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绩效中组织冶理的内容管 理 系 统排 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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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文章,创业用得上的,好好读,细品品!1. 强制排名,不宜久用。
(《哈佛商学院实战新知》,日)
  通用电气对它的管理层和执行层采用了强制排名系统,名为“4E”,意即:高效能(Energy),鼓励其他人为了共同愿景努力的能力(Energize),果断决策(Edge)和依照承诺目标坚持执行(Execute)。通用电气通过这个强制排名系统来评价员工的表现,以区分优质员工和所谓的“非优质员工”。华为也有自己的强制排名系统,名为“末位淘汰制”,即根据员工的考核绩效和表现综合评分,然后排名末位的员工将会被解聘。各大企业纷纷推行自己的强制排名体系,那实际施行效果如何呢?可谓是好坏参半,各有感慨呀。同样是“强制排名”的理念,怎么就“东边不亮,西边亮了”呢?
  首先让我们分析一下“强制排名”的优劣。
  企业普遍认为强制排名的好处是:
  1、 能够促使管理层自身能力差异化发展;
  2、 促使公司制定引导组织迈向成功的行为标准;
  3、 保证公司上上下下按照组织成功愿景的标准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
  4、 提供组织评估数据的客观验证;
  但是对于强制排名的争议也不少,反对者认为强制排名会在提高整个公司工作效力的同时,对员工品德及团队合作精神、新人招募以及股东利益方面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但是赞同者的看法却恰恰相反:
  1、员工品德及团队合作精神。反对者认为“如果强制排名的结果如何都对现状没有任何影响,那么员工的工作品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均会受到很大程度的负面影响”;
  2、新人招募。反对者认为“强制排名的体系可能会给企业外部人员对于该企业文化造成负面的印象,即认为在该企业工作风险和压力过大,以致于高素质的人才可能不愿意应聘该企业”,而造成优秀人才的流失;
  3、 股东利益。股东可能会认为“强制排名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其他一些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价”。
   所以如何更好的运用强制排名系统,扬长避短,最大程度的发挥其效用呢?
  其实秘诀就是一句话,“在合适的时候,在合适的企业施行强制排名系统”。
  本文作者建议,强制排名系统在推行的头几年确实能为企业带来非常显著的效能增长,但之后弊反而大于利,所以在适当的时候也需要果断放弃“强制排名系统”而采取其他更适合的绩效管理体系。
2. 顶级销售精英的11项特质
(salesdoctor.com 2005年10月)
  是什么造就了卓越的销售精英?他们具有什么特别的能力和技巧?成为Top One 销售精英真如很多人说的那样难吗?困扰销售精英们的诸多问题有望解决了。作者在经过大量研究后,总结出以下NO.1销售精英的11个特质,开始向他们学习吧!
  1、 充分意识提问的必要性。优秀销售精英确实是很优秀的倾听者;但NO.1销售精英除了听顾客说的,还会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向顾客提问。
  2、 学会“犯错误”。好的销售精英对工作非常细致而不致犯错;NO.1销售精英的确常常“犯错误”,这是因为他们勇于创新,不惧风险,敢于“犯错"。
  3、 发现解决方案。优秀销售精英善于发现问题;NO.1销售精英愿意分享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
  4、了解顾客所从事的行业。优秀销售精英了解自己公司的商业流程及产品特性;NO.1销售精英不仅站在顾客的立场理解自己产品,同时还非常清楚顾客所从事的行业,做到有的放矢。
  5、 善于用词。优秀销售精英善用合适词汇来表达;NO.1销售精英则沟通更明智且更审慎。
  6、 敢于寻求帮助。优秀销售精英不惧向他们的经理寻求帮助;NO.1销售精英敢于向公司不同领域的人表达困难以寻求不同的解答方法,集思广益,优中选优。
  7、 行事力求卓越。优秀销售精英善用技能和技巧;NO.1销售精英处处时时行事卓越。
  8、 充分运用销售指标和资源来获得成功。优秀销售精英能分析现有资源但并不一定善于运用;NO.1销售人员能充分利用他们所得资源以促成功。
  9、 不拘泥于佣金。优秀销售精英较多关心销售活动中自己能够获得的佣金;NO.1销售精英则更多关注顾客的福利。
  10、视自己的产品如生命。优秀销售精英信任自己的产品;NO.1销售精英视产品如生命,与之同呼吸、共命运。
  11、牢牢抓住每个销售机会。优秀销售精英只关注成功度高的销售活动;NO.1销售精英则会主动出击,抓住每个销售机会。
3. 五项原则赢得商业竞争 (《创业家》杂志2005年11月号)
  本文作者Jason Jennings 和他的研究团队在经过一年的研究后,总结出企业在竞争中保持领先的五项原则:
   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与顾客密切接触。通过与客户大量和密切的接触,企业对于相关领域市场的把握会更加敏锐与准确。
   2、保持工作方法和策略的不断创新。企业在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上不能因循守旧,而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变而不断创新。
   3、创造双赢的方案。对于企业来说,现在谈得最多的词就是"解决方案"。企业应该同时站在顾客和自身的立场上来创造企业-顾客双赢的解决方案。
4、通过适当的激励方式,使每个员工都像企业老板一样工作。员工为企业创造了多少价值,决定他们能拿到多少薪酬,就像企业的老板那样,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越多,从企业获得的越多;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越少,从企业索取的就越少。
5、将企业的经营原则控制在5到6条。因为,企业要在竞争中快速领先,依靠的是快速思考的能力、面对市场快速反应的能力、以及保持发展的动力。能否达到这个目标,取决于员工能否理解并运用企业的经营原则,所以企业应尽量保持经营原则的简练。
3. 六西格玛失败的十个理由
(《质量文摘》杂志,2005年9月)
&&&&&&& 不管你是刚刚接触六西格玛,还是已经实施了很久,在实施的过程中,你迟早会碰到一些障碍。这些障碍,倒不是说你缺乏改进流程或者减少失误所必需的数据,可能更多是由于人类的天性使然。六西格玛实施失败,最普遍的十个原因是:
&&&&&&& 1、在非制造型企业中,实施六西格玛时,还沿用制造型企业中的那套考核标准; &&&&&&& 2、人手不够,专业知识技能不够,团队成员参与意识不强,或者兼而有之; &&&&&&& 3、缺乏六西格玛所要求的整体意识,部门之间缺乏配合; &&&&&&& 4、员工参与意识不强,要知道,寻求解决方案应是每个员工的职责; &&&&&&& 5、进展缓慢,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应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 6、没有留出必要的时间和资源,用于避免让员工感觉实施六西格玛是他们的额外负担; &&&&&&& 7、六西格玛需要技术专家、顾客、供应商等内外部资源的协同努力; &&&&&&& 8、领导者不仅要有六西格玛知识,关键还要掌握相关的实施技能与技巧; &&&&&&& 9、对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缺乏认可,没有给予及时的正面反馈; &&&&&&& 10、六西格玛是个系统工程,但执行者互相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双向沟通不足。
