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弹公司的股权激励值得买吗产品前景如何?资本市场对其有何看法?能否成为合伙人?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晨会提要【宏观与策略】转债市场周报-权益大跌后,如何看待转债配置?可交换私募债跟踪-私募EB每周跟踪【行业与公司】核电设备行业专题报告-核电东风至,扬帆再起航疫苗行业系列报告(4):国产HPV疫苗崛起,存量市场黄金十年君亭酒店(301073) 深度报告-小而美民企龙头,中高端酒店生力军有色行业3月投资策略-大宗工业金属价格有望向上突破,新能源金属供需紧张局面维持医药生物周报(22年第12周)-新冠诊疗方案第九版发布,MPP批准国内企业生产辉瑞新冠口服药物非金属建材周报(22年第12周)-南北运行有所分化,关注需求复苏节奏冀东水泥(000401)财报点评-高分红提供安全边际,看好未来发展韧性东方财富(300059)财报点评-品牌地位稳固,业务持续增长芯朋微(688508)财报点评-2021年利润翻倍增长,定增发力工业和汽车招商银行(600036)财报点评-业绩增速环比提升,财富管理增长迅猛奕瑞科技(688301)财报点评-业绩高增长,多产品线全面开花爱柯迪(600933)财报点评-利润端短期承压,加速电动智能化战略布局福耀玻璃(600660)财报点评-营收增长稳健超行业,四季度营收创历史新高宁夏建材(600449)财报点评-收入规模实现稳增,盈利水平有所承压方大特钢(600507)财报点评-高分红回报股东,员工持股激励人才中国平安(601318)财报点评-基本面有望见底回升宏观与策略转债市场周报-权益大跌后,如何看待转债配置?转债策略:权益大跌后,如何看待转债配置?若从春节后指数高点2月10日开始计算,截至周二上证指数已下跌12.1%,沪深300指数下跌14.14%,创业板指下跌11.38%,中证转债指数下跌9.83%,我们计算的转债平均价格下跌10.96%,平均平价下降13.17%。经历本轮调整,市场存续的还是同样的标的,公司和行业基本面没有变,而改变的除了转债正股估值有所压缩,更多的可能是投资者的心态和预期。市场对于1-2月经济的看法有所上修,然而因为股市大跌不久,目前市场情绪还是偏脆弱,投资者对风险的容忍度或已进一步下降,对于盈利确定性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站在当前时点,我们认为1-2月的经济数据至少说明,剔除疫情影响后,我国经济的内生动力比较足。3月全国疫情有所反复,居民消费水平和企业产出水平或再一次被动承压,但随着新冠抗原试剂配合特效药上市,我们认为年内疫情对于经济的冲击将不断弱化。以此为基础,我们认为当前的转债配置思路有三条:第一,与其寻找大跌中的错杀机会,不如关注大跌中逆势上涨或跌幅小于行业平均的品种。前期跌幅较小甚至逆势上涨的股票短期内平均反弹幅度和概率更高。第二,可以从宏观数据角度出发辨析各个板块中的细分领域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后周期:消费回暖相关、大基建国企。第三,可密切关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反转,比如受益于油价回落的部分化工企业、受益于铜价铝价回落的汽车零部件、家电企业等。若俄乌冲突局势缓解,加上欧美央行集体加息抑制海外实体经济的过剩需求,大宗商品价格或有所回落。在此背景下汽车零部件、造纸、纺服、机械设备等行业成本增加压力或有所缓解,盈利能力有望回升。市场风险方面,我们认为对于现阶段转债来说,防赎仍是重点,特别是对于平价在130元附近的个券。有不少转债在2月之前平价接近130元,下跌后平价回到百元附近,此轮下跌或提醒发行人,满足130元转股价值的强赎机会来之不易且稍纵即逝。部分公司经历股价下跌,心态或已转变为“能赎赶紧赎”。从这个角度来考虑,一些平价远超过130元的公司反倒更安全。转债市场的另一大风险来自于估值压缩。本轮转债价格的调整主要来源于权益市场,转债估值不降反升,当前已回升至历史较高分位数水平,后续或面临压缩。我们认为经济企稳后,十年期国债利率将回到3.0%上方,债市走熊或再次触发转债转股溢价率压降。风险提示:政策调整滞后,经济增速下滑。证券分析师:董德志 S0980513100001;联系人:王艺熹;可交换私募债跟踪-私募EB每周跟踪我们定期梳理从公开渠道可获得的最新的可交换私募债(私募EB)项目情况,对私募可交换债项目做基本要素跟踪,私募发行条款发行过程可能有更改,请以最终募集说明书为准,发行进度请与相关主承销商咨询。本周新增项目信息(部分项目因合规原因未予列示):1、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获交易所通过,拟发行规模为15亿,正股为江苏索普(600746.SH),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项目获通过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2、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获交易所反馈,拟发行规模为30亿,正股是广汇能源/广汇物流/广汇汽车(600256.SH/ 600603.SH/ 600297.SH),主承销商为东方投行,项目获反馈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3、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获交易所受理,拟发行规模为60亿,正股是华能水电/云维股份(600025.SH/600725.SH),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五矿证券,项目获受理日期为2022年3月14日。证券分析师:董德志 S0980513100001;联系人:王艺熹;核电设备行业专题报告-核电东风至,扬帆再起航政策:积极有序发展核电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核电发展方针已由2018年的“稳妥推进核电发展”转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这是自福岛核事故以来,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使用“积极”一词提及核电发展。同时,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表示“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建设”。技术:三代技术成熟落地福岛核事故后,国家要求新建核电项目必须符合三代核电安全标准。目前国内在建机组以华龙一号为主,部分项目采用VVER1200。两种技术均有多台机组成功商运,验证了三代核电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备批量化生产的条件。能源结构:发展核电是改善能源结构的必然选择碳中和、碳达峰加速能源结构改善,新能源发电已成趋势,但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中,电力需求大,因此在电力结构改革中需要低碳、稳定的电力来源。核电相比火电具有低碳、清洁优势;相比于光伏、风电,核电技术成熟,无需储能设备即可稳定发电,因此发展核电是改善能源结构的必然选择。审批加速,预期形成批量化建设趋势在政策明确+技术成熟+碳中和的三重驱动下,核电审批明显加速,2019-2020年,国家每年核准新机组4台,2021年核准5台新机组。预期未来每年核准6-8台,实现规模化和批量化发展。市场空间:2025年前核电设备需求超2000亿按照每年新建6台机组估算,我国每年核电设备市场规模约546亿元,2025年前市场规模约2185亿元。核废料处理:市场逐渐开启,潜在空间广阔预计2025年在运机组将产生约1180吨乏燃料,累计13940吨。乏燃料累计生产量超过总贮存量,乏燃料处理成刚需。“十四五”中明确提出要建设中低放废物处置场、乏燃料后处理厂。目前,国内首个200吨乏燃料处理厂2019年开始建设,第二个项目已基本完成招标。四代核电:核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第四代核电具有更安全、更经济、更好的防核扩散性及可持续性的特点,各国均在布局,中国在四代核电技术上取得领先地位,先后建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甘肃钍基熔盐堆。风险提示:1、世界范围内发生核电事故;2、核电发展政策变动;3、核电设备需求不及预期;4、核电项目建设风险;5、核燃料供应风险;6、核废料处理滞后风险;7、疫情导致核电建设延期;8、储能技术实现突破。投资建议:国家发展核电态度积极明确,核电景气持续向好,批量化建设+核废物后处理打开核电成长空间。我们看好核电细分领域市占率高、核电业务占比高的公司,设备环节重点关注:江苏神通、应流股份、中密控股。证券分析师:吴双 S0980519120001;联系人:年亚颂;疫苗行业系列报告(4):国产HPV疫苗崛起,存量市场黄金十年HPV疫苗是全球重磅品种宫颈癌是全球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之一,2020年全球发病和死亡病例数分别达到60.4万和34.2万例,我国贡献其中的约15-20%,宫颈癌负担较重。宫颈癌发病与HPV感染高度相关,HPV疫苗研发经历三十年,多国科学家共同努力,目前全球共有4款产品上市,其中默沙东的Gardasil系列2021年全球销售额达到56.73亿美元,首次超过辉瑞“沛儿13”成为全球最畅销非新冠疫苗产品。全球共同推进2030加速消除宫颈癌战略HPV疫苗在海外已有超过15年使用经验,对于宫颈癌预防效果立竿见影且经历了时间考验,WHO于2020年提出加速消除全球宫颈癌战略,包括中国在内的194个国家承诺在2030年前为90%以上的9-14岁女孩接种HPV疫苗。全球HPV市场呈哑铃型,高收入国家大多已将H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接种或拥有成熟医保支付体系,适龄人群渗透率高;低/中低收入国家依靠国际组织和HPV生产企业资助,享受较低采购价,覆盖率快速提升;国内于2017年陆续引进MSD4/9价和GSK2价产品,2019年末国产双价HPV疫苗获批,次年国内启动免费接种试点工作。国内HPV千亿市场群雄逐鹿国内9-45岁适龄女性约3.6亿人(城市适龄女性约1.2亿人),从2017年国内引进HPV产品至今,批签发总量约6500万支,折合约2000万人份,整体人群渗透率约5.5%(城市适龄女性渗透率约16.5%)处于低位。以3针免疫程序、300元/支价格及50%存量渗透率计算,存量市场规模达1500亿。国产HPV企业崛起,多个9价管线推进至ph3临床,携手智飞生物代理默沙东高端品种,分享国内存量市场。风险提示: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国内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产能项目建设不达预期;研发管线进展不达预期或失败;与合作方无法续签或协议条款内容不达预期等风险。投资建议:短期看产能释放,中长期关注产品升级和全球市场拓展国内HPV疫苗产品推广充分、消费者接种意愿高,存量市场空间广阔;2020年多个省市陆续提出HPV疫苗免费接种方案。短期2进口+3国产格局稳定,默沙东/智飞生物代理协议采购额维持高增速、万泰生物产能逐步释放,有望快速抢占各自目标市场份额;中长期来看,国内4家企业5个HPV产品处于ph3临床,有望于2025年前后陆续上市,形成2进口+5-6国产格局,2/3/4/9价产品差异化竞争,产品升级进度和国际市场拓展是核心驱动力。投资建议:建议买入万泰生物(603392)、智飞生物(300122)等。证券分析师:马千里 S0980521070001;陈益凌 S0980519010002;君亭酒店(301073)深度报告-小而美民企龙头,中高端酒店生力军不同定位酒店龙头差异化成长,后疫情时代分化经济型酒店注重极致性价比,高度标准化下规模效率为先;中端酒店前端风格略分化,但规模与效率仍为内核,疫情后龙头加速集中趋势明显。中高端酒店,侧重品质与效率平衡,差异化个性化溢价,目前格局未定,模式差异,路径多元,不同细分定位下存有差异化发展机遇,疫情反复中危与机并存。高端及奢华酒店,品牌为先,外资主导,但地产热褪去后,品牌溢价下兼顾效率,疫情加速考验,国内本土高端酒店迎新机遇。其中高端度假酒店因季节性+区域差异,较商务酒店管理难度更大,但疫情后核心城市周边度假项目迎新机遇。“小而美”的中高端酒店佼佼者君亭酒店成立于2007年,中高端定位,深耕长三角,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近70%,酒店运营经验丰富。公司过往直营主导(疫情前直营收入业绩占比80-90%),辅以委托管理扩张,规模体量不大,2021年底开业+签约酒店近70家,其中9月底已开业47家。但精耕细作下,公司直营店经营优良,成熟项目净利率20%上下,2019年盈利的直营店占比80%+。2021年9月,公司成功创业板上市;2022年1月,公司公告拟收购同源系高端本土酒店品牌君澜集团(拟打造本土高端度假酒店第一品牌),助力规模扩容,品牌定位和轻重模式互补。成长看点:存量直营业务奠基,厚积薄发+上市平台有望助力规模扩张提速公司存量直营业务稳健优良,构筑基本盘,收购君澜后,公司客房规模排名有望从此前第49名提升至13名。未来一看君亭+君澜整合后,品牌厚积薄发与上市平台支持,公司未来规模扩张尤其轻资产扩张有望提速;二是行业复苏后,君澜系开业酒店占比有望提升,进而助力营收和业绩增长;三是立足上市平台支持,公司未来中长线仍不排除潜在进一步外延收购预期;四是伴随公司轻资产项目占比提升和规模效应加速,其中线盈利中枢有望提升,且行业复苏时,奖励管理费(GOP提成)也有望带来一定弹性。盈利预测与估值:并购整合+上市助力下,公司有望迎加速扩张拐点,调整公司21-23年EPS至0.44/0.95/1.66元(此前为0.45/1.05/1.55元,22年考虑疫情反复下修,23年考虑君澜等潜力略上修),对应PE132/62/36x。综合绝对和相对估值,我们认为股票合理估值区间在62.7-67.9元之间,较现价有6.8%-15.6%溢价空间,维持“增持”评级。风险提示:疫情等系统性风险,门店扩张不及预期,外延整合低于预期。证券分析师:曾光 S0980511040003;钟潇 S0980513100003;有色行业3月投资策略-大宗工业金属价格有望向上突破,新能源金属供需紧张局面维持铜:全球货币政策呈现外紧内松格局,国内降息预期逐步兑现且1月份信贷、社融数据明确释放了货币政策发力、助力稳增长的信号。铜是金融属性最强的工业金属,且国外定价权重较大,市场担心美国通胀数据持续高企可能使美联储货币政策收紧力度超预期,同时俄乌冲突也令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因此铜价走势受到抑制,去年下半年至今几次向上突破都未能让铜价形成上行趋势。但由于全球铜显性库存处于历史低位,铜价下方支撑较强。铝:去年12月份以来铝价上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2月份至春节后,市场炒作欧洲能源紧张,欧洲电解铝产能占全球6%左右,西班牙等铝冶炼厂确有减产计划,叠加国内春节前铝锭并未累库,铝价重新站稳20000元/吨以上。春节后,俄乌局势进一步紧张,市场在交易冲突造成欧洲天然气和电力价格上涨抬高冶炼厂成本的同时,也联想到了2018年美国制裁俄铝引发全球铝价暴涨的事件,担忧俄乌冲突会导致美国制裁俄罗斯企业。后市继续看好铝板块,建议关注具备成本优势的电解铝标的和再生铝标的。锂:锂矿和锂盐供需仍处于最紧张时刻,国产电池级碳酸锂价格已涨至49.35万元/吨。供给端,国内青海盐湖提锂产量在冬季有所下滑,国内锂盐产量不增反减;需求端,国内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5.2万辆和4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1.4倍。预计目前锂矿和锂盐供需仍处于最紧张时刻,全球锂矿供需紧张的局面短期难以缓解,锂价有望保持高位。钴:非洲疫情影响导致原料交货延期,钴价稳步上行。MB标准级钴均价最新报价36.025美元/磅,国内电钴最新报价54.5万元/吨。南非疫情反复导致原料延期交货,船期普遍延长2-2.5个月,国内钴原料库存依旧紧张,预计船期的不确定性将至少持续至今年一季度。稀土:今年1月份上游氧化物现货持续紧张,金属厂春节假期多数正常开工,补货需求仍存,氧化镨钕价格也逐步上调;2月份春节假期过后,下游企业陆续复工,使得节后报价也逐步上调。截至3月2日氧化镨钕报价110.5万元/吨;氧化镝报价313万元/吨;氧化铽报价1530万元/吨。推荐标的:神火股份、云铝股份、中国宏桥、紫金矿业、金诚信、赣锋锂业、中矿资源、盐湖股份、北方稀土。风险提示:疫情反复导致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国外主要央行货币政策正常化拐点快于市场预期;供给增加超预期。证券分析师:刘孟峦 S0980520040001;杨耀洪 S0980520040005;联系人:焦方冉;冀东水泥(000401)财报点评-高分红提供安全边际,看好未来发展韧性利润小幅下降,分红比例大幅提升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363.38亿元,同增2.42%,归母净利润28.10亿元,同减1.4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4.19亿元,同减12.78%,基本EPS为1.769元/股,业绩下降主要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和水泥熟料销量下降影响,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产能指标收入等。公司拟10派7.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金额19.94亿,分红率达70.96%,彰显公司对未来经营发展稳健前行的信心。盈利水平小幅承压,资债水平继续优化2021年公司销售水泥熟料9972万吨,同比降低7.1%,主要由于去年下半年地产、基建需求下行,同时能耗双控、限电限产使得产量下降。公司全年水泥熟料吨收入同比上升33.37元至320.37元,主要由于下半年供给不足之下价格大幅上涨;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全年吨成本上升45.99元至235.21元,导致吨毛利下降12.61元至85.17元。公司积极推动企业“培优”,费用控制方面进一步强化,剔除销售费用中运输成本口径调整后,2021年期间费用率下降0.48pct至14.65%,其中财务费用率下降0.69pct至1.81%,主要由于有息负债规模减少及融资利率下降。随着资债结构优化,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至44.0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62.11亿元,同比下降28.8%,主要受成本上涨等因素所致。资产整合完成,产业布局保持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合资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47.09%股权吸收合并,有助于未来管理效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进一步提升。公司积极推进水泥行业并购整合、产能置换,报告期内完成宏威水泥资产并购,以及山西华润福龙水泥股权收购,铜川万吨线建成投产、其他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进展顺利;骨料新增产能1000万吨。风险提示:供给增加超预期;项目落地不及预期;疫情反复。投资建议:高股息率提供安全边际,维持 “买入”评级“稳增长”背景之下,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进程有望加快,公司熟料产能占京津冀区域总产能50%以上,具有较强的区域话语权,未来还将继续做大水泥、骨料产能规模,加强绿色转型,增强发展韧性。目前公司股息率约6.9%,提供良好安全边际,预计2022-24年EPS分别为1.51/1.62/1.70元/股,对应PE为7.2/6.7/6.4x,维持“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黄道立 S0980511070003;冯梦琪 S0980521040002;陈颖 S0980518090002;东方财富(300059)财报点评-品牌地位稳固,业务持续增长东方财富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业绩符合预期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94亿元,同比增长58.94%;实现归母净利润85.53亿元,同比增长79.00%。2021年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11%,同比提升4.22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83元,同比增长72.92%。基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1.27%2021年,公司实现基金业务收入50.73亿元,同比增长71.27%,收入占比35%。2021年,公司基金销售保有规模大幅增长,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末,共上线150家公募基金管理人12777只基金产品,基金销售额为22385.71亿元,其中非货币型基金销售额为13404.09亿元。2021年末,天天基金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6739亿元。天天基金平台日均活跃访问用户数为314.7万,其中,交易日日均活跃访问用户数为394.81万,非交易日日均活跃访问用户数为155.12万。证券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4.30%2021年,资本市场活跃度高,A股日均成交额为10587亿元,同比增长24.83%,公司证券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实现证券业务收入76.87亿元,同比增长54.30%,收入占比59%。公司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财富管理生态圈和海量用户的核心竞争优势及整体协同效应,加强研发技术投入,提升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增强客户粘性。报告期内,东方财富证券获准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展业资格,探索财富管理新模式,打开财富管理业务新空间。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公司完成可转债“东财转3”发行及上市工作,募集资金总额158亿元;海外子公司完成境外美元债发行及上市工作,募集资金3亿美元;东方财富证券完成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公募债等债券发行工作,进一步丰富融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与综合竞争力。