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金额计算有50万赔付金额,但是医疗费用达到70万,那么多出来的费用由谁承担。

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70万,在保险期内遭遇泥石流发生部分损失金额为50万,无残值。如果出险时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为100万,那么保险人对该损失的赔偿是多少?把它变成一道纯数学题,那么其详细的运算步骤是怎样的?

看具体的保险项目和个项目的保额情况。

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事故发生后只会束手无策。

  虽然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功能几乎重叠,都是在车主的车撞了人之后用来赔付对方的医疗或补偿费用的。但是,从目前来看,交强险的保障能力有限,难以应付重大的人伤事故,一般还是应该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原则二:购买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湖北地区最高也可能超过60万元。建议车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

  原则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购买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对家人负责;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险,5-10万/座,对家人和乘客负责。如果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比较经济。

  原则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修车费不容小觑,对爱车的保障也很重要。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应用得最为广泛的险种,不管是日常不经意间的小刮小蹭,还是遭受事故导致汽车损坏严重,只要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修理费用。但是,车辆损失险也有种种免责条款,所以车主在投保前还是应该仔细研读车辆损失险的各项条款,掌握车损险内容,以免陷入理赔误区。

  原则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多花一点钱,就让保险公司赔偿时不打折。

  所谓不计免赔险,其全称是“不计免赔特约责任险”。 不计免赔特约责任险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和附加险不计免赔两种。基本险不计免赔对应的主险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不计免赔对应的是如“划痕险”、“盗抢险”等等附加险种。

  原则六:其它险种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性购买。比如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险种,相对前五项风险,对家庭幸福和财产的影响不及前五项风险严重,应该在保证前面五大原则满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原则六中的险种。

“我认为,意外险应该理解为雇主和挂靠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如果员工出现意外事故,员工或员工家属可以领到这份保险金作为补偿。而法院审理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雇主和挂靠公司赔的27余万,属于承担货车司机的侵权赔偿责任。而意外险的赔偿是基于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互相抵扣。”王英占说道。

至于雇主一方要求员工家属签订借条或相关协议返还一部分保险金,王英占认为这不合理,且显失公平。“一般来说,保险讲求一个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用来填补被保险人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雇主或者挂靠公司不能从中获利赚钱。”

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尹静认为,如果保险标的是人身,保险的赔付与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不能混为一谈。“人身险的受益人一般情况下是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与被保险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如果被保险人死亡,那保险金应按照保险合同支付给受益人,被保险人也是受益人且死亡的,按其遗产处理,即由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继承。雇主和挂靠公司没有追偿或分割人身险赔偿款的权利。”

如果购买的保险标的是车辆,比如座位险等,尹静表示,雇主和挂靠公司在支付受害人的赔偿后,可向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进行理赔。“实际给付了受害人多少赔偿,那就向保险公司理赔多少保险金。如果雇主一方要求理赔的额度超过实际给付金额,还要求家属打欠条退回多余的赔款,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受访者供图、视频截图来源于网络)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赵瑜

(原标题:惨烈车祸员工不幸身亡,雇佣公司要从保险赔偿中“赚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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