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支付的那部分是否要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后,提供的工资证明是税前的工资(包括养老金、工积金、失业金等缴费金额),是吗?保险公司是按_百度知道
交通事故后,提供的工资证明是税前的工资(包括养老金、工积金、失业金等缴费金额),是吗?保险公司是按
照税前工资赔付的吗?谢谢,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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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是税前收入。以上意见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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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出了交通事故公司叫个人承担养老保险合理吗_百度知道
出了交通事故公司叫个人承担养老保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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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这个数为准乘以上面的比例分别算出公司和个人应交的金额,那北京市规定五险是必须一起上的.其他那四险就没有给个人的凭具了,这个是让看小病或买药用的),而且不少呢,看那点钱是按月到账就可以证明公司是按月给你上保险了比例是按楼上说的(还少工伤和生育,一般是3月核准.如果是公司给你上保险,4月公布.你可以每月10号左右拿存折到银行打一下.社平工资每年都会涨的.但如果有医疗存折就可以放心了,但若低于国家公布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最下限,个人可以取出来,若你的工资低于这个数:07年公布的06年社平工资为3008元,应以社会平均工资最下限为准.例如,三个月后会再给一个北京银行的医疗保险专用存折(每个月会往里打一点钱.上保险后当时会给个人一个医疗蓝本(看病时带着),不能挑着上.08年到目前为止还未公布.所以保险每年缴费金额也会涨,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208(四险)和1805(医疗),计算基数是以你的月工资为准,这些不用个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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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交通事故后「三不一没有」的处理方式靠谱吗?
一位资深警察的微信:&br&&blockquote&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三不一没有(够狠,也是逼出来的)&br&&ol&&li&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 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br&&/li&&li&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br&&/li&&li&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br&&/li&&li&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br&&/li&&li&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br&&/li&&li&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br&&/li&&/ol&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blockquote&
一位资深警察的微信: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三不一没有(够狠,也是逼出来的)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 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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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做诉讼律师,伤者一方、肇事一方、保险公司一方都代理过,处理过的交通事故诉讼不少。本来不想凑热闹了,既然被邀就说两句:1.我一直是事故的局外人,所以我一般不会带有感情来看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基本上所有的项目都有非常细致的标准。楼上发言的各位,主要是经历不同决定了最终的态度,遇到讲理的伤者确实比较容易处理的,遇上贪婪的伤者确实很让人觉得很可恨。但是排除这些内容,从技术上讲三不没有什么错。垫付、探望、调解都不是肇事方的法律义务,肇事方的义务是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有没有钱是客观事实,有钱你不垫付也是没有人有权强迫你的。2.肇事方垫付、探望和调解了,是不是一定会有利于事情解决?这也是未知数,我参与的诉讼比较多,我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当事人在不同状态下的预期有着很大的不同,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心理预期也会有很大的波动。所以,有时候你主动垫付、探望和调解不利于正常解决纠纷。我最不赞成的是垫付,这个最容易增加对方的心理预期。3.关于诉讼中保险公司讼棍的问题,建议肇事方自己还是去参加诉讼比较好,如果案件比较大建议请律师。因为保险公司的律师只对交强险的赔偿项目进行抗辩,但是在交强险范围以外的项目,保险公司律师是不抗辩的,这个需要肇事方自己提出抗辩。4.其实诉讼方式解决未必是件不好的事情,我们国家没有诉讼解决问题的传统,总觉得诉讼麻烦,这是观念的问题。其实诉讼恰恰是让双方可以体面的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我觉得双方面对面的解决需要双方都有诚意,且能够在一个层面交流,如果无法在一个层面交流,面对面解决对双方都非常痛苦,而且非常容易产生更加激烈的矛盾。-------------------------------------------------------------------------日更新:看到很多朋友支持,很意外,也很高兴。感谢大家的支持和批评。今天又有人邀请我回答问题,是本话题的延伸,我主要解释了如果肇事方不垫付,那么应当由谁承担这样的垫付义务。链接在此,供参考:
从交警的角度浅谈 我不相信这是资深交警的口吻。 四年交警,主要只负责路面事故快速处理,凡是现场无法调解或者开具事故认定书的,全由我勘测现场,扣车后移交到事故组。不扣车事故组不收。 岗前培训,事故处理的资深教官第一句话就叫我们记住:所有的事故当事人请你们你们务必不要同情他们,必要的时候请把他们当畜牲…老赖碰瓷不讲理的人或者你也是那样的人请参考前面的版本 我给的是双方都是正常人的流程,主要是现场应对的,毕竟我自己跟进到底的事故不多。(比如你是机动车驾驶员)1、年纪轻的,你确定他伤的不重的:先别报警,现场协商,五百以内请付款走人,但是记得给保险公司报案登记。 2、年纪大的,不知道伤的重不重的,请务必报警报险,保护现场(影响交通自己前后左右拍几张照片后可以把机动车移动,非机动车留在现场原始位置。轮胎位置划四条线最好)。无论对方怎么说务必当天去医院检查。否则你可能一星期,一个月,一年后接到电话说对方当事人疑难杂症了…骨折了…瘫了…死了…(以上我都遇到过) 3、交警来了怎么处理听交警的,别跟交警争吵,不懂的问题直接问,交警都会好好给你解释。千万别冲上来就脸红脖子粗地想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现场交警根本不关心你有没有过错,你是否有过失跟你主观意识无关。你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无责都可能有赔偿义务,所以你真的不需要跟交警蜀黍解释真的不是你的错。无论现场调解或者协商请留下字据。每个地区交警的协议书不同,但是最好拿到手或者拍照。不过建议要求交警即使是现场调解也开局认定书并保留副本。该扣车扣车,听到伤着说哪里哪里已经不能动了或者没知觉了,请主动叫救护车,警车不是紧急情况不会送你们去医院的。 4、别纠结于垫钱的事儿,你该纠结的是垫的钱能不能拿回来。受伤的一方还给你是不可能的,所以你只能指望于保险公司。务必回家看看保单背面的条款。只要这事故你有责任,无论多少都是强制险先行赔付,交强险的医疗费是一万,而且这一万凭医院和交警的道具保险公司是可以先行赔付的。而且我发现我看过的伤人事故医疗费用百分之八十以上不超过一万。(我在老市区,国省道和新区可以忽略这个数据)。所以小事故你还是积极主动去医院垫钱吧,但是记住没发票别付钱。救护车拖车只要有发票一次保险公司都报的。如果伤得重了,你付了一万和没付一万哭穷的效果真的是不同的…而且对于那些出了事故自己一分钱都不想掏的人…我真的只能呵呵…(你摊上事儿了,有点觉悟好嘛!)5、对方不需要住院或者留院观察,那么当天就能去领简易程序认定书了,领到认定书才能开始讨论赔偿,不是你想认全责交警就给你全责的。对方要是想在家里观察几天,那就等几天吧。想拿车的,叫上对方家属去交保证金拿车(很多地方可以)。怎么处理听交警的,可以给事故组里的老保安递根烟气跟人家聊聊这事儿怎么处理,民警都没空的,很多保安非常有经验。别去托人,事故这事儿没用,你托的人可能反过来给你做工作。6、赔偿实在谈不好的,保险公司各种不陪的,请叫对方当事人务必把你和你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交通事故除非评残,不然真心赔不到多少钱。(如果你是非机动车驾驶员)1、有需要真的要去医院,多少钱不重要,伤得多重真的只和人品有关。2、对方一分钱不肯垫付没关系,发票自己保存好,心态好一点,毕竟对方是有保险公司的。没保险?快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他的车。3、交警现场叫你签字的文书(事故认定书除外)你还是签了吧,对方付钱不付钱交警真的没法强行叫他付。你不签除了让交警不开心之外没任何作用。4、很多医生说得模棱两可的外伤请复查后再去交警队处理,差不了几天。医生叫你留院观察你就观察。5、别动不动就说打官司…打官司也许对方赔得更少…6、交通事故这事儿吧…真的赔不到多少钱…更不可能发家致富… 想吐槽的: 一、大部分国人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只有两条:1、他开得快。2、他撞我的。这个标准和是否有驾照和哪一年考的驾照均无关。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绝大部分伤人事故的来源),大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都会天然认为是机动车的错(为什么参考前面一条)。他可能听到过内谁谁谁说起过凡是机动车撞非机动车都是机动车的错之类的流言… 三、交警天生应该站在受伤者一边,或者交警是我叫来的就该帮我说话。 四、“让他陪我去医院,我身上没钱!我们全家都没钱。”或者反过来:“让他自己去医院,我身上没钱,别看我开车我真的没钱”。抓了个酒驾回来一看竟然破百了…谢谢大家!
