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中联债是否可债权转为股权普通股票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8中联债”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_焦点透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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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8中联债”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证券简称:公告编号: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8中联债”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08 中联债”(债券代码:112002)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债券“08中联债”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跟踪评级结果与上次评级结果一致。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次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情况,请查阅2015年5 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cn)上刊登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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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08中联债”回售结果
&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公告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于日发布了《关于&08中联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并在日、日分别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日选择将持有的&08中联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08中联债&回售登记日为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08中联债&回售登记日的回售数量为500张,回售金额为52,600元(含利息且已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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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关于“08中联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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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随时咨询在线高手:&&&&&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8 中联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3、回售登记日:日
  4、回售资金到账日:日
  5、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08
  中联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08中联债&的收盘价为103.00元/张
  (不含利息),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根据《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2008 年公司债券(简称&08中联债&)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5 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08中联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债券简称:08中联债
  3、债券代码:112002
  4、债券期限:8年,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 年付息
  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5、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6、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2009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4月
  21日为上一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
  7、票面金额:100元
  8、票面利率:票面利率6.5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信用级别: 2012年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08中联债&
  进行跟踪评级,维持&08中联债&的信用等级为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08中联债&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3、回售登记日: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
  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
  于1,0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
  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08中联债&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日至日期间利
  息,利率为6.50%。每手&08中联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
  发利息为52.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8.5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08中联债&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
  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
  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08中联债&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
  缴纳10%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日
  前(含)填写附件表格并签章后与身份证明一并传真至公司联系地址。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联系人:申柯
  电话:(32
  传真:(57
  (二)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车军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债券持有人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证券账户号码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
  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
  (人民币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文章关键字:中联重科 办法 投资者 中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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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以国际储备货币的战略价值为中心,以美国、欧洲、亚洲三者之间的货币博弈为半径,用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为线索,把各国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困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08中联债”2015年付息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08 中联债”201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日,凡在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发行的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中联债”、“本期债券”)将于日支付2014年4月21日至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本公司“08中联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8中联债
3、债券代码:112002
4、发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1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7、债券期限:8年,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付息日将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8、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5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9、计息期限:自日至日止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4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2、付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4月21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3、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4、信用级别: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期“08中联债”的票面利率为6.50%。每手“08中联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2.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8.5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日;
2、除息日为日;
3、兑息日为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中联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日前(含)填写附件表格并签章后与身份证明一并传真至公司联系地址。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联系人:申柯
电话:(32
传真:(5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杨锐敏
联系人:虞唯君
电话:(021)
传真:(021)
(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车军
邮政编码:51803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附件:
债券持有人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国(地区)别证券账户号码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公司名称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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