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的意义?

之前也有股东问我这个话题:“公司上市有什么用?”为说服他们推动IPO,我仔细整理了下上市的利弊:

公司上市后,拓宽了融资渠道:发行可转债筹集资金,年利率1%以下;可增发股票筹集资金,无需固定利息,公司赚了再分红。未上市的公司通常只能找银行贷款,通常贷款年综合利率6%以上,且不容易获得贷款。上市公司融资成本更低。

以股份融资替代原来的债务融资,可降低公司负债率,改善资产结构。

2、增加曝光度、提升公司知名度

公司上市后,增加了曝光度,公司知名度增加,品牌形象提升,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

公司上市后,可以做股权激励计划,这些股权可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易变现。有助于为公司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增加人员凝聚力。

二、公司上市对公司的好处不少,但同时也有些负作用:

1、不少员工比较关注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分散工作注意力。

2、公司信息需要公开。也会增加一些成本:交易所年费、信息披露费用。

3、相比未上市的公司,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更容易变更。

总结:公司是否需要上市,要根据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现金流等进行综合判定。比如,老干妈知名又现金流很好,不上市。华为目前员工持股能解决融资问题,上市担心被人恶意收购股权,他们现在也暂时不上市。

企业发行股票是为了筹资,简单的来说就是通过流通股票获取资金。其它融资渠道的资金融入量和股票不可同日而语。股票的原始面额都是1元,现在企业随便上市就是几十上百元股价,企业市值在转瞬之间就上升几十倍或上百倍,有什么融资渠道能融到这么多钱。

再者股票是永久发行的,具有不返还性,所以不用担心股票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和附带条件,其它融资方式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所以能够上市发行股票,是企业融资最好的渠道,没有之一。

不好意思,就你的情况而言,我的回答可能会打击你的积极性,但我觉得还是要实话实说。

你目前是副经理,如果我没有理解错,应该是公司内某个部门的副经理吧,这表明你顶多处于公司的中层管理层级。可是通常来说,公司上市对员工有实质好处的唯一就是公司的高管层了,像公司中的中层管理者可能无法获得什么实质的好处,顶多就是增加点工资而已,这是我看见的一些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另一个普遍存在的情况就是公司会宣传说内部员工优先购买公司的原始股,以后上市了就可以赚大钱,很多员工会认为这是公司上市对员工体现的最实质的好处,我估计你肯定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吧?讲真,我个人不看好这种事,因为这种好事的风险极高,请容我慢慢道来。

我想从未来的结果来探讨你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更能让你认清公司准备上市对你到底有没有实质的好处。我们都认为,一个员工想要在一家上市公司里面享受到实质的好处,无非就是成为公司的股东并且股票升值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千万富翁,这才是真正的实质好处。这种实质的好处必须要求你持有公司的股票才可能达成,但你们公司目前只是准备上市,也就是说你们公司现在根本没有上市,所以你不可能直接购买到你们公司的股票,因此,你只有一条路径可选,那就是购买公司的原始股,等公司成功上市后,并且股票大涨了,你就真正的得到了实质的好处——成为百万、千万富翁。可是,有这么容易简单吗?绝对不是的。

你要获得拟上市公司将来的实质好处,必须闯三关:一是有较大的投资认股,二是公司成功上市,三是股票大涨,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你购买的公司原始股比较少,就算公司最终上市了,股价也涨了,你可能也不会大赚钱,当然比没得赚要好多了,要真是这样的话,也算是好结果了。最关键的就是公司能不能成功上市以及上市之后股价能不能持续上涨的问题。要知道,如果公司最终无法成功上市,那么你之前认购的公司内部原始股就没啥用了,你就被套牢了,想赚大钱也是不可能的了,更不用说得到实质的好处。同样,就算上市成功了,股价能够预期上涨吗,这也是一个巨大的问号。所以,对于拟上市的公司而言,内部的多数员工不要对自己将来会获得实质的好处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一切还言之过早,一切还不可预测。

