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以来,还有没有值得信赖的投资平台?

  整肃互联网金融 

  中国金融监管架构即将迎来新一轮大调整,互联网金融作为颇受关注的新兴业态,既要创新发展,也应统筹考虑,搭建适应互联网金融属性的监管体系

  《财经》记者 王培成 张威/文

  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大幕,这将令近几年勃然兴起、亦乱象丛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面临变局。

  《财经》记者获悉,4月14日, 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据悉,文件由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

  在这份统领性文件之下,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由于此次整治涉及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参与其中。

  据了解背景的权威人士介绍,这场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经过广泛征集意见,酝酿近一年之久,在2015年9月前后形成了方案初稿,原计划今年春节前后发布,后因计划调整至今。

  在全国性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之际,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直在进行中。

  2015年底,“e租宝”被深圳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官方报道称,“e租宝”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今年4月,百亿级理财平台“中晋资产”被上海警方查封,20余名核心成员在机场被截获。近日,上海浦东警方对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刑事立案。

  有消息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等地先后暂停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3月底,北京市更是出台了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全面暂停房地产众筹业务。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由、银监会、支付清算协会、证监会等牵头组建。业界认为,这打破了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该协会旨在通过自律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

  在经历了几年的爆炸式成长后,互联网金融行至十字路口,曾经的虚热将退烧。而在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部门和业界就互联网金融是否应该监管、如何监管,一直存在争议,也曾尝试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不过进展并不顺利。

  直至去年以来,以P2P倒闭风潮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飙升,社会压力和经济连锁反应明显,引致监管层痛下决心整治乱象。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各类业态分由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截至目前,网络支付已经形成相对成型的监管制度,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保监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他监管法则仍未最终落地。

  业界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在“弱监管”状态,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正在征求意见的P2P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已暂时搁置,将吸收这次整治经验,修改完善后再发布。与此同时,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其他领域的监管细则未能发布,业界预期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使得这些监管政策的出台面临调整。

  《财经》记者接触的多数专业人士认为,全行业整肃和清理固然必要,有助于肃清行业乱象、规范业务模式,业界可以系统梳理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脉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监管部门下一步行业规范发展建章立制提供参考,尽可能避免系统性风险出现。

  这几年国内的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花样翻新很快,常常是监管政策尚未落地,行业便会迅速“变种”。互联网金融在注重用户体验和追求极致效率的过程中,容易忽视金融安全与风险控制,偏离金融的本源。因此多数业界人士希望厘清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科学搭建监管框架,前瞻性设计政策体系并准确评估政策影响。

  对互联网金融乱象进行整治,监管层实际上早就在放风。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互联网上一些动机不良或者经营手段不正确,特别是欺诈,要有一些专项整治,有问题的机构不仅需要监管和自律,还需要整治。

  回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互联网金融”的字眼,“包容”和“创新”是当时的关键词。进入2016年,更明显的是“整治”和“监管”,《财经》记者接触的多位业界权威人士,亦从实践层面证实了这一点。

  普遍看法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有其内在原因和积极意义。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主要在“小微”,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使得其具有典型普惠金融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与此同时,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还有助于过去游离在正规监管体系之外的民间融资走向合法化和阳光化,遏制民间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现象频发的势头。

  近几年来,互联网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繁荣,电子商务所需的创业融资、周转融资需求和客户的消费融资需求,推动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形成。

  但是2015年以来,行业发展问题不断暴露,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上日程。

  据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网贷之家统计,自2011年P2P网贷平台上线以来,截至今年3月,国内累计成立的P2P理财平台达3984家,已有1523家公司倒闭或者跑路,问题平台占比高达38%。

  目前各监管部门正在加速制定监管细则之际,业界人士相信,这场突如其来的专项整治,必将深刻改变中国互联网金融格局和业态。

  据悉,这场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主管领导牵头统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曾考虑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先关闭所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平台和业务,再将符合相关标准和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业务逐渐放开,不过这一思路很快被否。

  到2015年10月前后,这次专项整治的初稿基本形成,进入部委之间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

  据一位权威人士透露,由于涉及部委较多,各方对一些具体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原计划的发布时间一再延后。直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相关部委还在讨论是否将互联网金融企业广告治理、首付贷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业务纳入这次专项整治的范畴。