风险提示:网络财经信息服务业受证券市场景气度波动影响的风险;一站式互联网服务大平台和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安全运行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市场下跌对券商业绩带来不确定性等。投资建议:作为A股唯一一家互联网券商,公司竞争赛道独特,成本、流量优势明显,基金保有量规模稳健增长,资本实力也进一步增强。基于公司良好的业绩表现和成长空间,我们预测2022-2024年净利润为101.72亿元、127.58亿元、156.28亿元,增速为19%/25%/22%,当前股价对应的PE为26.5/21.1/17.2x,PB为6.2/5.4/4.7x。我们对公司维持其“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戴丹苗 S0980520040003;王鼎 S0980520110003;王剑 S0980518070002;芯朋微(688508)财报点评-2021年利润翻倍增长,定增发力工业和汽车4Q21收入利润创季度新高,2021年归母净利润增长102%公司2021全年营收7.53亿元(YoY 75%),归母净利润2.01亿元(YoY 102%),扣非归母净利润1.52亿元(YoY 88%)。其中4Q21营收2.18亿元(YoY 45%, QoQ 4%),归母净利润0.72亿元(YoY 79%,QoQ 23%),均创季度新高。从盈利能力看,公司家用电器类芯片毛利率提高1.32pct至46.01%,标准电源类芯片毛利率提高5.51pct至34.20%,工控功率类芯片毛利率提高11.54pct至55.01%,整体毛利率提高5.30pct至43.00%;净利率提高3.47pct至26.71%。2021年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率由13.65%提高到17.49%。积极拓展新产品和新客户,三大业务实现高增长2021年公司不断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大力推出新产品,三大业务实现高增长。具体来看,家用电器类芯片收入3.46亿元(YoY 89%),占比由42.51%升至45.91%,其中小家电智能化应用场景延展推动市占率继续提升,大家电全面突破标杆客户,电源及驱动芯片逐步放量;标准电源类芯片收入2.59亿元(YoY 55%),占比由38.91%降至34.35%,快充领域的电商客户和手机品牌客户电源芯片逐步上量;工控功率类芯片收入1.18亿元(YoY 123%),占比由12.31%升至15.63%,其中电机、电力、通信三大板块的电源及驱动芯片标杆客户产品上量。发布定增预案,聚焦工业和汽车领域公司发布定增预案,拟募集资金10.99亿元。其中4.73亿元用于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面向数据中心、服务器、基站、光伏逆变器、储能等大功率工业场景,开发大功率数字电源控制芯片、高频GaN驱动芯片、智能GaN器件及GaN模块等产品并配套建设工业级半导体测试中心;3.84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开发面向400V/800V电池的高压电源控制芯片、高压半桥驱动芯片、智能IGBT、SiC器件等,并配套建设车规级半导体可靠性实验中心及封测产线,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OBC、PDU及电驱系统;2.42亿元用于苏州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建议:公司定增发力工业和汽车领域,维持“买入”评级我们预计公司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2.86/3.87/5.00亿元(2022-2023年前值为2.68/3.56亿元),同比增速42/36/29%;EPS为2.53/3.43/4.42元,对应2022年3月17日股价的PE分别为41/30/24x。公司通过定增发力工业和汽车领域,为未来奠定新增长点,维持“买入”评级。风险提示: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客户验证不及预期;需求不及预期。证券分析师:胡慧 S0980521080002;胡剑 S0980521080001;联系人:李梓澎、周靖翔;招商银行(600036)财报点评-业绩增速环比提升,财富管理增长迅猛前期已披露2021年业绩快报,营收和净利润增速环比提升2021全年营收3312.5亿元(+14.04%),归母净利润1199.2亿元(+23.2%)。其中四季度单季营收798.4亿元(+15.6%),归母净利润263.1亿元(+26.8%)。2021年大财富管理业务增长迅猛,大财富管理管理手续费高增33.9%2021年公司践行“大财富管理、数字化运营和开放融合”的3.0模式,期末零售客户数达1.73亿户,管理零售AUM达10.7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和20.3%。其中私人银行客户数和AUM分别为12.2万户和3.3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1%和22.3%,客群进一步优化。2021年大财富管理业务手续费(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托管手续费)同比增长了33.9%,占营收比重为15.7%。存款高增,净息差企稳。2021年存款增长12.8%,贷款增长10.8%在行业揽存压力增大的时候,招行存款实现了高增长,这也进一步体现了公司在财富管理上的优势。2021年公司净息差为2.48%,环比持平,同比仅小幅收窄1bps。2021年LPR多次下降使得贷款收益率下行了15bps,但公司加大揽存力度,积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负债端成本下行了14bps。资产质量优异,涉房风险敞口不大,且风险可控4季度延续不良双降趋势,期末不良率0.91%,较9月末下降了2bps,不良余额较9月末下降了0.9%。期末关注率为0.84%,较6月末提升了14bps,主要是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将信用卡贷款逾期时点提前一个账单日。房地产领域,期末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涉房业务余额为5115亿元,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为4121亿元,合计与总资产的比值为9.4%,其中涉房对公贷款为356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8%。期末房地产对公贷款不良率为1.41%,不良余额比重为7.21%。风险提示:1、疫情反复,稳增长政策不及预期带来经济复苏不及预期;2、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态势不及预期。投资建议:上调盈利预测,维持 “增持”评级年报披露的财富管理和涉房贷款不良略好于预期。我们上调盈利预测,预计2022-2024年净利润为1394/1599/1841亿元(前次预测2022-2023年为1385/1580亿元),对应同比增长16.2%/14.7%/15.1%,对应摊薄EPS为5.38/6.20/7.16元,当前股价对应的动态PB为1.42x/1.26x/1.10x。大财富管理和金融科技将深化零售护城河,短期财富管理业务受资本市场不佳拖累,但长期发展空间广阔,长期投资价值凸显。2022年维持“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陈俊良 S0980519010001;王剑 S0980518070002;田维韦 S0980520030002;奕瑞科技(688301)财报点评-业绩高增长,多产品线全面开花2021年收入同比增长51.43%,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117.79%公司2021年实现营收11.87亿元,同比+51.43%;归母净利润4.84亿元,同比+117.79%;扣非归母净利润3.42亿元,同比+72.29%;2021年单四季度实现营收3.64亿元,同比+58.21%,归母净利润1.58亿元,同比+137.84%,扣非归母净利润0.73亿元,同比+33.14%。公司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静态普放产品在高基数之上持续稳健增长,且动态领域进展顺利,齿科和工业新产品大幅放量实现更快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显著,2021年毛利率/净利率/扣非净利率分别55.25%/40.81%/28.79%,同比增长3.44/12.36/3.49个pct,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动态产品收入占比明显提升,且公司内部多种降本增效措施持续推进,规模效应彰显。费用端管控稳定,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4.92%/4.74%/12.27%/-1.41%,同比变动+0.19/-0.27/+0.04/-2.05个pct,人员大幅增长产生较多费用,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人数788人,同比增长45.74%。第四季度非经常性损益较高,主要系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珠海冠宇240.64万股(2021年10月15 日在科创板上市,限售期36个月),对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234.83万。加大研发投入,动态系列多产品线全面开花,布局解决方案前景可期公司2021年研发费用1.46亿元,同比增长51.87%,截至2021年底研发人员256人,同比增长58.02%。公司基于平台型研发体系,掌握底层核心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多条动态产品线齐头并进,快速拓展应用领域,拓品类逻辑持续兑现。齿科收入突破2亿,工业收入突破1.5亿,均实现高速增长,客户认可度高。此外,公司突破高端兽用市场,医疗动态领域的C型臂和乳腺进展顺利,放疗、胃肠、DSA探测器等高端新品储备丰富,长期增长动力充足。公司在RSNA 2021发布智能DR系统解决方案,平板探测器搭配高压发生器、限束器、工作站等形成智能闭环解决方案,长期来看解决方案发展前景广阔。公司研发实力强、产品性能及性价比优势突出、覆盖全球头部客户资源,中期拓品类逻辑清晰、长期解决方案前景广阔。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技术被赶超风险。投资建议:上调盈利预测,维持 “买入”评级考虑到公司新产品和新技术拓展顺利,实现收入业绩高增长,我们小幅上调公司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至6.01/7.95/10.43亿元(前值5.76/7.40/9.62亿元),对应EPS为8.29/10.96/14.37元,对应PE为49/37/28倍,维持“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吴双 S0980519120001;联系人:田丰;爱柯迪(600933)财报点评-利润端短期承压,加速电动智能化战略布局营收端表现优于行业,利润端短期承压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实现营收32.06亿元,同比+23.75%,归母3.10亿元,同比-27.24%;2021Q4营收8.54亿元,同比+0.76%,环比+9.48%;归母0.31亿元,同比-82.07%,环比-61.73%。预计公司营收增长主要受益于中小件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业务大幅增长,利润端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国际海运费持续大幅上涨、人民币持续升值等外部因素影响。明确“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的定位2021年,公司获得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热管理系统项目、智能驾驶视觉系统项目寿命期内预计新增销售收入占比约为70%。随在手订单逐步量产,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带来积极贡献。战略目标明确,产品覆盖全面公司围绕“中小件+新能源三电系统+一体化压铸”扩大产品版图。其中,中小件业务包括铝压铸转向、制动、动力、雨刮等,为公司拳头业务,近年市占率稳步提升,经营优势明显。新能源汽车业务增速显著,2021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0%。其中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电驱系统产品贡献7%以上收入占比;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新能源汽车视觉系统快速增长。一体化压铸是公司新扩展方向,公司将陆续导入3500T、6100T/8400T等大型压铸机设备。客户资源优质,业务覆盖范围广公司的业务均衡覆盖美洲、欧洲以及亚洲的汽车工业发达地区,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依托优质稳定客户资源优势,公司紧跟全球汽车市场的发展步伐,一方面持续增强传统业务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充分把握汽车行业新能源、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增强新领域的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单车价值量,丰富产品种类,挖掘潜在市场。投资建议:铝压铸中小件龙头向新能源化、智能化发展,维持“增持”评级公司作为铝压铸转向、制动、动力、雨刮等中小件隐形龙头,在提升传统产品市占率的同时铝压铸品类向新能源化、智能化发展。考虑公司研发能力优秀、生产技术成熟、管理经验高效,募投项目投产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轻量化领域的竞争力。此外基于缺芯及原材料涨价等短期影响,以及中长期规模效应持续显现,调整公司盈利预测:2022/2023年归母净利润下调至6.14/7.88亿元(原6.30/8.01亿元)。2022/2023年对应EPS为0.71/0.91元(原0.73/0.93元),对应2022年PE为19倍,维持“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唐旭霞 S0980519080002;周俊宏 S0980520070002;福耀玻璃(600660)财报点评-营收增长稳健超行业,四季度营收创历史新高2021年收入稳健增长,四季度营收创历史新高福耀2021年实现营收236.03亿(同比+18.6%),实现归母净利润31.46亿(同比+21.97%),扣汇兑口径的利润总额为43.5亿(同比+23.1%)。拆单季度看,四季度实现营收64.50亿(同比+5.22%),实现归母净利润5.50亿(同比-37.3%),扣汇兑的利润总额10.71亿(Q3约10.28亿)。总体来看,2021年公司营收增速稳健超越行业(乘用车产量同比+7.1%),四季度营收创历史新高,SAM亏损、原材料成本上涨、汇兑亏损及海运成本等多重因素拖累公司净利润表现。海运费和纯碱价格上涨影响毛利率,费用率稳中有降公司考虑会计准则调整后的可比口径2021年毛利率35.9%,同比减少0.6pct,主要为海运费和纯碱的价格上涨影响,其中海运费影响毛利率同比减少0.98pct,纯碱同比涨价影响毛利率减少0.45pct。依照新会计政策调整后,公司2021年四费率为20.25%,同比-1.16pct,其中销售/管理/财务/研发费用率分别4.88/8.24/2.91/4.22%,同比变动-0.40/-1.31/+0.43/+0.13pct。海外业务持续推进,远期看好汽车玻璃创新产品德国端:2019 年收购的铝 亮饰条公司 FYSAM 已于 2020 年上半年完成项目整合,2021年四季度受一次性报废计提影响,预计SAM 亏损环比有所增加;美国端:20 年下半年起疫情影响逐渐淡化,20年上半年/20年/21年上半年/21年福耀美国公司营收分别13.3亿/32.5亿/19.2亿/39.0亿,净利润分别-0.9亿/0.02亿/1.3亿/2.7亿,净利率分别-6.9%/0.1%/6.9%/7%;2021年福耀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 3.31pct,福耀汽车玻璃单平米价格 由 2016 年的 152.4 元持续提升至 2021 年的 180.5 元,CAGR 为 3.44%。调光玻璃目前已搭载于极氦001、广汽AION S PLUS等车型。风险提示:海外疫情不确定性影响公司汽玻业务和SAM整合进度。投资建议:下调盈利预测,维持 “维持”评级短期维度,2022年预计在玻璃升级、海运及芯片缓解、市占率提升背景下公司业绩有望维持20%以上增速;长期维度,公司作为全球汽车玻璃龙头,智能化大趋势下,汽车玻璃有望1)单车玻璃用量(面积)增长,从4平米到6平米;2)单平米价值量提升(镀膜、隔热、包边、HUD、调光、5G通信等),从600元提升至2000元以上。后续汽车玻璃、网联化打开新天地,行业ASP提升有望加速。考虑疫情、缺芯影响排产、汇兑损益、原材料和海运成本具备不确定,下调盈利预测,预期22-24年利润分别48/57/71亿(前次盈利预测为50/60/73亿),对应PE分别21/17/14x,维持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唐旭霞 S0980519080002;医药生物周报(22年第12周)-新冠诊疗方案第九版发布,MPP批准国内企业生产辉瑞新冠口服药物关注景气赛道估值合理标的本周医药生物指数上涨1.08%,跑赢沪深300指数2.02个百分点,涨跌幅位于所有申万一级行业中第3名。2022年初以来,医药行业下跌12.52%,跑赢沪深300指数1.07个百分点,涨跌幅位于所有申万一级行业中第16名。当前医药生物市盈率(TTM,整体法,剔除负值)31.01x,处于近5年历史估值的13%分位数,估值位于偏低水平。建议继续关注景气赛道估值与增速匹配的优质标的:复星医药、迈瑞医疗、恒瑞医药、药明康德(维权)、普洛药业、惠泰医疗、东方生物、金斯瑞生物科技、康宁杰瑞制药、威高股份等。新冠诊疗方案第九版发布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Delta和Omicron两次流行株防疫经验,新版诊疗方案在检测端加入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治疗端增加口服药物和单克隆抗体并完善中医治疗方案,同时对病例进行分级收治,合理利用医疗资源。MPP批准国内企业生产辉瑞新冠口服药物2022年3月17日,MPP组织宣布,已与全球共35家药企达成协议,允许其生产辉瑞新冠口服药Paxlovid 成分之一奈玛特韦(nirmatrelvir)原料药或制剂。其中包括5家中国企业,分别是上海迪赛诺、华海药业、普洛药业、复星医药和九洲药业。国内多家仿制药企业先后获得默沙东和辉瑞口服药物MPP授权,体现出国内企业在全球合规生产、质量控制、海外销售等多方面已获得跨国医药巨头及国际组织认可,继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后,治疗药物也逐步加深全球产业链影响力,内外双循环下,本土需求与出海布局并重。风险提示:疫情反复的风险、医保控费超预期的风险、药品及高值耗材集采超预期的风险。证券分析师:马千里 S0980521070001;陈益凌 S0980519010002;陈曦炳 S0980521120001;彭思宇 S0980521060003;联系人:张超;非金属建材周报(22年第12周)-南北运行有所分化,关注需求复苏节奏经济延续恢复态势,基建地产投资表现良好今年前2月,全国广义基建投资累计同比增长8.61%,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同比增长3.7%,产业链中施工表现相对较好,前端销售、新开工表现承压,具体来看,1-2月房屋施工面积累计同比增长1.8%,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同比下降9.6%,房屋新开工同比下降12.2%,房屋竣工面积同比减少9.8%。整体来看,“稳增长”背景下,基建投资具备较好支撑,房地产政策执行边际放松有望继续促进项目施工向竣工推进,预计产业链后端表现相对更优。水泥产量下降,需求有序恢复中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今年1-2月,全国水泥产量1.99亿吨,同比大幅下降17.8%,创2011年以来同期次低水平,仅高于受疫情影响的2020同期值。水泥产量下降主要由于:①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资金不足的影响仍在,项目开工率偏低,施工进度放缓;②全国多地疫情反复,节后工人返岗受影响,项目开工复工进度较往年相对滞后;③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部分地区错峰停产时间延长。随着今年以来“稳增长”目标的明确和强化,下游需求正在有序恢复,全年水泥需求具备有较好支撑。短期来看,本周国内水泥市场受疫情多点扩散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限制,出货进度有一定提升但相对有限,价格方面,南方地区保持上行态势,东北地区因需求刚刚启动,报价从高位回归合理水平,使得全国水泥均价环比小幅回落0.26%至513.8元/吨,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预计市场需求有望集中释放,价格将延续上行态势,推荐海螺水泥、上峰水泥(维权)、万年青、华新水泥、塔牌集团、冀东水泥、天山股份、祁连山、宁夏建材;关注低估值优质龙头。当前时点各子行业跟踪及投资建议如下:玻璃:本周市场需求表现一般,下游加工厂新增订单有限,其中北方区域恢复缓慢,开工率偏低,同时部分区域厂家发货受限,南方区域加工厂订单逐步有所恢复。根据卓创资讯,本周国内浮法玻璃国内主流市场均价为2266.08元/吨,环比下降4.95%,重点省份生产企业库存为4207万重箱,环比增加209万重箱。短期建议关注下游加工厂接单和社会库存消化情况;中长期玻璃行业科技升级依旧是看点,推荐旗滨集团、南玻A。