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己在商务局备案的针织品成衣厂,从国外供料,在国内加工后输出

羚锐制药:经营与责任并重 爱心和公益同行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于1992年,总部位于革命老区——信阳新县,最初依靠 网站:

墨西哥企业求购汽车配件

墨西哥企业求自购自行车、摩托车

墨西哥企业需求5000手扶拖拉机

塞浦路斯公司求购冶金焦炭

韩国公司寻找能对3宽幅聚氨酯板进行表面喷涂的公司

(驻摩尔多瓦经商参处)

爱沙尼亚客商求购打印机硒鼓

(驻爱沙尼亚经商参处)

爱沙尼亚酒业公司寻找中国销售代理商

赞比亚政府经济政策调整对中赞经贸合作的影响

中国与赞比亚经济互补性强,已有很好的合作基础,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双边贸易快速发展,中国对赞投资不断扩大。《2011年政府财政预算报告》中赞比亚政府对一些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中赞经贸合作发展方向和领域会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济多元化政策促进国际合作 
  赞比亚政府继续推进经济多元化政策,改变经济发展单纯依靠铜矿业的局面,农业、旅游业和制造业是其重点发展产业。计划把赞比亚打造成自然、野生动物和文化旅游目的地,开辟北方旅游圈,新成立了畜牧业渔业部,推动畜牧业和渔业发展。 
  经济多元化政策为中赞经贸合作开辟了新的领域,提供了新的合作契机,双方在养殖业、加工业、轻工纺织产品生产、旅游业等领域孕育着巨大的合作潜力。同时,合作方式也可从以贸易为主转向贸易、服务、技术等多种方式并重的方向发展。 
  二、农业促进政策突出合作重点 
  赞比亚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推行“农民投入支持计划”,建设大坝和灌溉项目,改善土地灌溉条件。推行“农村电气化计划”,争取在2015年使农村用电人口比例提高到15%。提升农业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是赞比亚选择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之路,中赞农业合作应把重点放在上述领域。赞比亚土地肥沃,光照充足,中国有成熟适用的设备、技术和经验,双方在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能够实现共同发展。 
  三、吸引投资政策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赞比亚政府为吸引投资,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修建多条公路,修复和扩建飞机场,降低运输成本。放开对国际网关的经营,降低了国际通讯的网关许可费,把国际通话费用降低了70%。简化企业审批程序,38种许可证被取消,10种审批手续得到简化。 
  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赞比亚吸引投资的最大障碍,本届政府宣布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政策,将为投资项目的引进、建设和运行打下坚实基础。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将使来赞投资企业能够享受到更便捷的条件和更好的服务。从而吸引更多国内企业到赞比亚,推动企业对赞比亚投资和进行产业转移。 
  四、停征矿业暴利税减轻企业负担 
  2009年初赞比亚政府为减轻矿业企业负担,取消了矿业暴利税,目前虽然铜价恢复高位,但政府仍宣布不打算重启矿业暴利税。针对矿业公司征收的税目为3%的矿区使用税、30%的矿业公司所得税、15%的可变利润税。 
  矿业一直是中赞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截止2009年底,在赞比亚的中资矿业企业有31家,营业额约10亿美元。赞比亚政府停征矿业暴利税对中资矿业企业来说是极大的利好信息,除了税赋减轻,有更多资金进行设备更新之外,最大的好处是有益于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进行结构调整。但需要关注的是,赞比亚政府也可能推出针对采矿业的新税种,如新增环境保护税或基础设施保护税等。 
  五、关税政策优化促进双边进出口贸易 
  赞比亚政府决定简化预清关管理,取消进口商向税务局申请办理预清关货物的报关手续,同时把个人使用清关业务代理人的门槛从500美元提高到2000美元。这两项政策将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实现双边贸易优势互补和贸易共赢。但对于出口量大,易对赞比亚造成影响的产品应注意防止贸易摩擦,有必要与相关行业协会协调共同维护出口秩序,鼓励中国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

印尼煤炭资源非常丰富,据印尼能矿部统计,印尼煤炭资源储量为580亿吨,已探明储量193亿吨,其中54亿吨为商业可开采储量。由于很多地区尚未探明储量,印尼政府估计煤炭资源总储量或达900亿吨以上。据美国能源署统计,印尼是世界第四大煤炭储藏国;据BP能源统计,印尼已探明煤炭储量43.2亿吨,居世界第15位。 

