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减税降费的影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大财政政策应对力度,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狠抓财政收支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运行质量稳中有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期目标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6,616万元,同比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514,492万元,增长1.8%;非税收入182,124万元,增长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1%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构成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表  

主要是争取增值税免抵调6.9亿元(全口径13.9亿元)的拉动

主要是上年部分企业一次性缴纳税款垫高基数,加之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的影响

主要是受部分企业股东分红缴纳税款的拉动

主要是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

主要是铁精粉量价齐升,加之铁矿资源税率由5%提高到8%的拉动

主要是上年部分企业一次性缴纳税款垫高基数

主要是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

主要是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

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殡葬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等同比减收,同时按照规定,2020年起选择性殡葬收费不再上缴财政

主要是受部分单位资产转让收入的拉动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16,120万元,同比增长4.1%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表

主要是公安机关津补贴提标的拉动

主要是县区补发教师津补贴等因素

主要是上年上级专项资金较多垫高了基数

主要是县区盘活存量资金冲减支出导致

主要是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增加

主要是县区新增债券以及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主要是上年县区新增债券支出较多垫高了基数

主要是上年上级专项资金较多垫高了基数,以及当年县区盘活存量资金冲减支出的影响

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较多以及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的影响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616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706,480万元,收入总计2,403,09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6,120万元,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686,976万元,支出总计2,403,09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3,445万元,增长5.2%,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2,273,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90,078万元,增长8.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2,273,06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7,480万元,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255,894万元,增长5%;非税收入101,586万元,增长1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4%

2020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表

主要是争取增值税免抵指标调增加

主要是受部分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拉动

主要是上年同期部分企业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垫高了基数

主要是铁精粉量价齐增,加之资源税率提高到8%的拉动

主要是2020年下半年房地产业有所回暖带来小幅上升

主要是部分楼盘一次性缴纳税款的拉动

 教育费附加收入

主要是受疫情和减税政策的影响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殡葬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等同比减收,同时按照规定,2020年起选择性殡葬收费不再上缴财政的因素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52,305万元,同比增长10.9%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主要是当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主要是公安机关津补贴提标的拉动

主要是上年上级专项资金较多垫高了基数

主要是上年上级专项资金较多垫高了基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主要是文化传媒方面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主要是当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主要是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增加

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主要是BT项目财政补贴支出影响

主要是防洪治理、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等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商业服务业支出

主要是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外经贸等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以及相关支出科目调整的影响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480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885,885万元,收入总计2,243,36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305万元,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1,291,060万元,支出总计2,243,36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结转下年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4,721万元,同比增长125.4%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主要是高新区补缴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18.9亿元的因素

 彩票公益金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主要是上年清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垫高了基数

 污水处理费收入

主要是当年城市售水量减少,直接导致污水处理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54,782万元,同比增长195.9%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表

主要是高新区对应补缴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征迁成本支出较多的影响

主要是县区盘活存量资金冲减支出的影响

主要是县区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主要是县区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较上年增加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 支出


主要是当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补助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14,721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380,748万元,收入总计695,46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54,78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等140,687万元,支出总计695,46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3,971万元,增长309.1%,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605,3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7,367万元,增长612.5%加上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605,38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8,547万元,完成预算的55.9%下降1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757万元,下降11.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12万元,下降51.9%;彩票公益金收入2,641万元,下降12.4%;污水处理费收入5,569万元,下降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6,503万元,增长160.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9,961万元,增长247.8%;债务付息等支出15,531万元,增长2.4%;其他支出4,031万元,下降11.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6,23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547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356,920万元,收入总计405,46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6,503万元,补助县区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等308,964万元,支出总计405,46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6,975万元其中:辽东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经营权转让收益145,972万元,其他国有盈利企业缴纳收益1,003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收入18,558万元,收入总计165,53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768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转下年149,765万元,支出总计165,53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6,967万元,加上上级结转等9,881万元,收入总计156,84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597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转下年等147,251万元,支出总计156,84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77,436万元,同比下降30.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71,303万元,下降32.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应对疫情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影响;二是71日起,我省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由省级统收统支。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05,719万元,累计赤字501,237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新农合)

