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查询的定期两全保险靠谱吗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哪些好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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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哪些好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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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2)
你好,朋友:保险公司的每一个险种退出来都是有目标消费群体的,如果你买了不适合你的消费群体的保险,那么你看来就是不好,但是,别人会感觉很好。所以,任何保险公司的任何保险产品不能用好坏来区分,只有适合不适合的区别。我一直是一个观点:人生第一份保险一定要买重大疾病保险,等重疾保险完善之后在考虑分红理财养老型保险。假如你的孩子还没有完善重疾健康保障,那么建议还是先买康宁终身或者瑞鑫这两款老产品;如果孩子已经完善了重疾保障,那么建议你可以了解下中国人寿11月1号新推出的福禄宝宝少儿保险。这款应该是能够让所有的家长朋友眼前一亮的。
你好, 我是中国人寿的罗荣杰,少儿险可以根据你自己的需求来买,是根据你女儿读大学,读研时需要多少教育金来定,国寿的一款是可以保障终身的福禄宝宝,它的特点是从交费到30岁年年增长生存返还金,可以当作教育金,创业金,婚嫁金,18-60年岁有20倍保额的意外生命保障,5倍疾病保障,55岁后还可以领取养老金,是送给小孩一生的保障,而且年年有分红,还可以附加医疗保险,保障非常全面的一辈子。 另外还有一种是短期收益的,它有18,22,25岁,三个时间领取教育金,创业金,婚嫁金,可领取三次,年年有分红,也可以附加医疗保险。 如需要了解,可以参考我下面附加的案例,也可以点击QQ交谈,也可以点击我的图像。参考:参考:【原创】0岁宝宝,如此好的保障, 你家有这样的福禄宝宝吗? 要投就投中国人寿 80后的老,谁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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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哪个险种最好
[导读]:分别统计了寿险四巨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太保寿险2013年最“叫座”的五款寿险产品,或许能为消费者购买保险提供一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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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火爆局面依旧未变,至少有5款分红险产品年保费收入超过200亿元。记者分别统计了寿险四巨头&&、、新华保险、太保寿险2013年最&叫座&的五款寿险产品,或许能为消费者购买保险提供一点参考。
  年报显示,在四家公司总共20款保费规模最大的产品中,有17款分红险产品,传统型产品只有3款。其中,太平洋人寿的&太平盛世-长泰安康B款(9906)&保费收入最低,为43.1亿元;而销售金额最高的是中国人寿的&鑫丰两全&保险,其2013年保费收入高达327.7亿元,堪称&吸金王&;不仅如此,中国人寿&鸿盈两全&、&两全&和&&2013年的保费收入达到了292.35亿、275.06亿和256.72亿,帮助中国人寿包揽寿险畅销产品前四名。
  此次纳入统计的20款寿险产品中,纯保障型产品有三款,与2012年相比,寿险中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局面仍在持续。但乐观的是,在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催化下,传统寿险突破了14年之久的2.5%利率上限加入到费率市场的自由竞争当中,在顺应保险回归保障的大趋势下,也使投保人享受到更多保障。
  中国人寿:趸交新产品成&保费王&
  据了解,2013年中国人寿销量最多的五款产品分别是:国寿鑫丰(分红型),保费为327.7亿元;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292.35亿元;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275.06亿元;康宁终身保险,保费为256.72亿元;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费为188.81亿元。在五款产品中,&康宁终身&和&美满一生&已经停售,凭借续期保费继续上榜。
  值得注意的是,&鑫丰两全&能够取得如此市场反响得益于&短平快&的产品设计。据了解,国寿于2013年6月在银保渠道推出&鑫丰两全&,缴费方式为趸交,保险期间为五年。从产品设计看,&鑫丰两全&是一款高现金价值产品,记者查询保单利益演示,保单第一年末的现金价值为保费的102%;保障方面,客户在购买该产品后,可享受到基本保额3倍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同类分红型产品中保障最高的产品之一。近年来,虽一直谋求产品结构转型,但为了保住&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市场份额,中国人寿仍然没有放弃趸交业务对规模的拉动作用。
  平安人寿:&金裕人生&蝉联公司冠军
  2013年,平安人寿销量最大的五款产品分别是: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218.3亿元;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107.84亿元;保险(分红型),保费为81.21亿元;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64.19亿元;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53.97亿元。其中,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已于2012年停售,续期保费收入在平安产品中名列第二。前5大产品保费收入合计占平安人寿2013年保费收入的36%。
  记者注意到,平安人寿的五款热销产品的共同点是都有金,即所谓的&快速返还&,投保人可每年、隔年或隔两年领取保额一定比例的生存保险金,此外,还有&身故保费可返还&的特点,且都是通过个人代理和银行保险两个渠道销售。
  与2012年相比,平安人寿热销产品销售结构并未发生太大变化,只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首次入围。此外,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已是连续两年成为平安人寿寿险的销售冠军,占比接近15%。平安人寿代理人李先生告诉记者,&金裕人生&产品畅销与代理人销售动力不无关系。据了解,&金裕人生&最低保费要求为:缴费期为10年、5年、3年,年交保费要求分别不小于1.5万、2万、3万,累计保费平均最低为10万。
  新华保险:费改新产品总排名第八
  2013年,新华保险最畅销的五款产品分别是: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203.79亿元;惠福宝两全保险,保费为133.17亿元;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费为79.38亿元;红双喜年金保险(分红型),保费为62.41亿元;红双喜盈宝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44.16亿元。其中,红双喜系列产品在新华保险的榜单上占三席。
  在红双喜系列产品中,&红双喜新C款&的销售更是持续火爆。2011年~2013年,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规模分别为244.68亿元、244.57亿元和203.79亿元,占比分别为26.32%、25.6%和20%。据悉,&红双喜新C款&是一款期交型分红险,提供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保障,主要是销售5年期交10年满期的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2年相比,&惠福宝&首次进入新华保险前五榜单,且在20款上榜产品中保费规模排名第八。&惠福宝&是去年普通型费率改革启动后,新华保险推出的首款利率达到3.5%的新产品,自此,上市险企也加入费改新品大战。自2013年9月份推出&惠福宝&跟进费率改革到去年底,根据新华保险年报数据披露,&惠福宝&三个多月实现保费规模达到133.17亿元,占新华保险产品总保费的12.85%。