请你看一下国内这几年的股票市场,都是“绿油油的一片”,偶尔可见“万绿丛中一点红”,就知道公司即便上市也不一定对你有什么实质的好处。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我当初的公司也是喊上市很厉害,让我们员工购买原始股,我就不买,结果到我离职,公司都没有上市成功,很多人都被套牢了。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不全面,但绝对实际。当然,即便公司还没有上市,你也会获得一些跟工作有关的实质好处,比如会让你锻炼出上市公司般的规范管理能力,或者公司架构调整带来的升职。

公司上市对员工的好处:

1、上市可以增加职工财富。

大多职工拥有企业的原始股,企业上市之后,公司股票存在很高的溢价,这可有效增加职工的财富。

2、员工得到更多地实惠

上市改善了企业形象、改变了企业治理结构,使企业拥有充裕的资本金或资金流,有利于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员工也因此而得到更多地实惠。

3、上市能降低失业率。

上市公司缺乏资金时可通过减持或再融资圈钱,而这往往可以救企业于即倒,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失业率。

我是缠道投资,专业证券投资近十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上市对于公司来说肯定有许多实质性的好处,否则也就不会每年有几百家进行排队上市了。

上市对于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实现快速的融到资金,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另外,上市可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增加曝光的机会,提高公司品牌价值。

一旦上市,公司的可以比没有上市之前更容易获取低成本的资金,再融资渠道更加的通畅和快捷。

上市后公司的市值会得到很大的增值,公司股东的财富价值也会同步得到增加,解禁期过后大股东可以进行部分套现,这也是许多大股东对于上市趋之若鹜的根本动力所在。

以前都是专业人士各种回答,今天我们来听听上市公司自己的声音!

12月14日,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提问“贵公司这样的企业上市的意义是什么?”,公司回应称,“我也再(在)找原因。谢谢! ”此外浪莎股份互动平台表示,到目前为止(今日上午收盘),公司还未收到二股东西藏巨浪被强制平仓的告知信息。

  金融界网站注意到这不是浪莎股份董秘第一次神回复了,12月14日,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就转型未有实质行动的原因提问浪莎股份,公司回应称,“女朋友”没有找到,咋“结婚”。

  12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强调,加强对“高送转”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尤其对其中长期没有现金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自证监会表态严管铁公鸡之后,浪莎股份股价就开始一泻千里,截至发稿11个交易日狂跌44.39%。

  自1998年上市以来,无论是2007年被借壳之前的长江控股,还是被借壳后变更为现在名称的浪莎股份,在长达19年的时间里,这家上市公司竟从来没有进行过分红,是名副其实的“铁公鸡”。

  针对上市公司连续19年未分红的情况,马中明表示,这是由于历史原因所致,2007年浪莎股份重组借壳原长江控股上市后,母公司遗留1.6亿元报表亏损。依据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下文规定,上市公司分红以母公司报表为准,经过几年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处理,现已分红1.45亿元弥补亏损,目前母公司仍有近1500万元需要弥补。

  依据相关规定,若2017年度浪莎股份完成既定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第三次向母公司分红弥补完成其1417.74万元的亏损后,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均转为正数,预计2018年度公司就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这道理我理解的是说股市向好,对上市企业有哪些好处。我个人理解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毋庸置疑的,股东利益。对于持有非限售流通股的股东来说,股市向好,股价高涨,意味着可以迅速变现。即便不能立即变现,也意味着身价上涨。除此以外,通过股票质押给金融机构可以融得更多的资金。

员工的利益,尤其是高管的利益。现代公司管理,很多公司是把股东利益与员工和管理层利益绑定到一起的,换句话说,最直接的一种方式是股权激励。股价上涨,意味着员工和管理者可期的收入上涨,更能提升员工和管理者的成就感呢和获得感。

通常在股市向好的情况下,市场再融资都是箱单容易的。股市增长,股价提升,上市公司既可以通过非公开发行(定增)股票进行融资,也可以通过增发进行再融资,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这种情况下发行的难度很小。为公司经营发展筹措资金是有利的。

股市大涨的时候公司股票也大涨,意味着公司并未与市场脱节,错过这一波红利。同时对中小投资者也有交代。另外,股票市场属于公开市场,股价上涨对提升公司市场声誉也是有积极影响的,就像是免费广告。

