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筹和水滴筹是一个平台吗

【TechWeb】3月30日消息,日前水滴筹官方发布声明,澄清水滴筹与水滴互助的关系,声明中强调:水滴筹为免费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水滴筹与水滴互助是水滴公司旗下两个完全不同的独立业务。目前水滴筹业务照常运营,不受水滴互助升级影响,将持续为筹款用户提供大病筹款服务,也坚持不会向用户收取任何服务费。

近日,水滴公司旗下水滴互助平台宣布服务模式升级,原平台互助计划终止。平台将为仍在保障期内的互助用户免费赠送一年期、最高保额50万元的健康险(水滴健康保)一份。

“‘用互联网科技助推广大人民群众有保可医,保障亿万家庭’是水滴公司创业的初心,为用户创造更多的价值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水滴公司创始人兼CEO沈鹏在内部全员信中写道,“未来我们会全力以赴,认真把水滴筹、水滴保、水滴健康等业务做得更好,持续坚定不移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健康险和医疗健康的产品及服务!”

声明中,水滴筹还再次就用户关心的平台资金安全问题作出了回应。

为保障平台所有筹款资金的运转安全,水滴筹已与平安银行达成合作,筹款资金将直接进入银行主体的专管户,与水滴筹平台自有资金隔离,实现专门管理、专门使用。爱心人士在水滴筹平台上赠与患者的每一笔爱心资金,都将直接进入水滴筹在平安银行的专管账户中,不受平台运营状况影响,最大程度确保筹款资金安全透明。

12月5日晚上,水滴筹创始人沈鹏发了公开信,里面谈到了对线下问题的认识和整改,也谈到了水滴这样一种创新模式会遇到争议和挑战,也表达了继续用商业手段去解决社会问题的初心,想问问您对这封信从您的专业角度有什么样的看法?您怎么看待中国这一批创新企业?您怎么看待水滴正在做的事情?

观点一:水滴筹作为一个互联网平台,是科技公司,不是慈善公益组织

沈鹏先生在公开信中坦诚“有些网友把水滴筹理解成了慈善公益组织,其实水滴筹的核心本质是一个免费的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工具,能够帮助陷入困境的大病患者向朋友们求助,更高效率地解决医疗资金问题”。沈先生这里告诉了大家一个重要的真相,就是水滴筹是一个在做个人大病求助的互联网公司,不是慈善组织。

水滴筹(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轻松筹(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心筹(北京爱心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样,是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不是慈善组织。水滴筹是2016年7月上线,并不是第一家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各个媒体热烈关注着水滴筹的时候,我想,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这个“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以及这一系列平台蓬勃兴起背后的庞大的社会救助需求。

据媒体报道,2018年10月,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三家平台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以及《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对于推动行业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属于民事赠与关系,不在民政部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之内,我国《慈善法》也没有纳入规范范畴。只有四部门印发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实际作用不明显。

观点二:什么是慈善组织?依照中国法律,只有非营利组织才能成为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下称慈善法),“慈善组织”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作为一个营利性公司,与慈善组织这样的非营利组织之间最大的区别不在于是否盈利,而在于盈利所得如何分配——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及其所得,任何发起人、出资人、成员不得私分,不得分红;被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移交给同类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截至2019年9月底,水滴筹三年多已为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免费筹得235亿元的医疗救助款,近2.8亿爱心人士支持了平台的救助项目,共计产生了超过7.5亿人次的爱心赠与行为。这种社会救助规模与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是前所未有的。

与非营利公司相比,慈善组织就缺乏了营利性组织那种资本追逐利润的“狼性”,以及资本所带来的扩张与发展速度。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的报道,2018年,民政部指定的2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2018年共募款31.7亿元。也就是说,整体上,给慈善组织筹款的20个互联网募捐平台的年度筹款总额有可能只相当于水滴筹这一个平台的筹款额40%。

两相对照,水滴筹这样的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影响力不言而喻。

观点三:为什么需要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有技术原因与社会原因。

个人浅见,为何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平台在中国得到了如此迅速的发展?我认为,有其技术原因与社会原因。

