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险要每年都申请吗

武汉医保大病增16种 额度提高40%即日起可申请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0月10日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增加16种,其中15种为慢性疾病。至此,该市门诊大病范围增至26种,各类疾病年度支付额度分别提高20%—100%不等。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均可提出申请,最高可享受54万元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金额。
  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增至26种
  武汉市人社局介绍,该市城镇基本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种类此前一直是10种,分别于2000年、2003年两次确定。今年新增16种后,重症种类达到26种。
  其中,除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是重症外,其余15种均为慢性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血友病、儿童孤独症等。
  小文(化名)是一名血友病患儿,每周要注射一次“八因子”,每个月仅买药至少要花5000元。该病纳入大病门诊报销范围,对他的家庭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
  据了解,我省确诊的血友病患者共2000余例,需要终身治疗。此前,虽然部分对症药物在医保目录之内,但由于该病不在门诊重症之列,患者只有住院才能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因此,大多数患者未能得到正确及时的诊断和治疗,一些患者甚至因家庭贫困放弃治疗。
  武汉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文韬说,下一步,该市将尝试逐步建立医保待遇调整的可持续性机制。
  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上调20%—100%
  除了增加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种类外,部分疾病的支付金额也大幅调整,上调幅度为20%—100%不等。
  其中,年度支付额度增加最多的疾病是重症精神病,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5000元和4000元,较以往翻了一番。年度支付额度增加最少的是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00元和9600元,较以往提高20%。
  同时,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以及此次新增的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均分别为54万元和13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李文韬介绍,调整后的年度支付限额,较以往平均提高超过40%。目前,武汉市的城镇医保门诊重症涵盖疾病数量,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5位,支付水平位于前列。
  此前,武汉市有符合条件的重症和慢性病人共11.3万多人,去年医保统筹为此支付6亿元。调整后,全市医保统筹基金支出将达10亿元。
  每多患一种疾病,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
  此次调整中,对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均有调整。支付限额由两部分合并构成:一是由患者从所患疾病中自行选择一种疾病的支付限额;二是其他每增加一种疾病,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比以往提高1000元),直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比如,参保人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因上述两种病的职工医保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均为7000元,该参保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一疾病的支付限额,同时还可以获得额外2000元的支付限额,即一共9000元,依此类推。
  此外,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种类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执行有关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解读》》》
  新增16种疾病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
  武汉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文韬介绍,该市历经两年时间,收集了全国副省级城市的相关医保信息,并专门组织了几次专家论证,确定了此次新增的16种疾病。
  “对纳入医保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判定,目前全国尚无统一标准,各医保统筹地区的门诊重症的病种也不一样。”他说,武汉此次新增的16种疾病,主要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而且病期较长,给患者家庭带来负担较重,多为内科疾病,不少都是中晚期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的申报要求,是“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另外,纳入范围的疾病还具有诊断标准明确、易于掌握,治疗手段成熟、明确等特点。如老年痴呆症(阿尔兹海默症)也属于常见病、多发病,但诊断标准不明确,此次暂未纳入调整范围。
  提醒》》》
  医保门诊重症如何申报
  10日,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了办理医保门诊重症的流程:
  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一年的病情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相关检验报告单和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提交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并将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办理。
  辖区社保处初审合格后,参保人员填写《武汉市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审批登记表》,然后持该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鉴定病情。社保处复审合格后,根据参保人的意愿,按照方便就近原则,为其指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并向参保人员发放重症病历。
  随后,参保人可持审批登记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建档,之后即可持社保卡和重症病历在该院治疗。
  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参保人将审批登记表从原定点医院取出后,携社保卡、《审批登记表》和重症病历,到辖区社保处办理变更手续,再到新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建档即可就医。(楚天都市报 谢玲 彭燕娥)
  武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范围新增16种疾病: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儿童孤独症
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调整、增加后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政策如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
54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13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54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13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54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13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54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13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并计算)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儿童孤独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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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市医保局 编辑:rsjxxzx 发稿时间:
16:48:17 阅读:2264次 【字体:
】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支出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9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制定《赣州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赣州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减轻参保职工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9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大病医保)是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配套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对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偿。
