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险范围包括农民吗

您好!欢迎来到养老信息网!,新用户?[]
全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查询平台-养老信息网
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实施办法》(津政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一)个人缴费。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年缴费标准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八档2700元、九档3000元、十档3300元。
  (二)集体补助。在参保人个人缴费以外,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给予的缴费补助、资助,不得超过缴费十档即3300元标准。集体补助不得替代参保人个人缴费。
  (三)政府补贴。市财政对应参保人所选缴费档次按年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一档60元、二档70元、三档80元、四档90元、五档100元、六档110元、七档120元、八档130元、九档140元、十档150元。
  有条件的区县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四)日起,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不得超过60周岁)可选择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市财政按照补贴一档即60元标准逐年给予缴费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市财政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自日起参保人不得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五)日前已一次性趸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自日起市财政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逐年给予缴费补贴,其中:日至日期间趸缴的,按照补贴一档即60元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日前趸缴的,按照就近向上确定的&缴费档次&对应给予缴费补贴。
  (六)符合代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即二档900元标准缴费,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其代缴,代缴年限不超过15年。参保残疾人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由区县残联一次性补足代缴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符合代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应逐年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联提出代缴申请,未提出代缴申请的,不予代缴养老保险费。
  (七)参保人应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下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由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代为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本人应持缴费通知单于当月20日前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年度缴费的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符合代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参保登记前应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11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联提出代缴申请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国家实施新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规定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记账利率,每年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公布。
  (三)参保人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到账时间记账,自次月开始计息。
  (四)参保人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再次缴费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五)符合代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其代缴费部分作为政府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六)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且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给本人,终止并解除养老保险关系。
  三、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一)参保人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领取待遇申请,由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代为办理核定手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服中心直接提出领取待遇申请。街乡镇劳服中心核定参保人领取待遇资格后,报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二)养老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日为每月20日。
  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一)日起,距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自2015年起逐年缴费(按第一条第(四)项规定选择一次性趸缴费人员除外)。达到领取年龄时应按照缴费满15年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市财政对应本人所选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未逐年缴费或中断缴费,达到领取年龄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的,其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年度市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
  (二)日起,距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市财政对应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达到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其补足的年限市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村(居)民委员会应对参保人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天。
  (四)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失踪、下落不明的,自失踪、下落不明之月起6个月内继续发给待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发放期间领取待遇人员重新出现的,恢复并补发其应领取的待遇;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待遇防冒领机制,加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与公安部门户籍变更、民政部门殡葬登记和丧葬补贴发放,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死亡认定等信息的定期比对,防止误领、冒领养老金问题的发生。对于疑似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相关信息提供街乡镇劳服中心,由街乡镇劳服中心限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其家属应于2个月内向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被征地农民参保
  (一)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货币安置补偿办法替代被征地农民参保。
  (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每年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公布。
  (四)被征地农民由申请用地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市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
  (五)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申请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其缴费与个人缴费部分合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
  (六)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补助的被征地农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自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的次月起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参保缴费的,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加标准为养老保险缴费额除以征地参保时本人实际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的,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改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停止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
  (七)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70周岁以上的,按照7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确定。
  (八)申请用地单位在办理征地手续前,按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提出的参保人数和缴费标准,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存入市财政局开设的预存专户。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对申请用地单位的缴费凭证等进行核查,并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复核。核查、复核材料为申请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办理征地手续的凭证。
  (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费用于特殊困难人员优先参保或符合参保条件人员集体参保的办法,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使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费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46号)规定执行。
  (十)符合代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按照被征地农民有关规定缴费后,缴费期内区县残联不再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十一)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后,经核实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退还申请用地单位或预存缴费账户,终止并解除本人养老保险关系。
  六、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8号)规定执行。
  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规范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二)社会经办机构应定期组织街乡镇劳服中心对领取待遇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发现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停发其待遇;冒领、骗取待遇的,应责令退还;不予退还的,应从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中抵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无法确认领取待遇人员生存状况的,可暂停发放待遇,待确认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待遇。
  (三)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按照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报水平,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构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八、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乡镇劳服中心具体经办,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参保人缴费和个人账户对账制度,通过对账单、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为参保人提供个人查询。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街乡镇劳服中心应按规定妥善保存参保人的参保资料,记载参保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等数据信息。(四)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卡的服务功能,为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等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日起,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统一由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日前持金融机构存折领取待遇的人员,逐步实行由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
  九、其他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人力社保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34号)规定执行。国家实施新的制度衔接办法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日前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按月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标准为: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9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依据本市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出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日至日符合享受&残疾人缴费补贴&条件而未办理申请手续的残疾人,日后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未办理申请年度也不给予一次性代缴养老保险费。
  (四)日前已在本市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日后户籍跨省市迁移的人员,每年须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未提供生存证明的,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
  (五)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也不愿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的,清退本人个人账户,终止并解除养老保险关系。
  (六)按照市政府《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津政发〔号,以下简称&津政发112号文件&)参保的征地参保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范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征地补贴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计息、衔接和继承等按照《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养老金资金渠道,仍按照津政发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日起施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同时废止。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本文地址:
保险信息频道
为您精心推荐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我们所说的养老保险有什么不一样的啊?_百度知道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我们所说的养老保险有什么不一样的啊?