二、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更加积极有为,财政保重点能力实现新提升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升。始终把抓收入、稳增长作为头等大事,尤其是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疫情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强化税务与财政部门联动,加强收入跟踪调度,挖掘税费源潜力,持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力遏制收入下滑态势、扭转收入负增长局面,全年实现财政收入正增长,圆满完成了收入预期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收入总量从55.6亿元增加到69.7亿元,年均增长5.8%,税收占比较十三五初期提高了7.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持续向好。二是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达50%以上,重点保障对基层三保、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投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支出总量从132.3亿元增加到171.6亿元,年均增长达6.7%。强化预算约束力度,严控追加支出事项,预算追加程序进一步规范。三是财政资金统筹能力逐步提高。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常态化管理,完善市级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分类清理、统一收回,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市盘活收回存量资金10.9亿元,其中:市本级2.2亿元,统筹用于当年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

(二)突出保障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彰显新担当

一是疫情防控政策和资金保障有力。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财政保障机制,开通疫情防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支付疫情防控各类资金,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中央、省市各级财政累计直接投入到我市疫情防控资金达2.78亿元。二是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到位。认真落实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及时兑现财政贴息支持承诺,并对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三是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全市全口径减税降费达18亿元,其中:减税6.6亿元,直接减少我市财政收入4.3亿元;降费11.4亿元,主要是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政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红利。

(三)突出强化攻坚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展现新作为

(四)突出增进民生福祉,六稳”“六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突出增强治理能力,财政重点改革获得新进展

一是市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出台《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与县(区)财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下放部分市级税收企业,实行税收增量定比分享,进一步调动县(区)政府抓税源建设的积极性,累计增加县(区)级收入1亿元。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印发《本溪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流程,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估,强化绩效动态监控,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三是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全面实施。规范优化非税收缴业务流程,从源头规范收缴行为,通过线上支付电子票据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本地异地全覆盖、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时足额缴库。

(六)突出推进提质增效,财政资金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依托,建立直达资金各类台账,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市直达资金下达率100%,资金支出率84%二是全面规范账户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体制,把不合规的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作为重点,开展账户清理核查工作。全年审批撤销账户900余个,进一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和投资审核力度。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市政府采购额3.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3亿元,节约率9%。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全年审核项目298个,审核投资额13.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9亿元,审减率14.3%

(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始终树立目标导向意识,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找准政策结合点和争取切入点,全力以赴落实推进,一些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处于全省前列。全市争取财力性补助资金25.3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8.2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1.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亿元,阶段性转移支付3.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通过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用于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我市经济总量小,缺少能带来持续税收的产业类项目,各级政府财源建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缺乏新的税收增长点,导致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不牢。二是涉及补短板的项目、符合国家投资重点的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成熟度不够,导致开工不及时,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出效率不高。三是一些部门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随意性较大,账户资金使用不够合理规范。四是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保等各项刚性支出与可支配财力缺口较大,政府债务偿还压力持续加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较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

(一)2021年经济形势分析

从总体情况看,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从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角度,将把重心聚焦于财政资源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向国家重点战略倾斜,将会有一系列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财政政策陆续实施,特别是以六稳”“六保为重点,更加注重精准有效,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从财政政策更可持续角度,主要是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保持基本稳定,围绕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将合理确定赤字率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直达资金总量将比去年有所增加、范围扩大,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