4. 七步留住老顾客
(managementfirst.com,2005年8月)
&&&&&&& 留住老顾客比开发新顾客的花费要少得多,而老顾客创造的利润却通常比新顾客还要高。因而,留住老顾客,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还可以增加企业利润。
&&&&&&& 为留住老顾客,企业首先要明确界定顾客保持的目标和相关战略。其次,对顾客群进行划分,根据20/80原则,对于优质顾客,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附加价值,提高他们的忠诚度;对于价值不大的顾客群,也要保持足够的关注,因为他们也可能发展成为优质顾客。第三,了解顾客的关键需求,弄清顾客所期望的绩效与实际所感知的绩效之间存在的差距。第四,通过改进服务流程、进行员工培训等等,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企业绩效。第五,关注顾客的需求变化。如果顾客的购买量少了,就表明他的需求有了变化,这时要尽量了解他的新需求,并随之做出调整,以满足其新需求。反之,如果顾客的购买量多了,你也可以从中发现新的需求,为他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第六,增加顾客的退出成本。第七,考核顾客留驻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施结果随时调整。
5. 既要短期绩效,也要长久健康
(《麦肯锡季刊》,2005年6月。阅读原文,只需在该网站免费注册。)
&&&&&&& 很多企业都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的财务绩效上,这有客观的原因。激烈的竞争、动荡的经济环境,使得"生存"成为很多企业的重要命题。同时,资本市场也给了巨大的压力。他们越来越将注意力集中在企业的季度财务报表上,而对旨在创建长期价值的战略信任严重不足,特别是当长期战略损害了当前利润时。
&&&&&&& 优秀的短期业绩固然十分重要,因为只有做出优秀的短期业绩,管理层才能建立起自信,相信自己有能力实现长期的战略,但企业也必须着眼于将来,确保自己今天的行为能将企业的增长势头、已有的能力以及建立的各种关系、资产等转化成将来切实的现金流。所以,企业必须同时关注"绩效和健康"。这好比一个人,今天看上去还好端端,如果健康状况不好的话,就难保哪一天就不行了。因而,管理团队不仅要采取措施提高企业近期的绩效,同时也要为将来持续的、弹性的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 调查发现,出于种种原因和无奈,经理人在这方面的表现很难尽如人意。尽管经理人也采用了一些旨在保持更好平衡、"系统思考"的一些工具,但实践表明,这些工具要么因为运用中过于机械死板而缺乏效率,要么因为生存的压力、来自投资者的压力而不了了之。尽管如此,经理人还是意识到了企业健康的重要性。
&&&&&&& 如何来打造企业的健康呢?首先,企业的战略必须反映不同时段企业应主动采取的措施以及行为目标。其次,企业必须识别出对自己的健康和绩效最重要的测量标准,例如,产品开发、顾客满意、政府关系或者员工保留等等。第三,企业必须改变与关键股东,尤其是和资本市场、员工的沟通方式。首先要识别出资本市场中那些愿意支持企业某项给定战略的投资者,然后想办法吸引他们。其次,管理团队也必须花时间,严肃认真地与那些关注自己企业的分析师沟通,阐明自己对所处行业的见解,表明自己的战略将如何产生可持续的优势。和员工沟通也是很重要的,要避免出现"我们不知道我们的企业正在做什么"之类的抱怨。第四,对健康的领导自然需要领导者具备一些不同于传统的、新的技能和特征。第五,对企业诚信和更好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强化了CEO的关键领导角色。CEO需要密切关注他们的影响、与供应商的关系、市场营销以及组织技能等等。
6. 整编队伍 提高销售业绩
(sellingpower.com,2005年6月)
&&&&&&& 由于销售指标是以个体为单位来分配的,销售绩效也是以个体为单位来考核的,销售人员似乎都是在单枪匹马作战。然而事实上,任何一项销售任务的完成,差不多都是协同作战的结果。需要市场人员来收集有关市场供求信息,需要工程技术人员解释产品所运用的技术以及结构机理,有时甚至需要老总亲自出马进行高层会面。把业已存在的这种合作形式以销售团队的方式正式化,让这种合作运转效率更高,对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将是十分必要的。
&&&&&&& 首先,你必须让你的销售代表明白,他们是团队的领导者、协调者,是团队的一员,不是孤身奋战的超级明星。
&&&&&&& 其次,销售代表必须识别出一项成功的团队销售,需要有哪些团队成员参与。在销售开始之初,销售代表就必须完成这一点。至于单个团队成员将在这项销售任务上花费时间的多少,不是这项决策的参考依据。
&&&&&&& 接着,销售代表必须制定计划,如何与团队成员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销售资料的定期更新、滚动会议、收集整理为满足顾客需求所必需的各种公司资源等等。
&&&&&&& 当然,管理一个团队是一项较为艰巨、复杂的工作,这不是每个销售代表都能胜任的。你需要挑选出那些合作意识强、善于授权、尊重他人的、优秀的团队管理者。同时,还要给予他们作为领导者所必需的工具和培训。
7. 以创新继续领跑
(《创业家》杂志,2005年6月号)
&&&&&&& 当你率先在某个市场上拥有一席之地之后,规模和你差不多,投放的产品也跟你差不多的小企业相继进入这个同样的市场?面对这样的模仿者,你该怎么办?以下这些经验或许可以给你一些启发。
&&&&&&& 1、不奢求顾客忠诚。尽管企业仍然是市场先锋,但相当数量的经销商还是会立即转向价格更低的模仿者。
&&&&&&& 2、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竞争初期,消费者会给你一段时间进行调整。但你要尽快让他们看到,你正在改进产品的性能,或者正在努力降低成本。如果降低成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的话,那么在这段时间中,你还是需要采取更低的新售价以保持竞争优势。
&&&&&&& 3、瞄准有优势的小市场。如果不能以销售规模和低价取胜,你可以进入一些专业的细分市场。这类市场的需求比较独特,模仿者无法满足这类需求。
&&&&&&& 4、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更新换代上,模仿者会因为没有掌握特定的技能而赶不上你;此外,以高端产品竞争,可以避免和模仿者打价格战。
&&&&&&& 5、申请专利保护并不能阻止竞争。专利保护特殊的产品设计,但是一个产品只要稍做改动,就可以申请另外一个专利。因此,申请专利并不能保持永久的竞争优势。
8. 不变革,就死亡
(《快速公司》杂志,2005年5月号)
&&&&&&& 危险和恐惧并不能促使员工下定变革的决心。专家认为,甚至是在那些很注重分析和定量测量的组织中,成功的变革也是由于情感的因素,而不是思想的因素在起作用。要顺利进行变革,就要注意以下几点。
&&&&&&& 1、框架变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而且这个已经形成的思想框架是很难打破的。当某件事情不符合我们固有的思想框架,我们就会排斥它。要打破员工的思想框架,促使他们接受变革,创造一个强烈的感性诉求是一条可行之路。