  再比如说,P2P网贷的整治工作到底是由银监部门牵头还是地方金融办牵头,也曾存在争议,最终方案确定按照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行属地管理原则,P2P网贷的专项整治由地方金融办主导,其他金融部门配合。

  据悉,这次整治的重点将涉及网络投资理财、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广告治理等相关业务。各界普遍关心的P2P网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理财,将是这次整治的重点领域。

  这次专项整治的一大特点是,公安部门将深入参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4月,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办公室联合公安部、央行、证监会等在内的11部委开始联手整治P2P非法集资,处置了一大批涉嫌非法集资的P2P机构。例如去年9月以来,深圳 P2P 网贷平台融金所、国湘资本等被经侦调查,12月“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被调查。

  “e租宝”揭开了行业违规操作的真相。据新华社报道,“e租宝”通过“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障眼法制造骗局,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资金除了部分被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个人挥霍、维持公司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和广告炒作。

  一位地方金融办主任对《财经》记者透露,目前已经收到相关部门要求启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P2P网贷是风险高发领域,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之一。

  互联网保险也是本次专项整治的一大范畴。据悉,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由保监会发改部牵头和统筹,人身险监管部、财产险监管部、中介监管部和稽查部等部门参与。一位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整治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获得迅猛发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和形态纷呈,鱼龙混杂,既有各种所谓奇葩险种,也有很多假借互联网保险之名、行集资欺骗之实,更有在组织形式上试图突破现有监管的底线。由此显现出很多来自互联网以及其他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对于保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的认识还有待完善。

  上述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表示,经营互联网保险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因此本次整治的一个重点便是检查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的资质。

  4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对“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成员于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警方信息显示,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份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中晋系”方面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突破340亿元,总人次超13万,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这是继“e租宝”后,短短几个月内被查的又一桩百亿级的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

  “中晋系”公司曾披露的“中晋一期基金50亿完成募集”公告显示,“截至2016年4月1日,中晋一期基金共募集资金52.6亿元人民币,超计划筹资 2.6亿元。通过合伙制股权基金模式,中晋一期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募集,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可转债,之后通过被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在二级市场退出,为投资人实现投资目的。”

  各方信息显示,“中晋系”身披私募股权投资的外衣,在线上、线下推广,向投资人承诺高额年化收益,通过独特的合伙人模式圈钱,绕开了目前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监管规定,带有典型的“传销模式”色彩。

  目前,监管机构以登记备案文件为依据,对私募机构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中晋系”这种手法其实是2013年、2014年间,天津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惯用手法。

  受此影响,地方政府部门纷纷收紧监管口径,上海市出台了全国范围内针对打击非法集资的首个地方政府文件,上海各区县工商管理部门已暂停了金融信息服务类、财富管理类等类型企业注册登记。在国务院专项整治的文件出台之前,地方政府已经率先启动。

  过去这几年,中国的线下财富管理基本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应用和普及,线下业务逐渐转移至线上,其业务跨越了地域限制,社会影响和波及范围更大。而此次国务院启动全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也将投资理财列为重点规范领域。

  今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要求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

  一位曾长期在金融系统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司局级官员对《财经》记者表示,以“投资理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为例,这是中国金融体制20多年来一直存在的制度性顽疾,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打击违法活动,另一方面更需要找到此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这类违法活动。

  “P2P”(peer-to-peer lending首字母缩写)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小额信用贷款,早在2005年,英国出现了全球首家网络借贷平台——Zopa网上互助借贷公司,后迅速全球走红,拓展至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

  中国P2P网络借贷起源于2006年,由宜信等互联网创业公司引入,2007年拍拍贷和宜信网络借贷平台先后上线,基于互联网技术的P2P借贷模式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2013年P2P网贷行业迎来爆炸式增长。2015年新增网贷平台1500多家,各类机构纷纷涌入。金融资本亦蜂拥而至,当年获得风投青睐的平台近70家,一些平台动辄融资上10亿元人民币,行业陷入几近疯狂的境地。