印尼已探明煤炭储量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两岛,特别是集中在苏门答腊岛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加里曼丹岛的中部、东部和南部。印尼的煤矿多为露天矿,开采条件较好。但随着近年来开采量增加,露天煤矿的面积逐渐缩小,未来开采深度和难度将逐渐增加。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煤炭需求迅速增长和市场价格不断走高,印尼的煤炭产量和出口量逐年增加。据印尼能矿部统计,2006年至2008年,印尼的煤炭产量分别为1.83亿吨、2.15亿吨和2.4亿吨;2009年进一步升至2.54亿吨,居世界第七位,其中78%的产量(近2亿吨)用于出口,使印尼成为世界第一大煤炭出口国。亚洲占印尼煤炭出口量的70%以上,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在亚洲的主要出口对象是印度、日本、中国等,近年来对中国煤炭出口逐年递增。印尼政府认为,其煤炭产量仍有提升潜力,预计2010年至2014年的煤炭产量将分别达到2.5亿吨、2.8亿吨、2.9亿吨、2.97亿吨和3.09亿吨。2010年上半年,印尼煤炭产量达1.24亿吨,其中的79.4%(0.96亿吨)出口到海外市场。 

印尼2009年颁布实施的新《矿产和煤炭法》及随后陆续颁布实施的有关政府条例,是从事煤炭勘探开发等活动的最主要法律法规。因本国资金匮乏,印尼总体上对外资进入其能矿领域持开放态度,但也设定了一些限制。特别是随着印尼两期1000万千瓦电站项目陆续建成发电,印尼国内对煤炭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据测算,每生产1000万千瓦电力需消耗4000万吨煤炭。鉴此,印尼政府近来愈发强调煤炭生产须优先满足国内需求,然后才可考虑出口。这可能会对外资在印尼从事煤炭开采与贸易带来一定影响。

(宋英杰 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

我会与总会联手调解中外企业争议取得成功

日前,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受理了突尼斯某公司因河南漯河市某公司供货质量的投诉,涉案金额13万美元。总会调解中心致电我会调解中心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联合调解。

我会调解中心积极与被申请人漯河市某公司取得了联系,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向被申请人讲明利害关系。经过我们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漯河市某有限公司由最初拒绝接受调解,转而同意调解并在约定的时间参加了调解会议。调解会议在融洽的气氛中进行,持续了近五个小时,在总会和我会调解中心的耐心细致地帮助下,争议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最终对争议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次调解取得了成功,既消除了外商的误解,也维护了我省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扩大了贸促会调解中心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的影响力。通过尝试联合调解,我们与总会调解中心合作可以实现了优势互补,更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我会开展民事文件公证书领事认证业务

为了充分利用我会现行代办商事文件领事认证的网络渠道,减少环节,降低费用,我处已面向全省开展代办民事文件公证书领事认证。主要包括:土耳其、印度、伊朗、日本、德国、荷兰等100多个国家,涉及婚姻、学历、经历、未刑公证书、出生证明、亲属关系、个人财产证明等范围,具体事宜请咨询我会法律事务处,联系电话1、

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履行问题(下)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拒绝履行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的合法性评估

  拒绝履行合同在合同的一方认为是市场环境发生根本性逆转情况下不得已做出的理性选择,往往被合同的另一方视为对合同的根本违约。拒绝履行的一方很有可能将成为诉讼的被告或仲裁的被申请人,需要在法庭或仲裁庭上依据相关法律阐述他们的理由,寻求法律的支持。同时,由于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的涉外特点,诉讼和仲裁进行的地点可能在中国,也可能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适用的法律也将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对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进行仔细的研究和比较。

  1.合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依据的法律

  法律对此提供的可能的救济是在特定情形下免除合同一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即适用情势变更制度。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若仍然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由于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具有涉外性,规制合同的实体法律规范包括我国的国内法、国际公约或其他国家的国内法,因此,合同免责事由也应从国内法、国际公约或其他国家的国内法这三个层面考查:

  A.我国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制度包含在该法第5条。《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在合同法中集中体现为两个制度:其中之一是情势变更制度,二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2009年5月13日最新生效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公平原则的适用作了扩大与明确,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显然,该司法解释的出台正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司法界对情势变更制度适用范围的一次拓展。

B.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是国际销售合同最为普遍采用的公约,该公约截止2009年5月已有缔约方73个,包括我国、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世界主要贸易国。该公约的特点之一是自动适用于不同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此适用性相当广泛。公约第79条对合同免责作了规定,即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此外,《国际商事通则》中的“艰难条款”也可作为拒绝履行合同的免责依据,该通则对不可预见性的举例也有利于将长期性大宗商品销售价格因金融风暴的大幅涨跌认定为“艰难”情形。

  C.其他国家的规定

  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2-615条规定,如果由于发生了某种意外事件使合同变得实在难以履行,而这种意外事件按照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基本假定是不会发生的,或者由于卖方遵守政府规章而使得合同实难履行,卖方可以免除责任。德国法在2002年新债法第313条规定,成为合同基础的情况在订约之后发生重大变更,并且当事人在预见此种变更的情形将不会订立、或者将以其他内容订立合同的,以在考虑具体情形下的一切情况、特别是在考虑约定或者法定的危险分配时,不能够苛求一方当事人坚持履行不变的合同为限,可以请求调整合同。

  2.上述免责条款的适用性评估

  由上可知,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在适用国内法、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法时都可能寻求免责条款救济而合法地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以下具体评估在不同情形下免责条款的适用性。

  A.适用我国法律时拒绝履行合同的合法性评估

  我国司法实践对金融危机下情势变更制度适用有所扩大,但持谨慎立场。诚然,最高人民法院于新近出台了《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可以运用公平原则之情势变更制度免除合同履行义务。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召开的金融危机下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观点颇受关注。与会人员在肯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金融危机作为免责事由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应当严格把握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并非完全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存在一定的渐进性,市场主体对于市场风险应当存在一定程度的预见和判断。因此,在审判实务中对于当事人提出“无法预见”主张的,应当慎重审查。对于石油、有色金属等市场属性活泼、长期以来价格波动较大的标的物,更不宜轻易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此外,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当充分注意利益均衡,合理调整双方利益格局,在调整尺度的把握上,仍应遵循侧重于保护守约方的原则。可见,我国司法实务界对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立场十分谨慎。由此说明在适用我国法律时一方拒绝履行合同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B.适用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时拒绝履行合同的合法性评估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规定了免责事由,并且该公约咨询理事会第7条咨询意见表明第79条规定的“障碍”并不明示等同于完全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由此似乎表明第79条的适用具有一定的扩展性。但在国际商事仲裁庭或各国司法审判中,对于适用第79条的四个要件(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以及履行困难是由该障碍造成)审查十分严格。尤其是对不可预见性的判断十分严格,拒绝履约方的免责抗辩往往得不到支持。因此,适用公约作为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存在相当的风险。

  C.适用其他国家国内法时拒绝履行合同的合法性评估

  英美法系国家的实务倾向将价格涨落作为正常的商业风险,对价格涨跌构成“合同落空”的认定难度比较高。美国统一商法典(UCC)虽然规定了免责事由,但如果仅仅是卖方履约费用有所增加,或者市价涨落,都不能免除卖方的履行义务,因为这是正常的商业风险,尚不构成预料不到的使合同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的意外事件。英国的一个法庭判决就认为,价格上涨20%-33%是普通的商业风险,如上涨100倍或天文数字,则或许可以成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落空。金融危机导致的价格下跌虽然剧烈,但并非天文数字,所以免责条款的适用性不强,拒绝履行合同很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国法规定的免责条款如果满足以下三个因素,则当事人情势变更的主张就很可能得到支持,即:A.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长期性(继续性、延续性)的。B.当事人交易的货物属于大宗商品。承受情势变化不利的当事人的损失特别严重;C.当事人遇到的情势是百年一遇的金融风暴,货物价格下跌厉害。一般情况下,货物价格的正常涨跌是当事人应当预见到的,但如果货物价格因为百年一遇的金融风暴而暴跌,那么对当事人的预见要求就不再那么合理。可见,如果适用德国法,则当事人很有可能因金融危机导致价格暴跌而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同样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则一直坚持对情势变更原则不予规定,鼓励当事人为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势变更约定应对条款。