其他建材:①玻纤行业:本周粗纱市场交投缓慢恢复,价格主流维稳运行,缠绕纱基本走稳,合股纱价格有所松动,电子纱市场近期价格仍偏弱,短期价格或调后趋稳;中长期来看,玻纤行业有望进入产能高质量有序扩张新阶段,需求端拉动成长,供需格局有望持续优化,龙头企业未来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巩固,现价仍可继续做多,推荐中国巨石,中材科技;②其他建材:地产投资韧性犹存,各子行业龙头企业市占率稳步提升,建议逢低布局长期持有,推荐海洋王、志特新材、坚朗五金、科顺股份、兔宝宝。风险提示:项目落地低于预期;供给增加超预期;成本上涨超预期。证券分析师:黄道立 S0980511070003;冯梦琪 S0980521040002;陈颖 S0980518090002;宁夏建材(600449)财报点评-收入规模实现稳增,盈利水平有所承压收入实现稳增,成本上涨压制利润表现2021年实现营收57.83亿元,同增13.17%,归母净利润8.01亿元,同减16.9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33亿元,同减20.52%,EPS为1.68元/股,拟10派5.4元(含税)。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受益于公司智慧物流业务发展,相应物流运输收入增加,业绩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原煤价格上涨带来成本上升所致。盈利水平有所承压,现金状况保持充裕2021年度,公司销售水泥熟料合计1677.95万吨,同比减少5.43%,销售商品混凝土196.36万方,同比增加3.27%,销售骨料719.62万吨,同比减少5.80%。水泥熟料吨收入达242.50元/吨,同比增长5.49%。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吨成本上涨至177.96元/吨,同比增长15.69%,吨毛利下降15.1%至64.54元/吨。公司现金流保持充裕,报告期内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3.30亿元,同比增长22.0%,期末账面净现金实现约9.22亿元,同比增长216.1%,主要由于带息债务下降以及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转为现金。公司期间费用率上涨0.51pct至7.37%,其中销售和管理费用率分别小幅下降0.02pct和0.13pct至0.86%和5.71%,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上涨0.22pct和0.44pct至0.31%和0.49%(+0.44%),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利息支付和项目研发经费投入增加。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响应低碳绿能要求公司加快推进赛马物联“我找车”智慧物流业务发展,网络物流业务营收5.90亿元(公司营收占比从0.5%提升至10.2%),同比增加2324.11%;平台在依托公司内部丰富的应用场景的同时积极拓展外部客户,截止2021年末,累计注册车辆达83万辆,同比增长121%。此外,公司积极顺应低碳绿能发展要求,所属青水股份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建设日产4000吨新型二代水泥熟料生产线已于报告期开工建设,并新增绿色工厂2家,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风险提示:供给增加超预期;项目落地不及预期;疫情反复。投资建议:区域需求具备支撑,大股东增持彰显信心,维持 “买入”评级公司作为宁夏水泥龙头,区域市占率近50%,在规模、管理、技术、品牌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去年宁夏固定资产累计完成同比增长2%,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为8%,区域需求具备一定支撑。此外,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0.7-1亿元,体现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我们预计2022-24年EPS为1.9/2.0/2.1元/股,对应PE为6.5/6.1/5.8x,维持“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黄道立 S0980511070003;冯梦琪 S0980521040002;陈颖 S0980518090002;方大特钢(600507)财报点评-高分红回报股东,员工持股激励人才受益行业红利,业绩再度提升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216.79亿元,同比增长30.59%,归母净利润27.32亿元,同比增长27.65%。其中四季度单季,面对原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业绩小幅下滑,实现营收56.88亿元,环比下降7.12%,归母净利润5.90亿元,环比下降11.13%。量减价增,毛利率小幅下滑2021年公司钢铁产品销量442.08万吨,同比下降0.33%,主要因一季度产销量较低;铁精粉销量53.64万吨,同比下降23.97%,四季度基本无外销。从价格来看,钢铁产品平均售价4735.62元/吨,同比增长31.66%,铁精粉均价1245.24元/吨,同比增长51.25%。因原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钢铁产品毛利率小幅下滑2.71个百分点至18.12%。成本挖潜,吨钢费用持续降低近年来,公司深挖潜力,持续降本,吨钢期间费用、吨钢折旧等方面处于行业低位,为公司铸就成本护城河。2021年,公司钢铁业务生产环节吨钢折旧为10.98元/吨,同比下降12.37%;公司财务费用长期为负,2021年吨钢期间费用为144.40元/吨,同比下降0.59%。股权激励推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155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在行业面临需求下行压力以及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下,提出的业绩解锁条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同时股权激励方案的推出,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促进形成利益共同体。高现金分红回报股东2021年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3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达到87.60%,对应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股息率达12.91%。计划成立钢铁产业投资基金,打开成长想象空间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江西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预计100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40亿元。3月14日,该事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基金将主要围绕钢铁产业进行股权投资,有助于公司利用各方的优势与资源,顺应钢铁产业并购整合的形势,推动公司做大做强。风险提示:需求端出现超预期下滑;产量管控力度不及预期投资建议:公司资产效率高,盈利能力强。考虑到原材料价格变动,我们下调了业绩预测,预计公司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25/26/26亿元,同比增速-8.1/3.0/1.4%;摊薄EPS为1.16/1.20/1.22元,当前股价对应PE为7.38/7.17/7.07x,维持“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刘孟峦 S0980520040001;冯思宇 S0980519070001;中国平安(601318)财报点评-基本面有望见底回升去年重疾险销售下滑以及华夏幸福事件拖累全年业务表现2021年,受疫情的冲击,重疾险销售下滑,寿险新业务价值约379亿元(同比-24%),新业务价值率下滑5.5个百分点至27.8%,内含价值为8765亿元(+6.3%)。财务数据方面,集团归母营运利润为1480亿元(+6.1%),寿险归母营运利润为959亿元(+3.5%),集团归母净利润为1016亿元(-29%),其中华夏幸福相关资产的处理使归母净利润减少243亿元。全年集团对外分红415亿元,对应股息每股现金2.38元(+8.2%),同时回购39亿元价值的股票,两者占集团当下市值的4.4%。而集团A股股票的回购计划规模是50-100亿元,同时在手现金充沛,有望在今年继续保持较高的分红水平,使得集团当下的股价具备一定的吸引力。寿险:代理人人均产能处于高点,结构逐渐优化2021年末寿险代理人规模为60万人(-41.4%),但人均新业务价值为3.9万元(-4.1%),渠道质量相对稳定,同时大专以上占比较年初上升2.4个百分点,人均首年保费达到7550元(+22%),结构逐渐优化。车险保费恢复增长,市占率提升,同时资产配置上提升基金占比同期,车险保费为1888亿元(-3.7%),已逐步修复,四季度同比增长8.7%,市占率提升0.5%,同时综合成本率下滑0.7%。另一方面,净资产投资收益率为4.6%,总投资收益率为4.0%,债券型及权益型基金的配置占比分别提升1和0.5个百分点。投资建议:稳增长政策提升存量保单估值,维持目标价,维持“买入”评级我们预计集团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1215/1375/1560亿元,同比增速19.5/13.2/13.5%,摊薄EPS为6.65/7.52/8.54元,当前股价对应PEV为0.58/0.52/0.47x。去年华夏事件的冲击以及重疾险销售的下滑拖累了集团业绩,但当下代理人的人均产能已经维持于高点,负债端有望逐步修复。同时,在稳增长政策的发力下,资产端正迎来利好。我们维持中国平安的目标价66-71元,维持“买入”评级。风险提示:新单销售不佳,资产端风险提升。证券分析师:戴丹苗 S0980520040003;王鼎 S0980520110003;王剑 S0980518070002;研报精选:近期公司深度报告士兰微(600460)深度报告-电气化时代多点开花,功率IDM龙头厚积薄发国内功率IDM龙头,产品结构与产能双升级;汽车、工业等需求持续增加,功率器件国产替代加速;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多路径打开成长空间;公司产能释放恰逢时,盈利能力渐体现;盈利预测与估值:考虑公司产能与产品双升级,预计21-23年营收为72.62/100.15/126.63亿元,归母净利润15.21/15.73/20.62亿元,参考2022年公司三大主业的行业平均PE估值水平,对应目标价71.03-78.31元,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胡慧 S0980521080002;胡剑 S0980521080001;联系人:李梓澎、周靖翔;瑞丰银行(601528)深度报告:区域特色鲜明的零售与小微银行深耕柯桥,营收来源稳定;当地经营环境优异,跨区域扩张仍有增长空间;“支农支小”契合当地发展特点,零售银行转型成效明显;个人业务持续增长;盈利预测与估值:综合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我们认为公司股票合理估值区间在9.7-10.8元之间,今年动态市净率1.0-1.1倍,相对于公司目前股价有大约3%-15%溢价空间。综合考虑公司估值以及公司区域经济情况和本土优势,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陈俊良 S0980519010001;王剑 S0980518070002;田维韦 S0980520030002;周大福(01929.HK)深度报告-百年珠宝品牌历久弥新,渠道及产品力深化龙头优势黄金珠宝行业处于集中度提升历史机遇期,龙头企业凭借优异门店运营及多元化品类布局而受益;围绕渠道运营、产品升级、品牌矩阵等方面构筑全面竞争优势;公司作为黄金珠宝行业龙头企业,在当前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下,公司在渠道端稳步推进下沉市场扩张,计划在2025财年内地门店数增至超过7000家,同时加快智慧零售建设进一步提升单店效益;产品端以匠心工艺结合创新技术,提升品牌附加值,满足年轻化消费需求并实现客单价稳步提升,并积极建设多品牌矩阵。我们预计公司2022-2024财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9.65亿/84.87亿/100.92亿港元,综合绝对及相对估值,给予合理价值区间19.84-21.20港元/股,首次覆盖,给予公司“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张峻豪 S0980517070001;联系人:柳旭;龙源电力(001289) 深度报告:国信证券-龙源电力-001289-新能源运营龙头A股上市,碳中和下价值重构国内最大新能源运营公司,完成A股上市;碳中和确立新能源长期增长,“1+N”政策体系下预期逐步实现;新能源运营商具备“三重”确定性,龙头公司优势将继续保持;预计公司2021-23年收入为338.58/358.18/402.12亿元人民币,同比17.5%/5.8%/12.3%。归母净利润61.17/72.44/83.26亿元人民币,同比22.9% 16.9% 14.9%;摊薄EPS为0.76/0.86/0.99元人民币,对应PE31.6/27.8/24.2x。给予2022年31-32倍PE,对应2022年26.7-27.5元/股,较目前有8%-12%的溢价空间,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黄秀杰 S0980521060002;联系人:陈卓鸣;苏州银行(002966)深度报告:大零售战略深化,盈利有望提升区域经济优势明显,扩展空间广阔;践行“以小为美,以民唯美”的大零售战略;资产规模稳步扩张,资产质量优异;结合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两种方法,我们认为苏州银行内在价值为10.3~13.1元,对应2022年动态PB为0.91~1.16倍,给予“增持”评级。证券分析师:王剑 S0980518070002;田维韦 S0980520030002;陈俊良 S0980519010001;研报精选:近期行业深度报告银行业海外流动性系列专题-美联储货币紧缩对银行业的影响2013-2019年美联储货币紧缩路径回顾:Taper→首次加息→开启缩表→继续加息和缩表;2013-2019年美联储紧缩政策对银行影响:资产扩张速度回落,贷款比重提升;1990年代以来四轮加息周期银行股表现:银行指数涨跌幅差异较大,决定银行行情的是加息的背景以及加息对经济的影响;银行投资的核心逻辑是经济。我们认为稳增长是今年全年的主基调,经济实现企稳复苏,银行板块将迎来投资机会,维持行业“超配”评级。个股上,一是推荐受益于稳增长政策的成都银行。二是关注区域经济好的中小行,关注宁波银行、苏农银行、常熟银行、张家港行和无锡银行。证券分析师:陈俊良 S0980519010001;王剑 S0980518070002;田维韦 S0980520030002;农业专题:粮食安全主题深度-粮食安全可控 新技术推升农业强国全球格局:粮食全球分工明显,国内粮食安全可控;全球粮价:农产品处于历史高位,景气有望延续;国内粮价:口粮绝对安全,2022年小麦可能带动玉米价格继续走高;振兴农业:转基因技术有望打造农业强国;一方面利好种植及种子板块,另一方面饲料原材料成本的抬升或将加速猪价周期反转,看好生猪板块的投资机遇。具体标的方面,1)种植板块:推荐苏垦农发、建议关注北大荒。2)相关农产品板块:推荐中粮糖业,建议关注海南橡胶。3)种子板块:推荐隆平高科、大北农、登海种业等。4)生猪养殖板块推荐:华统股份、傲农生物、巨星农牧、天康生物、东瑞股份、中粮家佳康、牧原股份、温氏股份等。证券分析师:鲁家瑞 S0980520110002;联系人:李瑞楠;商业地产行业专题报告(四):购物中心单体项目盈利模型商场经营数据可得性差,万达商管招股书破解困境;基于万达商管数据推演购物中心单体项目盈利模型;推演轻资产运营商在不同模式下的项目管理收益;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以万达商管经营数据为参考,购物中心单体项目能够在被妥善经营的状态下具备良好且持久的盈利能力。重资产持有者将会委托具备管理优势的运营商管理项目,而运营商可以挑选合适的项目入驻以获得服务酬劳,助力业绩提升,商管行业集中度将会显著提升。建议关注轻资产运营商华润万象生活、宝龙商业、星盛商业。证券分析师:任鹤 S0980520040006;王粤雷 S0980520030001;联系人:王静;黄金珠宝行业专题系列三-把握钻石行业增长机遇,多场景消费打开成长空间行业概览:钻饰规模超千亿,后疫情时期需求复苏;发展驱动:婚恋、悦己等多场景消费共促增长;竞争要素:产品+渠道助快速发展,品牌价值构建核心壁垒;天然钻VS培育钻:共享行业发展机遇,品牌差异化定位形成互补;多重利好将推动钻石行业基本面稳步增长,并在后疫情时代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同时行业估值水平处于历史地位,在龙头企业自身经营持续向好下,当前板块具备较强配置性价比。我们建议首先关注综合类珠宝龙头通过加速展店扩张,以及多元化产品布局实现快速增长,如周大福、周大生、老凤祥及豫园股份等;其次关注特色婚恋珠宝品牌,通过差异化品牌价值传递塑造独特竞争壁垒,如迪阿股份;此外,关注规模扩张弹性大,且产品分享悦己市场红利的时尚化珠宝品牌,如潮宏基等。证券分析师:张峻豪 S0980517070001;联系人:柳旭;血糖监测专题:技术迭代,市场广阔血糖监测是POCT的“最大蛋糕”;技术迭代,CGM技术门槛高;全球市场:血糖监测龙头瓜分巨额市场;中国市场:国产品牌待时飞;未来发展:三大助力推动血糖监测公司发展;推荐买入鱼跃医疗(BGM传统业务优势,收购凯立特进入CGM赛道)、关注微泰医疗(胰岛素泵和CGM业务有望协同发展,技术壁垒高),关注三诺生物(BGM产品丰富、零售渠道优势,CGM产品在研),关注九安医疗(BGM血糖仪设计独特,小米健康领域合作伙伴)等。证券分析师:朱寒青 S09805190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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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1
关键词:税务管理;创新措施;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企业的税务管理是合法的利用税收政策,减少企业的纳税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务管理与偷税、漏税不同的是它本身是合法、合理的行为。在外国,企业通过税务专家研究税收政策来减少纳税。当前背景下,税收在逐年增加,企业加强税务管理能够将企业的税收成本降低。
一、税务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目标。首先,纳税。企业根据税法之规定,在税收法律和相关法规基础上,保障税款的及时上缴与足额上缴,使企业在税法的背景下快速发展。其次,规避税险。包括规避处罚风险和规避遵从税法成本风险两个方面;最后,税务筹划。指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现代企业税务管理体系的组成。首先,应当立足企业实际,不断的创新和改进税务管理方法,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企业税务管理方式和方法,建立现代化税务管理模式,以实现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设立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在做好企业涉税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及时、准确的建立获取税收信息数据的有效渠道、采取动态的管理模式把握宏观经济动向,为企业决策的做出提供有效的数据参考。这是构建现代化企业税务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税务管理体系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二、企业税务管理的现状
(一)税务管理观念落后。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观念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企业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不够深刻,企业的税务人员对税法以及关于税务的法规认识不足,往往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和限制。而有些企业在缴纳税务的过程中投机取巧,往往被判定为漏税、偷税,因而受到处罚,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务成本。
(二)税务筹划与管理相混淆。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将税务筹划与税务管理相混淆,税务筹划只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环节。企业将税务筹划当做是税务管理,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并没有完成税务管理,这就忽视了税务管理所具有的协调及预测作用,只是将某个方面的税收降低,却并没有整体的减少企业的税收。
(三)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不高。企业在日常的企业管理中,没有将税务管理提升到一定的地位,对税务管理的意识非常淡薄,总是想尽方法的晚交税,少交税,将纳税当做是企业的负担。这样就增大了企业税务风险,如果经历税务稽查,企业的名誉形象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会令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税务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我国企业虽然注重建立以降低税负为目标的税收筹划体系,但用于构建适合企业长远战略目标的企业税务战略和管理体系还尚未到普遍重视。近年来,一些企业已经注意高效率、专业化的企业税务管理体系是确保企业战略成功的关键,企业税务管理应该和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乃至战略管理相互契合,在降低税收的成本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企业纳税风险,提高财务业绩,并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提供支持。