  行业发展过快,各类机构良莠不齐,非法集资、诈骗跑路等风险事件频发。2015 年全年问题平台达896家,占比为35%,是2014年的3.26倍。按照银监会的统计口径,问题机构的数量要超过这一数目。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近600家网贷机构,其中200家问题机构,全国现状与北京的情况基本吻合。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等多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办法》明确了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进行制度监管,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指导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采取实行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理念,并提出18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以净化市场。

  《办法》一经公布,就引起市场巨大反响。这一规定对P2P业务和网贷行业作出了非常严格限定,在征求意见阶段,市场普遍反映《办法》漏洞较多。

  目前市场层面的反馈意见都已汇总到政策制定部门。

  按照相关流程,银监会收集各方意见后,将根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展开专题论证和研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对外发布。

  不过,《财经》记者获悉,目前新规的修改工作已经暂缓,相关部门将在这一轮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结束后,结合整治情况,充分吸取市场意见和声音,再做修改。

  至于《办法》最终何时出台,最终版本到底会如何修改,还存在很大的变数。其中银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牵头网贷行业规范制定,但是该部门几位主要负责人对如何对网络借贷监管、怎么监管,也持有不同意见。

  从市场层面看,眼见P2P网贷监管办法即将落地,很多P2P平台迅速启动转型,或者转为互联网线上理财平台、或者剥离原有P2P业务,市场变化之快,让规则制定和修改工作陷入两难。

  比如陆金所提出要打造“一站式理财服务平台”、积木盒子表示转型为“综合智能理财平台”、人人贷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方向,很多P2P平台也陆续将原有的P2P业务逐渐剥离。

  P2P网贷监管办法出台背景所面临的困局,正是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陷入两难境地的一个缩影。

  参与决策的高层人士对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认识也不尽相同,这种分歧长期以来一直存在。有的主张实行弱监管,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有的则认为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防止金融风险的爆发和传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如何监管?监管到什么程度?各方各执一词。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直言,很多互联网金融就是披着一张互联网的皮而已,如果管得严就容易戴上阻碍创新的帽子,监管很难做,如果撒欢放开让它们跑,那就太快了,治理成本也太高,因此又不能放得太开。显然,这种“度”的拿捏并不是说起来那么容易。

  更让监管部门头疼的是,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性太强,按下葫芦浮起瓢,业务“变种”极为迅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坦言,(互联网金融)形势发展很快,原来出的文件还没有真正落实执行,还没有全都做到,又有一些新挑战,还需要进行新的研究。

  对比国际发现,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带有典型的“中国特色”。

  在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看来,形成这种特色背后的逻辑是,中国金融市场正处在半管制状态向全面市场化转变的阶段,正在经历“经济金融化”和“金融信息化”叠加的进程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被赋予了金融信息化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双重角色,在一个市场化程度不高,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的市场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和探索,往往非常容易触及法律的底线。

  以美国市场P2P网贷为例,金融市场高度市场化,已经形成层次分明的放贷组织机构体系,建立了相对公开、成熟的法律规则制度,P2P网贷自然而然就会回归个人与个人信贷的本源,网贷平台主要充当信息中介的角色,或者从事债权交易、流转平台业务等,其业务开展接受美国证监会监管。

  中国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离完全市场化尚有很大距离,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政策如果完全照搬国外,有可能造成水土不服,甚至带来更大的扭曲和风险。

  这几年,业界学界经充分讨论逐渐形成一项共识,国内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基于金融业务本身的外部效应和互联网金融的媒体特性,需要构建与其相适应的监管架构和法规制度。

  从实践看,互联网金融创新极强,且具有跨界融合的特征,行业的兴起加快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进程,并对监管体系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完备性提出新要求。目前,分业监管极易引起监管重复或者缺位,监管盲点和监管遗漏现象日渐突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不畅通、政策相互冲突、信息传递延时等问题都会影响到监管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副研究员郑联盛认为,互联网金融深化了金融业综合化和混业化经营趋势,而现有监管体系是分业监管模式,以机构监管作为基础,呈现出混业经营趋势和分业监管体系的制度性错配。

  如今,时隔十几年后,中国金融监管架构迎来新一轮大调整,乐观的预期是,新调整有望最快在今年6月前后正式启动。在这关键的节点上,互联网金融作为颇受关注的新型业态,金融监管架构调整理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提议,有必要重新审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和基本原则,尤其需要结合此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重新搭建适应互联网金融属性的监管架构。