  四、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当事人应对措施

  金融危机造成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当事方履约环境巨变。对买方而言,如果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长期合同,将需要以比现时价格高一倍甚至更多的价格购买大宗商品,其损失甚至可能超过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而对卖家而言,尽管可以比现时价格高一倍以上的价格出售大宗商品获取更高的利润,但可能面临买方拒绝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的风险;并且,金融危机导致国际贸易收缩,对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的需求锐减,供货方将因此失去大量订单。覆巢之下,难有完卵。金融危机对大宗商品国际合同的买卖双方都造成巨大冲击。在这一背景下,当事方应当本着稳定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对合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1.合同签订。金融危机对合同当事人的冲击来自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权利义务不平衡。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初作出相应安排就能尽可能避免日后的种种问题。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寻求专业人士对合同的部分条款作一定的调整,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作出约定,能做到未雨绸缪。

 2.合同履行。一方面,买方应当密切关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情况,注意收集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证据;另一方面,应当关注各国法律环境以及相关判例的变化,跟踪立法司法实践的发展,以便在证据和法律环境都具备时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3.价格大幅波动后的应对措施。在价格剧烈波动的现实下,作为直接损失巨大的买方,应当积极应对,利用一切可能的法律救济减少损失。可以联合国内或行业内企业的力量,主动寻求政府的帮助,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为企业争取更大的法律、政策支持。同时,对合同条款以及履行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变更等作全面评估。在此基础上决定继续履行或是拒绝履行,并选择最佳时机采取行动。

  金融危机对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目前大宗商品国际价格迅速触底反弹,WTI原油价格从去年12月23日的30美元左右的底部,到目前已经翻番,仅5月增幅即超过30%。路透-杰弗里斯CRB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则在今年3月18日左右触底,到目前上涨幅度也超过了21%。由此可见,大宗商品价格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剧烈波动,而非单方暴涨或暴跌。因此,在决定拒绝履行合同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间窗口采取行动也将至关重要。

当然,“合同必须信守”是规制大宗商品长期合同履行的首要原则,情势变更等免责制度只是例外。无论是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实践、还是其他国家的审判实践,多数对涉及大宗商品国际长期合同适用免责事由得以合法的拒绝履行合同持谨慎立场,倾向于认为大宗商品本身价格波动大,合同一方对此应有相当的预见性和判断力,应当通过订立完备的合同条款,比如对价格波动区间作明确限定,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趋势和价格波动,还应该随时跟踪相关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立法和政策方向,在出现问题时更应积极寻求法律的支持和律师的帮助。

郑州时尚经贸有限公司简介

郑州时尚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以经营国内外知名品牌“富安娜、馨尔乐、维莎、欢莎”为主导的家纺产品的代理经营贸易公司,现有员工80余人。公司整体实力强大,是中原地区同行业中最具影响力的公司之一,在郑州市及地区拥有5个直属专卖店,并在郑州市大商新玛特金博大店、国贸店、丹尼斯人民店、花园店、正道花园等下设多个专柜。另在省内多个城市合作加盟店。

时尚经贸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建造一支团结、互助、高效,具有创造力的团队。以市场为导向,以稳定促发展,以管理见效益,积极推行名牌、品牌战略,倾力打造行业旗舰,引领时尚家居文化。时尚经贸有限公司将通过企业管理硬件及软件的提升,利用全新的品牌连锁推广模式,发展成营销实战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品牌企业,以确保其在省内同行业中一直处于创新、发展及领先的地位,为提高中原人民的生活品质做出不懈的努力!

