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可以过来献血报销需要哪些流程我们可以报销你所有费用

您好,我有献血证,只献过一次血,可以报销...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您好,我有献血证,只献过一次血,可以报销吗

血小板减少导致出血的危害是什么呢?血小板少的情况下如果受伤就会有致命的危险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及药品推荐仅供参考

专长: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合性溃疡,球后十二指肠溃疡,老...

问题分析:你好,无偿献血证书是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给无偿献血者的一种证书。《无偿献血证》为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同时亦是献血次数和献血数量的记录证明。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意见建议:完全可以的,你和你的直系亲属和配偶孩子都可以。

谢谢,那我是不是要到当初鲜血得地方报销用血费用呢

问题分析:可以的。我就是经常献血,只用过一次,很顺利的就报销了。
意见建议:报销需要您的用血病例,发票,用血者和您的直系关系证明。到您当初的献血血液中心去报销。不过只能报销您献血量的成本价值。

我有献血证,我父亲用血能报销吗

病情分析: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报销的,只能说可以优先使用血液,祝你健康!

无偿献血证在医院该怎么用呢?

你好,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相同量血的使用,如果说超过了200毫升的血,就需要自费。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血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报销。

  首先联系血站(打電話去問),然后按规定,前来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带齐以下有效证件或证明: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

  *收费项目上需列出输血费金额

  *如果提供复印件,则需经医院加盖收费专用章,原件去向单位(如社保局、保险公司或病人所在单位)也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用血证明(由手术所在科室开具,写明因何病用了何种血液成分及数量)

  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报销:

  除了住院收费单外,上述所有资料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如果非本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身份证。

  除了上述证件及证明外,还需出示能证明与献血者关系(配偶、父母、子女)的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居(村)委会证明。

你好我就献了一次血献血证亲人能用吗

问题分析:根据你的证。你直属亲戚可以用。 根据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意见建议:可以用的哦。只是直属亲戚哦。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献过一次血以后不想献血了这样对身体有没有影响啊!

专长:脑血管病后遗症、消化、内分泌

病情分析: 你好,适量的献血对身体的损伤不是很大,但是不献血也不会影响身体
意见建议:这个和身体健康没有直接关系

如果借了朋友的献血证,请问对他以后用血会有影响吗?

病情分析: 你好,你的献血证对你的朋友来说是没有什么作用的,你问问你朋友是做什么用的呢?
意见建议:现在献血规定是,只有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才能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力,就算借献血证给你的朋友,对于他来说也是没有优先使用的权力。

献血证献一次400CC血能让直属关系用吗?

专长:阴道炎,宫颈糜烂,不孕不育,妇科各种疾病

你好,你这样的情况,可以是你的爱人用,你妈妈不行

4月16日起,在西安市第三医院等15家医院就诊的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在出院时直接办理血费报销,使献血者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不到十分钟就办完报销手续

昨天上午,在西安市第三医院输血科,家住太华北路百花村社区的62岁的李先生来报销他父亲的血费。日前,他93岁的父亲在西安市第三医院住院,输了400毫升的血液,血费是420元。李先生从1998年开始无偿献血,到60岁前已经累计无偿献血11000多毫升,根据《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已在西安无偿献血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的公民,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终身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所以李先生的父亲这次花费的420元血费可以全额报销,李先生说他家距西安市第三医院只有六七百米,住院血费直接报销,他不用再跑到西安市中心血站办理相关手续,方便多了。家住凤城七路的56岁的张耀亮来为妻子报销血费,他妻子日前因骨折做手术,输了400毫升的血液,他儿子2016年11月无偿献血200毫升。昨天,张耀亮为妻子报销了210元血费,不到十分钟就办完报销手续。

西安这些医院血费直接报销

从昨日起,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阎良区医院、高陵区医院、临潼区医院、鄠邑区医院、蓝田县医院、周至县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共计15家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

在这些医疗机构就诊的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在出院时直接办理血费报销,极大地方便了阎良、高陵、蓝田、临潼、灞桥、周至、鄠邑等远郊区县无偿献血者,不用跑到位于市区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办理血费报销手续。

血费是指患者临床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根据《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规定,在西安市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以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医疗单位出具的用血单据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所有医院血费将直接报销

西安市卫计委高度重视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也是西安市卫计委今年具体的惠民举措。3月,西安市中心血站完成了各医院与血站联网、软硬件安装调试、相关专职人员的培训等工作。15家医院设立专门血费报销审核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办理。为下一步所有市属医院、省级医院、部级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做好了准备。

献血公民临床用血享受优惠

《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二)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内和五年后,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三)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二)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用血后从本人献血总量中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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