只是一个基础保障我们平常说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保和居民养老的缴费比例比较低,交的钱也少,到退休年龄时拿的钱少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虽然不用缴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三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一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比新农保多500元以上五个档次,新农保是对于农村居民的一种政策,不属于新农保参保范围。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二是户籍条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两者的区别,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必须满16周岁、社会组织、集体补助的二元结构转变为现在的个人缴费,一是年龄条件、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的提法,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也属于参保人员,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属于参保缴费的群体,即由老农保的个人缴费,但保留了“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参加新农保有二个基本条件,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校学生不属于新农保参保范围,不存在“集体补助”的筹资渠道、政府补贴三元结构,也是参保的,16至59周岁的农村居民,但在统计参保范围时,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60岁以上的,没有农村户籍的、集体补助,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制度的;二是城镇老年居民领取待遇不与子女参保缴费挂钩,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新农保最主要是新在筹资方式,作为国家提倡的辅助渠道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赵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您当前位置:
赵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时间:&&&&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 答:新型农村社会(简称“新农保”) 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镇居民保”)是用来保障城镇非从业人员老年后的基本生活。 二、参加新农保有什么好处? 答:新农保制度的实施,使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国家普惠式养老金,也就是农民的 “退休制度”,将会改进中国农民自古以来仅仅依靠儿女养老的模式,其好处是: (一)正常缴费人员,每年政府补贴30元。 (二)个人缴费额和政府缴费补贴额均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三)到达60岁时不再缴费,按规定标准领取养老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以后这个数还要增长),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决定,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领取的待遇越高。 (四)个人账户余额为零后,养老金全部由政府负担,发放至本人去世。 (五)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三、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由哪个部门经办? 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简称“新农保中心”)具体经办。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我县农村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城镇户籍非从业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参加城镇居民保。 五、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新农保的缴费标准分五个档次,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城镇居民保的缴费标准分十个档次,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缴费标准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年度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六、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答: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七、政府对参保人缴费如何补贴? 答:1、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目前为每人每年30元。 2、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以上基础上由县财政再给予每人每年20元的缴费补贴。 3、对重度残疾人(持有残联发放的一、二级残疾证人员)的个人缴费,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选定的缴费标准去除政府代缴额后,其余由个人缴纳。 八、参保缴费手续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首次参保,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一张,(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领取《缴费手册》;以后年度参保人凭《缴费手册》到村委会办理缴费和补费手续。 九、个人账户包括哪些项目? 答:新农保中心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及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十、养老金待遇怎样计发? 答: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一年,增加1%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与职工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 十一、养老金待遇领取是什么? 答:1、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自达到60周岁的下个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日前出生的老年人,个人不用缴费,自2011年8月起,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但农村户籍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应通过领取资格认证,不参加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金,通过认证后恢复待遇。 十二、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答: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1个月内,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和缴费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领取申报表》,即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十三、参保人死亡的怎么办?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依法继承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并应在1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十四、为什么新农保政策实施时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时,其子女必须参保缴费,而城镇居民保不做此规定? 答:农村老年人的子女参保缴费,不仅使父母当下能够领到养老金,体现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而且自己也可及早享受政府补贴,使自己年老后受益。如果完全无条件地给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有的年轻人可能会不愿参保或晚参保,就不能及早享受到国家的补贴政策,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 城镇老年居民的子女,有的有固定工作,有的是有企业工作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有的是相对稳定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他们应当参加待遇层次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保是一种托底制度,如果强制他们参加城镇居民保,是对其利益的一种侵害,所以不强调让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的子女必须参加居民保。 十五、已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保障制度的人群,参加新农保后原待遇是否能继续享受? 答: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保障制度的人群,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原待遇按照“只叠加、不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 十六、按不同标准缴费,养老金领取额测算实例 1、某人今年59周岁,如果按100-500元5个标准补缴14年费,加上今年按相应标准缴纳的保险费,加上政府补贴的30元,按3.5%的定期利率计息,从明年达到60周岁下月始,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是1575.9元、3120.9元、4665.9元、6210.9元、7755.9元;年取养老金分别是797元、929元,1063元,1196元,1330元。 2、某人今年59周岁,如果不补缴,按100-500元5个标准只缴一年费,从明年达到60周岁始,年领取养老金分别是672元、680元、689元、698元、707元。 3、某人今年30岁,如果从今年开始参保缴费,分别按100-500元5个标准不间断缴费,达到60周岁时,个人缴费加上政府补贴,按3.5%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是6946元、12289元、17638元、22975元、28318元;年领取养老金分别是1359元、1820元、2281元、2742元、3204元;如果按平均寿命75岁计算,一生共领取养老金分别是20385元、27300元、34215元、41130元、48060元。 政策咨询电话:  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
