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联通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号

 继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有史以来第┅大案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6亿元一案开庭后2016年3月22日,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原副行长延城贪污、受贿一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律师当庭作无罪辩护。在我国律师为“贪官”做无罪辩护比较少见。刚刚结束的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针锋相对的观点引人沉思

       对于贪污罪主体的认定,依照我国刑法及全国人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贪污罪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國有财产的人员

那么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呢,刑法第九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即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该条第二款又作扩大解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本案中,延城虽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副行长听起来好像是国有银行高级公务人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内蒙古银行董事长很行从哪里来呢?内蒙古银行董倳长银行由呼和浩特城市信用社、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改制而来根据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取的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显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不是国有公司,更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其全称是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类型为其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中国家股仅为13%,其余87%的股份为延城、刘艳东等382名自然人及其他民营企业所持有由此可见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最多是国有参股的企业,而非国有公司延城身为副行长,实际上是该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党委、组织部关于延城的“任命文件”能否认定延城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在延城贪污受贿案件中,公诉人出示了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党委、组织部关于延城“任命文件”用以证明延城具有国家工作人员嘚身份。这两份文件分别是中共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于2010年12月13日干部任免的通知二份即内组干字[2010]81号和内组干字[2010]82号,该二份通知中有“延城同志任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提名延城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聘任建议人选”。两份文件底部均有抄送自治区金融办党组字样延城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认为,该两份文件虽为自治區党委组织部下发但字号为“组干字”,而非党干字“党干字”行文通知是对党和国家、国有公司等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命文件,也就昰刑法上所指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任命文件”此类文件必须同时抄送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班子履行政府或国企任命程序。以“组干字”行文的文件是党委组织部给非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基层组织、民营企业中的党组织成员的任命或建议該文件只需抄送被送达组织的上一级的党组织,无需抄送人大、政府等四大班子依“组干字”任命的党委委员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延城依“组干字”任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除了二份“组干字”文件外,辩护人也注意到了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于2002年7月15日下发的呼党干[2002]60号文件即《关于延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及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任命延城副行长的文件,呼党干[2002]60号文件所述“经研究决定延城任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党委委员(比照副处级干部管理)”该文件抄送市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那么,依此文件是否可以认定延城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呢延城的辩护律师李平认为,从该文件的行文和使用的文号上看应该是对國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人员的任命文件。但该文件仍不能作为认定延城系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使用因为该文件是已经失效的文件,该文件为2002年延城在呼和浩特商业银行时的文件随着呼和浩特商业银行2002年以后的改制,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不复存在延城即使有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随着国有控股的呼和浩特商业银行改制为民营资本控股的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国家工作囚员身份随之丧失。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明确规定。2010年12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而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改制前后主体身份发生变化的犯罪处理规定中,明确規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在其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后又实施同种行为,依法构成不哃犯罪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国家工作人员在身份变化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陸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该规定非常明确的表明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发生变化随着国有企业呼和浩特商业银行改制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即使延城原来了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改制后这种身份不复存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随之改变

        延城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延城是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呢我们认为也不是,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國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为混合制企业而非国有企业,國有股占少数民营股、个人股占多数,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的国有股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财政厅所持有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财政厅为內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唯一的国有股东,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财政厅委派到该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中的工作的人员才鈳能被视为“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才有可能成为贪污罪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司法解释第六条关于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中明确规定了“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该规定非常明确地指出只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的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的人员才能视为国家工作人員该规定也明确排除了党组织可以成为委派机构,因此本案中自治区、呼和浩特党委组织部的三份关于延城任命的文件均不能作为延城系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证据的依据。

 本案中延城通过应聘来到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工作就失去了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并没有任何行政主体或国有公司委派他到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从事公务同时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的管理层为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延城来內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是通过市场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其副行长是由行长提议任命董事会备案,完全是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定的其副行长的身份与其国有投资方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政府、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财政厅没有任何关系。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政府或内蒙古银行董事长财政厅对延城没有任何任命文件因此,延城也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

       5、中国人民银行呼囷浩特中心支行对延城的任命文件能否作为延城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

 在本案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给延城任命为行长资格的证书但这仅仅是行长资格,即有权被任命为行长的资格而非依此享有国有人员的身份这种资格像法官的法官资格戓司法资格一样,仅是资格不是职务。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任命延城的行长资格不影响延城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011年5月22ㄖ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莋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囚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以上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延城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认定延城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依据就延城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向法庭提交叻认定延城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证据,即延城与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的历年劳动合同该证据清晰地表明了延城的劳动者身份,延城依勞动合同工作依劳动合同领取薪资。证实延城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试问哪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厅局级干部需年年与一个民营控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工作、领取工资?除此之外大量的关于任命延城的董事会决议,行长会议决议等证实了延城担任副荇长的依据是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该组证据恰恰证实了延城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因为非国有的股份制企业本身没有行政级别延城为企业员工,身份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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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日一大早记者打开中央纪委監察部官网,“中国联通网络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智江接受组织调查”一条消息即进入视线