&&&&&&& 2、激进变革:小范围的、逐步的变革,并不会带来很大的利益,因此,这种变革并不会容易被员工接受。相反,那些大规模的、激进的变革,能带来巨大的利益,当员工明显感受到这些益处的时候,他们就会很容易接受变革。
&&&&&&& 3、支持变革:要给变革提供支持。如果员工没有得到变革所需的足够的支持,变革就很难继续进行,他们就会对变革持反对意见。
9. 销售成功必备能力
(salesdoctor.com,2005年4月)
&&&&&&& 如何销售、如何营销、如何取得繁荣,我们过去采用的那套东西帮助我们取得了已成为过去的成功,在今天市场环境、竞争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形下,它们已经逐渐过时并不再起作用。仅仅照搬昨天的那套肯定无法延续昨天的成功。要在今天的竞争环境下仍旧幸存下来,我们还必须不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这四种必备能力:
&&&&&&& ·客观的自我意识——认识你自己的能力,即能够客观地认识自己,较好地自我调节,知道如何利用自我调节来增强灵活性、自我控制、变革和情绪控制,能顺从自己的感觉,控制积极的情感。
&&&&&&& ·同理心——不是同情心。在这里指的是你能理解他人,认识到与他们之间客观存在的沟通差异、文化差异和风格差异。关键在于要培养你的敏感性,学会如何来读懂与你意见相左的人们的思想。
&&&&&&& ·人际沟通技能——如何优雅地来影响和劝服他人,知道如何认识、理解和反映真实的他们。要不断根据组织的变化来改变你自己,和他人建立牢靠的、积极的关系。
&&&&&&& ·共同发展技能——通过和你的同事、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开展积极的交流,来共同开发和成长。
10. 零售巨头的五大法宝
(《创业家》,日)
&&&&&&& 五家著名零售企业向你支招如何愉悦顾客并促成他们再次光顾。
&&&&&&& ESPN:释放品牌能量当你走进ESPN商场的时候,你会发现到处都是大屏幕电视,播放着ESPN在全球的体育节目,这似乎在时刻提醒顾客,他们是该领域的王者。
&&&&&&& Hot Topic:与顾客目标同步 Hot Topic深深懂得时尚年轻人的标准和需要,并因此向年轻人提供这些内容,帮助他们实现时尚的目标。
&&&&&&& 星巴克:成为顾客的好去处首先当然要有鲜明的定位:美味的咖啡、在一个时尚精致的咖啡馆、3块美元一杯。然后再通过良好的产品与服务,让顾客把喝咖啡的习惯和星巴克联系到一起,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好去处之一。
&&&&&&& Anthropologie:销售生活方式 Anthropologie卖的不是产品,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它的旅游运动用品不是在主推时尚,而是要从心灵上提倡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 Build a Bear Workshop:与顾客结成个性化关系 Teddy熊几乎是活生生地帮助商场与顾客建立深厚的紧密关系。
11. 发现客户的隐性需求
(《欧洲商业论坛》杂志2004年夏季号)
&&&&&&& 倾听客户的意见,了解他们的需求,籍此开发出新产品,这是人人都知道的新产品开发步骤。但是,客户有时候并不明确他们的需求是什么,这种需求称之为隐性需求。怎样才能了解客户的隐性需求呢?要知道,这种需求就连客户自己也不是总能明明白白地说清楚。
&&&&&&& 一些公司正在使用一些新的方法力求抓住它。这些方法被称为“隐性需求分析”(Hidden Needs Analysis),其应用手段包括方格分析(Repertory Grid Analysis)、移情设计(Empathic design)和领头用户群(lead user groups)。本文作者相信,这些工具较之传统的工具有很大的优势。
&&&&&&& 隐性需求分析背后的道理很简单:直接的提问没有效果,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
&&&&&&& 心理学家提出的“方格分析”(RGA)可以让人们了解人是怎样思考的,并点出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认识迷思。这种方法对启发新的产品创意是非常理想的。
&&&&&&& 观察是另一种非常有效的"隐性需求分析"(HNA)手段。通过观察客户的肢体语言和其它细微的姿态,能够抓住客户隐性需求的一些线索,而这些线索常常是被忽略了。
&&&&&&& 还有一种是见面,与客户或用户进行交谈或讨论。
&&&&&&& “领头用户群”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用户在不同条件下感受如何,会有怎样的反应,这些都是决定他们使用何种产品的依据。对领头用户而言更是如此,从他们身上得来的结论应用范围更为广泛。
--- 摘自:&《哈佛商学院实战新知》,salesdoctor.com,《创业家》杂志,《质量文摘》杂志,managementfirst.com,《麦肯锡季刊》,sellingpower.com,《快速公司》杂志,《欧洲商业论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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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由www.duanmeiwen.com整理]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六)负责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并对执行状况进行自查;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三章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好处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资金使用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专项资金构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务必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本级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补助用于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政府性融资安排、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各类建设资金的所有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状况进行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县财政局管理全县财政专项资金,并会同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审批程序、验收检查、绩效评价等要求。
  第二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申报
  第六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准入制度,建立项目库实施管理。
  第七条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准入条件为:
  基本建设类:指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规定,经各级发改委批准立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基本建设。
  其他项目类:指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修缮、信息网络购建、大型会议(全县性的会议)、大型活动、专项业务活动(指各单位在日常基本事务外开展的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耗时较长的专项工作项目)、其他。
  第八条单位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程序为:项目实施单位于每年10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并附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表,报送县政府审批。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表由财政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县财政局凭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文件,将项目录入项目库。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根据财力可能,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资金。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县财政一般不得安排资金,对确需安排资金的,务必按规定程序先纳入项目库。
  第十条向县以上部门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一般应在项目库中筛选,并以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文件形式申报。如项目库未纳入的项目,务必按规定程序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后申报。
  第三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所有项目实施务必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在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务必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交易。
  第十二条所有项目务必实施工程监理制,项目监理机构透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监理机构按其职责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要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订目标职责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组织邀请相关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并构成规范的项目验收报告。
  第四章资金拨付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专项资金要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用。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按照已确定的年度部门预算,将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到达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使用资金的单位。
  第十七条项目单位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用款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支付)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成交商或劳务带给者账户。
  第十八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以保证项目按计划、按预算实施。财政在拨付专项资金时,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预留作为项目保证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之后,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进行复查,工程质量无问题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财政将10%的质量保证金作为专项维修费,并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实施的农、林、水、畜、环保等工程项目,按前中后三阶段检查验收,同时也按30%、40%、20%的比例分期拨款。
  有偿资金工程项目在拨款前先在总投资额中预留20%的还款准备金,然后再按上述比例分期拨款。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按项目实际支出列入当年财政支出。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的结余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项目结余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项目当年已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的结余资金;
  (2)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中止或撤消构成的结余资金;
  (3)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构成的结余资金(包括项目需跨年度执行,但项目支出预算已一次性安排而构成的结余资金);
  (4)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度执行构成的结余资金。
  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称为净结余资金,净结余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平衡使用。第(3)项、第(4)项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称为结转结余资金,实行县财政局审核备案管理,单位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局在拨付专项资金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暂缓或停止拨款: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
  (二)自筹资金未能落实,影响项目建设的;