  太平洋寿险:趸交新产品保费增长快
  太保寿险2013年销售最好的五款产品分别是: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保费为129.03亿元;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67.93亿元;红利盈(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为63.27亿元;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分红型),保费为63.02亿元;太平盛世-长泰安康B款(9906)为传统险,保费为44.1亿元,是20款入选保险产品中保费规模最小的产品。
  以2013年太保寿险销量最好的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为例,其保险期限为10年,而交费方式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还包括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额的10%。此外,太保寿险销量排第二的&鸿鑫人生&也是一款快速返还型分红险,销售排名第四的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分红型)是一款快速返还型年金类分红险。排名第五的太平盛世-长泰安康B款(9906)是一款保险产品,该款产品在20个产品中的三个传统险席位中占其一。
  与国寿类似的是,太保寿险此次也有一款趸交、高现金价值新产品入围。红利盈(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太保寿险2013年4月份推出的新产品,据了解,该产品的缴费方式为趸交,保险期间为五年。记者查询保单利益演示发现,&红利盈&保单第一年末的现金价值同样为保费的102%。
以下显示均为向日葵已认证会员,其资料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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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关注排行中国人寿和picc人寿哪个投保好点
中国人寿和picc人寿哪个投保好点
08-12-01 &匿名提问 发布
人寿和中国人保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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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老牌龙头寿险公司,picc人寿虽然成立时间不是很早,但其前身为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历史背景不分上下。 这里,我主要说的是保险公司不是问题,选择最有效适合自己的险种才是重要,这就要做到清清楚楚的投保。很多代理人为了促成保单在介绍险种时不能全面正确的说明,而客户有时也是想当然的理解,造成最终所买险种实际并非自己心中所想的。 买保险最大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清清楚楚的购买,那就不会有问题,好不好、需不需要自己就可以判断了嘛!建议不要完全听信代理人所言,可以通过一些第三方机构(如这里的回答以及我们的保险中间站)来求证一下,这样会有一定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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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再加上一点哈。外界好多人都把我们保险行业看成是骗人的,其实这都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们的保险知识,还有就是一些保险代理人在和顾客讲解的时候没有讲清楚等等因素,所以造成了人家把我们看成是骗子,传销之类的行当!在此我慎重申明,我们保险行业不是骗人的。保险是爱,是责任!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业!我们PICC实行的都是让利于民这么一个原则!衔接了我们公司所谓“人民保险,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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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作者:佚名 &#160; &#160; &#160;转贴自:本站原创 &#160; &#160; &#160;点击数: 184799 &#160; &#160; 您要打印的文件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打印本文迄今已有 50 年经营历史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的寿险业务,开办的险种主要有传统性寿险和投资分红型寿险两大类,它们分别含有普通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保险四个基本类型 80 多个险种 , 能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的保险需求。少儿保险系列:“国寿少儿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普通寿险系列:“国寿 99 鸿福两全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养老保险系列:“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 A )”、“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健康保险系列:“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 A 、 B ”、“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 (基金型)先在成都地区销售 } ;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分红保险系列:“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分红型)(简介) &#160; 保险特点:既为您提供死亡保障,又为您提供身体高度残疾保障,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保费每三年交付一次,交费轻松。一、投保范围:出生满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二、保险利益。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 [NextPage]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60;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缴费方式:本合同的保险费每三周年交付一次,直至被保险人七十周岁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四、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五、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六、保单借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160; &#160; &#160; &#160; &#160; &#160; &#160; &#160; 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简介) &#160; Page 1 of 5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保险特点:满足孩子教育需要的银行邮政专卖产品,关爱成长,合理给付; ----18.19.20.21 给付“大学教育金”; 22 岁给付“创业金”;投资保障两不误; ---- 教育储蓄、投资分红兼具的个人理财产品。