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中介”我劝你善良!官方出手,约谈多家中介
私自押下尾款拒不退还,
假意不收中介费,骗取差价,
隐瞒房产信息,卷走首付款,
私自押尾款,并借“佣金”名义拒不退还
8月13日,据网友爆料:昆山吉家房产签合同时会押卖方3万元尾款,理由为交房时处理杂项,此费用正常是押在买方帐户。
但待房产交易完成后只会退卖方1万,剩余2万以“佣金”为理由被中介吞掉。此佣金协议签署前,中介会拿出很多资料给卖家签,很多卖家出于信任基本上都没有看清楚内容就草草签掉,最后导致悲剧发生。因佣金协议只有一份,卖方签字完成后会被中介“深藏”直到最后要收费时才会拿出,往往此时卖家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即使去法院告,最终的结果也只有败诉(如附图案例)。
请各位买卖房屋者在签署相关资料时能一字一句反复细读,多一次确认,少一次被骗。
此事一出,网友顿时炸锅
@jackjiangl:感谢楼主。阐明事情真相。这种房产中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cat456:吉家房产,在昆山臭名昭著。
@听见花开:前年卖掉一套房子的时候中介说要留两万块尾款放他们账上处理水电煤等问题,我只肯放五千。有必要那么多么?
@樱桃小包子:一般放5000-1w。
@江白老懒:看来中介是两头通吃了,估计买方已经付了双份中介费。
@:想钱想疯了,尽给买卖双方下套,这样的房产中介离死期不远了。
@活动推广:沃特?水电煤气也要过户的好不,买家直接跟卖家过户好了,非多出来的水电煤气,买家付给卖家即可,哪里需要押这么多钱?楼主买房之前应该多打听几个中介的。
中介方存在严重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前,中介方并没有向网友讲解重要的合同条例,更没有提醒过卖方中介费的支付问题。
而十分信任中介的买房人,稀里糊涂地签了合同,不仅导致钱财受损,还惹来这一堆麻烦事。
在这里提醒大家,房产买卖是人生大事,机关算尽的黑中介防不胜防,大家自己能做的就是尽量找正规中介买房,同时不管找什么中介都要在签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多位买房人被骗,黑中介臭名昭著
实际上,有很多网友都有被昆山这家房产中介坑过的经历。
“中介费13000元,现又要收取贷款服务费等其它费用”
网友“昆聚”:我们五月份在张浦通过吉家房产在新吴街益民闵花园交易一套二手房。当时说好中介费13000元。前几天中介通知过户。到了交易中心后又要收取贷款服务费,评估费,公积金代办费共11000元。要他们提供正规发票,也没有!当时拒绝支付。现在通知我再不交费将会视为单方面违约。
网友“一生平安2”:我们中介费和其他一些费用都已经给过吉家房产了,打包协议中个人所得税却未缴费,被中介黑了去,而且其他多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网友“catxxy”:昆山吉家房产擅自将已经过户完毕、税费已缴的房子,在买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电话打到张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就做了过户撤销。
损失几万块钱可能还不至于对一个家庭有太大冲击,可是被卷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时候,就可能套空了一个普通家庭几十年的血汗钱。
卖家坐5年牢 也可能赎不回80万首付款
买房人陈女士通过一家中介机构看中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的二手房,很快,陈女士和房主李某、中介分别签订了购房协议和三方服务协议,支付了80万首付款,并约定:
然而,合同期过去了,陈女士始终没有接到过户通知。
陈女士将李某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该房产已经被贷款公司抢先过户,虽然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5年4个月,但陈女士的80万赎楼款难追回。
同时,法院审理认为,房产中介公司在合同中“保证完成房屋过户”的补充条款属于无效承诺,造成损失的主要责任在于:陈女士本人在没有完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提前支付了房款,所以不支持中介赔偿全部损失。
对此,建议各位买房人,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房人一定要查清房屋信息。
另外,二手房交易定金额度最好控制在10万元以内,买房人付首付的时候最好选择资金监管,避免钱房两空。
中介联合业主吃差价 买家被卖了还帮人数钱
据网友爆料,浦口区有一些私人小中介,联合业主抬高房价,还假意降低中介费迷惑买房人,买家多付的房款由中介和业主对半分,坑骗的伎俩层出不穷。
江浦街道江城人家小区有一套二手房挂牌价280万,业主本意是275万就愿意出手,某中介向其提出,跟买房人协商285万成交,多出来的10万元由业主和中介一人分得5万。
并假意跟买房人提出中介费打折,只要愿意以285万的高价成交。
买房人可能还窃喜自己省了一些中介费,殊不知多掏了十万元!
一些房产中介的行为确实让人诟病,请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这些细节!
细节问题多加注意,防人之心不可无
*签合同,中介偷偷准备消字笔
卖方在签居间合同时,在协议上勾了不需要支付中介费。但过了一段时间,中介来催卖家缴纳中介费,卖家再拿出合同一看,打的勾被消掉了。卖方想起,打勾时用的笔,跟普通笔不太一样,可能是一个消字笔。这下白纸黑字,根本说不清楚。
看来,签合同要带上自己的笔,才能签得放心。
*为促成交易,中介不落实业主产权
有的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在没有落实业主的产权的情况下,就让买卖双方进行了三方合同的签署。这样的话,可能会在签署了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个业主的物业可能被人家进行了查封。如果在查封的过程当中,业主收了定金,没有能及时退回给买家的话,买家无法撤销交易,钱也拿不回来,只能吃“哑巴亏”。
应对这种情况,查封、抵押是阻碍买卖合同的正常履行的,不进行涂销抵押或解封,合同履行无法进行。中介收了中介费,肯定要服务于委托人,这块如果出现问题的话,损失应当由中介来承担。
*税费、佣金支付问题矛盾重重
经常在房产买卖交易成交中间,出现税费支付问题。我们经常是通过中介购房,无法直接联系到业主,就各付各税的问题常常存在纠纷;另外,买房的交易费,比如佣金的支付比例也常常存在矛盾。
对此,很多中介在签约之前会做出不当的承诺。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当消费者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当初的口头承诺在合同中约定下来。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要过度相信第三人,包括中介,自己要有一个审查审视的义务。如果说自己确实没有办法进行判断的话,要全程进行录音,作为证据使用。
我们在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把详细情况了解清楚,买房的相关政策,合同的具体条例,都要好好调查清楚。
凡事不要心急,多想一想,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
幸运的是,楼市乱象整治正在加速
从6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以来,多地就中介问题发布政策、进行约谈。
据了解,北京市提出,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无论是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还是存量房交易业务,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不仅是北京,8月以来,包括辽宁、长沙等地,都有约谈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新政策等举措落地。分析人士指出,在多部委发力推动,与地方政策积极落地的叠加影响下,未来房源和交易方面的管理势必会强化,部分违规中介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惩罚。
其中,一直以来饱受诟病的“黑中介”问题,在此次行动中成为重点。七部委通知指出,要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再次建议各位买房人,骗子防不胜防,唯有自己能保护自己,买房尽量找正规中介机构,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要反复仔细阅读条款,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提出疑义,并向相关专业人员咨询,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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