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角色认证 怎么弄?

社保费个人缴费热点问题解答

1.目前税务部门和人社医保部门职责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在社保费划转工作中,税务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两险的费款征缴。其他群体的征缴工作、社保的登记、变更、权益记账、待遇享受都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

2.在缴纳社保费前需要做什么?

答:在缴纳社保费前请确认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过参保登记(身份变更也要去人社、医保部门重新办理相关登记),否则无法完成缴费。

3.如何找到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

答:有三种方法找到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

第一种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打开山东税务公众号,在“专题专栏”中找到“社保费缴纳”,点击打开。

第二种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第三种打开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点击“搜索小程序”,输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点击进入。

4.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答:有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中有自然人信息。只需输入支付密码实名自动绑定信息返回首页进行缴费即可

第二种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没有自然人信息,需要进行提交信息,提交成功返回首页进行缴费即可。密码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缴费人。(请妥善保存自然人密码)

注意:微信号必须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实名和支付都会失败。

5.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如何为他人代缴?

答:点击进入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缴纳费种,进入后点击“增加人员”。输入增加人员信息,保存后,选择参保人,点击“下一步”进入缴费页面缴费。

6.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中“社保查询”权限如何?

答: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可以在缴费成功1日后(节假日除外)查询本微信号缴纳的人员的社保费缴费情况。

7.缴费后多久可以打印缴费证明?

答:缴费证明需在缴费成功3日后(节假日除外)才能打印。

8. 如何进行社保费补缴申报?

答:要进行社保费补缴申报,首先到人社、医保部门进行特殊缴费金额的核定,待人社医保部门将缴费金额等信息传递至税务系统后,通过“社保费补缴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注意:部分地市的特殊缴费人群的本年度缴费也是通过社保费补缴进行缴纳,请缴费人留意本地征缴公告,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局。

9. 提示“令牌过期”,如何处理?

答:提示“令牌过期”为登录信息过期,只需要清理一下缓存,或者后台关闭微信后重新打开即可。

10. 微信缴费时出现“未查询到此人的参保险种信息,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不能获取到该险种的缴费档次,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时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出现上述提示,则需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当前缴费人尚未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前去办理。

第二种情况,当地对这部分人群尚未放开缴费限制(如威海市没到当地的集中征缴期),尚不能缴费;有的需要到医保部门变更身份(如新生儿变为儿童)。

第三种情况如果办理的参保登记信息未传递到税务机关,请拨打12366热线,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确认。

第四种情况,去年缴纳过居民医保的,也有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的情况,主要依据各市医保当地政策。如济南,①原采取集体申报方式办理参保登记的村组、学校、社区,今年仍由集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同医保往年范围一致),请等待原集体通知。如需自行缴费,需要先向村组、学校、社区询问是否已办登记。②原莱芜地区缴费人需要全部重新登记,更新为济南格式,包括新生儿身份居民。

3.缴费人在进行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微信缴费时,系统提示“未查询到此人的参保险种信息,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

答:目前出现该情况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1日在社保部门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划转税务征收时其信息并未传递到税务部门,因此该部分人员需要医保部门重新按新增传递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险种信息,二是医保部门在系统做了参保终止导致缴费人无法缴费,需要联系医保部门重新传递参保人员信息。系统内其他原因出现有缴费人参保基本信息但无参保险种信息导致无法缴费的情况,请及时联系运维人员帮助查找原因并解决。

11. 如何找到支付宝城市服务的“社保费缴纳”入口?

答:第一种方法,打开支付宝首页,选择“城市服务”,为你推荐里,选择“社保费缴纳”。

第二种方法,打开支付宝首页,选择“城市服务”,选择“政务”,选择“社保费缴纳”。

第三种方法,扫描本地支付宝本地社保费缴纳的二维码。

12. 支付宝城市服务中“社保费缴纳”如何登陆使用?

答:点击“社保费缴纳”,点击“使用服务”进入社保功能主页。后台进行免密注册及登录,已在支付宝进行实名的无需再次实名。新注册的用户也会接收到密码短信。

13. 微信或支付宝使用中,出现长时间缓冲、页面跳转较慢,或出现“系统无响应”等提示?