以我混迹某知名保险公司客服部数年的经验来看,说是资深交警写的,我信。而且妥妥的是金玉良言,就是有些冷酷,不近人情了些。不同意的恐怕是没碰到过那种胡搅蛮缠的无赖。我看了看前面的答案,很多答主都带了些主观情绪进去。我明白,大家都是带着善意的。不过这对事故的处理不是什么好事。对于车险中的人伤案件,如果仅从标的车主(一般都是驾驶员)的角度来讲,这个三不一没有,绝对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当然了,就是有些伤人心,而且伤的都是些真正好人的心。我个人是不赞同在事故第一时间这么做的,因为这样只会激化矛盾。如果对方很懂事,讲道理,那你该探望得探望(多大点事,买点水果,说几句好听的),该调解得调解(该谈的谈,但是一定要事先跟保险公司沟通好,而且千万不能私下给钱,因为这没发票,保险公司那里没法报),但是医疗费,你还是得适当控制,不能无限制的垫付,可以根据对方的伤势和你个人的承受能力(钱直接往医院里打,别给私人)。姿态做足,让对方知道你也是在积极处理问题,这些都有利于你后续处理。但是有一点,我给个忠告,垫付医疗费前,你一定要记住,垫付的钱在保险公司未结案前你是拿不回来的,特别是如果伤情重,住院时间长,保险公司那一时半会是结不了案的。而且!!!很多时候对方也许治疗期间好说话,可一旦谈到赔偿了,也许就没那么好说话了。我甚至见过一拖好几年的案子,一直谈不拢,先期垫付在医院的钱,你可就一直拿不回来了。扯远了,我们来谈谈什么时候可以用这个三不一没有。在事故发生后,一般来说你应该垫付一些先期费用,如果没什么很明显的伤情,不用太多,几千块足以。在治疗期间,如果你碰上了那些狮子大开口的伤者,动不动开口要你几万块,不然怎么怎么样,毫不讲理,可以确定对方就准备在这事上恶意讹诈你的那部分人。好了这种方法就派上用场了,专门对付那些没脸没皮没下限的无赖。,这时候你该干嘛干嘛去,探望?没空。调解?让保险公司和你谈。垫付医疗费? 对不起,没钱。总之四个字,不闻不问。到最后了不起上法院,法院判多少我赔多少,反正都有保险公司出。想要讹钱,门都没有。所以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交警给的方法,怕也是见多了这种地痞无赖才无奈给出的建议吧。不得不说,方法确实很好。但如果一出事就这么干,怕是有些过于冷酷,让人寒心了。
谢邀!从个人做律师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感觉有些极端了,在陈述本人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之前,先对这个微信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1、当遇上交通事故,由其是出现伤人的情况时,保护事故现场,拨打110和120,是道交法赋予驾驶人的基本义务,尤其是出现撞倒行人(排除碰瓷的)的情形,你的迟延报警或迟延抢救,可能造成行人伤情以及损失的扩大;2、关于扣车,本人所在的城市里,通常当事人只是到了必须诉讼的阶段里,才委托律师,所以本人对交警具体扣车的程序不是非常清楚(而且本人主要业务是合同与融资担保),所以此点并不进行评价;3、关于看不看望伤者以及垫付医疗费等情况,个人认为:一个交通肇事的案件最终闹到双方像仇敌一般不可开交,甚至在法庭上互相谩骂,往往是在事故认定书未作出之前,车主担心因为垫付导致自己本来无责变为有责,而伤者家属认为车主行车撞人之后,连起码的看望都做不到,这是为富不仁(尽管现在汽车非常便宜,而且开车的并不一定都是高富帅),于是两方均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导致矛盾无形之中扩大化了。我的执业经验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一般均是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并非车主支付医药费便认定车主存在责任。同时,根据道交法,即使车主无责,对行人也要承担10%。如果车主有责,那么最终支付医疗费等费用是车主因为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车主支付了医药费,这项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要求进行抵扣的。综上,我建议车主,如果能力允许并且伤者家属比较通情达理的情形下,可以去看望并且垫付医疗费,但要保存好单据,以便将来在调解以及诉讼过程中获得抵扣。而且,至少在本人执业的城市,如果垫付了医疗费,并且保存好单据的情形下,在保险公司处也可获得理赔。ps:有时,伤者可能是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而车主往往在经济上宽裕一些,将心比心以及从一个人的基本道德观念上考虑,应当适当的表示一下歉意,即使车主无责任。4、关于保险问题,这个微信真不像一个资深警察所写,如果车主仅购买了交强险,其理赔的限额是12.2万元,交强险不考虑过错比例,但伤者医药费(含后续治疗费、伙食补助和营养费)限额为1万元,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负,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限额为11万,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负。微信的说法称保险公司全赔,明显在误导大众。5、讼棍问题,这是我比较气愤的,什么叫讼棍?讼棍是指无事生非挑起诉讼从中牟利的人!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合法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讼棍和律师的区别是,律师会分析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并且告知当事人可能出现的诉讼结果和法律风险,讼棍不会看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只要当事人说想打官司,不用任何证据便说100%胜诉。实践里,因为保险公司的律师或者法务几乎只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对于赔偿标准和法院采信证据的标准的了解往往比很多诉讼律师(这里称的诉讼律师,是指没有明确的专业方向,承办各种案件的律师),因此在庭上,往往针对原告方所举的证据瑕疵攻击较多,让当事人觉得被动且超出其理解的范围。(法庭上对于证据的认定往往并非一般民众所理解的,有时一般人觉得证据非常充分,但在法官和律师眼里却存在瑕疵,不能证明案件事实,最简单的例子,法庭上,原告举出一张工资证明,证明其每月收入8000元,有单位公章,原告可能认为这种证据足够充分了,但被告方质证,原告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必须提交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否则该份证据不能证明其工资收入的真实情况,在此情形下,法官往往采信被告的质证意见)6、关于诉讼,本人的理解是: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后,双方均咨询了律师,并且对于伤者的伤残等级等事项自行委托进行了鉴定,并且保险公司也提出了理赔意见,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争议过大,则通过诉讼解决。======================================================分割线现在,本人对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简要的说明一下:如果是车主: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和120,保护现场,通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2、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先行垫付医疗费等,并保存好付款凭证,必要时要求伤者家属出具收条;3、等待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如果对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这个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复议的时间较短,诉讼时间较长且复杂,我个人仅是告知此救济程序,但是否实施,请咨询当地律师)4、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可咨询律师以及保险公司,对理赔数额进行了解,之后可由交警居间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通过诉讼形式解决争议;5、车主如果仅参保交强险,则请看前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果除交强险外参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法院最终确定的过错比例向伤者进行赔付;6、诉讼前,请保存好各种证据材料,如垫付医药费单据等。