  (三)资金未按本办法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项目建设资料、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或提高建设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向县财政局或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的;
  (五)拒不理解各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应纳入政府采购但未纳入,自行采购物资和设备的;
  (七)未按规定进行专账核算的;
  (八)不贴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九)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十)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十一)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第五章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县财政局、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预算审查制度。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制度状况,包括审查资金的到位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项目招标资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拨付资金。
  对虚报项目资料,夸大项目投资额的;配套资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资金管理不力,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多头重复安排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共同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制度。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暂停下一年度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第六章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每年应抽查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不少于一次,抽查的面也不得少于当年立项的30%,其目的是遏制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资料如下:
  (一)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二)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有无改变项目资金用途;
  (四)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
  (五)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采取招、投标并进行评估;
  (六)工程项目所购原材料和设备是否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
  (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八)是否建立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九)其他违规、违法事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数或加倍调减下年度分配指标,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的;
  (二)配套资金不足的,导致项目损失的;
  (三)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的。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有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由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如数追还收缴财政。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对违法单位和职责人员做来源罚、处分的决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第二十九条财政、审计、监察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个性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09]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六):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务必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状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务必贴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资料、资金状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状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理解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理解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状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项目资金需要执行县级报账制的,务必及时进行报账。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贴合规定支出,随时理解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贴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务必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务必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务必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务必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务必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务必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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