交费方式,灵活方便;一、投保范围:出生满 30 天以上, 14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儿童 [NextPage] 二、保险期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生效;至被保险人年满 22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三、保险利益 1 、生存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18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 保险金额 X 25%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19 、 20 、 21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 保险金额 X 15%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22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 = 保险金额 X 30% 。 2 、风险保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 = 所交保险费(无息返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X 1.5 ,合同终止。四、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投保人分配红利。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 ( 分红型 ) &#160;保险特点:既为您死亡提供死亡风险保障,又在您罹患重大疾病时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更兼每年提供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一、投保范围:出生 30 日以上 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NextPage] 二、保险利益 1 、重大疾病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分期交费的分 5 年、 10 年、 20 年三种。四、保险期间终身五、保单借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160; &#160; 六、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投保人分配红利。红利可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160; 国寿 99 鸿福两全保险(简介) &#160; 险种特点:对象广泛,老少皆宜。凡 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障期长,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定期给付,满足所需。每三周年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 6% 给付生存金,直至身故。生存越久,回报越高,满足生活所需。交费灵活,任您选择。分为 10 年交、 20 年交或一次交清,任选一种。 [NextPage] &#160; 一、投保范围 &#160; &#160; 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160; &#160;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保障 &#160; &#160; 1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 6% 给付生存保险金。 &#160; &#160; 2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60; &#160; 3 、如急需用钱,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书面申请借款。 &#160; &#160; 三、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国寿生命绿荫(团体、个人)疾病保险(简介) &#160; &#160; &#160; 险种特色:保险责任范围内列明的疾病和手术达 581 种,覆盖人身各大系统的急诊重症、慢性疾病和损伤类疾病。保险金根据疾病病种实行定额给付,无需准备医疗费用收据,更不与任何报销制度或其他保障形式相冲突,手续简便。多次发生 581 种疾病中任何一种疾病或手术,均可按条款规定获得疾病保险金,直到累计给付达到保险金额为止。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不幸身故,被保险人同样可在有效保额下获得全额给付。一次投保终身受益,交费期短,越早购买,所交保费越少。 &#160; &#160; &#160;一、投保范围: &#160; &#160; &#160;1 、符合本公司投保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作为投保人,统一为本单位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NextPage] &#160;2 、凡年满三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160; &#160; &#160;二、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权益。 &#160; &#160; &#160;1 、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在免责期后发生 《 病种目录表 》 所列疾病或手术,本公司按照 《 病种目录表 》 列明的该种疾病或手术所对应的给付限额在有效保额内给付疾病保险金。当有效保额低于 《 病种目录表 》 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所对应的给付限额时,本公司按有效保额给付疾病保险金。 &#160; &#160; &#160;2 、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160; &#160; &#160;3 、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 180 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有效保额部分的已交保险费。 &#160; &#160; 4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 《 病种目录表 》 所列疾病或手术,本公司均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给付疾病保险金,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 &#160; &#160; 如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多次投保本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签发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 《 病种目录表 》 中列明的 581 种疾病或手术后 180 日内再罹患相同疾病、手术,本合同按一次保险事故处理。 &#160; &#160; 三、保险费