(二)2021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本溪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2021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注重需求侧管理,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紧围绕抓六稳六保,突出更加精准有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扎实深化财税改革,抓实防范各类风险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为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财力保障。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决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科学测算收入预期目标,按照财力规模,审慎稳妥编制部门预算。支出预算编制坚持有保有压、厉行节约,除部门履职必要的运转性支出外,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压减或不予安排。二是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原则,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人员支出和基本运转支出,足额编列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项目,确保不留硬缺口三是坚持零基预算原则,打破支出固化和只增不减的惯性,全面清理长期固化支出,根据实际需求重新测算,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预算。四是坚持统筹各类资金原则,将各类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用途的项目,要优先通过两本预算安排。五是坚持全面预算绩效原则,将绩效目标设置范围扩大到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24,500万元,同比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571,558万元,增长11.1%;非税收入152,942万元,下降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1%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构成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78,780万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977,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5%,上级专项安排支出201,558万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主要科目情况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500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083,136万元,收入总计1,807,63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8,780万元,上解支出和结转年使用等628,856万元,支出总计1,807,63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测算表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7,739万元,同比增长6%,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613,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39,363万元,下降25.8%,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原在市县列支的财政对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统一在省级列支。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上级提前告知的专项补助支出等,支出总计1,613,32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77,179万元,同比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289,618万元,增长13.2%;非税收入87,561万元,下降13.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9,914万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459,7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5%;专项安排支出 130,123万元。财力安排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53万元,增长43.8%;教育支出70,949万元,增长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54万元,增长3.3%;农林水支出12,015万元,增长7%;城乡社区支出8,695万元,下降28.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77,179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195,746万元,收入总计1,572,92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9,914万元,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983,011万元,支出总计1,572,92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测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5,501万元,下降3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550万元,下降39.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29万元,下降42.2%;污水处理费收入6,195万元,下降0.8%;彩票公益金收入3,950万元,增长49.6%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3,961万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200,444万元,增长8.3%;专项安排支出3,517万元财力安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70,176万元,增长8%债务付息支出25,547万元,增长16.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5,501万元,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91,473万元,收入总计386,97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3,961万元,调出资金等183,013万元,支出总计386,97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测算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5,677万元,下降73.4%,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233,05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6,660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33,05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4,477万元增长32.8%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5,460万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83,815万元,下降10.5%;专项安排支出1,645万元财力安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7,539万元,下降14.6%债务付息支出21,796万元,增长3.8%考虑补助县区以及年终滚存结余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测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收入1,911万元,收入总计3,41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795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使用618万元,支出总计3,41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75万元,加上上级结转等568万元,收入总计1,84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92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补助下级等1,051万元,支出总计1,84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85,270万元,下降0.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77,060万元,增长7.4%。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由省级统收统支,不在我市社保基金预算中体现。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新农合)

四、确保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财源高质量建设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着力加强财源建设。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壮大经济体量,做大财政收入规模。重点抓好可实现税收的项目,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开工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早日形成有效税收。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应对减税降经济下行等减收影响强化跟踪调度,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可用财力。大力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金,积极拓宽资金统筹渠道三是持续深化财政重点改革。继续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动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操作路径,促进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三)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一是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坚持预算法定,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以收定支和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把好财政支出关口,维持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二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规定。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继续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进一步抓好直达机制落实,强化直达资金监控,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

(四)聚焦重点领域争资金,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解读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扩大内需等重大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战略性和事关本溪振兴发展的好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围绕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等重点投资方向,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积极争取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支持,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各位代表,展望十四五,新阶段新征程任重道远,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拼搏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动本溪高质量发展,以正步走开启十四五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为绘就新时代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贡献财政力量。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基金预算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基本原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5.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6.结余资金。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提前完成或项目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给予下级财政的补助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8.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财政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9.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特大灾害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费等。

10.上解支出。下级财政直接划解上级财政的款项。包括财政体制调整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

11.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3.置换债券。是指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后,债务规模没有变化,但是债务结构得到优化,债务利息成本降低,有效缓解当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

    14.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债务以及或有债务总称,既包括地方政府必须偿还、有偿还义务的地方政府债务,还包括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形成的或者有一定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

    15.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即通常所说的地方政府债务,又称一类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16.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一种,又称二类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17.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一种,又称三类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

18.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19.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20.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内、外各项收支活动的年度综合财政计划。

2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指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不同支付类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方法,支付到商品或货物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24.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是指电子签名取代传统人工签章,以电子凭证替代纸质凭证,变银行网点传统柜面为电脑上自助柜面,预算财务人员只需在办公电脑上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资金支付。