技术原因主要是中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手机互联网用户数量惊人,截至2019年4月底,手机上网用户数规模达12.9亿户。通过微信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捐赠人可以在互联网上以非常简便地方式进行公益慈善捐赠,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对他人实施私益救助。

一是医保并不能全额报销医疗费用。

如果没有网络大病众筹助力,恐怕医保基金的压力更大。截至2018年底,仅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三家大病网络众筹平台就帮助了373万多个家庭,筹款总额逾415亿元。假如没有这415亿筹款,大病医疗的压力只能由家庭和医保承担。

二是因为国家对困难人群的救助力度有提升空间。

毕竟中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绝对数量较大的困难群体。拿农村举例,据报道,截至2018年底中国还有1660万贫困农村人口,而在各项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主要影响因素,占比高达40%以上。

在社会救助方面,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中国第一个社会救助法。按照该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都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假如困难人员认定的门槛比较低、医疗救助资金非常充裕,困难人群都可以获得充分的政府补贴与补助,那就不存在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了。

三是慈善事业尚不发达,慈善“助医”资金明显不足。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面临很多挑战,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刚刚通过,慈善组织的数量与质量还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在个人大病救助方面,慈善组织的供给明显不足,这也为水滴筹这样的平台出现,客观上创造了条件。

一句话,对于这类可以满足社会救助需求的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我认为应该加强规范与引导,而绝对不是一禁了之。

观点四:怎样才能让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变得更好?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不是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后者由民政部指定,一共20家,目前既有慈善组织,也有企业建立和运营着这些平台。

所以,民政部在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遴选公告中所规定的遴选范围就是“由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即便是纯公益慈善属性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也并不限制营利法人的参与,那么为何要限制个人大病救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必须由非营利组织举办呢?

所以,由营利性的公司来运营这个平台本身并不是问题所在。沈先生说“再管不好,我愿把水滴筹交给相关公益组织!”窃以为,公益组织也不见得能管的好。如果放弃这样的商业模式——直白点说,就是场景式的保险广告模式,让一部分捐赠人出钱来维持平台的运作成本——放弃这种模式,也就不成其为一种“创新”了,姑且不讨论这是一种商业创新还是社会创新。在放弃商业模式的情况下,由公益组织运营,零服务费势必要变成向求助人收取服务费的模式,联想到当年宁波慈善组织施乐会高额筹款置顶费引发的争议,难道这更加受到群众欢迎?

怎样做,才能让个人大病救助平台变得更美好?在此,我想到了2019年11月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案判决后给民政部和水滴筹的司法建议。

第一,立法者加强立法规范。

朝阳法院建议民政部协调推进个人大病求助行为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规章,促进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有序开展;引导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集体加入自律公约,建立自律组织,规范流程、完善管理;指导推进网络服务平台自有资金与网络筹集资金分账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托管机制和筹集资金公示制度。

第二,平台企业健全审核和监管机制

朝阳法院建议水滴筹公司等网络平台企业,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求助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和监管力量;完善筹款发起人、求助人家庭财产公布标准、后续报销款处理方案及赠与撤回机制,切实履行审查监督义务、保障捐赠人权益;建立与医疗机构的联动机制(注:就可以把钱打给医院、存在医院,避免直接交给求助人的风险),实现资金双向流转,强化款项监督使用。

第三,执法者依法打击诈骗

除了上面两条司法建议,我还想强调一点,求助人如果不诚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就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案,朝阳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2019年3月,水滴筹联手公安部门,启动了加强警企联动的“清流计划”。一旦证实求助人存在虚假、伪造等行为,水滴筹即协同有权机关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截至目前,水滴筹联合新疆、吉林、福建、云南等多地公安,已经严厉惩治了涉嫌刑事犯罪的5名不诚信筹款人。

所以,要对公众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已经披露个人隐私的求助人坚守诚信,不以身试法;,就是明确告诉大家,欺骗公众的求助人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伸向爱心的黑手一定会被捉住。

第四,社会公众理性赠与不冲动

第一个对个人求助进行地方立法的浙江省,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办法》中规定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个人求助提供帮助的,应当对所发布的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在显著位置或者以其他显著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同时也规定,“求助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夸大困难骗取他人捐赠。”