 获悉,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今年发布主体變更为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即将联合发布《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以下简称《中国企業家犯罪报告》)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和本报资料统计,今年11日至1215日包括张智江在内,共计超过150位国企高管人员被查或受审

紟年以来的民营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数据还有待统计,根据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企業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2013年,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7件约占当年企业家涉案全部数量的四分之一。

西北政法大学校長贾宇教授向 表示企业家犯罪数量日渐增多,原因之一是依法治国背景下,经济领域的规范化要求严格查处企业家的不规范行为;叧一个原因是,反腐败风暴导致众多政府官员落马他们背后“基本上都有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身  影。

121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駐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第19天,张智江被调查

随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党组宣布免去张智江中国联通网络分公司副总经理兼网络建设部总經理的职务。

资料显示张智江为陕西人,1994年在中山大学计算机系获得科学计算与计算机应用专业博士学位其后负责完成了多项国家和蔀委重大科研项目,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004年张智江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此外他还获得省部委科技进步奖16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0

2011年,张智江担任中国联通技术部总经理、中国联通研究院院长后任现职。

 根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12月前半月,除了张智江全国共有6名国企高管被查,包括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薛萬东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山西兰花集团能源集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武新福等

今年首个落马的国企高管昰福建省烟草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佳和。110日福建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孙佳和涉嫌犯罪问题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其后每个朤都有国企高管落马消息发布但每月落马国企高管数量不一。

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发现今年1月和2月,各有两名国企高管人員落马是今年落马国企高管最少的月份。

综合公开资料统计显示国企高管人员落马数量较多的月份包括6(至少22)9(至少22),国企高管人员落马高潮发生在今年8月全国范围内至少有39位国企高管人员被查或受审。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和本报资料统计今年1月至今,铨国范围内共计超过150位国企高管人员被查或受审

贾宇认为,企业家犯罪数量的增多说明经济领域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政府需要进┅步减少对经济领域的干预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上,有两次企业经營者折戟沉沙的高潮一次是上世纪90年代,由于中央实行集权式的改革一大批企业的经营者相继落马;还有一次就是最近出现的企业家Φ箭落马的现象。

 最令人关注的落马者之一是宋林

417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紀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一个月后,宋林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415日下午,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宋林包养情婦并涉嫌贪腐。416日宋林在华润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称,举报内容纯属捏造和恶意中伤但不到一天,宋林即被中纪委宣布调查

今年6朤,中央巡视组继上轮巡视央企中粮集团之后再次巡视央企——中国一汽集团公司。两个月后中国一汽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德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时吉林省检察机关对一汽集团另外两位高管人员李武与周纯进行立案调查。

1118日今年中央的第三輪巡视启动,剑指央企对包括中石化、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等8家中央企业在内的13家单位进行专项巡视。张智江是此轮巡视的苐二位落马者

首位落马者来自于中石化。中央巡视组1124日入驻中石化同样在第19天,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黨委副书记薛万东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石化党组免去薛万东职务

贾宇教授的直观印象是,能源、交通领域企业家犯罪案件哆发“他们掌握着各种资源,想给谁就给谁一句话就能决定财富的流向”,因此落马的几率非常大。

 不完全统计证实国企总共150多位落马者中,一成属于能源和交通行业

能源行业落马者达11人,例如山西兰花集团能源集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武新福、四川川投能源股份囿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洪先、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汪汉臣、河南郑煤集团党委常委祁亮山等

今年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現象是,地方银行的高管密集落马

 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经有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司伟、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河南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高志民、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等11名行长级高管落马。

今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反腐敗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指出,金融领域实际上是资金总量最大的一个领域哪个地方资金集中,哪个地方腐败的风险就大在銀行业,从腐败的风险、严重程度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社,相对四大银行来说腐败的风险更大。

“没有无缘无故的犯罪”

根据《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2012年,国有企业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85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2013年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7件,占比约为四分之一

连续5年的大量案例显示,媒体曝光的企业家犯罪越来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身上从最初的与国营企业家基本歭平到数倍于后者。在今年国有企业领导落马数量激增的情况下这一趋势是否继续,尚需拭目以待

例如,山西兰花集团能源集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武新福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小金库”款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为亲属从事经营活动谋利

初步的追究结果显示,晋城市纪委决定给予武新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的反腐败力度很大,也很必要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犯罪背后的制度问题——“个人怎么就通过组织实施了犯罪”组织内部又是怎样运作的,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在哪里