7、庭审过程中,可结合庭审情况进行调解,此点请具体咨询当地律师;8、如判决生效后,车主最终承担部分责任(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外),请及时向伤者赔付,以免因伤者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自身个人信用的损失。如果是伤者:1、事故发生后,如车主未垫付款项,请保存好各种住院单据,医药费、门诊费单据;2、如请护工护理,最好找正规的护工公司,让其开具正式的收费单据,避免因无法证明护理费的实际支出而另法院按照其一般裁判标准确定护理费的标准(举例说明:如实际护理费用为150元/天,但未开具单据,无证据证明实际花费的情况下,受诉法院裁判标准为70元/天,则裁判结果仅按70元/天计算,日损失80元,具体法院裁判标准请咨询当地律师)3、保存好转院、看护等必要的交通费用单据;4、保存好工资收入证明,如无请联系伤者单位开具,但注意完税证明等细节;6、如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请保存好自己的暂住证明,此项可以使伤者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伤残赔偿金而非按照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5、选择诉讼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对伤者伤残等级、护理时间、误工时间、是否需要后续治疗等进行司法鉴定;6、如果认为自身无法处理诉讼程序,请及时聘请律师。=====================================================分割线最后,简略谈一下聘请律师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1、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可以要求律师出示律师证;2、如果遇到不看证据材料而空谈胜诉或明示暗示关系背景深厚的律师,请警惕;3、交通事故案件,各项赔偿标准基本为确定标准:如伤残赔偿金的基数系根据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消费性支出计算,精神抚慰金按照伤残等级计算,医药费为实际发生进行计算,护理费根据单据或受诉法院标准乘以护理天数计算,伙食补助根据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期间以及伤后需要营养天数(在鉴定结论里体现)计算,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计算,误工费根据工资标准乘以误工天数计算,这些均是存在具体标准的,如果咨询律师抛开标准谈赔偿,那是典型的耍流氓熊代理费,呵呵!4、要求律师开具正规代理费发票,以免双方发生纠纷后无法向司法局律协等处进行投诉;5、不要迷信律师的年龄和资历,年轻律师并非一定不行,老律师也不等于老中医包治百病,总之,不论车主还是伤者,在咨询律师时,如果律师不根据交通事故书以及前述第3点中的各种标准和当事人谈论案情,基本可以排除这个律师。======================================================分割线以上就想到了这些,感谢我的老婆(一位不玩知乎但比较专业的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给我提供的意见,如果存在谬误,请同行及时纠正。
这句话在一定的情形下完全没有错。对于剐蹭事故导致人微伤,千万不要垫一分钱。肇事车主严格遵守法律,负分内责任,心安就好。核心: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如果真把人撞个好歹,需要长期住院,很少会有人冷血到不闻不问不垫付医药费的,因为肇事者认为属己方责任;如果轻轻一个剐蹭,连车漆都没掉,然后碰瓷党就以吓坏了的理由躺下了,肇事者认为己方无责,自然一分钱也不愿意给这帮混混。现在都在城市里开车,时速能开到30KM以上么?很难。出现剐蹭都在拥挤路段,时速能在10KM以上么?很难。我在2012年出过一起事故,对方是电瓶车主。我全责,对方裤子磨破,胳膊有划伤,电瓶车塑构件损坏。对方躺地上就趴下了,交警来了后,开单子,叫保险公司,扣行驶证,然后让我送伤者家属去医院。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我垫付了5000的医药费,后来伤者又打电话来让我补了3000。然后让人气的七窍生烟的就是伤者在这边高高兴兴的住着院,然后觉得医院不能洗澡,于是每天下午四点多输完液就回家洗澡睡觉去了。就这样还住了15天医院,最后我告知伤者说补医药费请联系保险公司,然后伤者把医药费花完就出院了。看了伤者的医药费单子,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交通事故也能把人撞出冠心病、风湿和肺病、肝炎,要不然怎么出现了这些项目的诊疗项目。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这个不太对。在伤者出院后肯定有一个调解的流程,然后才是起诉。但是在调解前,一定不能垫钱!出钱后就变成你急着找保险公司赔付了。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如果伤者自己垫付医药费,伤者自己会接受调解。交警心里也有一杆秤,如果交警与事故双方都没关系,交警不会为难你的;如果交警跟对方有关系 存心为难,你去闹一闹,也是破局的方法。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最后就这么一个没有工作,没有过纳税记录的临时工,我居然是按照4500每月的收入标准赔了他一笔误工费。 伤者说他自己开杂货店每月挣一万,我要求他先把完税证明拿来,再按这个收入赔偿。最后算下来花了1W2,保险公司赔了8000,剩下他们看的冠心病、肺病、腰脱、风湿之类没报销;超出保险赔付范围之外的误工费我自己掏的。加上请假三次去医院结账、去交警队调解,烦人费神。我们总是与人为善,但是很多人却把我们的善意当软弱可欺。下次还是直接1000块钱私了走人最好。如果不能私了,就全部公事公办。切记:对于剐蹭事故导致人轻微伤,不要垫一分钱。严格遵守法律,负分内责任,心安就好。
修改,多图预警!增加第14张图的解释。===================================================================看情况而定。举个例子,真实的故事。今年有次我爸开车和我去奶奶家,因为比较急,又是下雨天,和一辆车在十字路口撞了。(当时我们速度很快,但是他转弯,提问,谁的责任更大?)其实两辆车都没事,保险杠都看不出坏了。我爸就说,没事啊,电话还要打吗?但是那小伙看了一下、说,打啊,干嘛不打?!(发生了这种事,大家心情都不好,若是能谈的笼自然是极好的,要是语气很冲那便不要多废话了,还是看情况。)交警及时赶来,看了一眼,大致意思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是那小伙不依不挠,意思是我们车速太快、不服,交警瞥了他一眼“转弯车让直行车,交规学过么?” 这句是原话。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那小伙还要把我们拉着去汽车保险公司,想捞点保险费(汽车保险要理赔的话,相撞双方都要去),结果浪费了十几分钟,他发现若是拿了理赔,明年的车险费用就得涨,不划算。对了,我爸是C照教练,掌握精通关于开车的技术、交规等,曾任大路考官。所以他对于这种事情心里都是很有底的。======================补========================================下面写的都是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应该说大多数人一生中都会多少碰到点,希望能给予一点参考。首先判断谁的责任更大,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贻。如果道理站在自己这边(比方说,被追尾了),那主动权不就在我们手上了,想私了就私了、谈不拢就打电话咯。现在假设我们被追尾了,他还是自我感觉良好不肯私了,那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护现场。哪怕是在十字路口相撞,都不要移动车辆,万一待会交警来了,判他全责,他却矢口否认怎么办?当交警来了以后,一定要配合交警的工作,官不在小、有权则行,可以说现在交警就掌握着“生杀大权”,不是要你装孙子,不卑不亢就行。哎再引用一下上面和我爸撞的那个小伙子(我不是有意要黑你啊,你就牺牲一下做个反面教材= =),交警判他全责以后,他其实是很不服气的,嚷嚷着“他们速度很快啊怎么怎么的”,交警跟他解释了半天他才接受。自己体会一下。避免和相撞的人发生争吵、甚至肢体接触,保持冷静、克制,要知道这个时候是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换种情形,如果是我把别人撞了,那我会先看看能不能私了。如果条件还算可以,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对不起啊,那还是请交警来吧。还是那句,多配合人家的工作,不管自己有没有理,我想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东西。===================================================================这些是我从网上找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个人挺喜欢的,看一遍就可以记住。关于第14张图,有很多同学表示费解,这里我补充一下。虽然不常见,但这种路是确实存在的,我家附近就有。 这么做是为了方便大型车辆,大型车辆(如公交车)在掉头时需要一定的半径。事实证明,这可以显著改善路况。 当然,在这些路口,往往是有左转待转区的。看赞的情况,我再看看有什么可以补充的。毕竟我老爸30年驾龄,10年教练,开车的经验还是可以的,平时我转移话题,就往这方面转......(我就是傲娇&_&|||)