三、税务创新策略及分析
(一)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就是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的其他活动都是为了税务筹划能够更好的完成。税务筹划是事前的行为,税务筹划的本身具有预见性以及长期性的,但是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发生新的变化。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防范以及避免风险,争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务筹划要合法合理。企业的税务筹划决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合法。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对税法以及税收相关的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合法的前提下设计税务筹划的方案。成本―效益的原则。所有的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税务筹划同样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企业带去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也需要费用。税务筹划可以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同时,税务筹划也需要企业支付与之相关的费用。企业在聘请相关机构或自己组织人员进行税务筹划时都会产生一定费用。企业的税务筹划应该是在多种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交税最少的方案未必会是最优的方案,这种方案也可能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总体降低。
(二)加强税务管理。1.建立完善的体系,聘请有经验的税务顾问,成立管理部门。在税务系统越来越复杂,税法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单独依靠会计是不能完成企业的税务管理的需求的。税务系统越来越复杂,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就需要企业向有关的税务中介部门进行请教,税务中介部门对于税收政策的把握非常准确,对于收税的经验较丰富,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聘请这些专业的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咨询,能够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的水平。企业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聘请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防范和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2.企业建立自查的制度。企业应建立自查的制度以及成立自查的机构,定期的对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将企业的税务风险降低。同时,企业对税务计算的方面也要了解,检查在计算时是否存在错误的情况。另外,企业的税务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异常也需要检查。自查的意义是使企业能够及时发现税务管理中的问题并解决这些问题,降低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总结:税收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企业税务管理现状、税务管理体系构建中的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有效的构建企业税务管理系统和创新,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参考文献: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2
【关键词】税收 财务管理
一、当前的财税背景
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完成预算法修改工作,初步建立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将政府全部收支关进制度的笼子,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阳光化”;在建立健全税收制度体系方面,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税收征管等多项改革顺利推进,明确并细化了“税收法定”原则。同时,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剩下的改革任务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比如,营改增全面推行将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改革事关百姓和企业切身利益;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更是关系全局性调整。
图示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勾勒的“十三五”税制改革路线图。要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议赋予的重要历史使命,必须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体来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重要税种的改革应逐步展开,税收征管工作应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精神贯彻落实;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等有待“破题”,要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全面提升国家治理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促进预算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同时,积极财政政策应继续加力增效,将创新宏观调控与推进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合理加大减税力度,尤其加大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力度,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当然,更要增强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性,以主要税种改革,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与政府间财税关系调整。当前,增值税的先进性,业已得到世界公认。问题是,如不能完善增值税链条,其税收中性特征将大大折扣,甚至会误导产业发展。步入中低速增长期的中国经济,正面临再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的艰巨任务。
二、关注财税改革平衡难点 正确引导企业经营发展方向
本轮财税改革的难点在于平衡难度高。其一,各类利益主体利益平衡难度大。其二,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平衡难度大。其三,2015年12月17日,美联储加息,中国既不能置身事外,也不会独善其身。而在美联储加息之后,鞋子落地,不意味着风险从此消失。那些认为“利空出尽是利好”的说法完全是资本市场骗人的把戏。一个炸弹落到地上,是真正危险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在美联储扣动加息的扳机之后,面临下行趋势的中国经济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局面:人民币贬值的压力将加大,资本流出会加剧,由于过去的高杠杆,僵尸企业,以及信贷没有底线的扩张,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风险释放期”,而美联储的加息对于当下中国经济面临的困境无异于雪上加霜。
新一轮财税改革已不再仅是财税制度自身的完善,而是立足着眼长远、服务全局、主动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变革。笔者认为,要树立三个观点:第一就是创新,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持续创新,更是企业增加效益的手段。现在中国企业讲创新,世界企业讲创新,财务也要创新。第二个观点就是信息化,即如何从财务数据中提炼出我们管理的精髓的重要性。第三个重点,财务怎样在业务模式、会计、税法应用上创新。财务管理说白了,就四个字,钱进钱出,钱从哪来,钱往哪去,投资和经营就是钱往哪去,融资就是钱从哪来,财务管理实际两方面,一个钱出,一个钱进,这两个方面一个涉及到现金流,一个涉及到资本成本。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用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此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助力创业创新,最终“通过鼓励创业创新,把新动能培育起来”,让中国进入新境界。这一决定具有充分的现实考量。
“十三五”时期税制改革有以下几个重大取向?:税制改革要以稳定宏观税负为前提。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政府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充分就业、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中的作用愈发重要,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增大。因此,减税政策必须与减支相结合,这又与政府职能转变、缩减编制等问题紧密相关。税制改革要服务于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是未来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税收是财政的一部分,税制改革必须服务于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税制改革要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相适应。“十三五”时期,税制改革应当以适应促进经济结构转型、鼓励大众创新创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为目标。税制改革要有利于优化分配格局,调整分配关系。“十三五”时期税制改革必须朝着有利于优化分配格局、调整分配关系的方向发展。
三、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核算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营改增政策实施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部扣除,然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大部分的税负将会转增到增值税上,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前能够抵扣的流转税将大幅减少。营改增政策规定增值税不能够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增加,这就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营改增政策实施前,企业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劳务费都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按照比率扣除,但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的成本费用额扣除比例也会大幅减少,也就是说企业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劳务费都无法作为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了。除此之外,营改增也对购进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有一定的影响。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在其购置固定资产时,原有的税制政策规定是按照3%税率缴纳营业税,但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这一部分就不需要缴纳了,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也就发生了改变,这对于企业核算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对企业现金和利润核算的影响
原有的税制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现金核算和利润核算时往往过于重视成本、收入、营业税,由于现金流与税负之间呈负相关性,因此企业预先缴纳的税金对现金核算具有很大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先缴纳相应的税款,然后再追平,这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往往会造成企业预先缴纳的税金高于规定缴纳税金的情况出现。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可以在获取利润后再缴纳税金,这样既可以避免现金流受到影响,也可以稳定企业利润。
(三)对企业收入核算的影响
由于企业营业税中不包含进项税科目和销项税科目,因此,企业通常是根据实情入账以计算具体收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收入核算的原则和方法都有一定的新变化。比如在服务产业中,增设了进项税、销项税,并且这两项也被算入应交税金中核算,这样企业应纳税额就变成了同一时段内销项和税项的差额,企业在进行收入核算时就从原有的收支差额直接乘税率改为按照相应的税率扣除销项税金后再确认。
四、营改增实施后企业会计核算的应对策略
(一)调整纳税筹划工作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尽快转变思想,客观分析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合理调整纳税筹划工作,过去企业通常是采用财务部门自行承担涉税职责的传统模式,但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涉税责任就需要财务部等多部门的共同承担。企业会计核算的涉税基础工作管理绩效与缴纳增值税金额、税务大小、法律风险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更应该切实加强涉税基础工作管理力度,提高纳税筹划水平,企业会计核算需要明确核算方式与原则,确定最为合理的企业会计核算流程,促使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业务和票务管理行为规范化,特别是进项税专用发票的检查与抵扣环节,企业需要格外重视强化,避免出现漏税的情况。
(二)优化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核算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直接体现在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上。为了减小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企业需要以会计准则为基础,优化企业会计财务处理核算,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值税都是彼此相关的,财务报表的作用就是记录企业增值税产生的过程,因此,在平时的采购与销售环节中,企业需要注重财务处理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收入成本费用记账方式的区别,会计核算人员应尽可能地为企业找到营改增对企业减轻税负的有利之处,进而将其优势最大化。
(三)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改变,这就要求企业尽快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宣传营改增的改革内容,促使税务人员尽快地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提高风险意识,同时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以及税务机关的沟通,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风险。企业需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促使其能够严格区分不同的经济收入,严格遵循相关的法规政策。企业也可以建立完善的考核湿度,严格约束企业税务人员,促使其快速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五、结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它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对企业的会计核算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需要顺应税制改革的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改进企业核算,使其更好地适应营改增改革,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中国未来的宏观政策要高度重视美国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后对中国的继续冲击和应对。必须记住,中国经济的最大敌人不是美联储与欧共体,而是我们自己。在别人已经亮剑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该是运用经济杠杆做正确事情的时候了。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3本文作者:孙梅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大学
加强管理模式的创新,为企业价值的创造提供基础。目前很多企业都在进行管理模式的创新,同时也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和做法。如中国石油对于实行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如下:国内设备及安装主材的采购合同须由供应商、总承包商和项目业主三方签署,供应商须将增值税发票直接开具给项目业主,或开具给增值税纳税人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再将增值税发票开具给项目业主,但不因三方签署的采购合同而免除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总承包商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这种管理模式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其实企业选择何种管理模式不重要,关键就在于这种管理模式是否对企业长远的发展有益,如何突破原有的EPC总承包模式的框架,进行管理模式的创新是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关键,只有从源头上进行管理模式创新,才能使得税务筹划方案有的放矢,事前的管理模式创新远比在既定的管理模式下的税务筹划方案给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