第三条&按规定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低标准住院医疗保险等险种,下同)的城镇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险种,下同)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同时参加职工大病医保,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单独参加职工大病医保。
第四条&职工大病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实行统收统支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工大病医保的指导和监督,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职工大病医保的管理。
第五条&职工大病医保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招投标方式,由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参加职工大病医保的团体投保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委托时限。
第六条&职工大病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大病医保的缴费基数为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缴费基数的0.5%,其中用人单位缴纳0.3%,职工个人缴纳0.2%;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之积(计算到分)。今后根据职工大病医保实际运行情况,相应调整缴费标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大病医保,由用人单位按照第六条规定的缴费标准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职工大病医保费,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此前已参加职工大病医保并一次性预缴一定年限职工大病医保费的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预缴期满以前,维持原缴费水平不变,按本办法规定享受职工大病医保待遇;预缴期满以后,按照第六条规定的缴费标准缴费,其中属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属职工个人承担部分逐月从本人每月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中抵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大病医保,由个人按照第六条规定的缴费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全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应缴纳的职工大病医保费逐月从本人每月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中抵缴。
用人单位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因中断参保办理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手续时,中断参保期间的职工大病医保费应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的职工大病医保费标准同时补缴,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大病医保待遇。
第八条&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按照上季度末本县(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本季度职工大病医保费预缴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次年一季度清算),再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付承办职工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
  第九条&职工大病医保基金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使用。职工大病医保费不得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第十条&职工大病医保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等“三个目录”及相关规定,超出“三个目录”范围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大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参保职工发生的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大病医保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
职工大病医保费用结算年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一致,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相应调整职工大病医保待遇水平。
第十二条&职工大病医保统一纳入赣州市城镇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以下简称“市医保系统”),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发生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时,统一通过市医保系统实时结算管理,具体业务经办流程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
第十三条&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赣州市范围以内发生的符合职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职工大病医保支付的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刷卡记账管理,按规定由个人支付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赣州市范围以外发生的符合职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通过录入市医保系统进行审核和赔付。
第十四条&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应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办事大厅设立职工大病医保待遇支付窗口,提供业务咨询,及时受理补偿申请并支付医疗费用。职工大病医保的经办业务和医疗保险服务接受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考核。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区)统一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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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镇职工医保者 大病保险昨起可正式申请
  参加咸阳城镇职工医保者
  报销哪些
  自付部分费用累计超1万元以上部分
  能报多少
  最低60%最高85%
  怎样报销
  持医疗卡身份证到医保中心报销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
昨日是10月第一个工作日,参加咸阳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可开始申请大病保险,参保城镇职工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中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最低报销60%,最高可达85%。
  因一些市民对于政策还不是太了解,前往医保中心咨询的两位市民因为不符合申请条件,都扑了个空。昨日一大早,刘先生和郭先生就来到医保中心,咨询大病保险政策,看自己符不符合申请条件。&我今年1月做了心脏支架手术,自付了7千多元,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大病保险。&刘先生称,9月份看见报纸上登出政策消息后就开始关注,昨日是10月第一天上班,他就前来咨询,&现在的政策比较好,我两次手术一共做了5个支架,总费用6万元,医保就报销了4万多,自己才付1万多元。&当然,因为第一次手术是在去年12月进行的,所以不能合在一起申请大病保险。同刘先生一样,郭先生也是自付部分不超过1万元,所以也没能申请上,&不过现在知道政策了,以后再报销就有谱了。&
  咸阳市医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科科长冯晓皑介绍,这两位参保市民在今年住院自付部分费用都没超过1万元,按规定是不能申请大病保险的,但如果今年再有住院的情况,两次住院合规的自付部分加起来超过1万元就能申请了。
  据了解,大病保险用于解决城镇职工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中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合规医疗费用指的是年度内符合咸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补助支付后剩余费用,&像超过医保床位支付标准费用、某些有限价材料的超额部分,都不算合规医疗费用,在审核时将从自付部分中剔除。&冯晓皑说。
  《咸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细则》中规定,参保城镇职工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中,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最低可报销60%,最高则可达85%,10月起参保职工个人可持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
  本报记者 宋雨浓
(本文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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