  有资深金融行业的从业者就建议,目前机构分类监管的思路,使得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仍没有被纳入从事金融行为的监管范畴,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和“行为”制定统一、开放、透明的监管规则,从“管机构”向“管业务”转变。

  本刊记者俞燕、陆玲对此文亦有贡献

  (本文将刊发于2016年4月1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

  去年9月,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曾坦言,“这是网络借贷规则制定中的一个难点,互联网的本身是开放性平台,政策设计和规则制定的确需要前瞻性考虑。”因此,市场创新速度远远超出政策制定部门对市场的掌控,政策制定如何兼顾行业最新变化,已经成为行业规范治理的一项现实难题。

  前述征求意见稿还提出P2P平台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对资金保管、清算和监督,防止平台擅自挪用账户资金,从根本上实现平台和资金分离。各家P2P机构却在急切寻找、洽谈可以接入的银行,而银行出于自身名誉风险和利益层面的考量,积极性普遍不高,观望态势浓重。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应对网贷风险的十项举措,提出依法打击转移资金、跑等恶性行为;监测资金流向,管控高管人员,引导问题机构良性退出;依法缉捕外逃人员,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并明确,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现阶段网贷风险应对工作的重点首先是稳定市场正常秩序,出借人权益,同时全面实时掌握行业动态和风险防控趋势,市场化、化的原则处置网贷风险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上述会议提出的十大举措第一条是要畅通出借人投诉渠道。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

  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锋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经过几年的整治,不合规的平台,包括风控能力弱的平台,已经逐渐实现出清。即便出现问题,投资人常重要的,要和平台、借款人共同商量,才能够更好地自己的权益。

  前述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畅通投资人投诉通道,是稳定市场情绪的关键。针对目前各地P2P网贷机构呈现出的问题和风险,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地金融办正在加紧布置网贷机构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这项工作要做深做细,分级分类进行,哪些属于纯粹的诈骗,哪些法集资,哪些机构是还在认真做事情,但由于一些能力的欠缺,产生了风险;还有哪些是合规且运行良好的,这些都需要做进一步摸底检查,然后才能分类处理。”该人士称,争取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第一财经记者从市金融局了解到,市将严格按照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于近期下发的现场检查细化标准,组织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推动机构合规,行业自律。对于恶意退出经营、跑、抽逃资金等恶劣行为,将依法并加大追逃力度。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大失信成本,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态势,杜绝恶意逃废债,投资者利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广东省互金整治办提出,下一步将切实压实机构责任,P2P网贷机构承担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广东省将进一步压实机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团队等责任,要求各机构细化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压力测试。此外,还将组织开展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督促引导P2P网贷机构切实回归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定位等。

  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至今,P2P网贷机构已经从高峰期的接近6000家,通过无风险退出,至目前的2000家左右。前述接近监管人士指出,要看待所谓的出险平台风险状况。目前出险的200多家平台中,绝大部分平台的待偿规模在1亿元以下。不难看出,出险平台涉及的资金总额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目前出险平台涉及的更多是流动性问题,而不是资产端本身出了大问题,所以,部分投资人的过度恐慌可能是不必要的。

  对于仍在运行中的P2P网贷机构,监管部门已经加强了力度,这主要涉及人和资金两方面,对于人,“跑出国的,抓回来;失联的,找出来”。前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一定要让责任主体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对于资金的去向也有,但情况可能会复杂。

  值得注意的情况是,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一定程度上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

  对此,国家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于8月9日12时之前,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各地金融办已基本完成名单的。

  《通知》指出,下一步,整治办将协调有关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百行征信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P2P平台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有关信息亦将纳入百行征信系统,并共享给百行征信系统目前和将来的所有接入机构,影响其未来获取贷款等金融服务和其他各项公社会服务。

  “将P2P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纳入百行征信系统,既是要对其形成有效制约,更是要督促其及时借款,出借人的权益。”该负责人称。

  与此同时,百行征信将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借款人向P2P平台借款后,相关机构和部门要及时向百行征信更新借款人的还款信息,百行征信将及时进行更新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恶意逃废债信息的准确性,借款人的权益。