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方式的创新:税务筹划是一个涉及各方利益群体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系统工程,不同利益主体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沟通和配合,对于增值税转型后的EPC总承包模式来说尤为重要,要在试点阶段通过投资者、业主、总承包商、地税和国税等多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将EPC总承包模式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障碍进行深入研究,争取得到税务部门的理解和认可,为税法的完善和企业的发展做好国家层面的沟通和交流工作;同时又要在已有的税法的基础上争取税务部门的支持,让税务部门充分意识到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选择时,是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确定的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的方案,而税务部门未来也会从企业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税收,让税务部门真正理解到企业与税务部门交流沟通的目的不是税收的最小化,而是努力做到企业和国家的共赢,为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税务筹划观念的创新、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创新和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方式的创新是EPC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的关键,只有建立协调业主和总承包商、投资者、国税和地税等多方利益群体的创新管理模式才能够真正做好EPC总承包模式的税务筹划工作,才能够真正提升企业的价值,做到企业和国家的共赢。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4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意义
(一)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处于可持续发展的状态
一方面,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当前的财务实际状况,这就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另一方面则是要使得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的行为与国家相关的法规相契合,从而促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更加的规范,步入法治化发展的轨道。
(二)促进企业经济既定目标的最终实现
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为直接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节约税收的方式来促进企业资金的节约,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是较为复杂的,科学化的税收筹划就使得这一活动表现出规范性、制度性与严密性的特点,从而促进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发展,进而推动企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策略
正如所言,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在其归属上应该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这就使之受制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目标,其最终的目的也是非常明显的,即必须要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股东收益的“双丰收”,基于此,就要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优化税收筹划的方式。
(一)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本原则,规范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在实践的过程中,必须要涉及到新会计准则与税法这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因为归属于不同的系统,就使得二者会影响到税务筹划的实践,为提高税务筹划的实效性,就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这一原则会为新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供基础,使之要采取诸如应收、应付、待摊、预提等方式来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当然,“权责发生制”这一原还会对企业实施税收筹划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实施税务筹划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所谓的固有资产会存在“交易的过去时、归属的明确性、效益的目的性”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交易的过去时,指的是资产的交易应该是已经发生过的,在时间上,就属于过去时的范畴;二是归属的明确性,固有资产在所属上是归于公司企业所有的,不存在他属性;三是效益的目的性,固有资产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也就使之成为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源泉。
固定资产定义的明确会对税务筹划产生积极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认为要注重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以历史成本为计税的基本前提,二是要将固定资产折旧税务处理应用到企业的税务筹划实践中去,《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不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不得折旧,基于此,在税务筹划中,企业就要明确固定资产适用范畴,在扣除资产处置收入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相关收益,计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关涉范围。
(三)选择恰当筹资方式,优化税务筹划
简单的说,所谓利用筹资方式税务筹划,指的就是借助于一定的筹资技术,对不同的筹资途径予以优化选择,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里,企业可以选择的筹资途径主要有财政资金、信贷资金、自有资金、融资资金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筹资过程中所支付的利息如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则在税前可以予以扣除,但是股息则不属于这一范围。这对于企业的筹资所选择的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企业可以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之下,将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作为自己筹资的首选方式,在增加筹资资金占有比例的同时,也会使得利息增加,从而使得企业的税收支出得以冲减,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这就为企业的税收筹划的优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就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提高了企业的纳税率,使得企业的资金支出大为增加。
(四)落实科技创新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推进税务筹划
国家为支持企业的发展,积极推行实施诸多的优惠政策,在这其中,激励科研创新的优惠政策最引人注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核心科技水平的提升,基于此而言,在市场上,只要是掌握核心科技,就会居于优势的市场竞争的地位,不仅如此,企业的科技创新还得到国家在税收征收方面的优惠,这也就是说,企业的科技创新的投入会在所得税列支前得到减免,这对于企业来说非常有利。
三、结束语
实践中,就应该从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本原则,规范税务筹划;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实施税务筹划;选择恰当筹资方式,优化税务筹划;落实科技创新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推进税务筹划等方面着手,从而促进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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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之远. 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应用[J].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2(10)
[3] 王德忠. 新时期企业税务筹划策略研究[J]. 企业研究. 2012(16)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5
在市场经济里,企业作为一个独立运营以及自负盈亏的主体。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渐激烈,企业为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中稳定发展,实现企业效益最优化是当前所有企业的运营标准。税收作为企业法定义务,已经成为企业主要成本,其直接会给企业税后效益带来一定影响,制约企业效益最优化标准的落实,税负管理成为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主要形式。
和市场经济发展相迎合,对税收筹划的探究最早源于西方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而我国对其探究起步比较晚,理论方面还有待完善,对涉税风险加大思考力度,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试图对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探究。在实践方面,对各个行业自身具备的特性以及具备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思考,我国对税收探究方面含有分行业优势。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为了鼓舞其快速发展,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颁布了诸多税收优惠政策,这给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管理方面提供了便利。因为当前对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探究还不完善,还没有构建完善的税务内控管理体系,制约高新技术企业的今后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的探究力度,结合不同的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税负内控管理措施,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发展。
1 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概述
1.1高新技术定义
高新技术这一词汇最早出现于西方国家,其是对产品以及产业中含有较高技术含量以及水平经过一系列评估之后得到了结果,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美国在颁布有关新国际辞典时,第一次将高新技术定义为应用或者涉及顶尖形式的技术。从狭义角度出发,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一项具备国际对比性的高技术含义,从广义角度来说,高新技术涉及了两项内容,一个是高技术,另一个是新技术。
高新技术自身作为一个动态发展含义,当前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西方国家把高新技术定义为开展工业应用以及迎合市场特殊要求的科学领域。我国国家科技成本在综合国内外探究的条件下,把高新技术含义定义成构建在综合科学的基本上,位于当前科学技术前沿,针对发展生产力来说,推动社会文明以及提升国家综合水平的新技术。国际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对高新技术九大行业进行了明确,其中包含了航天领域、计算机领域、电子通信领域以及化工领域等[1]。现阶段,我国将高新技术范畴规划成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
1.2高新技术企业特点
1.2.1高投入
高新产业因为其技术水平具备先进性,位于科学技术前端,需要投放大量的资金来实现探究工作,同时运用大量现代化设施,投放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产品生产之后还要开展市场检测工作,只有在产品推入到市场后得到良好的反馈,并且具有大量市场需求,才可以大规模生产。在2002年,微软等知名企业研发投放经费占总营业收入的15%,真实投放经费高于30亿美元。华为企业在开展研发工作时,投放经费数量为31.8亿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14%以上。在技术浪潮的推动下,微软等企业已经将技术研发放置在第一位,同时把技术当作企业长时间发展的主要优势,每年投放的研发费用高达五十亿美元。
1.2.2回报期长
高新产品的产品研发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同时当产品研发之后,还要开展技术改善工作,通过市场检测的方式来迎合消费者要求。高新产业之后再实现规模化之后才可以获取一定回报,进而从技术创新直到规划的总体环节中,需要经历漫长的检测过程。针对研发工作来说,其自身就具备一定的漫长性,当产品研发完毕以后,产品市场检测到技术改进都需要市场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反复检测和研究,才能迎合市场要求。在规模化环节中,产品生产需要重新构建一个生产线。所以,高新产业回报期相对较长[2]。
1.2.3高风险性
高新技?g的探究位于科学技术延伸段,其包含了诸多学科,涵盖面比较广泛,成败不明确因素无法预测和管控。所有创新型思维、规划以及研发等具备一定的风险性,有可能获得成果,也可能遭受失败。高新技术产品更换效率比较快,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产品应用周期比较短,市场拓展难度系数高等特性直接决定了高新技术企业高风险性。在高新技术企业开创时,风险大小将直接影响着创新质量。产业化前期中试验资金以及种子资金风险性比较高。由此可见,为保证资金效益,必须对强化资金管理,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采取有效控制手段,从而有效保障高新企业的经济效益。
1.2.4动态性
高新产业产品在研发时,具备一定的动态性,高新产业技术创新并非一次性,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高新产品可以实现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技术方面的创新,不管是在原有高新技术的条件下实现技术改造,还是开展个性创新,都作为高新产品获得竞争实力的主要依据。当微软企业在研发的Basic软件产品获取一定成果之后,开始将大量资金投放到DOS研发工作中。待DOS研发获取一定成果之后,微软企业及时把大量资金以及人力资源投放到新技术研发中,同时研发出了windows XP、windows 7等一系列新型的软件产品。当前,微软企业有将大量资金投放到“无缝计算”技术研发中,在开发MSN、移动软件、数字电视等方面实现了创新。
2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特殊性
2.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自身具备的特性在于附加值高,结合增值税征税原则,其增值税负将会高于其他企业。为了防止高新技术企业税负较大,国家在增值税方面给予高新技术一定优惠政策。首先,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销其自行产品,按照税率17%进行纳税以后,对其增值税真实税负高于3%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政策。其次,在2006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在按照税率17%进行纳税之后,对其增值税真实税负高于6%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政策[3]。最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研发销售的计算机产品,都按照税率6%进行增值税缴纳。此外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开展技术转让、技术研发以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时,获取的收入实施营业税免收优惠政策。
2.2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税务筹划的特殊性
2.2.1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首先,会计政策选择具备税收倾向。针对新会计准则来说,其涉及了诸多会计政策,企业在开展税务缴纳工作时,应该对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纳税带来的影响进行思考。大多数企业会选择给企业纳税以及节税带来优惠效益的会计政策。其次,收益计量改变。债务充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都针对效益,给出了全新要求,这会给企业核算效益带来一定影响。收益会计的改变必将会导致税收方面出现改变。最后,新业务税收影响。针对新会计准则来说,其增添了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员工薪资等内容,这些新内容对新业务进行了规范,并且,新业务中涉及了诸多税收影响,我们不可忽略这些新业务造成的影响[4]。
2.2.2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税收筹划
真实情况下,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员迎合税收环境做出的反应,这种反应不但可以缓解纳税人整体税负,同时还能减少风险发生。在新会计准则的作用下,针对税收筹划问题,我们需要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新会计准则的改变导致税收筹划发生改变。由于新会计准则中涉及了诸多改革,例如权责发生机制以及历史成本原则改变等,这都会给企业收益带来一定影响,从而制约税收规划方面中财务运营。第二,新会计准则选定给税收筹划带来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落实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会计准则中有关规定进行思考,结合企业真实状况,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即便在选择的过程中,主要是结合企业真实运营状况以及管理要求,但是运营的形式不同,所产生的结果将存在差异,从而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在会计准则的作用下,现在会计政策越多,其税收筹划空间越广泛,这是由于会计政策作为落实税收筹划工作的主要措施。第三,首先是公允价值应用。公允较之计量方式将会给企业资产以及债务明确带来一定影响,从而影响企业自身效益,约制企业税收操作以及筹划。其次,会计政策的选择。由于存货计量方式、固定资产折旧形式以及会计核算方式等存在差异,导致税收倾向有所不同,合理选择会计政策,能够起到筹划节税的效果。
3 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
3.1方案风险
方案风险主要指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作人员因为自身素养以及信息获取的制约,建立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切实可行,具备一定不明确性。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是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依据。身为税收筹划方案规划主体,税收筹划方案规划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财务、税收政策、内部管理以及经济法律等有关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以及分析评估能力,并且还要对税收筹划需要的有关信息有所了解。方案规划工作人员假设不具备专业的税务筹划知识和能力,或者无法全面获取税收筹划有关数据,必然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缺少合理性和科学性。
3.2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含有的主要条件在于税收的“非中性”,换句话说,税收具有一定的弹性区间。政策风险主要指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运用这些政策而出现的风险。政策风险涉及了法律不明确风险以及税收政策不平稳风险,其中税收法律不明确使得纳税人或者税收筹划方案的制作人员对有关税收政策了解存在失误,导致税收筹划方案被失误部门当作偷税漏税的依据,引发税收筹划失败[5]。