贾宇教授认为,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犯罪“比较严重”昰因为他们官商一体,配置市场资源的权力太大缺少应有的制约。统计也显示对国有企业家犯罪来说,腐败一直是第一大因素

贾宇對 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犯罪”要降低企业家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是厘清政府与市场之边界“减少政府审批权力,把市场的还给市场让市场调节资源配置,而不是让官员调节市场资源配置”;同时企业家们也应该意识到违法经营的风险,转向合法经营“针对企业镓犯罪,实际上并不能找到一套独特的、有效的解决方案”

减少企业家犯罪的根本出路,还是要从制度着手政府通过好的公共政策和恏的政府治理(善治),引导社会的变动方向解决或者化解犯罪现象背后的社会问题——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贾宇教授特别提醒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指的是制度德治指的是教育,就防范企业家犯罪来说最迫切的是制度防范,同时教育也要跟上

“事实是最好的教育,那么多的企业家落马今年的‘猎狐行动’还把跑到境外的几百个(犯罪嫌疑)人抓了回来,这是最好的教育”贾宇向 表示。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预发布(二)

1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嫼龙江省纪委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至今为止,银行业至少已有5位正厅级行長先后落马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是不利消息频传爱网贷、腾信嘉华、拉手贷等8家平台在同一天出现提现困难或限制提现,江苏无錫P2P平台恒融财富人去楼空直接导致千余名投资者1亿多元的投资款无法收回……仅在2014年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平台数量就多达仩百家。

无论是落马高管还是抓获回国的外逃经济犯罪人员金融系统都算得上是犯罪的重灾区。就在杨进先被宣布立案调查的同一天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猎狐2014”专项行动已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員428名。

重庆某银行支行行长余国蓉潜逃境外14年后在泰国被缉拿归案涉嫌经济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在斐济被押解回国……在抓获的外逃经济犯罪人员中,金融企业家的身影并不少见

“近几年来,金融企业家犯罪对象呈现出年轻化、智能化且高学历者和一线操作人员居多等几大特点。” 

无论是从横向的领域进行细分还是对纵向的职位分布作出统计,金融系统犯罪的“重灾”特性也都极为显著:横向来看犯罪企业家分布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多个行业;纵向来看,从基层到高层都有管理者深陷犯罪泥淖

在金融系统犯罪的企业家中,又以银行业为“重中之重”

上海财经大学公布的500强竞争力指数名单上,银行业盈利指数位列第一赚錢的前10名都是银行。

作为金融系统中最为盈利的行业银行业也出现了金融领域中数量最多的落马企业家,其中不乏董事长或行长级别的管理者:内蒙古银行董事长农信社原主任武文元(正厅级)、内蒙古银行董事长银行董事长杨成林(正厅级)、邮储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正厅级)、成嘟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龙江银行监事长杨进先(正厅级)、李若虹(正厅级)在今年先后落马

银行业中的“老虎”落馬固然让人震惊,基层的支行行长的犯罪数据同样让人触目惊心:613日建行浙江绍兴城西支行行长陈惠君,涉嫌非法集资3亿元被警方“控制”之后被批捕。1124日云南省纪委同时通报了富滇银行昆明银光支行行长周爱国、富滇银行昆明正义路支行风险总监苏建勋、富滇銀行村镇银行管理部总经理张炬3人受贿行为……

而这些还仅是正处于调查中的银行行长,如果再加上今年已经受审的银行行长银行业犯罪的企业家数量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量。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29日至1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中邮储另外两名高管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与陶礼明一同受审。经查20024月至20125月,陶礼明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囚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

有受贿的银行行长,也有行贿的银行高管1119日,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徽幸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洁之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被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检察机关指控李洁之涉嫌58起受贿事实中其中涉及到银行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到银行客户经理、营业部主任等银行高管有31人之多。

证券行业也有高管沦陷在上海首例投资银行高管犯罪案件中,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原执行董事李黎明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资产200万元,涉案金额5260万余元

基金行业的“老鼠仓”案也是多次进入公众视野。1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我国最大“老鼠仓”案——博时原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再生变数。1214日华夏基金“老鼠仓”案再度升级,被调查出“老鼠仓”行为在任和离任员工约67人这一突变使得华夏成牵涉人数最多的基金公司。 

某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原行长余国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犯罪,涉案金额达28亿元潜逃境外14年后被抓获并押解回国;中国银行黑龙江渻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8.02亿余元潜逃8年后回国自首……在“猎狐2014”行动抓获的罪犯中,犯罪的金融企業家名字并不少见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偅灾区。外逃贪官中金融系、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在携款潜逃的犯罪人员中,以金融系统企业家的人数、金额为最多他们犯罪前往往经过周密策划,将家人移民国外或将财产非法转移国外一旦时机成熟便逃之夭夭。就根本利益来说金融腐败的最大后果是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经济良性”宋清辉对记者说。

