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程亚会)“如今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与互联网实现了无缝对接,让我们少跑路,为我们大山里的创业者提供了方便,值得点赞!”7月4日,嫘祖镇盐池村曹先生手拿着首张个体户电子化营业执照高兴地说道。这标志着远安县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正式拉开帷幕。
个体工商户电子化登记是指借助互联网,将个体工商户纸质化登记注册流程转化成为电子化登记注册流程,采用“网上申请、网上核准、快速发照”的全流程不见面登记模式,实现了工商注册从“面对面”窗口办理到“键对键”在线办理的智能升级。
在推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工作中,嫘祖工商所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转变观念,大力宣传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便捷服务措施,“手把手”教学让申请人快速掌握电子化登记流程和操作方法,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程序。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流程: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
个体工商户年检所需材料:
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
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说起开店就离不开办理各种执照。那么我们就应该先了解怎么去办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办理个体餐饮营业执照的程序。
说起开店就离不开办理各种执照。那么我们就应该先了解怎么去办理,这样才能在办理的时候不盲目的去跑冤枉路,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办理个体餐饮营业执照的程序。
一、办理个体工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餐饮)
1、从业人员健康证(当地疾控中心办法,需要相片及身份证,费用50元左右)
2、卫生许可证 (后附办理部门及资料)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可供选择)
5、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6、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卫生许可证办理如下:
2、卫生负责人身份证相片
3、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文件(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7、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当地卫生局规定为准)
8、申请表格(卫生局领取)
3、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卫生许可证复印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佰佰安全网为大家所了解的程序内容。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我们可以关注他上面还有很多可供我们参考与学习。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