3.3执行风险
税收筹划作为一项合法行为,迎合立法人员要求,我国税法执行环节中详细对税收解释权由税收行政执法部门掌握进行了明确规定,所以,这种合法性一般交由税务行政执法部门来明确。执行风险主要指在明确环节中出现的税务执行偏差,把筹划方案认定成偷税现象,进而形成的税收风险。
3.4技术风险
高新技?g企业主要以技术创新企业为主,技术创新在其发展环节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其技术风险主要源于技术创新环节中的不明确。技术风险和科学技术之间的本质存在不可预测关联性,指因为技术方面的不明确,使得科研失败现象出现。技术风险涉及了诸多内容,例如技术规律限制、技术垄断等。
3.5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主要指因为高新技术企业运用各种融资形式所产生的风险,尤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举债环节中存在的由股东担负的风险。因为高新技术企业高运营风险引发财务风险。高新技术企业假设运营规模以及效益、资金投放以及效益产出等方面相违背,产业销路不合理,导致资金流缺少稳定性,当企业债务比较多,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引发财务风险。
4 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的税负内部控制管理优化措施
4.1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立项管理
让研发项目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研发经费累计折扣优惠共享的基本条件,所以,应该加大立项管理力度,防止随意立项现象出现。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对将要开展的研发项目实施客观评估,并且制定项目规划方案;其次,由专业部门开展技术评估探究工作,对其创新性进行考核[6]。最后,企业研发项目具备一定的创新性,降低和税务部门的了解偏差,降低不必要的税务流失,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全面落实。
4.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作为科研费用累计折扣的主要内容,其中包含了项目支出总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以及项目研发预算等。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对项目真实资金支出以及预算支出差异进行评估,这样可以给高新技术企业对一段时间内真实科研费用应用情况的核查工作开展提供条件,结合累计折扣方式实现抵税。
4.3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独立设置“研发支出”账户,对研发项目费用实现转账核算,精准归集全部费用;独立计算出高新技术产品营销效益。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营销效益和其他产品的营销效益出现分离处理,这样可以给后续的认定以及审核工作落实营造条件,迎合相关所得税管理要求。结合有关扣除管理方案中相关要求,对科研费用归集项目、标准以及范畴进行划分。
4.4加强后续管理
设定专业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研发成本机制化落实以及追踪等工作,追踪实施高新明确标准,确保企业在平时管理工作中结合认定要求来操作,迎合认定需求,给研发费用扣除以及审核工作做好准备[7]。
4.5加强备案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包含在备案管理范畴中。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把税率为15%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纳入到事前准备方案中,把研发项目、新产品以及新工艺环节中存在的研发费用纳入到所得税额累加扣除范畴中,属于事后备案,纳税人结合纳税标准以及有关备案数据,经税务部门核查明确之后做好备案工作。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应该给予备案管理工作高度注重,保证备案工作的实时性和精准性。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6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地高速增长和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中国的资本市场在最近几年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从而带动了中国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下称VC/PE)产业的迅猛发展。
在中国VC/PE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该领域的法律和税收政策也在逐步完善。中国政府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VC/PE产业的税收政策规定,对不同组织形式的VC/PE适用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
从组织形式来看,目前世界各国VC/PE普遍采取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即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
有限合伙制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VC/PE的组织形式,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设立而成,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制VC/PE则依据《公司法》而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目前在中国进行投资的VC/PE,主要采取离岸基金、中国公司制创投企业、中国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创投企业,以及中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四种组织形式。而上述四种组织形式所面临的中国税务问题亦有所不同。
对这些税务问题的梳理,将有助于对VC/PE产业现状的理解,亦可为VC/PE法律环境完善呼吁,促进内外资VC/PE在中国的成长。
离岸基金
在离岸基金形式下,VC通常在开曼群岛等地设立离岸基金(通常为有限合伙制),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原始股东在境外设立的拟上市主体,然后该拟上市主体通过中间持股公司间接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
另一种方式,则是离岸基金直接设立境外中间持股公司,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若被投资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存在外资准入限制,则往往可以通过在外商独资企业与从事实质业务的内资企业之间,安排协议控制与关联交易(例如提供服务)的方式,实现对内资企业的实质控制,即所谓的新浪模式(控制性协议模式)。
在这种形式下,VC通常需要在中国境内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其在境内的投资业务进行管理,以尽可能降低其委派人员到中国境内履行管理事务而在中国构成常设机构,从而产生中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风险。
此外,将来VC退出时,也可通过在境外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或中间控股公司的方式予以实现。由于该转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规避高额的中国资本利得税负担,并可避免繁琐的境内审批手续,因此本形式为VC提供了灵活的退出机制。
然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05年了一系列文件(包括9号文、11号文以及75号文),商务部等六部委于2006年8月8日颁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都对离岸基金对中国企业的投资和退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境外VC/PE开始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的人民币基金。
对于离岸基金而言,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境外设立的离岸基金的实际管理控制地位于中国境内,则该离岸基金属于中国居民企业,需就其全球所得缴纳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同时,如果离岸基金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如委派人员到境内管理投资业务,达到税法所规定的机构、场所认定条件),则该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都需要缴纳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离岸基金一般会通过境外中间持股公司间接投资于境内企业,在退出时则可以通过转让中间持股公司股权的方式得以实现。
由于该转让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外,导致中国资本利得税负担的可能性较小,但近期中国某些省市的税务局开始关注上述境外股权转让行为,认为境外母公司转让境外中间持股公司获得的资本利得,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需要缴纳中国预提所得税。
若离岸基金直接转让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时,则其资本利得需按照10%的法定税率(或按照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的规定)缴纳中国预提所得税。
另外,根据国税函发[1997]第207号文,如果离岸基金将所持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转让给集团内成员企业,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新税法实施后,国税函发[1997]第207号文是否继续有效仍不确定,正在酝酿出台的《企业重组与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办法》中对股权转让区分了特殊重组和普通重组,规定境内特殊重组可以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但跨境股权转让很可能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股权转让收益,缴纳中国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当被投资公司向离岸基金分配股息时,离岸基金需要承担中国预提所得税税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境内公司向境外分配股息红利,应当按照10%(或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或安排所规定的预提税税率)缴纳中国预提所得税。
中国公司制创投企业
第二种形式,是中国公司制创投企业。在该形式下,VC/PE将以公司制作为中国境内创业投资企业(下称创投企业)的组织形式,通过该创投企业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
通常境外投资人直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创投企业,或与境内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境内设立法人制中外合资创投企业。内资投资人则单独或与境内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纯内资创投企业。
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VC/PE可以其在创投企业中的全部出资为限,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按照其在创业投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取得红利。将来退出投资项目时,一般可以通过在中国境内转让其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但是需承担相应的中国企业所得税负担。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制创投企业,其中国税务居民企业的地位是毫无争议的,需就其全球所得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但是其从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境内成立的公司制创投企业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的规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该创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比较离岸基金和境内公司制创投企业而言,离岸基金如果是直接从境外对中国企业进行投资,虽然无法享受投资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而且取得股息收入需要承担10%(或者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所规定的税率,例如香港是5%)的预提所得税,但境外间接转让股权有可能免征中国预提所得税。
而境内公司制创投企业虽然股息收入可以免税,并且能够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在上述抵扣完之后的差额,仍然需要缴纳25%所得税。
但是,由于上述投资抵免的税收优惠的存在,如果境内公司制创投企业的投资额足够大,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境内公司制创投企业可以在境内利用免税的股息收入进行再投资,避免离岸基金从中国境内取得股息的预提税税负。因此,VC/PE需要根据未来的发展战略和赢利预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其组织形式和投资架构。
中国非法人制创投企业
第三种形式,是中国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创投企业。这是一种相对较为特殊的契约型企业形式,其存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的第九章“关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的规定”,以及《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外资创投意见稿)中关于采取“非法人制”形式的创投企业的规定。
同时,外资创投意见稿规定,“可以在创投企业合同中约定在非法人制创投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时,由第七条所述的必备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与公司制外商投资创投企业相比,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外商投资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需要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非法人制的中外合作创投企业退出境内投资项目时,可以通过转让其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其股权转让收益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影响,则取决于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投资各方是否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如前文所述,外资创投意见稿规定境内创投企业可以采用非法人制企业。
从理论上看,非法人制企业包括非法人形式的中外合作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但在实践中,由于中国外资有限合伙立法滞后,中外方经常采用非法人形式的中外合作企业在境内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国税发[2003]61号文件规定,非法人的外资创投企业,可由投资各方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以由该创投企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分别纳税模式,国税发[2003]61号文件规定:非法人创投企业投资各方采取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对外方投资者应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外国投资者将经营权授予其他创投企业,则其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对此类创投企业的外方,可按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按照10%或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外国投资方是否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是按25%所得税税率还是10%预提税税率纳税,取决于其是否将其日常投资经营权,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或另一家创投企业进行管理运作。
由于国税发[2003]61号文件在旧税法体系下出台,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此并未作出规定,因而还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确定性。但根据我们与国家税务总局的讨论,上述政策很有可能会继续延续下去。因此,境外机构在中国设立中外合作创投企业时,需要综合考虑投资架构和经营模式的安排,尽可能在降低税负的同时,避免相应的税务风险。
在纳税申报和税收优惠上,统一纳税的中外合作创投企业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按照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境内公司制创投企业的所得税处理相似,但是,投资总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能否适用,仍然尚未明确,需要与当地税务机关确认。而分别纳税的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创投企业,通常难以适用上述投资抵免的优惠政策。
中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
最后一种形式,是中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根据2005年11月15日开始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2003年1月30日开始实施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创投企业可以采取非法人制的组织形式设立。
但是,由于外商作为境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立法滞后,目前中国尚未出现外商投资的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不过,从2006年的外资创投意见稿和2007年1月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送审稿)》来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将有可能成为法律所允许的企业形式,这也就为将来境外VC/PE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形式的创投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有限合伙制形式,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承担有限责任,从而有利于降低有限合伙人的风险,进一步激励创投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在将来合伙企业退出投资项目时,同样可以通过在中国境内转让其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但相应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根据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产生的收益,应当由其自然人投资方和法人投资方按照各自所分得的收益,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最近出台的财税[2008]159号通知则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体系下,明确了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 “先分后税”原则,规定合伙企业应当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实,在财税[2008]159号通知出台以前,部分省市的税务机关对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税务问题,已经按照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原则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