25.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26.特殊性转移支付。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上级政府给予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其特定条件有三种:一是下级地方发生了非意料中的严重事故财政支出猛增;二是下级地方出现了非意料中的严重灾难,财政收入突减;三是上级出台的政策制度对下级地方财政收支造成严重影响。特殊性转移支付不是经常存在,其数量和期限要有专门的法律规范

27.直达资金。是指直接到达的资金,通常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

28.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政策

定义: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根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两部分。2019年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5.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定义:林业补贴是指用于林木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湿地、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与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1.林木良种培育补贴。包括良种繁育补贴和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1)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

2)补贴对象: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家林木种质资源

(2)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1)补贴标准: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每株良种合格苗木平均补贴0.5元,其他松、杉等每株良种合格苗木平均补贴0.2元。

2)补贴对象:从事良种培育的国有育苗单位。

(1)补贴范围及标准:对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贴。

(2)补贴方式:造林补贴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

1)直接补贴是指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2)间接费用补贴是指对享受造林补贴的县、局、场林业部门(以下简称县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造林有关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的补贴。

(注: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

(1)补贴对象: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林业职工和农民等给予适当的补贴。

(2)补贴范围:国有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范围。

(3)补贴标准: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内的国有林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20元。

森林公安补助主要用于市级以下森林公安机关,省级财政部门可预留不超过中央森林公安资金的10%,专项用于省级森林公安机关承办公安部、国家林业局部署的重大任务,直接侦办和督办重特大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民警教育培训、处置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

(四)国有林场改革补助

(1)国有林场改革补助主要用于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有林场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费用、先行自主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省奖励补助等。

(2)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根据国有林场职工人数(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和林地面积进行分配,每名职工补助2万元,每亩林地补助1.15元。

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

(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二)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范围:

1.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

2.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

3.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

1. 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三)补贴方式。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

(一)护林员定义和实施范围

1.定义:生态护林员是指在我省属于国家三个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利用中央财政资金以购买社会劳务服务的形式,选聘符合本办法之规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简称护林员)。

2.实施范围: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省涉及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覆盖除贵阳市外的8个市(州),66个县(市、区、特区)。

新增护林员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年龄一般为18-60岁,责任心强,能胜任护林工作;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满足前三个条件下,贫困程度深,少数民族及家庭人口数多的优先安排;满足前四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公益林林权所有者优先。

2. 护林员选聘程序:

(1)公告。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相关管理机构)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乡(镇)林业工作站书面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初选。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分配名额的150%提出拟选聘人员。

(4)考察。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5)评定。本着“脱贫、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并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拟选聘的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的护林员名单,并报请县林业局审核。

(6)公示。乡(镇)政府对选聘的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异议无效的选聘人员,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选聘的护林员签订承包协议,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可对聘用护林员情况进行检查。公示后经查实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条件的应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初选的护林员中补充。

生态护林员主要负责对管护区域内的林地与林木进行统一管护。其工作职责是按时巡护山林,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发现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做好救灾工作。协助乡村和林业部门做好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等。

(1)队伍管理。以1个或相邻的几个村为单位划分管护区域,组建护林队进行管护,每个护林队设1名队长和1名副队长,负责组织巡护工作。

(2)生态护林员的补进调出。生态护林员家庭稳定脱贫后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不得再聘为生态护林员。

(3)业务培训。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选聘护林员的工作和技能及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每年安排培训不少于1次。

5. 护林员的管护补助资金

(1)劳务补贴标准:护林员劳务补贴按每人每月800元安排,共计9600元,剩余的每人每年400元实行管护绩效考核,不得挪作他用。

护林员的管护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会同林业主管部门通过“一折通”按季度发给护林员。

  【两部门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 确保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并明确资金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用于完成去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等发现以及今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2020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通知明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继续倾斜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

  同时,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优先解决好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按照每个激励对象500万元的标准,增加安排了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助资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该部分资金下达激励对象,对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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