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峰公司做了十年的招临时工工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定,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一说了,只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你已经在该收费站干了十年,你有权要求和收费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和长期身份证的情况类似。

如果公司特别的中意你,那么双方经过协商也是可以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的主动权是在公司的。

今天要说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动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种是已经在这家公司兢兢业业的连续工作十年了,可谓是老臣子,即使是从酬功的角度,也该签了。

第二种是已经连续签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也没有被公司开掉,第3次签劳动合同,这时就可以提出要求了。

第三种是企业改制或者是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应该都签劳动合同了)的,而离退休不到10年了,也是可以要求的。

第四种是比较取巧的,你来公司上班的时间超过一年了,可公司还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此状况就可以直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就看公司好坏了,好公司一切都好,运气差的话,碰见个差的公司,签个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没什么鸟用。

注意文中 连续 这个词,是一个很关键的判定标准,在其他的情况中,连续也是很不容易达到的。

总结一下,自己的权益都是一步一步争取的,要讲究方式方法,别合同签了,印象坏了,那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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