利益相关,谢绝转载。首先先说说三不一没有。关于三不一没有的争议很多,其实主要还是在于道德层面的,从实质上来说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角度考虑的话原则上没有错,但需要灵活变动。在某一方不存在故意肇事的前提下,交通事故实质上是意外事故,事故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故而法律上没有相应条款要求机动车方必须前期垫付费用,但考虑到非机动车及行人一方在事故中相对更容易受到比较大的伤害及损失,因而交强险制定的时候已经做了相应的偏袒举措,既不论责任大小只要机动车方有责,交强险便需负担符合赔付条件的100%损失,且交强险内的医疗费限额1万可以在伤者方抢救所需也就是住院治疗期间先行垫付。那么三不一没有中的问题1就来了,机动车方是否需要垫付?答案是随意,无强制性要求。如果你同情对方,或对方从衣着上反映的经济确实很困难,且伤势较重治疗费用不小,那么垫付些也无不可,当然不愿意的其实也无所谓,康复后协商好一次性赔付或者通过法院结案都是途径。垫付的着重点是务必保留发票原件,复印好病历,以免无法走保险。伤势重的,务必不要全额垫付,以免对方康复后直接失踪,无法取得相应凭据报销。不要多次频繁垫付,以免对方重复进行不必要的就医检查,导致事故处理旷日持久。如果是住院费用垫付,无法取得病历发票的,需起草收据,明确几大要素:时间,缘由,人物,用途,数额及对方本人的签字画押。以免万一走法律途径解决时拿不出任何有效凭据证明对方手上的住院发票是你出的钱。以下损失务必不要垫付:误工费、护理费、打车费、营养费、住宿、往来交通、停业损失等等。问题2,是否需要探视?要探视的都是需住院的伤情,如果你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的话那探视也就免了,既不解决问题又容易被对方骂个狗血淋头,脾气暴躁的说不定还打起来。如果你垫付了,那去探视了解下情况还是有必要的:你垫的钱有没有花完,对方家属是不是不好说话,对方今后的处理意向及索赔期望值。如果结果都不理想,对方还要求你进一步垫付后续治理费,那你懂的。另外有个和探视相关的问题,就是如果对方伤势不大事发后交警第一时间来了,那需不需要陪对方去就医?如果还是站在机动车方的角度考虑的话,你需要看交警是否扣押车辆。扣车的,不必了,陪同就代表你默认需要垫付首诊费用;不扣车,那可以考虑陪同,另外垫付钱了记得保留病历复印件及发票原件(病历原件对方需保留以便进一步治疗),但不建议每次对方复查都陪同并垫付,以免对方人为拖延结案处理。问题3,调解还是什么都不管打官司解决?这个其实决定权在于伤者方,你爱调解对方还不愿意呢,黄牛就更不愿意了。由于诉讼会额外产生一笔诉讼费(法院收取的行政性费用)及对方聘请律师的律师费(一般都要求机动车主承担,考虑到现行的法律环境,全责情况下抗辩难度极大),所以能调解的还是建议先试试调解解决。调解要注意几点,首先咨询有过相应经历的密友,并向保险公司求助看看如何处理,根据保险公司的意见决定下一步动作;其次不要单方面相信交警的建议,比如在交警队交押金换车(有发生过交警把钱给了对方,没留病历发票的事件,交警不会负责,保险不承担无凭证的赔偿),比如认全责(有可能会导致伤者扩大损失及过渡治疗,产生无法报销的高昂费用,比如特需病房费等),比如交警说这样赔保险肯定能全赔(如有虚假证明及无效证明,相关费用无法走保险);最后不要因为伤者坚持某种要求就妥协或配合伤者向保险公司施压,比如伤者说现在赔我5000就算了,否则我天天看病,后面找你赔10000,你就怕麻烦的赔了,比如伤者拒不配合提供材料供核验的,要求直接在交警队解决的,客户反向施压保险公司,希望能一次性就解决问题等等。至于没有钱是客观情况,或者是借口,可灵活运用友情提醒各位车主,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需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闹事也不怕事~大不了打官司解决而已。————8月7日更新部分内容及错别字,并补充部分案例,有机会再更新————案例1.机动车主碰撞非机动车导致人员受伤,伤者诊断为左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大多角骨撕脱性骨折,共计索要赔偿4万多元。车主在调解过程中轻信交警单方面处理,全额赔付了对方,但该起事故经过调查全程有中介人员参与造假并蒙骗事故双方,伤者本人也仅拿到1万多元,后经多方努力才追回部分损失。试想如果车主三思而后行,不轻信交警并多咨询相关人士,本可以避免这些麻烦,且如果万一后续找不到伤者及中介导致法院无法受理,那被查证为伪造而产生的虚假损失就均需由车主本人承担了。案例2.某碰撞事故中,车主为轻信交警说法认全责可不扣车,单方面承担了全责。伤者入院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并行手术,因车主方全责而有恃无恐,故意拖延治疗及修养达200天之久,总计索赔10多万。幸好伤者方在提供举证材料时伪造了一份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为避免承担伪造国家公文罪放弃了诸多索赔要求,但拖延的时间所造成的车主损失却是无法弥补的。试想当时如果不是为了贪图一时之便而承担全部责任,伤者未必会拖延如此之久。PS.我在其他答案里有看到部分持有立场的答案,有坚持诉讼解决的,有坚持一定三不一没有的,有坚持讲道德有礼貌的,其实事故处理最重要的就在于灵活变通。你要知道为什么,才能决定怎么做,搞一刀切的是交规书面考试。诉讼问题还有某律师提到的保险公司只抗辩交强险部分,故车主需要自己再聘请一位律师,这个观点有失偏颇,须知请律师是要花钱的,能自己先搞懂尽量减少成本才是王道。法院诉讼程序如下:伤者起诉——车主&保险公司应诉——判决交强险部分归属保险,商业险车主个人先履行——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商业险部分——不服保险公司商业险赔付方案再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判决结束。有人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会2次诉讼?注意诉讼主体的不同,伤者起诉是侵权损害赔偿,车主起诉是合同分歧,法院的理由是不可并案处理。但是,目前有部分地区法院实行交强险商业险合并判决,这些地区会节省了一次起诉的过程,所以车主可以向法院了解所在地区是否可以合并判决。另,如果车主事故非全责,且车辆有车损修理费产生,可以在伤者起诉阶段就向法院举证,主张对方应赔付的自身损失。这样一来,只有在未合并交强险及商业险判决的地区,才需要在最后一个起诉环节聘请律师,费用减少一半。因为即便伤者起诉阶段就聘请了律师,该环节律师同样无法抗辩车主向保险索赔的部分,因为法院需另案处理。
回答的很多人,明显就没有撞过人,特别是没有被人碰瓷过。我可以很负责的说,上海的出租车司机就是这么处理的.我自己按照第一名的类似做法又是垫抢救费又是送水果,就为一个碰瓷老头。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上面那个三不一没有,绝对字字金句。小事故行人擦伤或者干脆就是碰瓷,对方拒绝200私了,直接报警,交警到了以后按照交警安排,车子该扣扣,不用纠结。对方说很疼,照惯例叫救护车,直接120拉走。不要随车,问你就说没钱,让他联系家属。事故勘定结束救护车也叫了你就可以走了,等通知。15日内安排定性,先看验伤报告,轻伤不要纠结,直接认全责。签完世故认定书拿在手上,可凭此走后续流程取车。进入调解对方肯定提出额外赔偿,不管对方提多少现场电话保险公司,一般以下只要写入调解书保险公司会灵活报销(以业务员为准),弱漫天要价,直接拒绝,告诉他走法律程序,你的保险公司是谁请列为被告之一。法院怎么判你直接找保险公司执行。去取车的时候你可以按照网上的做法拒付停车费大闹一场,不过我是有点虚。如果是重伤,那你就要考虑下要不要认全责。上海有个主播就冒失的听交警的话认了全责,赔80万,自负30万。原本是个各有责任的事故。此外有些道德高地的知友,其实平时大家遇到大多数都是擦碰,真的撞死人撞到重伤,你也得带走先调查。擦碰的里面,能写出这个口号的,也是被那些想占便宜的逼的,我都见一个软组织擦伤要人家5万精神补偿的。