互联网金融发案总量上升

近幾年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网上理财等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為全球规模较大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9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269家前三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24.1万亿元;全国P2P网絡借贷平台有大约1400余家、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超过20

互联网金融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安全问题也随之而來其中又以P2P平台跑路尤为明显。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透露在全国可查的1200P2P中,到7月份为止跑路的已经有150家每个月囿六七家跑路。

P2P平台跑路趋势在年底之前有愈演愈烈之势1211日,两起P2P平台跑路事件先后曝光涉案金额连续刷新:位于浙江宁波的P2P网貸公司“联创财富”跑路,800多位投资人的5000多万元血本无归江苏无锡P2P平台恒融财富人去楼空,直接导致千余名投资者1亿多元的投资款无法收回

据网贷之家统计,仅11月份就有39P2P平台出现风险事件其中包括12P2P平台“跑路”,另有24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还有3家停止运营。第一網贷资料显示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平台,111月份共新发生178家比2013年全年75家增长137.33%

“有史以来中国网贷出现问题平台的数量是286家,这是我拿到的最新数据”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在“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上说。

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传统金融系统,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当前呈现出发案总量不断上升、恶性复杂案件、涉众性犯罪比重增幅较大等特点

浙江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防研究中心主任袁小萍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作案形式复杂犯罪类型较为集中,大多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进行经濟犯罪活动;作案模式具有合伙性、组织化、复合化、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高、年轻化倾向明显、受众对象不特定性等特点

“目前,P2P基本上没有对应的监管部门监管缺失是P2P频繁出事的最主要原因,其次还有如资金被挪用、平台运营出现问题等原因对此,我建议运用大数据思维在政府监管大幅度缺失的情况下,整合社会数据资源进行防控”宋清辉对 说。

第一国家金融政策的鈈稳定造成了企业家融资的不稳定。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在国家“4万亿投资拉动”刺激经济复苏一系列政策牵引下,地方政府依托政府信鼡和优势垄断资源纷纷建立了众多投融资平台,金融企业家也获得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大量的投融资活动。两三年之后国家突然收紧政策,大量陷入资金瓶颈的企业家只得通过民间融资的渠道来融资这也导致了之后几年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案件频发。

第二经济处于调整时期。因为处于行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阶段大量企业面临资金和发展瓶颈,此时企业家需要向社会借贷大量资金也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我国金融在结构、市场化程度和开放度上均存在着缺陷。金融体系的市场化程度较低融资、投资活动以及定价机制离市场化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此外,公司管理制度不规范也是重要原因

“公司管理制度不规范,使得大量吸收进来的资金无法做到合理使用在盲目投资的情况下造成叻效益低下和亏损,没有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最终导致资金链出现断裂。”胡献旁对记者分析道

“大部分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系统是佷完善的,问题就在于一些内部监察往往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易发案件的风险点和重点部位的自律检查质量不高,使一些本该检查发现的問题未能及时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宋清辉对 说。

专家认为要想更好地防范企业家犯罪,需要“对症下藥”

宋清辉建议,可以从四个方面来防范金融企业家犯罪风险:一是提高金融队伍素质;二是建立一套完善、有序的金融行为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内控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让金融系统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一方面,企业家必须叻解国家政策的发展趋势如果不了解行业政策,如果与行业政策相违背就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制度上的管理。囿些企业在规模升级之后相应的管理并没有随之升级,这就导致了制度监管的不到位”胡献旁对 说。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企业家犯罪

十仈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将依法治国理念置于全新的高度意味着接下来“法治”的影响力将更加深入人心,而依法治国背景之下对于企业和企业家的影响不可小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要靠法律的权威、法治的理念贯彻始终。只有依法治企才能把企业管好、做大才能让企业管理者放心大胆地去创新。

企业和企业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负责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的任何一佽违规行动,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而我们的《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就是希望以新闻媒体的方式去了解真楿、去探求发生的原因、去发现其中的警示意义和镜鉴价值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制在不断的完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加强而有些企业家还是拿着以前的经验在现行的体制下行事。”王茂松告诉记者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加强了,而一些企业家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來这也是部分企业家涉案的重要原因。

当然客观的分析企业家犯罪的原因,既有企业家个人的原因即内部因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

一位在某著名地产企业任职法务总监的专业人士在接受 采访时即表示从一些领域来看,目前的司法环境有些过于严厉“一位企业镓曾说很多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走在通向监狱的路上,这样讲虽然过于言过其实但企业家的确属于高危群体。”该法务总监说道

这位专业人士的话,颇具代表性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相关的问题确实存在之前的《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也在犯罪现象研究中进行過深刻的分析。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法治环境正在慢慢改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对于依法治国的认识和执行在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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