答:原因可能是信号不稳定、当前缴费人员拥挤或手机原因,可以采用“稍后重新尝试缴费”“使用别的手机缴费”“避开使用高峰期尝试缴费”“到信号较强区域尝试缴费”等方法。

         14.居民缴错费后需要重新缴费的,我们金三已有申报缴费记录,缴费时报错应该怎么处理?

答:居民社保费缴错费后需要重新缴费的,必须先在社保部门进行退费,退费完成后社保部门将已退费人员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通过运维平台提请省局删除该缴费人申报缴费记录,删除成功后才能进行再次缴费。

         15.在用微信缴纳2020年度医疗保险费的时候,缴费人反映重复缴纳了两次,系统内只查询到了一次,多缴的费款该如何处理?

答:省局答复多缴的费款一般会在日切后原路退回。不需个人操作,微信系统自动退回。

  人社部门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每天都会有不少市民想要了解社保、医保、劳动保障等政策。2日,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期,市民来电或网上留言中,最关心的是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怎么计算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问题。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怎么计算看这个你就清楚了
  市民吴先生参加工作后,单位为其购买了医保。领到新型社会保障卡的吴先生发现卡内每月都有钱入账,可以用来到药店购买药品等。吴先生想咨询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每年的金额是否有变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乐山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单位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月划入额=本人月工资×2%+年龄值×个人实足年龄+(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乐山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0%;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乐山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年龄值×个人实足年龄。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本市上年度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年龄值×个人实足年龄)×110%。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参保缴费参照乐山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153元/月);年龄值为0.18元,就是说今年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应为4153元/月。
  每年只有乐山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和个人实足年龄有变化。
  人在外省怎么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其实很简单哦
  市民何先生的父母在沙湾区某单位退休后,一直在当地居住。考虑到父母年迈,何先生将两位老人接到外省自己生活的地方一起居住。现在到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时候,他觉得回沙湾路途太远,两位老人往返比较麻烦,想咨询是否有网上认证的方式来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乐山市已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目前,乐山市正采取利用医疗保险数据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交通、旅游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尽快实现与人口管理、殡葬、服刑、乘坐飞机高铁的实名验证场景等外部信息共享,并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业务数据资源进行比对筛查,坚持以数据比对为主的方式来核实和确认参保人员领取待遇资格。
  在远程自助认证相关措施施行前,为确保社保待遇的正常领取,建议何先生联系沙湾区社保局,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自助认证。

服务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效提升服务业市场主体对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帮助我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现梳理汇总我区具备实施条件的相关政策,编制形成《六盘水市水城区服务业纾困政策申请指南手册》(15条),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服务业纾困政策措施出台情况,持续更新并进行滚动发布。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条

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国家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优惠对象: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即享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2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停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力度,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优惠对象: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即享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3条

政策内容:2022年至2024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50%税额减征,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优惠对象: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即享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4条

政策内容: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对象: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即享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5条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政策内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即享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6条

政策内容:对符合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底前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服务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服务业企业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经核准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7条

政策内容: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优惠对象:重点群体人员(招用企业)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8条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2022年度内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办理程序:纳税人纳税申报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9条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缓交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落实国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执行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2022年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其中大型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企业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收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跟进上级有关政策,落实和实施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年底,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优惠对象: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企业申报核实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人资社保局0858-6600659、区税务局0858-6600098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0条

政策内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优惠对象: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国有房屋承租人向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直接申请,核实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0858-8932205、区财政局0858-8933280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1条

加大规上(限上)服务业支持力度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对新入统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补。

优惠对象: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

办理程序:进入统计名单即享受,无需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发改局0858-893237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858-8933811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2条

核酸抽样检测补贴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黔疫防办发电〔2022〕24号)要求,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交通场站、邮政快递等行业重点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抽样检测,按100%比例补贴支持

优惠对象:餐饮、零售、住宿、旅游、交通场站、邮政快递等行业重点人员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费用票据、核酸检测员工名单等资料,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核实及资金到位后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卫健局0858-8932106、区市场监管局0858-8933400、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858-8933811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3条

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减免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

办理程序:企业向市级指定减免检测机构申请检测直接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市场监管局0858-8933409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4条

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保证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办理程序:旅行社向文旅部门提交申请书、质保金存款金额证明等材料,文旅部门核实后享受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区文体广电旅游局0858-2121567

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第15条

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免停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对纳税人提供的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优惠对象:铁路运输企业,提供的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

办理程序:纳税人申报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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