&#160; &#160;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趸交、年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三年。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简介) &#160; [NextPage] 险种特点:保障面宽,贴近大众。凡出生满 6 个月以上 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领取方便,满足需求。 55 或 60 周岁开始领取,分年领、月领两种。老有所养,后顾无忧。自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可按约定的养老金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年领养老金金额为基本保额的 10% 。月领养老金金额等于年领养老金金额乘以 0.084 。高额保障,呵护终身。被保险人在约定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按基本保额的 6 倍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至 105 岁止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与已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之差给付身故保险金。交费灵活,任您选择。分为 3 年交、 5 年交、 15 年交、 20 年交、一次交清或年交至开始领取养老金前 7 种。保单借款,帮您解困。投保人如因故急需用钱,可向本公司申请借款。 &#160; &#160; &#160; 一、投保范围: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160; &#160; &#160;二、养老金开始领取日 &#160; &#160; &#160;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为五十五和六十周岁两种,开始领取日为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160; &#160; &#160;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保障 &#160; &#160; (一)养老金 &#160; &#160; &#160;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投保人约定的年领或月领方式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160; &#160; (二)身故保险金 &#160; &#160; &#160;1 、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六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60; &#160; 2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后,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至一百零五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与已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之差给付身故保险金(如该差额小于或等于零,身故保险金为零),本合同终止。 &#160; &#160; 四、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160; &#160; &#160; &#160;[NextPage]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160; &#160; &#160; 一、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为主合同,国寿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为附加合同 &#160; &#160; 二、投保范围: &#160; &#160; 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160; &#160;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权益。 &#160; &#160; 1 、被保险人投保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160; &#160; 2 、被保险人投保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诊疗,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县 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 50 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 80% 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160; &#160; 3 、被保险人投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因疾病住院医疗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以上部分,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医疗费用的 5 0% 至 90% 给付医疗保险金。 &#160; &#160; &#160;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金额每 3000 元交保费 6 元;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每 3000 元交保费 9 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每 20000 元交保费 48 元。 &#160; 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160; [NextPage] &#160; 一、投保范围驾驶或者乘坐各类机动车辆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对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二、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权益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乘坐本合同确认的机动车辆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1998 年制定的 《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4 、被保险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丁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 100 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 20% 范围内,按 80 %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 15 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 90 日为限。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 时止。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 、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10,000 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NextPage] 2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率见附表。 3 、续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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