由此可见,对于广大网民来说,在赠与之前有责任稍微看一下网上记载的信息,是不是合法合理,真实全面,从而做到理性赠与。

最后,我们不想谈什么社会企业的概念了,我想说的是企业社会责任。

每个企业,都得守法,这个是底线,然后再谈其他的社会责任。本次舆情,也让水滴筹看到了社会的期待,如果真的能将帮助他人的价值观贯彻到底,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增加投入,做好审核与监督工作,我相信一个利他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必定能获得大家更多的掌声。

作者:陆璇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可以在网络上购买虚假病历,并在水滴筹平台通过筹款的初步审核。水滴筹回应表示,作为“救急难”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水滴筹借助熟人社交网络验证,在筹款的整个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北京青年报记者验证发现,在微博等平台不少用户公开售卖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病历本、B超报告单、CT片子等病历资料,花费150元即可购买一份“诊断证明”,并且“可以开任何病情”。

律师表示,水滴筹、轻松筹等众筹平台不属于慈善组织,但是此类平台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因而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为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务。

可以看出,《慈善法》对慈善组织和给慈善组织提供信息的平台有规范作用,但是也要求诸如水滴筹这样的平台在界面的明显位置告知公众诸如:该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等字样。

有人售卖病历本、缴费单等

一份诊断证明仅售150元

北青报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找到多个公开售卖病历本、诊断证明、缴费单、挂号单等医院资料的个人卖家。

一位卖家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北京的最好开。”他随后给出的一份清单上,包含了北京的37家三甲医院,包括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北大人民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等等,并表示可以开具上述任意一家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其他检查材料。

卖家称,他可以帮助开具诊断证明、发票、出院证明、住院记录、缴费记录、病理检查报告/活检报告、血检单据、CT片子、B超报告单、病假条、住院病历首页等等资料,可谓“全套”。开具一份诊断证明的价格为230元,带有医生手写记录或机打记录,可附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对方还表示,前来购买诊断证明的,大多都是为了向公司“请假”。在北青报记者询问可以开具何种疾病时,对方表示,“可以开任何病情,你可以指定。”

另一位卖家则直接晒出了一份做好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诊断证明书”,在右下角不仅有医院的公章,还有医师的个人红章,包含医师手写签名。在这里,一份诊断证明的售价仅150元。这位卖家表示,自己售卖的诊断证明一般人看不出真假,尤其是大医院,“上海和北京的都是和医院一模一样的”。在谈及能开何种疾病时,他称开的比较多的是胃出血、心肌炎、阑尾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但疾病也可以随意选,“癌症、肿瘤都可以开”。

水滴筹称初审后还有后续环节

未通过社交网络验证的无法提现

在此前的报道中,有媒体网购了虚假病历及诊断证明,并上传至水滴筹平台发起众筹,很快便通过初审,随后有同事试验捐赠10元成功。

水滴筹回应表示,此前的试验中身份证明材料经第三方身份校验确认无误;病情证明材料经平台初步审核,但还未通过求助人社交网络的监督验证以及提现公示验证等多个环节,无法完成提现。

水滴筹表示,作为“救急难”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水滴筹借助熟人社交网络验证,在筹款的整个过程进行风险控制。求助人在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病情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通过平台初步审核之后,还需要经过社交网络的监督验证、提现公示验证等环节,才能最终完成提现。对于仅仅提交了基础信息而不在社交网络进行传播验证的筹款,既无法筹集到所需资金,也无法最终完成提现,可视为无效求助项目。

水滴筹称,大病筹款,很多时候关系着患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因此呼吁社会各界严肃对待。平台严厉谴责通过制作、购买虚假材料骗取网络同情、消耗社会资源和爱心的不当行为。

水滴筹创始人兼CEO沈鹏则表示,水滴筹的创业初心是想让更多人病有所医,面对当前个人资产缺乏合法有效核实途径等问题,水滴筹审核依然有改进空间,但团队继续努力中,希望更多媒体能够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大环境。

