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把手碰了九级,我想解除合同解除,和单位交保险有冲突吗?

倪律师您好;我在煤矿工作伤残鉴定9级,我受伤半年,工资怎么给我。劳动合同签订三年,煤矿解除我的合同,单位怎么赔偿几个月的工资。治疗费用是单位负的。我怎么办。我想上班单位怎么处理
倪律师您好;我在煤矿工作伤残鉴定9级,我受伤半年,工资怎么给我。劳动合同签订三年,煤矿解除我的合同,单位怎么赔偿几个月的工资。治疗费用是单位负的。我怎么办。我想上班单位怎么处理 50
不区分大小写匿名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仲裁维护权益!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您所提的问题现行法律上都有确定:(1)工伤治疗期间(半年)与受工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样。(2)工伤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就说明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保工伤保险,赔偿及工伤待遇由其全额负担(注意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伤一次性补助金待遇)。(3)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满终止不续签的有补偿,未期满被用人单位解除的也有补偿,补偿标准都1样(每满1年补偿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9级伤残还不达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否则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就是2倍补偿。工伤6级及以上伤残等级可认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就不得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4)您想继续在此工作,但是用人单位硬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没办法,可与之协商通融看结果,行不通就让其兑现全部该享受的权利。已签劳动合同,应该是已为职工参保社保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未参保的应补缴。(5)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6)以上所有依法该享受的权利,可以用人单位协商兑现,协商未果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劳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给付。&&&&&&&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最新《工作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现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注解:凡有本法第46条情形之一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的都应按47条规定经济补偿,有42条情形之一的就是2倍补偿】
&&&&&&& 3、现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我的颈锥受伤,而且打了钢板怎么处理?
等待您来回答
法律领域专家我2年多不在单位上了,单位还一直给我交养老保险.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他们不给办?_百度知道
我2年多不在单位上了,单位还一直给我交养老保险.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他们不给办?
提问者采纳
你好: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申请即可,提出申请后不予辞职,建议去劳动仲裁机构投诉,让仲裁机构协助你辞职就可以了
我已经递了辞职报告他们说还的好几个月,我现在单位急用还有别的办法没?还想问你一下我不上班他们给我交了2年的保险到时候我用给他们这2年的养老保险钱吗?
你好:不用给,辞职不用你辞职,耽误你前程不说,还耽误你新的单位给你交保险,所以这些损失由他们自己来承担。单位急用的话,可以去劳动仲裁,让他们协助你,这样是最快的,要不单位还是个脱
其他类似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请问你想问什么
我现在的单位要我办社会保险转移单,我去原单位办他们说没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还一直给我交着养老保险.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于1999年下岗待业,单位没有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补偿金,养老保险交到1996年,单位是北京牡丹电子集团牡丹江营销公司,现以牡丹江没有这个单位了,我想和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因为我一至没有交养老保险不知道怎么办理
我于1999年下岗待业,单位没有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补偿金,养老保险交到1996年,单位是北京牡丹电子集团牡丹江营销公司,现以牡丹江没有这个单位了,我想和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因为我一至没有交养老保险不知道怎么办理
像你这种情况,你应该到你的劳动档案管理部门,也就是以前的劳动局去咨询,他们能给你更详细的答案。
等待您来回答
职场就业领域专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