少林汽车公司摘得郑州市市长质量奖

11月18日,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荣获郑州首批市长质量奖,将会分别获得100万元奖励。

据了解,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郑州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单位。今年我市首次启动该奖项评选

尽管少林汽车公司曾经获得了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河南省出口名牌产品、河南省国际知名品牌等荣誉,但公司对市长质量奖这一奖项还是非常重视。自今年3月份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启动以来,少林汽车公司就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带头的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办公室,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大量的工作,认真组织了申报材料的撰写,并通过了专家组现场考评、企业主要领导答辩等,最终通过了评选,获得了郑州市首批市长质量奖这一殊荣。

河南煤化集团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了“2010年全国煤炭企业100强”与“2010年全国煤炭企业产量50强”企业名单。河南煤化集团以2009年万元的营业收入位居“2010年全国煤炭企业100强”第2位,以2009年5698万吨的煤炭产量位居“2010年全国煤炭企业产量50强”第7位,分别较上年度的第3位和第8位前进1个位次。企业经济运行质量持续向好,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

集团战略重组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构建了实业、贸易、金融“三位一体”的产业发展体系,实现了发展速度、质量、效益和水平的全面提升,经济运行呈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探索了一条大型国有企业重组兼并、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之路。  

羚锐膏药10万贴大派送活动稳步推进

日前,作为羚锐制药上市十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之一,羚锐透皮贴剂事业部推出了“10周年,10万贴”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从9月下旬开始,一直持续到11月底,覆盖大连、北京、成都、南京、广州等10多个大中城市,为消费者和患者送上羚锐人的真情和爱心。

羚锐制药“10周年,10万贴”活动于9月24日,在大连正式启动。活动小组成员身披“羚锐制药”的红色绶带,迎候在当地主流连锁药店门口,向过往行人派送宣传三折页及免费试贴,不时还有中老年患者上前询问骨质增生病理及产品药效,工作人员都予以耐心讲解,活动现场气氛火热,俨然成为大连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

10月16日,传统节日重阳节。羚锐制药“10周年,10万贴”活动在北京举办。活动小组组织相关连锁药店的店员及家属在这一天爬香山,赏红叶,呼吁中老年人劳逸结合,科学养生。在众多的游人中,羚锐制药所组成的队伍引起了游客们的注意,当得知是“10周年,10万贴”活动时,游客们纷纷上前领取羚锐膏药,感谢羚锐制药多年来为广大患者朋友带来健康。

根据活动部署,“十周年,十万贴”活动将陆续在青岛、上海、重庆等地开展。

矿用移动救生舱首台样舱制成

由中平能化集团自行研究设计制造的“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首个样舱制造完成。这座“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是矿山井下的救生装置,主要用于发生矿难时遇险人员紧急避难。

该“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密封舱体可容纳10人,舱体内设有座椅、照明、通讯、供氧、急救箱、必需的食品饮用水、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装置,并可以调节舱内的气温和湿度。矿山下一旦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该装置可立即启动,供受困人员使用。遇险人员在遭遇矿难后无法撤离或逃生线路受阻,只要进入舱体,即使外界已经无法提供生存条件,但舱内仍至少可提供96小时的生存保障。

河南中烟举办优秀技术革新项目推广应用现场会

“这次现场会让我们拓展了思路,交流了经验,为更好地开展设备技术革新工作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希望以后多组织类似的交流会。”在11月19日河南中烟举办的优秀技术革新项目推广应用现场会上,安阳卷烟厂动力车间主任董爱国的一席话表达了与会人员的心声。

现场会上,郑州卷烟厂近两年来自主研发的《锅炉高温排烟余热利用节能改造》及《真空回潮机抽真空蒸汽余热回收应用》两个技术革新项目进行了现场交流。两个项目以其独特的创新思路、显著的节能效果,分别荣获公司2008、2009年度优秀技术革新项目一等奖,并于今年3月份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郑州卷烟厂两个交流项目改造现场,并就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讨论。

宇通借势后世博旅游效应多款新车发力长三角

11月23日,宇通旅游产品推介会在杭州隆重举行。现场采购洽谈气氛极为热烈,浙江150余家大型旅游公司齐聚推介会现场,争相目睹国内客车第一品牌的风采。此次活动宇通亮相多款新品,包括ZK6708DH轻型商务客车、ZK6127HS豪华旅游客车、ZK6122HQA9全承载客运版、ZK6122HB旅游版、ZK6126HQD9前悬加长大型旅游客车等五款新品各具特色,将为浙江旅游客运市场带来全新气象。