老弗丁曾经说过,我曾经见过最高尚的兽人,也见过最卑劣的人类。同样的,作为事故处理民警,我见过的事故当事人,无论是受伤的一方,还是没有受伤的一方,善良正直的有,卑劣无赖的也有。=====================================================写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全删了,见了这么多社会的阴暗面,就不说给大家听了,听多了全是负能量。
再改一下,题主贴的文字里面漏掉一个前提,就是在机动车vs非机动车的事故里面,机动车负对责以下,才适用这种方法。要是主责以上,还是好好和对方协商个赔偿金额吧。--------------------------------------------------------------------------------------------------------------------------------------------只想说,看了以上回复,觉得你们生活的地方治安好差,动不动就有被打死的可能。。。除非事故现场没有警察可能会被打,等到了医院、交警大队、法庭,还会被打死?那当地的治安实在是。。。说正经的,三步一没有就是让双方去走法律途径,这才是对双方最大限度的保护,注意指的是双方。涉及人伤的事故不像单纯的无损,单纯车子被撞坏的事故,定损点或者4S时候当场就可以给估算出全部的赔偿金额。而人伤的治疗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没有哪个医生可以在看到病人的时候就告诉你,治疗终结一共需要多少费用。而且人伤的赔偿还涉及营养费、误工费等等。总的赔偿金额是需要在治疗终结以后通过三期鉴定来确认的。你说要机动车一方垫付,那么垫付多少才够?赔偿金额都不知道,甚至连事故责任比例都没确定,如果人家机动车一方垫付了10W,结果最后法院判下来只有7W,有几个人敢拍胸脯说多给的3W会乖乖还给人家?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赖账,另一方走法律途径,起码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你不走法律途径,对方个人和他的保险公司的赔偿都得不到,你觉得你的利益得到保障了么?打他一顿,或者杀了他,你得到什么了?PS 垫付方面,交强险范围可以先垫付10000,这个不需要等最后的判决,只要交警开证明即可。
说一个采访中遇到的真实事情。一个环卫女工骑车被轿车刮倒,胸腹部和头部受伤,在医院躺了一周多花了一万多元费用,期间肇事者来过医院,要求伤者出院未果。从病历上看,伤者也没有出现骨折和严重伤情,但本人采访过程中一直昏迷不醒。家人义愤填膺声讨肇事者不出钱,说全家都是农民工,看病钱是借的,马上要停药了云云。。。而肇事者为单位职工,收入上垫付几千元医药费没啥问题,不过就是不露面,很好的坚持了三不原则。记者刚开始也对肇事司机很愤慨,后来也注意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两方完全没法进行沟通。受害方要求就是垫付医疗费,为此找到交警队熟人和媒体来支援;而肇事方亲戚在保险公司上班,熟悉报销流程,坚持说伤者病情不重,要求其转到小医院或出院才能给钱。于是一方认为对方冷血,一方认为对方讹人;在这里别说什么程序正义,受害方从警方熟人那里弄到了司机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而肇事司机家里也搞定了保险公司。。。农民工与城市人 ,道德观念与法律程序,这两对矛盾可以说彻底堵死了沟通的可能,弱者理直气壮的去司机工作单位纠缠;肇事司机也可以理直气壮的"求被告",谁都知道诉讼麻烦,而交警调解,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媒体监督这些所谓可以依仗的第三方力量在彼此算计和斗争中都显得苍白,说句不好听的,只有医院是得利者。医疗负担过重,保险理赔繁琐,法律滞后和局限和社会阶层分裂共同造就了车祸理赔的矛盾和纠结。站在不同的立场你绝对会有不同的答案,这篇新闻稿我现在也没写出来。。。
评论才是主体。重口预警,不接受任何因为被图片吓到或者恶心到而点的反对。答完了再稍微看了一下现在其它的回答,全是司机怎么怎么被行人讹诈的。借用某答案里的一句话,回答的很多人,明显就没有被别人撞过,特别是没有被人三不一没有过。嘛,我就作为一个有着6年驾龄的司机和被撞住院的人的角度来回答一下吧,三个月前的亲身经历哦。——车祸篇——下班回家的路上,我直行,绿灯,非机动车道,骑车过路口。被同方向右转的出租撞了后轮。因为我快过路口一般习惯性左瞄,没看见有车,还是被撞了,说明一我当时在他前边,二他车速比我快。估计是他光顾着看左侧来车,一看红灯都停着呢,脚下一加油,就没看同方向来车。要么就是自己玩漂,以为能过去呢,脚下没减速,撞上了。因为是突发性的,当时一紧张,两个闸全捏了,加上后轮被撞,人直接向前扑了出去。如果要是捏的是左闸,也许只是侧滑,半身着地,加上出租及时停住,顶多也就是擦伤。前扑右前臂先着地,当时就能看出来胳膊变形了,一起来就看到两个大血滴直接滴到了地上。当时的第一想法是“我操,骨折了。”出租车司机下来第一句话是“操,又出事故了”,然后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出租车公司。乘客第一句话是“师傅,把车费结了吧。”路边协管第一句话是“唉,小伙子能走吗,到路边来,别挡道”,第二句话是“还不赶快报警”托着断臂走到路边,因为失血,快到路边的时候有那么几秒头有点晕,眼前就像L4D里一样全变成黑白的了。坐下以后稍微好点,就是口渴。然后开始给爸妈、120、122打电话。交警先到的,问了经过,期间出租司机各种胡说八道,什么我闯红灯,我撞的他,红绿灯的事交警把协管叫过来一问就明白了,何况还有监控,而且撞车痕迹在那摆着呢,在车右前方,说明是他的右前角碰的我,我要是撞的他的话,痕迹应该在出租右侧。最主要的是他撒这谎根本毫无意义,他是全责也只是保险公司买单,我半责也只是替保险公司省钱。更何况绿灯情况下无论是他撞我还是我撞他都是他全责。这都不知道,真不知道他这驾照是不是买回来的。然后是救护车到的,把沾满血的衣服剪了,三个夹板,用绷带绑起来,因为一直圈腿坐着,一下子脚麻了走不了,直接上的担架。在车上失血太久头又有点晕,医生听说是对方全责,给我上了氧气。随后父母来了,我爸上去就要踢司机,被人拦下来了,我妈用颤抖的手拍了好多模糊的现场照片。然后打电话托关系联系医院。——住院篇(上)——到了医院以后拍X光片,桡骨和尺骨(就是前臂的两根粗骨头)开放性骨折。当时倒地以后,两根骨头完全折断错位,断了的骨头穿过皮肤戳在了地上,粘上沙子以后又缩了回去。实习医生拿一根棉签一把戳进了伤口里,蘸出来的血涂在玻片上让老爸拿去化验。后来做破伤风皮试居然没过,最后扎了一种据说不用做皮试的针。因为当天没有床位了,就让我们回家第二天看看有没有人出院。门诊医生说因为已经肿了,让打三天吊瓶消肿以后再做手术。基本上事都办了一半了,那出租司机才带着朋友来,一张口就是自己家在郊区,没空取钱,你们自己垫上,让我们自己把收据留好了以后找保险公司,还大言不惭的说保险公司不给的话你们可以告保险公司。我爸说那你回家取去啊,司机说的他们家那地离医院也就来回俩小时,下班的时候撞的,快晚上11点完的事,够他回家两趟的了。那司机厚颜无耻的样子简直能让人气炸了,说自己半年才回一趟家,钱都是自己寄给媳妇,而他媳妇不会寄钱。你倒是找个合理的借口啊,这种一听就知道是瞎编的糊弄谁呢。还犯浑,说自己有心脏病,再逼他一着急到时候躺地上了。我抽空也回他一句嘴,“你要是心脏病躺这了是不是也要等保险公司来了再让医生给你治病?”他才不逼逼心脏病和保险这事。过程中还一直拿手指我们,懂老礼的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举着左手就要打他,被我妈制止住了。因为现钱不够,后来手术住院钱都是我们自己管亲戚朋友借的。到目前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司机。开车回家,老爸作为三十年没出过事故的老司机一着急撞台阶上了。回家以后疼了一个晚上,完全没睡,因为没法脱衣服,就一直躺着,疼痛留下来的汗水把衣服和床单全都浸透了。稍微动一下就是一头白毛汗的那种疼。后来在病房看到有个疼痛表,分为十级,看了一下,我这种疼得以至于无法入睡的应该属于七、八级,估计十级应该就是生孩子那种疼。因为夹板没夹好,三个夹板都夹在了胳膊上方,胳膊下边空着没东西垫着,所以能明显感觉到断了的地方在往下坠,稍微有点成“”的样子,这时候是最疼的,还好老爸以前学过急救,拿硬纸板垫上,这才稍微好一点。第二天托人终于挤进了一个床位,主任医师看了看情况说,等什么消肿,手术以后还得消肿,等于受两遍罪,直接安排明天手术。在我旁边病床的老奶奶也是车祸手骨骨折,一女的天天来看她,买好吃的好喝的加唠嗑,我一直以为是她女儿,后来等我稍微好点了一聊天才知道那个女的是肇事司机,还是一个老师,手术费都是这个女司机掏的,临出院的时候还说做的有些项目保险可能不给报,而且还给老奶奶买了不少营养品。同样是司机,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手术篇——因为晚上不让陪床,要是晚上想让人照应就得花钱请护工照应。我一开始还说能照顾自己,晚上顶多就是起个夜,后来发现自己一动疼的连起床都起不了,最后还是请了一个护工。手术的前一天下午开始备皮,其实也就是把腋窝的毛刮掉。