爱心筹、水滴筹等平台签署自律公约

求助发起人承担资料不实的法律责任

2016年以来,民政部先后遴选指定两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简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并接受了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基金会中心网的退出申请。截至2018年6月,共有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可为慈善组织提供募捐信息发布服务,其中就包括水滴筹、轻松筹等网络互助平台。

民政部在今年4月发布的信息显示,民政部依据《慈善法》指定的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2018年共为全国1400余家公募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2.1万条,网民点击、关注和参与超过84.6亿人次,募集善款总额超过31.7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26.8%。其中最大的平台是腾讯公益募款17.25亿元、蚂蚁金服募款6.7亿元、阿里巴巴公益募款4.4亿元,而轻松公益、水滴公益募捐金额也达千万级。

民政部表示,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等三家平台签署发布了个人大病互联网求助行业自律公约,依法依规通过指定平台进行网络募捐,已成为广大慈善组织的共同追寻和行动自觉。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显示,平台应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求助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实行机器智能和人工“双审核”。求助发起人须按平台规定,提交发起人及患者身份信息、患者所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等真实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求助项目方可上线和生成筹款链接。求助人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要真实、全面、客观地进行说明(主要是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医疗保险等信息),并可提供证明材料,也可邀请第三方协助佐证。

北青报记者看到,目前在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平台上,均显示有发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字与图片资料完全真实,无任何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的情况,如有不实,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平台也均声明,该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三个平台在项目发起页面也都有举报按钮。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评论称,最近德云社演员众筹百万暴露了众筹平台的审核问题,包括“假病历通过审核”等此类事情将严重透支人们对众筹平台的信任,最终损害的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利益,使得他们失去一个救助的渠道。我觉得,众筹平台必须切实履行起审核义务,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

不过,他认为最关键的在于资金使用的监管。诸如假病历等事件其实是防不胜防,但可以抓紧资金使用这一关键环节,比如直接支付到医院,并要求医院提供发票等。与此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比如德云社演员众筹百万的事情就是信息公开之后公众监督的结果。再严格的平台审核都无法做到百分之百,最好的办法是强化资金管理及信息公开。捐赠者的知情权要充分保障,包括设置“后悔权”,即在筹款人信息不真实时,保留追溯的权利。

网络筹款平台缺乏有效审核能力

“相声演员吴某家人应当属于个人求助,个人求助是指个人因为自己或者家庭成员遇到困难,主动求助于社会或通过其他的途径寻求帮助的行为,因此网友的捐助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对于求助人是附义务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马云婷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表示。

《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有所规定,其中所称的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慈善法》还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马云婷说,水滴筹、轻松筹等众筹平台不属于慈善组织,但是此类平台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因而要按照《慈善法》的规定为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务。可以看出,《慈善法》对慈善组织和给慈善组织提供信息的平台有规范作用,但是也要求诸如水滴筹这样的平台在界面的明显位置告知公众诸如:该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等字样。进行风险提示,吴某的筹款界面上,水滴筹给出了风险提示,也就是告知大众此类行为为个人求助,尽到了一定的告知义务。但是大众其实难以分辨。

故相声演员吴某家人的个人求助行为虽然发布在受《慈善法》约束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上,但是并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较少接受《慈善法》规范,而是属于《民法总则》《合同法》或《刑法》规范的领域。

但这不代表筹款人可以任意募捐,依然要遵守诚信原则,真实披露信息的原则。如果说相声演员把家里的资产状况公开地告知大众,在平台上真实呈现,则有房有车也不算欺骗。但是没有真实告知,甚至有所隐瞒和欺骗,就涉及到违法,甚至诈骗。

马云婷提到,水滴筹、轻松筹等平台,实际上缺乏有效审核能力,他们提出了前置审核的概念,但是除了一些社交网络的验证,实际上他们很难进行审核,希望政府部门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帮助,以及强力的监管和规范,建立良好的慈善机制。尤其是把个人求助众筹等法律模糊地带,明确化、规范化,不要让一些道德水准低下、法律意识淡薄、不诚实守信的人一次次伤害我们的慈善事业以及善良大众的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初心筹都能提出来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