办机构委托的个体代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3、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经本人申请由经办机构委托的个体代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4、符合退休条件,经市或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的次月起,由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为其代发养老金。
十九、离退休人员死亡及丧葬费怎样申领?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企业、所辖社区或个人应及时向养老经办机构报告。法定继承人应携带死亡销户证明、火化单据原件(火化区内)、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医院死亡)、社区或企业出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办理丧葬费(3500元)的领取事宜。
根据《铜川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耀州区永安办事处、天宝滩办事处管辖区和董河镇、孙塬镇川道各村(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内均为火葬区,火葬区死亡的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火化证明,否则不得发给丧葬费。
二十、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月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递减13元
(三)为使新的计发办法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发[1998]28号) &关于印发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计发办法实现平稳过渡,设置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以2005年各设区市(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准,平均缴费指数统一算至2005年12月,其他规定不变。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计发标准所形成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出部分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若本人自愿,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直到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独生子女父母等三类人员,基础养老金分别增加5%。
所需资料:
1、劳模证书或相关证明;
2、高级专家证书和市以上人事、科技行政部门有关重大贡献的批文或批复;
3、计生部门或社区开具的独生子女父母有关证明、独生子女证;
4、提供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过的&提高基础养老金申报审批表&。
二十一、离退休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继承额如何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度支付个人账户月积数+年利息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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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给付:5万-50万可选
身故保险金:10万元-5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1万元
紧急转院:5万元
疾病身故:1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3万元
满期生存金:1万元-5万元
初中教育金:2,000元-99万元
飞机意外:40万元
火车意外:1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35万元
紧急转院:5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5万元
紧急转院:10万元
飞机意外:60万元-100万元
火车意外:1万元-50万元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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