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动车载人,坐在后面的人没有骑电瓶车没戴头盔被扣,被查车了,罚了200块,然后我过几天去工商银行交,但是人家说

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瓶车被处以拘留?你信吗?台州临海永丰交警中队查处了一起驾驶三轮电瓶车未戴头盔且有其他多项严重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

2018年4月3日晚上,临海永丰交警中队在辖区整治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对发现电瓶车驾乘不戴安全头盔的进行劝导和发送《珍爱生命 传递爱心 电动车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20点05分许,永丰交警在322省道更楼村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电瓶三轮车迎面驶来,电瓶三轮车加装了篷布且车把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孩,驾驶员也没有戴安全头盔,在警车的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不自在。民警将三轮电瓶车拦了下来,一检查吓了一大跳。

民警方勇掀开篷布一看,车斗里居然挤着5个学生。民警劝导并教育驾驶员驾乘电瓶三轮要戴安全头盔,且不能在车斗里载人。驾驶员始终不吭声,民警对其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仪器上显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立即将三轮车驾驶员及车上的学生5人带至永丰交警中队。

经了解,三轮车驾驶员洪某在临海永丰镇下唐园村办了一个家教。附近邻村的一年级到六年级学生有20多人在家教里辅导。平时都是由家教老师面包车接送学生回家的,直到永丰交警通知这5名学生家长来永丰交警中队接孩子回去时,学生家长这下才傻了眼,原来自己的孩子挤着这样一辆三轮车回家的,更可怕的是三轮车驾驶员无证又酒后驾驶,他们纷纷表示不再让孩子去这样的家教辅导。

当天晚上,临海永丰交警中队对洪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洪某的被拘成了临海首例因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三轮车电瓶车,也拉开了临海交警大队关于整治驾乘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序幕。(周金强)

骑电动车的你,安全头盔戴了吗?今起,温州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其中对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的,予以留置车辆。连日来,市区一些电动车及安保用品实体店的安全头盔已成了畅销货,甚至卖断货。

“以前这些头盔送给车主都不要,现在买车要我送头盔。”昨天,市区黎明西路一家电动车销售商告诉记者,连日来,店里卖得最好的就是头盔了,不怕没人买,一天几十个、上百个的卖出去。

记者在市区一些大街小巷看到,除了电动车销售店和劳保店外,一些日用品及杂货店都卖起了安全头盔。在市区府东路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门前摆放了不少头盔,价格有10元至50元不等,不时有骑电动车的人过来购买头盔。店老板说,这几天头盔确实卖得挺不错,最多时一天能卖出两三百个。

在市区黎明西路与民航路交叉口的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些天店里一天能卖出上百个头盔,厂家都说没货了,只能订货赶制,这些天他刚下单订了40件(每件36个)1000多个。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进入该店后,随手就买走了一个,他说刚被交警给拦住贴了宣传单,得知明天就要查了,赶紧过来买一个戴上。

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几天买车的人都要求送头盔,记得以前送头盔给买车的人,个个都说不要。其实戴头盔骑电动车就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戴肯定比不戴好。

除了实体店,这些天淘宝上的头盔生意也相当红火。昨天记者在各大网店看到,头盔月销量最高的都已达到55000多笔,由于下单的人比较多,客服已经提醒将根据付款时间来安排发货。不过一家网点的客服向记者表示,基本上当天可以发货。

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连日来,交警部门派出大批警力在各个路口对过往的电动车逐辆分发宣传单,提醒骑车戴上安全头盔。经过交警部门的大力宣传和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的提高,如今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

不过交警部门再次提醒,从今天起,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的,他们将对车辆予以留置,待安全隐患消除后予以放行。未消除安全隐患,不听劝阻强行行驶的,暂予扣留车辆,待车辆鉴定后依法予以处理。

今天起,温州市交警部门将统一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将针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违反规定载物;违法停放;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加装雨篷;占用专用道行驶;非法营运;酒后驾驶;骑乘3人以上;骑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驾乘二轮电动车有驾乘人员为3人(含)以上、饮酒后驾驶车辆、从事非法运营等情形之一的,暂予扣留车辆;车辆经检验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原标题《6月5日起电动车严管开始了,你戴头盔了吗?》,编辑 叶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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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戴头盔将被罚

乘坐人佩戴头盔寥寥无几

海口乘电动车佩戴头盔者寥寥无几。

今年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电动车驾驶人开始佩戴安全头盔出行,但电动车乘坐人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却不容乐观。记者走访海口街头发现,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约有五成,但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却寥寥无几。

乘坐电动车佩戴头盔者甚少

根据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驾驶人将被罚款40元。3月23日,记者在海口随机采访调查,发现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近一半,但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寥寥无几,3月23日15时许至18时许,在龙昆南路、海秀东路、府城等路面上,记者仅看到3个乘坐人佩戴了头盔,为两个妇女和一个7岁的孩子。

“孩子坐在身后,戴上安全头盔如遇紧急情况可保护头部。”7岁孩子的妈妈自己也佩戴安全头盔,骑着电动车在龙昆南大转盘一安全等待区内等红灯,“安全头盔还能防风、防雨还防晒,虽然有点热,但习惯了就成规矩,还是安全重要。”这位妈妈说。

采访中,约3成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车主表示已获悉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部分表示将赶紧去购买安全头盔。

新规出台头盔销量明显增加

记者走访海口东湖、高登西街的电动车销售市场看到,一些电动车配件或者维修店均有电动车头盔销售,有冬盔、夏盔、儿童盔等等,价格在二十至百元不等。商家介绍,一般四五十元的头盔比较受欢迎,其中海南的安全头盔注重镜片防晒功能。

“吃晚饭的功夫,还卖了6个头盔。”东湖一头盔销售人员介绍,受电动车管理新办法的影响,这两天头盔销量明显增加。高登西街某家店面老板娘林女士介绍,不少人因戴头盔而在交通事故中躲过一劫。林女士呼吁市民:“不要嫌麻烦或怕热而放弃一个重要的生命安全保障。”

在采访中,部分乘车人不仅不佩戴安全头盔,而且无法理解乘车人也应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对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电动车是露天驾驶,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头颅和颈部极易受伤,因此无论从遵守法律法规,还是安全出行的角度,市民驾驶电动车或者乘坐电动车都应该主动佩戴安全头盔。此外,作为驾驶人,要对自己和乘车人的安全负责任,敦促乘车人佩戴安全头盔,如果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会因此面临40元的处罚。

对于市民关心的何时开始处罚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驾驶或乘坐电动车均需佩戴安全头盔”等法律法规还在宣传教育阶段,但建议广大市民应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的习惯,近期该支队将开展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电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保障驾驶人和乘坐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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