&&&&皖ICP备号&&&&单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4页免费13页免费6页免费4页免费1页免费5页免费3页免费2页免费4页免费4页免费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24页免费18页免费6页免费6页免费42页5下载券
单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农民工、城镇非从业居民最受益--北京频道--人民网
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农民工、城镇非从业居民最受益
&&&&来源:&&&&&
  国务院近期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期,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看点一 农民工、城镇非从业居民最受益
  目前,我国至少有五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别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次是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
  昨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农合和城居保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98亿,其中领取待遇人数达1.38亿人。关于参保范围,意见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昨天表示,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最大的受益群体应该说是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或者是转移的群体,其中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属。
  “毫无疑问,暂行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以前没有衔接办法,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看点二 增设缴纳1500元和2000元两个标准
  《意见》对城乡居民缴费标准,除了合并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标准外,还增设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增加到12个档次,是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选择,这是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结果,同时也使多缴多得的机制更加明显。
  《意见》规定,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地方政府应适当增加补贴金额;特别明确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进一步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胡晓义表示,原来两项制度分设,交费标准也是分别设置的。新农保中农民缴费是五档标准,从一年100元到一年500元,而城居保的交费是10档标准,从一年100元到一年1000元。
  上海财大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表示,城居保和新农保的差别之一,就是过去农村缴费水平较低,而城市缴费水平则较高,统一之后农村和城市居民都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标准,从而也保证了60岁之后的保障标准。此外,与之前不同的是,在参保人死亡之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将可以继承。而此前的城居保和新农保规定,个人账户政府补贴的部分不可继承。
  看点三 新农保与职工养老保险可互通
  “有时出来打工,有时回乡种地,职工保险退休待遇高,但有年限门槛,不如把钱揣在兜里踏实,所以我就上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自湖南农村的罗百虎的想法代表了很多农民工,“现在说是能转换了,那就放心了,反正个人交的钱还是自己的。”
  学者们提出,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才会更有效地改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对于农民工来说,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他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到城镇来打工,依法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前在农村交过的费怎么办?胡晓义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由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他介绍,农村居民在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三部分,都可以进入到居民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之中。反之,如果农民工在城镇缴费满15年,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打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一并计算,这也打通了两个制度之间的衔接渠道。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坦言,解决了两种制度衔接问题,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民进城后,保障就业是根本,同时还要维护他们的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不但吸引现在还在农村的农民进城,更要使他们进了城还能留得住。”这位负责人说。记者 罗丹阳
  北京落点
  北京居民养老险缴费补贴每人至少将涨30元
  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出台,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本市近期将出台相应的贯彻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其中,将涉及到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标准的变化,按照国家标准,相应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至少将涨30元。
  据了解,北京市在2009年就已经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有关缴费标准――不会分档
  新公布的国家标准:被分成100元至2000元的12个不同档次。
  北京现行缴费原则:只设定了动态的上下限,最低缴费标准为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9%;最高缴费标准为城镇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但从2009年至2012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缴费标准一直固定在下限960元,上限7420元。直至2013年,下限才上调至1000元,上限仍维持不变。而今年,缴费标准将维持去年水平。城乡居民可在下限和上限之间任意选择缴费标准。
  北青报:北京是否会划定出具体的缴费档?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不会。“事实上可以说北京划定了N个档,让参保人视自身财力选择,更具灵活性,未来不会再进行框定。”
  有关财政补贴――将会上涨
  新公布的国家标准:体现多缴多补原则。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北京现行补贴政策:对于参保人员来讲,每人每年30元;对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财政补贴以基础养老金的形式体现。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已经由最初的280元/月上涨到430元/月。去年,对80余万享受待遇人员的财政补贴达到35亿元。
  北青报:缴费补贴标准是否会提高?
  相关负责人:至少会提高30元。北京最低的缴费标准为1000元,而此次意见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要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因此,北京的缴费补贴标准肯定要提高。我们将会同财政部门设定新的补贴标准,标准至少要达到每人每年60元,这样,就相当于补贴至少提高一倍。
  据悉,目前本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约为150万人,如果每人增加30元的补贴,意味着财政每年将多支出4500万元。
  有关转移接续――年限折算政策将有调整
  新公布的国家标准:居民养老保险转接职工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合并,但不折算缴费年限。
  北京现行政策:最多可按1:1比例将城乡居民保险费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北青报:折算政策是否会改变?
  相关负责人:此次出台的国家转移接续政策,有些方面与北京确实存在不同,比如在居民保险转移接续职工保险的年限折算上。对此,我们会抓紧时间研究,出台新的折算办法,既符合国家的规定,又可以兼顾现有的政策。记者 解丽
(责编:沈宇波、高星)
手机读报,精彩随身,移动用户发送到RMRB到,订阅人民日报手机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