手术当天的零点以后就不让吃饭喝水了,我是前一天晚上六点吃过晚饭以后就没进食过了,手术当天因为是临时安排进去的,所以是下午三点做的手术,做了三个小时,晚上六点才出来的,相当于24小时滴水未进。手术当天上午要打点滴消肿,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一打点滴就瞌睡,一睡就睡到下午三点,然后一个绿色的手术床就推到门口了,亲戚同事拥在旁边,被拉进手术室的时候场面看起来就像要永别一样,虽然医生说其实是个小手术。手术室里边分成了好几间,还有过道,一开始好几个病人放在一个大间里,用蓝色塑料布隔开成一个一个小间,一个麻醉师过来看了一下情况,给我戴上蓝色塑料帽就走了。等了一会就被推进了麻醉室,手臂麻醉本来是要从腋窝打的,后来因为手抬起来不方便,就准备从脖颈右下侧打进去。麻醉师A:”还好有B超啊,不然我都不敢从颈下打。“麻醉师B:”是啊是啊,你针再往里边一点,把这一团打上。“(一团是啥?)然后就把我又推回去那个大间,期间时不时过来问我胳膊麻了没有。我:”没有“(正太音)麻醉师A:”变声、眼睛变红,好典型的麻醉反应“我:”……“过了大约45分钟,麻醉师又过来了,”看来还是从腋下打比较好“。腋下打果然厉害,先是感觉到右臂断的部分猛的一麻,过了几分钟右臂一点感觉也没有了。然后上手术室,用一个帘子把我的头遮住,右手搬上手术盘,还给我左手攥了一个小瓶子,期间听到各种电钻、磨片的声音,"这里用双氧水冲洗一下"、“OK,干得不错”、“我摆好了,你上钢板”、“嗞~~~~~”因为进了沙子,所以多用了不少时间。差不多两个小时完的。两天以后,查房的时候,主任医师拿着新拍的片子对着年轻的医生说“怎么样,我做得不错吧,看不出来十多年没做过了吧。”背面还有两条道,一条横着一条竖着,拍照不便就没拍,这是拆线前照的,已经消肿不少了,顺便问一句纹身的话纹个啥比较好。——住院篇(下)——手术后当天晚上吃了点东西八点多直接就睡了。手术后第一天右手还吊着一个血袋,就是从图片里右下方那个小口引出来的,能看到废血流出来。左手握着一个开关,疼的时候可以按一下,按一次注入0.5ml,据说因为毒性太大每小时只能注入2ml,所以最多也要15min才能按一次。猜测可能是吗啡、杜冷丁、美沙酮什么的。手术以后麻药劲一过,又开始那种钻心的疼痛,第二天晚上哪怕依靠止疼泵基本上半个小时就会疼醒一次,根本无法入睡。以后就是每天上午打七个吊袋点滴,每次打点滴都好困,而且七个吊袋合起来得有2L左右,每次上厕所都会回血。因为进沙子感染了,所以多打了三天点滴。医生说手术后两周拆线,四周复检,一年后拆钢板。说一下请的医院护工吧,护工在手术前还是挺管用的,做各种检查都是门儿清,到了之后和医生打个招呼就可以优先做检查了。手术前一天没请护工的时候,有个检查我和我妈找了一个小时才找到,又等了一个小时才排上,那时候是最疼的时候,坐在椅子上汗珠直往下冒。手术后做同样的检查,护工知道什么时间没人,直接就领到地方,打个招呼就直接做了。但是护工好歹干了十几年了,对待病人毕竟不会那么尽心的,所以其实家属能陪陪病人还是多陪陪吧。——拆线篇——图片里是拆线前的,缝线基本上就像是订书器订进肉里一样,拆线就是拿一把扁头剪刀像翘订书针一样把钉子翘起来,涂上重新拿医用胶布贴上。我这上边有32颗订书钉,起了三十二次。——目前进展——刚开始给司机打电话,司机说你就留着票据等保险吧。以后再打电话直接就说不关他的事了,让直接找出租车公司。给出租车公司打电话,也是直接那句,等保险。现在准备复查完之后再处理这些事。以后有机会再更新吧。——评论整理以及Q&A的分割线——Q:让交警扣他车!扣他本!A:我们这里规矩改了,现在出了类似我这种程度的事故,基本上不会扣车,也不会扣本了,人家第二天就继续拉活去了。Q:答主你走正常程序就能得到赔偿,对赔偿有啥不满的?A:前臂两根骨头桡尺骨骨折连最低等的十级伤残都不到,至少得关节受损才可以,这样就没有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能赔的只有医药费和误工费。医药费问了保险公司了,两种赔付方式,一种是让医生估个价格,一次赔清,另一种是等全都完了以后再拿单据直接报销。现在这物价涨太快,上上个月去挂号费才42,上个月去已经涨到62了,还是普通号,所以我们现在选择的就是等两年后再报销了。误工费是按照上一年平均工资算的,去年也就是入职第一年本身就工资低,这一住院今年的年终奖估计也悬了。事故单只有两份,我一份,司机一份,我的那份要是给了保险,公司就无法开工伤,扣工资扣假期扣绩效;给了公司,要是司机那边事故单“丢了”,保险就没法赔。诊断书也一样,印着事故当天日期的诊断书只有一份,以后开的都是复诊当天的日期。这样算来误工费只赔不平。啊啊啊,受这么大苦,按照现行法律,自己还要赔钱赔人情,好不甘心啊啊啊啊。。。Q:答主你个怂逼,我要是你就带人堵他儿子!A:在知乎这就是妥妥的政治不正确,妥妥的被人当做典型案例推广三不一没有了。何况堵人这种事也是耗钱耗精力耗时间的,本身这种行为也挺low的。目前只能是走正常渠道,然后看看效果了。Q:答主你对“三不一没有”有啥看法?A:从效果上来看,这么处理对司机确实是挺靠谱的。但是我不满的是,至今他没有跟我表达过歉意,我不知道他是否悔改了。在事故现场他说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这都想着减速了啊(咋还撞上了呢?)”,作为一个被30年老司机教导过6年没出过一次事故的人其实一直想对他说,拐弯时不能一脚停下来的减速那根本就不叫减速啊。从短暂的接触中得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出这种事故了,言语中流露出来的也都是我咋这么倒霉,咋又让我摊上这种事的态度。我不知道这种最基本安全驾驶意识都没有的人是否能从这次事故中学到些什么,抱着这种意识和态度再继续开车是否还会有下一个倒霉蛋再遭殃,这些就都不得而知了。该听的没听到,该说的没法说,这是我感到挺遗憾的地方。现代保险制度确实很好,能让犯了错的人以极小的代价去承担,但是可惜的是,我不知道这么小的代价,是否能让责任人吸取到一些教训?Q:答主你好弱,被撞一下就折了。A:我当时没看见他啊,他当时直接撞的我后轮,速度还挺快,我要是有准备那情况就直接背部着地了。以前也自己摔过几次,但是那几次摔之前都知道要摔了,心理身体都有准备,最严重的就是肘部擦伤了一块。现在已经不骑车了,上次复诊检查两根骨头都还没合上呢,骑也骑不了了。Q:答主建议你可以纹个马陆/骨头/拉链/狂战斧……A:。。Q:答主摸摸头,当时你系安全带了吗?A:。。。
参与过珠三角某市交通肇事案件调研,简单说几点: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情形下的逃逸率非常之高,至少6成,其中有2-3成无法找到肇事者。2,交通肇事后完全赔付率极低,只有10%左右。3,交通肇事致一人伤残以上的案件中,肇事一方未买保险或者只有交强险的比例在6成左右。4,交通肇事致一人伤残以上的案件中,完全没有赔付的案件,占3成多,仅有交强险赔付的占1-2成。也就是说,如果出了严重交通事故,受害一方至少有50%的几率是几乎得不到什么赔偿的。5,在导致一人伤残以上的案件中,全市每年有接近400宗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方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后,肇事者根本没有给予受害方任何赔偿,法院也无法执行到肇事者的任何财产。这些案
件的赔偿款少则数十万,多的则因高额治疗费+残疾/死亡赔偿金达到上百万。纵使肇事者摸着良心有心来赔偿,多数肇事者在支付一两期赔偿款之后,也不愿再继
续弥补,不愿再工作、呈无业状态以逃避法院执行(因为多数人无论怎么努力工作,可能一辈子都填不完这个窟窿,所以干脆就放弃了)。6,在导致一人伤残以上的案件中,大约有6成涉及到摩托车,有5成涉及到货车。其中,6成的车辆为外地牌照,受害者中接近8成都是外地户籍。这些案件,几乎绝大多数都是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7,交警侦破不了的案件以及法院查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政府对受害方均会有一定的特殊困难补助,但这比补助金往往只有数万元,连普通的丧葬费或者手术费都弥补不了。所以,上面某些大谈肇事后如何脱身的知友,请摸摸自己良心再说话。
