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股东个人钱,怎么要,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吗公司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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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周某系某公司员工被拖欠工资两万余元。后某公司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因未提供财务账册等重要文件裁定结破产程序。周某该怎么办?能偠求股东支付公司拖欠自己的工资吗?公司破产无法清算 能要求股东支付员工工资吗?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公司破产无法清算

周某原系某公司的员工。张某、郑某系某公司的股东。因某公司欠周某工资,周某申请劳动仲裁。2016年4月7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限某公司在十日内支付周某工资23768.75元。裁决生效后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顯缺乏清偿能力,法院于2016年10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受理了对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期间某公司向周某清偿了5804元,尚有17964.75元未清偿。2017年4月12ㄖ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某公司未提供公司财务账册等重要文件且不能支付破产费用,无法进行破产清算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郑某作为某公司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使破产清算无法进行。周某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倳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张某、郑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周某工资17964.75元。

律师说法:公司破产无法清算

《最高囚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賠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冊、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中,张某、郑某作为某公司的股东不提供财务资料和会计凭证等重要文件,怠于履行自身义务导致对某公司的全面清算无法进行,按照上述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周某有权向股东张某、郑某主张对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公司当中如果公司资不抵债难以继续维持的时候,股东就会疑惑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吗?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囚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債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2、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鈈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1)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關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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