比如,上海市规定,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些地方性规定,与财税[2008]159号通知的规定一致。
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的创投企业或其有限合伙人能否享受投资抵免的优惠政策,目前税法包括财税[2008]159号通知并没有具体规定。
此外,对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取得的股息或资本利得,各合伙人应如何计算缴纳所得税,现行税法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按照一般的理解,若法人合伙人是中国居民企业,则应根据其应享有的收益(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所得和合伙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且,财税[2008]159号通知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纳税作了一般规定,即: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这条规定实际上将合伙企业的盈亏与其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的其他利润区分开来,合伙企业的亏损不能抵减其合伙人从其他来源取得的利润。
对于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所得税,按照财税[2000]91号、财税[2008]65号以及财税 [2008]159号文规定,自然人合伙人可就其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税率为5%-35%)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某些省市税务机关(如上海、天津等)对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则作出了更为详细和优惠的规定:在自然人合伙人中,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则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适用税率为20%)计征。
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因其法律规定迟迟未能出台,而且如前所述,国税发[2003]61号文件中对“非法人”的通常理解并不包括有限合伙,因此这部分相关法规尚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于境外投资者作为合伙人在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是否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是否能够参照适用国税发[2003]61号和财税[2008]159号文执行,尚待进一步明确。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7
一、引言
科技创新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指出现阶段“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这要求我??着力自主创新,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国内外相关研究均表明税收政策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我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近年来科技税收政策在支持自主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利用税收政策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在系统性、针对性、优惠环节、优惠方式、激励力度和操作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完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激励体系和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一)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激励体系。我国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税收激励体系主要涵盖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法律,其中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层次为法规,其中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第三层次为全国部门规章,内容众多,诸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5号)等;第四层次为各省、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
(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梳理。目前,促进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优惠和流转税优惠两方面。
1.流转税优惠政策。流转税优惠涵盖了软件、动漫、集成电路、重大技术装备、IT、医药产品、科研设备、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比如,对投资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以及教学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或者将进口软件产品加工后再对外销售的,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而且企业将退还的增值税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纳入企业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2.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则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其中所得税优惠政策大体包含以下8个方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享受减免税;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相关优惠;技术转让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和超额扣除;环保节能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创业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其中具体政策不一一而具。
对高新技术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奖励职工个人的,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可以暂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后取得分红或者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已实施了多种科技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这些优惠政策或多或少地减轻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降低了企业研发活动的成本,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但这些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科技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由前文的陈述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颁布主要是以暂行条例、通知、补充说明等“打补丁”形式,政出多门,缺乏全面、系统法律法规,且法律级次较低。法规出台仓促,政策简单罗列,缺乏总体规划,优惠政策散见于各税种之间,不统一且缺乏长期稳定性,加大了企业执行难度。此外,科技税收政策激励目标针对性不强,优惠针对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而非具体的科研项目,容易导致企业滥用税收政策或者因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享受不到优惠,增加企业寻租的空间,进而影响税收优惠的实际效果,达不到促进企业形成较强的自我创新机制和提高创新能力的目的。
(二)税收优惠环节和优惠方式选择不合理。科技税收优惠侧重于自主创新成功的企业终端环节,发挥的是“锦上添花”的作用,对于当前技术创新最为艰难的研发起步阶段,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研究开发这些重要环节缺乏有力的税收支持,未能发挥积极有效的“雪中送炭”作用,所以对于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效用有限。此外,税收优惠方式的选择也不尽合理,我国目前主要使用定期减免、设定优惠区域、针对企业的税率式优惠等直接优惠手段,而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特别准备金、税收还贷和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方面动力不足,直接优惠影响企业的收益,间接优惠影响企业的成本。这种直接优惠为主间接优惠为辅的方式很可能导致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创新”,为了享受优惠税率而“伪高新”,这一局面对于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具有明显的负面影响。
(三)科技税收政策对人的激励力度不足。科技创新,人是第一要素。长期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研发人员的创新发明、技术入股、技术成果转让、高科技人才研发费用扣除等方面一直激励不足甚至缺失,且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基本集中在院士、特聘教授、外籍专家以及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金津贴的科技人员,认定条件狭窄且门槛较高,普通研发人员难以惠及。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力成本的优惠较于国外水平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总体而言,现行科技税收政策中相关制度尚未充分体现对人力资本的足够补偿和有效激励,对人力资本激励措施存在着缺陷与不足,缺乏完善的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机制。
(四)科技优惠政策操作复杂且缺少有效后续管理机制。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链条较长,标准高,适用范围较窄,纳税人很难准确评估和利用,申请和办理程序繁琐、手续复杂,等待时间较长,许多设计很好的激励政策落实较难,政策红利无法凸显。此外,受到人力资源、自身技术水平等的限制,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继续管理方面,税务及相关管理机关存在核实不及时、认定不规范等问题。总体而言,科技税收政策缺乏具体的操作细节、操作规程要求以及后续有效的管理机制。
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税收激励政策中存在的不足,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提出了以下改进和完善我国税收激励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科技税收法律体系,建立“普惠性”税收激励机制。统筹不同税种之间的法规,建立系统规范的科技税收优惠体系。比如制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促进法》,以“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为一级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为二级项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为三级项目的、层次分明的税收优惠政策法案,增强相关法制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定位,建立“普惠性”税收激励机制。综合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不同税种优惠的要求,以高新技术项目或行为为优惠对象,明确其可享受优惠的范围,即“以产业优惠为导向,以项目优惠为主”。此外,制定分担研发风险的税收激励政策,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从研发到最终进入市场各环节的“一条龙”税收激励体系,从项目开发直至最后市场化,且可以消除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重复问题,增强科技税收法规的系统性和稳定性。
(二)扩大间接优惠范围,加大间接优惠力度。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应以间接优惠为主,直接优惠为辅。间接优惠具有较好的政策引导性,有利于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有效优惠机制,因此国外大部分国家都采用了包括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税收递延、税收饶让、提取风险准备金等间接手段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府推行的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间接优惠方式应该考虑如下因素:利于企业设备投入和资金收回的折旧政策,利于企业科研经费投入的税前抵扣政策以及技术开发基金政策。对当前已经存在的政策我们要加大政策作用力度,扩展优惠范围,延长优惠时间;对于我国还未建立的税收政策,我们要根据国情具体分析,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优惠政策。这种转变,将显著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加快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显著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降低企业研发人力成本,优化人力资本税收激励制度。加大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研发人力成本的优惠力度,降低企业研发人力成本。应当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以鼓励企业对自主创新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创新性技术人员的工资,允许全额扣除,并鼓励企业设立科研奖励基金,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活动的人力投入,激励企业增加研发人员的数量和支出金额,鼓励短期内还不能盈利的企业利用该政策开展研发活动。
完善个人所得税对创新性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人力资本税收激励制度。建议政府采取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放宽这部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对个人技术成果转让所得、提供技术服务所得以及获得的科技奖励等给予个人所得税的减税或免税优惠等激励措施,以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另外,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有关奖励,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提高各类科技开发人才参与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8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投企业管理办法》)后,按照国务院领导“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的批示要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论证,于2007年2月15日联合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税收政策通知》)。《税收政策通知》由于较好地体现了以下五大原则,其贯彻实施将对中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抵扣
基金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因而有利于基金从事相对长期的投资。
创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项目失败概率高的特点,平均概率是1/3失败,1/3持平,1/3获得成功。一旦投资项目失败,创业投资基金将得不到收益。如果采取传统的所得税减免方式,创业投资基金并不能得到实际好处。创业投资的周期通常较长,要等到产生收益才对所实现收益进行税收减免,投资者往往缺乏耐心。所以,《税收政策通知》明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抵扣额的优惠方式。这样,即使是投资于可能失败的项目,也可以在投资后申请核定一定的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用于抵扣创投企业所投盈利项目的应纳税所得。由于申请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度不必等到基金从投资项目获得收益之时,因而也有利于基金从事相对长期的投资。
创业投资的年收益率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尤其是在尚未有高收益投资项目成功退出前的相当长时期里,往往处于亏损状态或收益较低的状况。因此,《税收政策通知》规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所计算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额,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延续抵扣。与目前税法对其他企业亏损弥补的期限为5年相比较,这项政策是一项针对创投企业特点的有益突破。
环节
当企业从事股权投资的收益在上一个收益主体已经足额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就无需再缴纳所得税。
在国外,对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虽然主要针对通过创业投资基金间接从事创业投资,但也有一些国家对个人和非专业机构直接从事创业投资提供优惠。考虑到后者具有分散性和变动性等特点,在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下对其实施税收激励的操作难度大,《税收政策通知》仅对通过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间接从事创业投资提供优惠。