股市上涨,股价上涨,通常金融机构会相应重视上市公司这部分企业客户,相应提升信用评级,放宽融资准入门槛,提升授信额度。同样利于企业筹措资金。

通常情况下,股市向好的时候,也是市场投资并购比较风行的时候,其原因是当股价上涨,意味着对于同样估值的公司,可以用更少上市企业股份换购其股份,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争先恐后地想着上市呢?A股有一句话说的是钱不圈白不圈,也就是上市融资等于是白拿钱,拿了钱也不用还,随便花,也不需要关注回报。

A股上市做大做强企业只是很少企业的初衷,大部分都是冲着股权增值而来,冲着股权减持而来,部分企业上市成功,就在预测股价会涨到多少,自己持股市值增加了多少,减持以后可以获得多少钱,自己是不是成为亿万富翁。

因此限售股解禁一到期,很多股东就会迫不及待的减持股份,直到清仓减持。世界主要股市,哪一个市场,会像A股一样,被股东减持搞得争议不休,放宽减持收紧减持市场争议不断。

另外很多地方从地域利益考虑,认为上市成功就可以从全国拿到金融资源,发展当地经济,甚至有部分地方官员把上市公司数量作为自己的政绩,因此出台各种政策刺激发行人不断上市,像现金奖励、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

最后是对造假上市打击不力,罚款最高60万元就可以洗白自己,也倒逼很多公司通过财务造假上市,获得发展资金度过难关,或者是通过减持套现获得非法利益,正是责权利不对等,很多公司创造条件上市,美国有IPO堰塞湖吗?没有,只有中国A股堰塞湖无法消除,一个礼拜十家IPO,堰塞湖也难以消除,说明股市制度保护融资者利益。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企业上市的意义有几个“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我们官方平台进行提问,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早晨起来第一句就是:什么是创新企业CDR?

创新企业CDR规范的中文说法是: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是不是有点懵,别急,CDR是指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比如,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拿出一部分股票存于境内某托管机构,托管机构以存托的这些股票作为标的,在中国发放存托凭证(CDR),中国投资者可以在国内市场上买卖这些CDR,CDR 本质上代表的是阿里巴巴的股票,但是CDR的持有人没有投票权,只能享受股份投资的收益或是损失。

说到这,是不是还是懵?

那我们就得从头说起啦,大家想想,为什么我们国家互联网的巨头,比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京东等等都是在美国上市,为什么它们不在中国上市呢?

你看,中国市场溢价高,估值高,如果能在中国上市,谁还大老远跑那么远去美国上啊。但是中国证券市场有个规定,所有股票同股同权,这些互联网公司经过了多轮融资,创始人的股权早就稀释得不剩多少了,如果在中国上市,一上市就会失去了控制权。而这些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当时在融资的时候,提出的条件就是同股不同权,虽然股份少,但权力大啊,可以保证自己不丢失公司的控制权。而美国的证券市场是允许同股不同权的。所以,这些公司只能选择去美国上市。

那么这和今天说的CDR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的通俗点就是境外市场上市交易的股票。只不过我们没有在境外交易市场开户,兑换外币也麻烦,但还想炒这些股票,那么就通过一些金融机构去购买后在金融机构托管存放,之后的交易买卖都是委托金融机构来做。所以就还是炒国外的股票。

既然是炒股票,境内的股票交易有很多的税收减免政策,如果不给CDR的话似乎有些不公平,也阻碍了CDR交易的发展。所以至少也是要把政策拉平。

不过距离首批CDR拿到牌照,到现在已经有10个月了,政策下的是有点晚,不过执行时间是向前追溯的。相信这10个月也不会有人老老实实的去缴税的,毕竟都把它看作了类股票交易,总局自然也是这么认为的,这点在文件中的表述中也能够看出来。现在出文件也算是补全了法律依据。

这些优质的企业都去境外上市,咱们国内市场看着也眼红啊,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金融创新,也就是这些上市公司除了在境外发行股票,还可以拿出一部分股票存在境内某个托管机构中,然后这个托管机构可以以存放的股票为标的,发放一种存托凭证(CDR),这个存托凭证本质上代表的是某个公司的股票,但是它是以另外一个面目出现的,然后境内的投资者就可以在境内市场上买卖这些存托凭证。

