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养护品进4s店要靠关系产品如何制

好好的车开进4S店做保养

出来时,车身多了条刮痕

今年2月,陈先生在汽车城某品牌4S店,花18万元买了一辆中高档汽车。

6月,车子第一次进店保养,就出了事。

“开到4S店的时候还好好的,出来时车身上有好大一个刮痕。”陈先生觉得,这个刮痕是4S店操作不慎造成的。

陈先生是金华人,这是他买的第一辆车。

因为是第一次做保养,也没什么经验,把车子开进4S店后,陈先生就走人了。过了几天,4S店通知他去取车,才发现不对劲。

正当陈先生准备开车走人时,他无意间发现了车子右后车门上的这条刮痕。

“有三四厘米吧,很明显。”心痛的陈先生第一时间质问4S店的工作人员,要他们给一个说法。

刚开始,4S店的人并不承认,并且表示,这个刮痕很可能是车子来保养之前就有了。

对于4S店的这种说法,陈先生很难接受。

“来保养前,我明明检查过车身的,根本没有问题。再说,车子还是新车,从来没发生过刮擦,哪来的刮痕?”在陈先生看来,4S店完全是强词夺理。

见陈先生义愤填膺,4S店答应给他的车子做一次抛光。陈先生不答应了。

“抛光并不能完全修复刮痕,即使修复了,这本身就是对车子的一种轻微损害。”陈先生要求对方给车子刮痕处重新喷漆,但4S店坚决不同意。

无奈之下,陈先生给打了投诉电话。

随后,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的介入下,双方协商一致,4S店答应如果车子抛光后还存在刮痕,愿意免费喷漆。陈先生表示认同。

专家:汽车保养前最好拍照存证

那么,汽车保养时应该注意什么呢?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金华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的专家。

“车子进4S店前面,要先看清楚车身有没有什么问题,最好拍照存下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车子保养好后,也要仔细检查一遍车子,确保无误。”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原标题:4S店销售员见市民买车心切但钱又不够,利用以租代购方式设局诈骗买车人2万多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葛丹琼 郭俊成 记者 于英杰)市民到4S店买车,往往在销售人员指导下完成付款,对其中明目繁多的款项类别“吃不透”,给不法分子留下可趁之机。日前,苏州一家4S店销售人员钟某因虚增购车款涉嫌诈骗被张家港市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今年1月,王先生到4S店想买一辆SUV。得知王先生资金不充裕而又购车心切后,销售人员钟某向王先生推荐了以租代购的方式,即由租赁公司向钟某所在的4S店购买汽车后租给王先生,王先生分期支付租金,三年租期满后获得车辆所有权。钟某称此种方式的月息为1分2厘,王先生虽然觉得利息稍高,但想到马上能开新车,同时又不用支付全款,也就接受下来。由于对以租代购的新型方式不了解,钟某服务态度好又表现得十分专业,王先生一切听从钟某安排。钟某告知王先生,以租代购方式涉及到4S店和租赁公司,手续复杂耗时长,如把现金直接交给钟某来操作更为快捷。王先生一心想尽早提车,考虑到钟某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便按钟某要求通过微信转账及现金方式向钟某个人支付首付款58000元。按钟某说法,以租代购方式购车要预先收取一半的利息,还要支付给租赁公司服务费,这些都包含在首付款内。签订了租赁合同后,钟某又告知王先生还需支付保险押金等费用共计8000元,王先生又通过微信转给了钟某。

过了两天,王先生收到租赁公司寄的一张收据,上面只有保证金、保险押金等类目,并无钟某所说的公司服务费和预先支付的一半利息等,且数目远低于已支付给钟某的金额。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打电话到租赁公司一问究竟,结果吓一跳:购车款的月息仅需6厘,且目前需支付的首付款、保险押金、GPS及上牌费用、一个月租金等各项费用总额为44894元,而钟某竟收了王先生66000元,不知不觉被钟某骗了2万余元。王先生决定报警。