  据了解,随着世博会的盛大闭幕,“后世博效应”带来了旺盛的旅游需求,江浙旅游市场空前繁荣,因此带动了相关市场的蓬勃发展。作为旅游行业的“基础设施”,旅游及观光客车需求量猛增。宇通客车作为国内客车行业第一品牌,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洞悉先机,领行业之先发力浙江旅游市场。此次推介会闪亮登场的5款新车,就特别针对江浙地区旅游客运特点精心打造,因此一亮相,便受到了到场旅游公司的热烈反响。

众品集团与时代光华联手共建众品网络商学院

11月17日,众品集团与时代光华携手共建的“众品网络商学院”开学仪式在众品集团报告厅举行,集团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分支机构的1000余名学员代表通过视频和会议电话在线等形式参加了本次开学仪式。

众品网络商学院是众品集团培训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基于众品集团员工继续教育和持续提升能力的平台,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之上,将企业的培训课程与计算机网络完美结合,是将传统课程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全新培训模式。通过网络商学院,全面提升众品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在上世纪20年代,英国大思想家罗素来到中国四川,要上峨眉山。

当时正值骄阳似火的夏天。罗素和陪同他的官员们坐着那种两人抬的竹轿往山上进发。山路非常陡峭险峻,轿夫们累得满头大汗。罗素看在眼里顿生怜悯,那种对峨眉山的憧憬和兴致烟消云散。他开始了“换位思考”,揣摩起轿夫的心情来。他想,轿夫们一定非常痛恨这些坐轿的人,这样热的天气,还让他们抬着上山,或许他们正在思考,为什么自己是抬轿的人而不是坐轿的人?

罗素正思考着的时候,到了山腰的一个平台,陪同的官员让轿夫们停下来休息一下。罗素也离开竹轿,认真去捕捉轿夫脸上的表情,他很想向辛苦的他们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和歉意,以宽慰他们糟糕的心情。

谁知,轿夫的表现和罗素的猜想大相径庭。他们很随和地坐下来,有说有笑。有的还点上烟斗,讲开心的事情,一点都没有流露出对天气和坐轿的人的嗔怪,更没有一丝一毫的悲苦情绪。他们对这位洋人非常亲热,并给他出了一道所谓的智力游戏题,问他能不能用11画写出两个中国人的名字。罗素表示自己不行。于是轿夫就说:“王一、王二。”并发出了阵阵爽朗的笑声。此时,罗素的心情陡然发生了逆转,对自己的先前的悲悯之心深感不以为然,甚至有了一丝惭愧和自责:我凭什么去宽慰他们?我凭什么认为他们不幸福?

后来,罗素在他的著作中讲到了这件事,而且还由此得出了一个著名的人生观点:用自以为是的眼光看待别人的幸福是错误的。(见2006年5月17日《天津老年时报》马志国文《幸福在哪里》)

确实,从一定的角度看,坐轿子的人未必就是幸福的,抬轿子的人未必就是不幸福的。但如果由此就去否定先前对弱者的悲悯,也未必就是正确的。轿夫们没有被艰苦的生活压倒,表现出了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这是普通劳动者的可敬之处。但是还应看到他们的笑声背后有血和泪。轿夫们当然不敢得罪这位赫赫有名的洋人,因为上有卧在病榻上的老娘,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每一个人都在焦心地等待着这点劳务费,对罗素这样一个腰包很鼓的上帝,焉敢不换上一副笑颜,小心伺候?

作为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悲悯之心最贵。由那点表面现象,就断定没有理由认为轿夫们不幸福,断然割舍自己的“悲悯”情节,尽管显示出了一个伟大思想家的“不同凡响”,但也确实令人不敢苟同。如果再在罗素的判定上向前进行“合理推论”,甚至还能得出抬轿的比坐轿的幸福的结论,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以抬轿为职业总有他们的悲苦之处,到底是不是这样不妨换位体验(不是换位思考)一下,到峨眉山、到武当山去抬哪怕一天小轿,再不然搞一个社会调查。我倒可以自以为是地说,没有多少人会真心诚意地让他们的儿子选择抬轿上山这一职业。

悲悯之心,特别对于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悲悯之心,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东西。它是一个很细的嫩芽,很容易被一些鼓吹“冷漠”的貌似有理的“高论”摧折。因此,我们千万要珍视它、好好呵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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