在按照收益主体确定征税主体的国家,通过创业投资基金间接从事创业投资,要涉及创业投资基金所得税和投资者所得税两个环节的税负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这两个环节都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我国,根据2000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实际上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对企业从事股权投资收益的双重征税问题。按照该通知第一条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规定,只有当“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投资方企业才需要补缴不足部分的企业所得税。换言之,当企业从事股权投资的收益在上一个收益主体已经足额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就无需再缴纳所得税。考虑到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是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企业,《税收政策通知》就不再涉及投资者环节,而是集中在创业投资基金环节,允许创业投资基金按对外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额。
收益
创业投资企业将资金全部投资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平均投资周期为3年的,年均内部收益率不超过19.35%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整个存续期内不用缴纳任何所得税。
按照《税收政策通知》第一条,创业投资企业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收政策通知》第三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其他所得税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规定的第三项,“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创业投资企业可用于抵扣的应纳税所得实际上是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含亏损和管理成本)”后的净收益。如果创业投资企业将资金全部投资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平均投资周期为3年的话,按投资额的70%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实质上可以使年均内部收益率(而且是扣除亏损和管理成本后的年均内部收益率)不超过19.35%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整个存续期内不用缴纳任何所得税。而且,如果投资者是企业的话,其来自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所得也无需缴税。
标准
基金所投资企业的规模和科技含量为双重标准,作为创业投资企业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必备条件。
为了体现税收优惠的政策导向,国外对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通常要求其主要投资于最需要国家扶持的处于创业前期的中小企业。由于国外通常是在投资者环节,按投资者对整个创业投资基金的持股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所得税抵扣额度,因此,从公平享受税收优惠角度考虑,还统一要求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的资金不低于一定比例(通常为70%)。但由于政策法律都要讲究可操作性,而科技含量是一个无法准确界定的特质,所以,国外通常并不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必须将一定比例资金投资于科技型企业,而是通过规定创业投资基金只能以股权投资等形式,投资中小企业来间接促进创业投资基金,增加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由于以股权形式对中小企业进行财务性的创业投资势必具有高风险性,所以创业投资基金自然会选择具有高收益的成长性科技企业进行投资)。
《税收政策通知》要求创业投资企业统一按“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来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而且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期限应达到达两年及以上。用所投资企业的规模和科技含量双重标准作为创业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其政策导向更为鲜明。此外,为了促进创业投资品牌的形成,避免非专业性机构也备案成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通知》还要求创业投资企业在按前述条件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时,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性条件:(1)经营范围符合《创投企业管理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2)遵照《创投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程序,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投资运作符合《创投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鉴于按照《创投企业管理办法》,备案管理部门必须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年中不定期检查和年后定期年检,备案管理部门的核实材料应该能够保证只有真正按照《创投企业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运作的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导向
不再要求创业投资企业必须将多高比例资金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国外一些国家在创业投资基金环节规定其对中小企业的投资比例的做法,虽然较好地体现了政策导向,但实践证明也在一定程度上人为制约了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空间。毕竟创业投资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投资方式,既不必只投资创业早期企业,更不必仅投资科技型企业。由于创新创业浪潮具有周期性,对投资比例限制过死,在创新创业浪潮的低谷时期,创业投资基金就必然会因为缺乏合适的投资案源而人为萎缩,从而导致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波动起伏。特别是在中国台湾地区,按照《创业投资事业管理规则》和有关税收政策,创业投资基金只有将70%以上的资金投资于符合科技型企业标准的创业企业才可获得税收抵扣。在台湾创业投资业起步之初,这种投资比例限制并不成为问题。但随着台湾创业投资业的不断壮大,台湾创业投资界普遍要求取消对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比例限制,允许投资所有未上市企业。
吸取中国台湾地区的教训,加之考虑到已经在创业投资基金环节,统一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来计算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税收政策通知》不再要求创业投资企业必须将多高比例资金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样,在科技革命和创业浪潮的上升时期,创业投资基金为了获得较多的所得税抵扣,将增加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在科技革命和创业浪潮的低谷时期,创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在传统行业寻找规模较大的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以维持可持续发展。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9
重点在软件互联网、数控机床与机器人、集成电路、大型装备制造、高端轴承、新能源与节能、催化材料、生物与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逐步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促进我*产业转型升级,为稳增长、调结构作出更大贡献。(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今后3年,每年入库培育企业数量达到500家以上,保证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其中,将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互联网+等企业全领域纳入培育范围。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库的企业和每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在当年*、区两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优先予以扶持。(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精神,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不设立除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限制条件和工作程序。(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专家库,吸收更多了解企业、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专家入库。维护专家评审工作的权威性,行政部门不得干预专家评审工作或随意否决专家评审意见。(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要求,形成统一、明确的申报流程和提交材料清单,并做到公开透明。通过政策培训、指导,使企业切实掌握政策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可向*科技局提出鉴定申请,由*科技局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提出鉴定意见书。(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
今后3年,每年安排创新券补助资金。每年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等科技活动情况,分等级发放一定额度的创新券。企业向中介机构购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咨询服务,可补助30%;参加相关政策培训,可补助100%。(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科技创新资源与服务平台——科技指南针,建立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技服务企业登记系统,为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大型仪器共享、招商合作、协同创新和政策咨询等多方面服务。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搭建为科技企业创业和发展服务的专业化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在高新技术企业和预备企业,应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研发费用单独归集制度,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研究开发费用。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支持企业人才团队建设,并按相应[!]政策给予财政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支持财税、知识产权、科技咨询、行业协会等服务机构单独或合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个性化服务。同时,要建立中介机构的服务记录制度,奖励诚信,惩戒弄虚作假行为。(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篇10
【关键词】企业 税收策划 意义与原则 措施
一、引言
我国宪法规定每位合格公民都必须坚持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税收筹划工作即纳税者在不与相关纳税义务条例规定冲突的前提下,特别针对市场中各个经济主体生产活动进行合理的调整与安排,以达到同时兼顾个体收益最大化与国家纳税政策依法遵循的目的。近年来,国家对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视,投入了大量的经济建设资源,对于一些技术密集型企业表现出了十分明显的政策倾斜与照顾,相关经济企业都形成了产业化发展模式,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策划工作对全体经济产业资源优化更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也因此具有更大更广阔的利益创收空间。
二、企业税收策划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各大发展产业已经步入市场化经营阶段,企业运营的资金来自多个方面,其中主要包括来自政府部门的发展支持拨款、企业人才技术投资以及大量的经济利润收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本身就扮演了带有经营性质的经济产业角色,而且是通过产品创新、产品规模生产以及市场营销等方式来增强高校在经济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我国对税收策划的研究工作尚且处于初步分析阶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策划工作也缺乏大量的参照个案,加上企业管理层对企业个体纳税的认知不足,往往造成企业对发展资金的分配、投资与管理规划工作利用不到位,缺乏优化经济收益的科学性,税收义务也难以通过最小的赋税支出完成,直接伤害到企业整体的经济利润收入,不能保证后期的持续性发展物质需要。
企业税收策划的避税机制应建立在常规税收原则规定基础上。我国的税法规定的税收制度一般具有强制赋税与无偿赋税的特点,企业的经营产业化赋税是单方面的经济支出,因此需要在以最大化利润手机为终极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避税,制定科学企业经营规划。企业的避税规划能够有效优化经济产业运营的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利用市场无形的手自动调试发展需求,从而强化整个企业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部分技术密集型企业的税收虽然有相关的政策倾斜照顾,但是也要在遵循基本税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多个纳税计划进行筛选和优化,完成纳税支出的最小化比重目的。企业税收的策划工作意义就在于合理争取最小赋税成本,优化经济资源利用。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策划风险
(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纳税方案与办法与新税制冲突,造成涉税项目不完全导致应缴税行为不完整
企业所参与的商品贸易,服务提供给等的经济活动中,往往缺乏与当前税制规定与要求一致的财务管理机制,对于需要妥善保存的相关纳税凭据丢失现象严重,工商税务审核认证手续完善等原因造成企业进行税收策划阻力较大,可能造成企业在后期采取补税,缴滞纳金等补救行为,严重者还会遭到税务部门的行政以及刑事处罚,企业自身的经营名誉受到伤害,无形中企业税收策划风险系数攀增。
(二)企业经营者对新税制法把握不完全、不准确导致多缴税额的风险
税务部门为帮助经济企业适应当前税制度,缓解税务压力,在多个区域都开放了部分涉税项目税务优惠办法。税务优惠办法包括免征与退税量两方面,涵盖个体学术创作成果转出、针对残障人士开展的涉税业务、新能源开发与研究中的涉税业务等多项目。企业在利用新税制相关优惠政策规定时需要对比个体纳税项目与具体优惠项目是否重合,并以标准化税务步骤与办法履行纳税义务,整体审计涉税业务,同时需要准确把握有税务优惠的业务项目,避免重复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四、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策划工作的优化手段
地方和中央政府为表示对企业经济发展活动的支持,都专门针对企业经济税收颁布了不同程度的倾斜性质的优惠、减免条例,因而企业的税收策划方案可以根据当前的特殊税收办法实现企业赋税的最小化。
(1)符合税率优惠的资金利用规划。我国正处于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转型阶段,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一般通过优惠税率等政策来表现。特别赦免和减少第三产业的技术、商品引进的税收,以及针对相关高新技术开发和研究部门如创业园、学校等都采取了一定的优惠税率甚至免税率手段。因此企业的税收策划一定要熟悉各例税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根据相关的政策优惠方向采取针对性的资金利用方案,多多以企业创新技术研发等作为财政支持的主要方向,从而实现减税免税的目的。
(2)创新型企业营业税收的减免。创新型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主要依靠企业的技术发明与生产,在追求个体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向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及经济产业机构的优化有重大的贡献意义,因此政府工商部门专门针对该类型的经济企业免征营业税,旨在鼓励创新型企业的能够在较为宽松的税收环境下更好地做出新的技术开发与研究。因此企业的税收策划方案应立足于企业的经营资本利用方向,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也能够减免税收,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收入。
(3)科学的税收策划手段与方法实现合理避税。一般的税收策划工作主要通过系统的会计科学方法来完成,企业的税收策划工作可以根据具体的产业经营对象以及模式,在相关的会计规定条例中以合理手段对企业所拥有资本产业进行折旧、摊销、存货计价,以达到减少赋税额度的目的。
(4)针对个人所得进行全面税收筹划。企业员工整个企业实现生产与运转的基本劳动单位,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是税收策划的关键部分,针对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策划要实行全面规划,主要涵盖基本薪资收入、个人发明收入以及个人劳务收入等赋税项目。同时,企业可以改变目前员工的薪资发放办法,通过多种手段降低企业劳动个人所得上税率,让企业员工在合理的税收规划中直接受益。
(5)调整税务申报办法,最大限度靠拢最小纳税税率。通过改变涉税机构规模等级或者常规纳税主体,使符合最小纳税税率要求。税务筹划的根本目标在于降低纳税金额,给予企业更多资金周转空间。新税制规定,在相同的涉税项目中,小型纳税人的税率通常低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税率。较小规模的涉税企业在税务筹划阶段应该对比自身的经营活动收益详情以及具体的资本运行情况,改变纳税人规模来方便企业能够以最低税率缴税。
(6)把握不同地区的区别税率进行税务等级划分,实行更为合理的税额审计办法来制定税务策划方案。企业在常规的发展与提供服务业务的经营活动过过程中应时刻对我国不地区的税率进行全面把握,因税制是根据企业具体的销售与服务类别分别来制定不同的税务税率,特别是在目前的新税制政策下,纳税个体应根据自身的相关涉税项目与业务划分好正确纳税等级,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尽可能地缓解赋税压力,保持经济活动持续性的效益增收状态
五、结语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策划是一把面向政府税收保证与个体利益优化的双面刀刃,筹划方案不能保证利益的全面获取,作为重要的纳税主体,企业利用税收策划进行避税免税获得相关经济利益,在具体的策划措施的落实的过程中必定会失去一些经济收益,因此要平衡税收利益得失之间的天秤,需要制定一系列合理性高,科学性强的筹划方案并且从中筛选出最适宜的选项。特别是在新税制推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构以及涉税企业都承受巨大的税改压力,国家税务机构需要履行机构职能义务,也要扶持各个企业经营活动的发展,纳税人在规避纳税风险的同时应该从中发现新的税务优惠机制,积极地进行科学税务筹划,帮助自身经济经营活动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陆. 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税收策划若干问题的思考[J]. 商,2011.
[2]俞平锋. 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海外投资的影响――兼谈海外投资企业的税收筹划[J]. 企业研究,2012.
[3]时超. 浅谈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 才智,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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