    钟某到案后供述,正常卖辆车,他能从公司拿到1000元提成,这点提成太少。看到王先生买车心切又对行情不甚了解,便萌生了骗钱的想法。他向王先生虚报利率,并谎称需先交一半的利息,还虚构了公司服务费的明目,共骗取2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国庆将至,汽车销售市场又将进入旺季,而以租代购的新型购车模式也越来越多。但市民在购车时一定要警惕,仔细核对合同信息,避免轻易将钱款打入私人账户,擦亮双眼,防止因疏忽大意而落入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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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中山市车主黄先生花14.8万元购买了一辆广汽传祺汽车,一次维修中他无意发现,4s店在销售时隐瞒部分事实:在销售前有更换蓄电池的记录,系统记录的公里数和提车显示的公里数也不一致。多次跟4S店沟通都未能妥善解决。3月13日,黄先生向新快报投诉,认为4S店更改里程数并隐瞒,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4S店退车并赔偿。3月14日,消委会调解此事时双方分歧较大,建议厂家介入。投诉: 销售前车辆换过电池且未告知2015年11月1日,黄先生从广汽传祺中山长江店(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款2015款GS5速博2.0L手动精英版白色车,交付订金5000元。一个多月都无法交车,4S店告知暂无新车在店。据黄先生讲述,当时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台现车,即现在使用的2015款GS5速博2.0L自动精英版琥珀金色车,出厂日期为2015年3月,已经存放了9个月。黄先生没有接受,但等了半个月仍无新车,销售人员再次咨询,称价格上可适当优惠,并承诺整车没有任何问题。最后黄先生以148500元整车包牌包税的价格买下,重新签订《订购意向书》,2016年1月初提车。2018年1月12日,他在广汽传祺中山三乡国锐4S店查看系统保养记录时,发现有更换蓄电池的维修记录,“但我没更换过此零件。”黄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4S店公章的《质量信息报告》,其写明故障日期为2015年7月9日,问诊部分结果为:车辆无法启动,蓄电池不储电,属坏格电池,更换蓄电池后故障排除。里程数从7公里变2公里 车主质疑车辆使用情况车主黄先生还质疑车辆售前的使用情况。系统记录显示,在2015年7月9日更换电池时,车辆行驶公里数为7公里,而2016年1月8日提车时,行驶公里显示数为2公里。“公里数反而变小了,这明显存在疑点。”为何里程数被修改了?在交车前的几个月里车辆到底行驶了几公里?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跟4S店沟通,却得不到满意的回复。车主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该4S店销售经理黄经理承认车辆在售前更换过电池,解释是库管人员检查时忘记关闭大灯,导致电池亏电损坏,才更换电池。黄经理承诺,保证4S店不会主动更改数据,更换电池属于正常维护,不是维修,因此不需要告知车主。里程数不一致,是因为车辆交车前会做PDI检测,工作人员会插入电脑查看数据,“有可能是检测师傅没留意顺手调了。”对此解释,黄先生无法接受。记者拨打黄经理电话,黄经理承认车主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表示正在跟车主协商解决方案。“这个问题没有达到汽车三包退换标准,不符合退车条件,无法按车主提出的退款要求来解决。”黄先生表示,《订购意向书》里明确写道,4s店所售的为全新车辆,却发现车辆有维修记录且未告知,“隐瞒了部分情况,这误导了我,否则我肯定不会要这辆车。”消委会建议:厂家介入进行调解3月14日下午,中山市工商局东区分局消委会组织双方调解会。卖方代表表示,车辆电池同样是厂家提供,不属假冒伪劣产品,不会出现安全隐患。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健律师认为,电池因为4S店的原因导致损坏,更换全新的电池是必须的,但未告知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里数任何人都不可以调整,这影响了车主的权益。车主告诉记者,对于车主提供的与销售经理的对话录音,卖方代表表示,“黄经理已经10来天没有上班了”、“已经不在我们公司了”,然而3月13日,记者采访黄经理时,他仍在销售经理职位上工作。卖方提出赠送两年的免费保养保修,黄先生不同意。消委会建议厂家介入调解。4S店表示,23日前回复厂家是否介入的问题。随后,记者联系广汽传祺的公关部门,对方表示核实后尽快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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