我妈妈上个月走在人行道上出车祸,对方全责治疗过程中对方非常积极,经常探望本来我妈妈很生气的,好好的遭了那么大罪,虽然对方赔付所有费用,但谁乐意为了点钱躺病床上下不来啊但对方真诚道歉,而且全家出动轮番照顾,加上事情一出,很多亲戚朋友都来帮忙,让我妈妈几天之后就心平气和了起来。都是普通家庭,对方也不容易,我妈妈也尽力给对方省医疗费,医生说脱离危险后就出院了。加下来是漫长了好几年复原过程,还要再做两次手术。我妈妈说,除了医疗费用,其他的误工费赔偿之类的不打算要了,命中注定有一劫。妈妈车祸,作为儿女,实在是抓心挠肝的难过。但是肇事者的态度,真的给了我,也给了我们全家莫大的安慰。如果肇事者按照题主三不原则行事的话,除了经济损失,身体上的痛苦,最最重要的,会给我们全家,尤其是我带来巨大的痛苦吧。怀疑这个社会,仇恨这个世界,还有对不公平的失望。哪怕最后有法律支持帮助我们得到经济补偿。可能发生了一起事故,只有10%的可能性,遇上不讹诈的受害人,和不逃避的肇事者。但是作为受害人不讹诈,作为肇事者不逃避,这是我们为了自己内心平和做出的100%努力。==update ======评论说得有道理,我这样抛出个案来回答问题不是负责任的态度。补充回答。我说的案例都是“无重大伤亡” 以及“全责” 的情况。其他情况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我在国内一直是学生,没有接触过社会,来美国后才开始独立生活,因此,国内的情况都是道听途说,在美国的事情是亲身经历。我只有这么一点点阅历,仅代表我个人观点:1,差不多两年半以前,我刚拿到驾照,开车很不熟练,就天天在一个大停车场练车。那里傍晚会有很多人玩,偶尔也有人在那里练车。有一个保安常年在那里,车多的时候指挥交通,车少的时候偶尔解决纠纷。那天我练车,我特么的就这么蠢,停车场开车都能把人好好停的车给撞了。我那个羞愤欲死, 尤其是我发现撞的还是辆崭新的宝马, 刨腹自杀的心都有了。保安急忙过来叫我下车。这时候对方车主也过来了,我觉得他气得够呛,吓得我脚都软了。在他离我还有7,8米远的时候,保安制止了他,叫他就站在那里,等警察来。警察来了,把他带到更远的地方问话,过一会再问我话,然后叫我们交换保险信息。递给他保险卡的时候,我弱弱的和他道歉。刚说了一句,就被警察嘘了一声,说 No one need talk.就这样警察做了笔录,叫我们各自上车回家,期间我没有和对方说话,连眼神的交流都没有(我不敢看他。)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第二天保险公司打电话向我核实了情况, 又过了两周我收到保险公司的statement 和帐单,我记得保险公司赔付了8000多。直到今天,我的保险费一直是其他人的差不多2倍。2,A君的事情很惨烈。我和他不算朋友,只是认识。一年前,我们参加活动,结束后(夜里11点多)一条路回家。小路上车很少,我们车距也很远,所以我只见到他在前方拐上主路,然后就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巨响。等我赶过去,现场像电影里演的一样悲壮。他拐弯的时候拐小了,速度过快,车穿过中间的隔离带撞到了对面车道上。对方是辆SUV, 油箱起火,驾驶室都烧起来了。A 君的车撞成了褶皱。等我停好车赶过去,路人已经把A 君和对方从车里拉了出来。很多人围着。A 君完全吓呆了,别人问他咋样,他只会用中文说 没事,没事。把A君往救护车上抬时,我当然要跟着去,可是他一直推我,用手指着对方的救护车,意思是让我跟那辆车,看下对方情况。我跑到对方的救护车那里,被人拦下了。我说是A君朋友,对方说不关你的事,不要妨碍,然后砰把门关上开走了。我再回头找A君,A君的车也开走了。现场一片狼藉,路也封了,警察知道我没有目击车祸后 ,让我站封锁线之外。我站在那里突然很茫然,因为这是个很大的车祸,可是好像也不需要我做什么。于是我就回家了。第二天早晨6点多,A君来电话。他伤得不严重,只是被安全气囊撞了胸口很疼。留在医院过夜。他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情况。过了几天,依然风平浪静,A君惶惶不安,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说,你很好,没事,交给我们处理,没事没事。问对方情况,保险公司说这个是隐私,我没有权利告诉你。此事就此了结。此后A君上庭啊,交帐单啊都没有遇见过对方。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伤得咋样。万幸的是,A君有非常好的保险。从保险公司给的statement上能推断出,对方也没有很大伤害。总结仔细想想,“三不一没” 原则,我在美国其实不知不觉已经彻底实行了。各种安全教育也一直给我洗脑,一切交给专业人士处理,一切交给保险,一切交给律师。如果我是受害者,在美国,我是否希望肇事者“探望,道歉,垫付” 呢? 答案是不。我不希望肇事者干扰保险公司处理的正常过程。但在中国呢? 我的答案是 yes。 作为受害者,尤其是零责任的受害者,我希望肇事者“探望,道歉,垫付”。 同样的事我问了我老公。我问,妈妈的事情,你觉得肇事者做得对不对,他说当然正确,非常好。我说,那你觉得在美国是不是也应该这样。老公第一反应是,怎么可能,那不是找事吗。哎?好奇怪。为什么我们会第一时间内,不假思索的得出完全矛盾的答案?只因为国家不同,我们的行为就完全矛盾么? 深入想想, 我的立场实际上完全基于 经济因素。事故发生在美国,作为受害者,我知道保险赔付是快捷的,法庭给出的裁决也会有效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我更信任专业人员的处理,不希望肇事者插手干扰。而事故发生在国内,医疗费肇事者不掏我就得自己掏,掏了又没把握得到赔付,我更希望肇事者跟车去医院,定期探望,最好加上道歉。本质上,我是想通过肇事者的愧疚和道德,来“抓住”肇事者,希望他通过 一系列行为,来表达他不会逃避责任的决心。如果我是全责的肇事者呢? 在美国,我会“三不一没”。 因为保险公司会管。保险公司把事情简化成钱的问题。如果保险买得好,甚至连钱都不是问题。在中国呢?在保险赔付不能那么及时,法庭裁决手续繁复的前提下,不论从道德,还是情理上讲,我都会在“三不一没” 的基础上多做一些。但多做多少,取决于对方是不是给了我“讹诈”的感觉。
回答过一个,转过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第一,没有法律规定,出了事故一定是要强制车主垫付,双方如果有纠纷,法院是定纷止争的场所,去打官司,是最正常的选择。但是天朝的司法制度设计的种种不合理,不是被逼无奈,没人会去选择的,往往会选择找政府(交警),更有甚至,会大吵大闹,去上访。交警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回避社会矛盾,会逼车主垫付医疗费。本来交强险是有一万块钱的医疗费赔偿限额的,交强险险也是不分责任(无责除外)全部赔偿的。但是有些人(大部分)你给他垫付医药费后,想要取到医疗费票据及住院病历(报保险需要的)比登天还难,他会给你提种种无礼的要求,你如果不满足,对不起,垫付的医疗费打水漂了,大多数人不会为了垫付的那点钱去打官司的。我的经验是尽量不垫付,如果对方伤势确实很严重,或者暂时不便,可以垫付一点。第二,不探望。出于一般的礼貌来说,探望是应该的,但是在天朝,法律固定的必须赔偿的项目往往是偏低的,保险公司更是扯淡,不起诉他们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也就是说,你要合法的赔偿对方,伤者往往是不满意的。探望往往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第三,不调解调解其实对双方都是不换算的。对于赔偿方,保险公司往往会拿出自己的规定,这也不赔偿,那也赔偿,不会为了少给那部分,真的去打官司吧?。对于受害者,现实司法实践中,打官司法院对保险公司下手往往很重,只要找到专业一点的交通事故律师,得到的赔偿,往往会比调解多的多。而且很多地方,交通事故诉讼成为了一种产业,律师费可以打赢了再付,免除了很多担心。第四,扣车不要钱。这个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行政强制法》26条第三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通事故后扣车是个典型的行政强制扣押行为,各地也有很多胜诉的判决。但是在天朝,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建议也不要叫这个真,试一试就知道,省这几个停车费,有多麻烦了(这话好像不是个法律人应该说的,争取权利人的应该得到尊重,但是XZY博士那些人的遭遇,好像就是现实社会的缩影,说跑题
如果真的没有钱(即使变卖肇事车辆也远远不够赔付),又黑白两道通吃,那是真的可以撤手不管(也管不了)。否则,真的照此办法执行,除非碰上的受害人严格守法但不懂法、不仅自己老实而且也没个亲戚朋友支招帮忙,就必然会有问题。这样和事故处理大队打交道,要么手眼通天,要么以后就不要开车了,否则别人多的是办法收拾你。大家没事儿不去惹他们,难道是大家都傻啊。即使是不愿意与当事人接触,那么在诉讼阶段也需要自己尽力(包括请律师)。诉讼是有对抗的双方(或多方)的,你自己都不维护自己的权益,指望谁来帮你打仗。一方面,判决金额始终都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的;另一方面,比如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也与商业保险公司完全无关。因为买了保险,就觉得保险公司是你的免费法律顾问,这种想法有点幽默。这是自绝和解的希望,无畏和无谓地挑起受害人的各种斗志。你想甩手不管该上班就上班、该休息就休息,别人会让你这么轻松愉快嘛。自己耍无赖,就不要指望对手只讲法律打官司。事故处理一定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的。凡是这种不管事故严重程度、不管受害人环境等等影响因素,上来就是永远正确的三板斧式的文章,看过笑笑就好,不必当真。比如你要是致1人死亡或3人重伤了,还敢这样处理么?别人交通肇事罪判个缓刑,你丫就等着实刑吧。——关闭评论前更新—— 客观全面的答案请看