说了这么些,大家可能已经明白什么是CDR了,那我们开始进入正题吧,CDR的税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正因为CDR我们基本上可以把其视同为一种变形的股票,它的税收政策,和股票也比较类似,当然不完全一样。涉及到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

①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也就是36个月)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这个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就是持有时间一个月以内20%,一个月到一年之内10%,一年以上免征。对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安排)的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2)增值税: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3)印花税:自试点开始之日起三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对企业投资者(单位投资者)

(1)企业所得税: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即差价征税、股息红利免税。
(2)增值税: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企业所得税: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差价、股息红利均免税。
(2)增值税: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3)印花税:自试点开始之日起三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1) 企业所得税: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创新企业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即差价征税、股息红利免税。
这里要注意的是“征免”不是“免征”!也就说按照现有股票交易所得税政策,企业买卖股票产生的所得是要交的,加之由于境外的企业股票,分红也并不属于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所得,没法享受免税。不过呢,如果是境外上市的公司为居民企业的话,那么分红还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例如某米的CDR。
(2)增值税: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3)印花税:自试点开始之日起三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看到这,有人会想,趁着个人投资前三年免税,赶紧买点CDR。其实,免税固然好,你也要了解一下,尽管境外上市的质地优良的公司回归境内了,但也不是谁都能买,账户中必须有300万金融资产才可以投资,这个门槛,目前A股98%的个人投资者都达不到。所以说,对于散户为主的国内股市,能参与CDR投资的寥寥无几,CDR这个市场,玩家主要是机构。

如今我们所听到的对赌协议不是指赌博,而是企业收购方与出让方达成并购协议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那么企业对赌协议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对赌协议的意义目录


企业对赌协议有哪些风险

1、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
第一重风险:企业家和投资者切勿混淆了“战略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对赌机制”中如果隐含了“不切实的业绩目标”,这种强势意志的投资者资本注入后,将会放大企业本身“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从而把企业推向困境。

2、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
第二重风险:企业家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又对自己的企业发展充满信心,而忽略了详细衡量和投资人要求的差距,以及内部或者外部当经济大环境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面影响。

3、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
第三重风险:企业家常会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商业协议建立在双方的尊重之上,但也不排除有投资方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目标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管理,甚至调整其业绩。怎样保持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还需要企业家做好戒备。

4、忽略对赌后果的严重性
第四重风险:企业家业绩未达标失去退路而导致奉送控股权。一般来说,国内企业间的“对赌协议”相对较为温和,但很多国外的投资方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厉,很可能因为业绩发展过于低于预期,而奉送企业的控制权。近日国内太子奶事件就是已出现了一起因业绩未达标而失去控股权的经典案例。


企业对赌协议意义是什么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企业对赌协议要规避哪些风险

对于已经签订对赌协议或者急于融资不得不签类似协议的企业,应该有效控制这类协议的“魔性”。

首先要注意推敲对方的风险规避条款。“当事人在引入对赌协议时,需要有效估计企业真实的增长潜力,并充分了解博弈对手的经营管理能力。”在签订对赌协议时,要注意设定合理的业绩增长幅度;最好将对赌协议设为重复博弈结构,降低当事人在博弈中的不确定性。一些合同细节也要特别注意,比如设立“保底条款”。通常情况下,对赌协议会有类似“每相差100万元利润,PE(这里指市盈率,即股权价格)下降一倍”的条款,如果没有保底条款,即使企业经营不错,PE值(市盈率)也可能降为0。所以在很多细节上要考虑对赌双方是否公平。

对于准备签订对赌协议的企业,要合理设置对赌筹码;确定恰当的期权行权价格。对于融资企业来说,设定对赌筹码时,不能只看到赢得筹码获得的丰厚收益,更要考虑输掉筹码是否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之内。而对于那些已经签订对赌协议的企业,则可以在出现不利局面时,申请调整对赌协议,使之更加公平。企业可以要求在对赌协议中加入更多柔性条款,比如财务绩效、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管理层等多方面指标,让协议更加均衡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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