  百行征信是由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全国唯一的一家拥有个人征信牌照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目前已经与190多家机构签订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涵盖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部分P2P平台、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公司等,基本涵盖了互联网金融和消费金融领域的领军企业。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表现形态,其复杂性和涉众性也为风险处置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针对此次风险的集中爆发,前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处置的大方向是,“既要提供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规则,也要化的底线。”

  锋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依据是比较完整的。在他看来,对于网贷行业的化,要从三方来看,出借人、借款人和平台。

  首先,出借人在目前的情况下,要依法、,要看你的借款人的情况和还款情况,和平台一起配合,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也要承担必要的投资风险。

  其次,借款人要依法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不能够恶意逃废债,否则就应该受到打击,纳入诚信的,即便是平台出了问题,也要跟平台去协商,求得出借人的理解,通过一段时间清偿。

  第三,对于平台来说,要依法合规经营,如果出现问题了,不能跑,你的网站还要继续,高管要在,注册经营地址要继续,借款人还款功能不能关,但是发标就不能再做了。同时,要成立工作组,包括积极跟投资人进行沟通,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还要向投资人公布债务人的资产情况,编制借款人债务清单和偿付方案,信息披露要更加翔实,引入律师、会计师等专业第三方,做好沟通和维稳工作。

  针对目前已经出现风险的平台,投资人将如何自己的利益?锋认为,根据平台个案的情况不同,结果会有所不同。有的平台是合规经营,只是出现流动性等问题了;有的平台则是本身不合规,存在一定问题;还有一些平台则是触及底线,甚至涉及违法犯罪。投资人的权益是会得到法律的,但因其投资的平台差异、涉及到的借款人偿债能力、具体投资的资产端质量与收益不一样,未来,投资人收回的投资额比例自然就有差异。

距离2016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整治方案”),已经过去一年。

在过去12个月严厉的监管风暴之中,网贷行业正经历着从野蛮生长向合规化运营的艰难蜕变。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公开发布通告:已经对在京注册的“网贷平台”组织开展了现场核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未收到整改通知的“网贷平台”在通告发布30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事宜。诸多行业内的解读认为,这意味着行业大范围集中整治暂告一段落,互金监管将进入新的阶段。

与此同时,网贷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首次突破2500亿大关,创出单月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在行业阵痛之中,仍然有资本在不断涌入网贷行业,不少网贷平台在今年一季度获得股权融资。

在一系列集中整顿之后,网贷行业真的迎来春天了吗?

增信求生存 互金平台引入国资背书

在日趋严厉的监管加码过程中,伴随着大量平台的消亡,网贷市场正在向剩余的平台集中。网贷之家的统计显示,今年3月份成交量排名前100的平台贷款余额合计增加值占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加值的比例约为88%。这意味着不到5%的平台,占据了接近九成的新增市场份额。

除了新增成交额向“头部”平台集中外,网贷平台的贷款余额还正在向北京上海两个核心城市聚集。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3月底,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贷款余额分别为3274.44亿元、2285.77亿元、1714.61亿元,三地占全国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的比例达到了79%,其中京沪两地占有总余额的六成以上。

仍然活跃在市场上的平台正通过各种方式为自己“增信”,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提升投资者对平台的信心。其中一个主要的方式就是引入新股东,尤其是具有央企国资背景的股东。

网贷之家的监测数据显示,当前国资系网贷平台高达181家,占比远高于一年前。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3月,P2P网贷行业共发生3例融资事件,融资规模为11.2亿人民币。

最新的案例发生在互联网票据理财领域。在今年1月份已经变身“国资系”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金银猫日前宣布,获得国资背景企业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战略入股,入股比例约为40%,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已经完成。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当前共有三个法人股东,其中一个是国家电力公司主管的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

在行业陷入大调整之时,新资金进入网贷行业愈发谨慎。金银猫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入股金银猫,看重的是其“互联网+票据”这一融资模式,以银行刚性兑付作为还款保障的票据理财被认为是收益稳健、安全性较高的优质资产,越来越多的受到投资者认可。截止2017年3月末,金银猫平台累计成交额超137亿元,累计用户数量超1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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