律师的。我这个答案不是全面系统的,是针对提问补充说明中的一些槽点。只写吐槽的原因是我很痛恨这种采取“三不一没有”对策的人,而痛恨的原因是我家里人被出租车撞伤过。我的核心意思是两条:一是事故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答案第4条),二是自己要重视自己的权利(答案第2条)。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很多情况也会可左可右。我不相信出了事故置之不理、不闻不问是对自己最负责任的做法。 关于交警。这不是得不得罪哪个交警的问题,而是完全赤裸裸地对抗主义。还15天不给验车报告就直接投诉,哪儿来的依据。 我不是反对打官司。我是反对那些自己耍流氓,然后要求别人只能依法办事的人。关于交通肇事罪。这个例子不大恰当容易让人误解,举例时只针对不主动赔偿这层意思,没去对应该上班就上班之类的。 坚信一切交给保险公司的,就继续坚信吧。评论严重干扰我的时间线,所以关闭评论并取消关注。我上知乎是为了收获知识,没兴趣看无意义的各种喷,而这个提问没法让我收获知识。不同意答案观点的请直接点反对,愿意实施三不一没有的就继续实施。反正我碰上这种三不一没有的人,绝不会让他安安心心只等着打官司。
说下我自己碰到的事,都是两车事故,不涉及人伤,仅仅作为借鉴。一次是在自家小区里,我在主路上直行,一辆车从岔道转出来,我看来不及避让,已经按了喇叭提醒,他还是丝毫没有减速,一头撞在我左前侧,还不停车,继续转弯,把我的车蹭得一塌糊涂。转弯让直行,交规写得很清楚,交警判他全责,不认,非要把两辆车都拖到停车场等鉴定。他一六十几岁退休老头,我天天上下班都要用车,实在不想为了结果这么明确的事故耗着。警察、协管员和我一起好说歹说,他终于认了全责。然后去定损,他材料又缺东少西,让我陪着白跑了三趟。等我车修好了发票给他,问他要修理费,他号称不知道要先垫付再拿发票给保险公司报销,等他问问看再说,又拖了一个月。等我终于拿到赔款,立刻出去吃了一顿,感觉天都晴了!另一次是跟公交车发生碰擦。我绿灯直行,已经过了路口,但是被前方车流堵在那儿停着。他贴着我的车从旁边开过,把我反光镜撞了。照理说他全责,可是就是不认,带了一个公交公司专门处理事故的老油子来交警大队捣浆糊。看得出交警跟他们很熟,一直劝我认全责,理由是他们出事故要扣奖金,我反正保险公司会赔。看我一直不同意,就反过来说我车子当时停的位置肯定超线了,可是又不肯调录像。为这事请了好几次假,再加上马上就要过年了,不想带着情绪过年,想想就算了吧认了全责。等报保险了才知道,单独反光镜事故不能进保。这个规定难道交警不知道吗?还叫我认全责!综上所述,如果双方都是讲理、懂法的人,什么事情都好商量。如果我是主责,道歉、垫付都没问题,因为知道最后一切都会走正规途径解决。要是运气不好遇到不讲法也不讲理的人,一看出苗头就尽量远离,多啰嗦一句都是找气受。三不一没有,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
前面回答问题的应该都是没遇到过车祸的吧。我母亲2012年10月出车祸,非常严重,颅内出血,18根肋骨骨折以及锁骨,小腿骨骨折。交警鉴定肇事司机负全责。我们医药费花了大约8万(我爷爷生前是该医院医生,外边人去花费不会低于10万),父母开了个小店,因此关门一段时间造成的间接损失约6万。就不说营养品等其他花费和时间成本了。肇事司机从事故后只去过医院一次,给了一千块钱。后来就找不到了。父亲的发小是我们当地一法厅厅长,官司就是在这个法厅打的,告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最后裁定保险公司赔12万,肇事者赔十多万。实际情况是到现在2014年一月了,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包括保险公司的赔偿(2014年1月刚刚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当然保险公司的赔偿应该在近期可以拿到,但拖的时间很长。肇事者在我们这下面的一个县上,出事后就躲了起来,除了刚出事出现了一下,以及打官司出现了一下,后面基本找不到,电话也打不通。家里人都躲。找人上门骂,或者找事,其家里人均厚着脸皮没反应。后来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我父亲做法厅厅长的发小告诉我们,其实强制执行也没什么用。法院不会真的上门去没收其房子或财产(实际也没什么财产)。其实这个问题的难度就在于赔偿的执行。如果肇事者和其家属就是耍赖,肇事者躲起来,你怎么骂他家人,羞辱,找事,家人厚着脸皮不理。想要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想要获得赔偿,真的是很难的。希望各位开车的时候真的要小心,出车祸后受害最大的永远是行人。------------------------------------------------------想想还是多说几句。上面讲的只是我们家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得到的结果,当然事情我没讲完,也不方便讲。实际情况就不会这么简单了。交通事故是一个民事纠纷,也就是说主要还是靠双方协调解决问题。既然是协调就涉及到双方的谈判和妥协。而谈判就拼的是双方在当地的关系,社会地位,收入等问题了。我家遇到的这次车祸,其实对方在社会资源上远不如我家,所以尽管对方只走法律流程,赔付比我家里遭受的损失少,并且目前还想抵赖,但实际情况并不会让他这么简单的逃脱惩罚。最近有个新闻:男子扶老人被诬肇事者 自杀以死证清白这是老人诬陷男子撞人,就能把人逼的自杀。所以实际情况是很复杂的,并不是只靠走法律流程就可以解决的。
交警队干活的路过。。。。题主的问题确实挺敏感的~那位交警的话是肯定没错的~是最有利于降低风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两车,责任明确的,有一方承认自己全责的那么首先保险起见报个警备个案,然后做好现场视屏照片记录~保险点的把整个过程全拍下来~双方行驶证互换电话互留后就可以去快速理赔了,如果当天没时间就必须在72小时之内过去~如果责任不明确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呢?Ok等交警,能在现场判定责任的就开事故认定书不能的,就去事故组了~
以上都是两车的问题,其实现实中最怕遇到的就是汽车电瓶车这类事故了,开车的怕,交警也怕,为什么?处理起来麻烦又费时费力~这里我要说一句,很多时候这种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就是有些骑电瓶车的喜欢闯红灯,走快车道,逆行,突然横穿马路等等~这里不是说开车的没有责任,而是说大部分我们碰到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接下来谈谈怎么处理这种事故吧,如果发生事故在不影响交通情况下保持现场,如影响请自行拍照后把车挪到一边~第一时间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询问伤者情况,小擦小碰会建议双方私了,一般赔偿金额在200到500之间自行协商,如果谈不拢,受伤方又不愿去医院的,那直接扣车扣证去事故组解决~如果伤者躺地上不动了那就得赶紧120送医院了~关键来了!!!题主的问题就在这了,这时候就应该严格执行三不一没政策了,要知道你不是全责啊,对方也有责任啊。如果你垫了钱后续要不要垫呢,受伤者家属会不会要你继续垫呢?不过有几种情况下是可以考虑先行垫付一种是孕妇一种是小孩~
如果能承受卖房 搬家 人间消失 换个地方生存 可以考虑这种方案个人认为:与受害者接触有害无益,因为受害者很多时候要的不是赔偿,而是讹诈。关键的关键是,中国的执法者容易和稀泥,最后你会被玩得很惨,如果真的事故很大,那么就人间消失吧,谁的钱都是赚来的,凭什么要赔偿他?当然有人说,对方是受害者。注意:一旦你玩上了车祸,你们就不是平等的双方,而是对方自认为占有道德优势,看你财力尽可能的多要你的赔偿。你们是敌人,你死我活的战斗。=======看了下评论,更新回答=======首先非常认同的是:在双方责权划分公平合理,认同并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肇事方应当积极赔偿,以让双方尽早恢复正常生活。但无奈生活中未必能顺心如意,有时候就算肇事者本愿妥善解决,另一方也未必愿意配合,人心难测,故而在前述答案中,我说了前提:“中国的执法者容易和稀泥”。细想了一些情况,可能在双方交涉中可能遇到:1、最常见的,是受害方并不以谁是事故的始作俑者作为思考问题的前提,而是抱着我是伤者我最大胡搅蛮缠。2、再常见的,受害方不愿意走法律程序,而是通过上门寻衅滋事,给车主施加精神压力,以达到讹诈的目的。(附加一句,这种方式估计是特色。换在其它国家登门闹事估计能被主人XX了,为什么在国内就经久不衰呢,这是我们值得反思的。)3、有些事故,法律是规定无责也要承担责任,但车主想来未免冤枉。 不作死就不会死,他要死,肇事者还得赔偿,这让车主情何以堪?4、有些受害方不是以积极治疗,早日出院为目标,反而拖延住院时间以达到更多赔偿.5、双方都有冲动不走法律途径,而是寻找社会关系,以期绕过法律途径私了。当受害者如此操作,肇事者又如何去理解伤者之痛?所以我会感叹一句,谁的钱都是赚来的,凭什么要赔偿他?言下之意是,当对方不上路子的时候,我们只能逼着也不上路子。这个世界还没美好到你讹诈我我还欢天喜地给你送钱的人间大团圆吧。还是那句话,你以为生活是美好的,乱发善心,生活早晚一个耳光扇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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