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合伙做生意的十大禁忌开农家乐在账目方面需要怎么分怎么处理才比较公平

  针对重庆市巴南区老龙洞农家乐合伙纠纷重审后牟某上诉的反驳  概述(该合伙纠纷案简介):  2011年,巴南区法院作出“(2011)巴民初字第161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红旗村刘刚祥于日向牟某发出的《解除&合伙协议书&通知》合法有效,双方于日签订的《合伙协议书》于日起解除。  2011年,重庆市五中院作出“(2011)渝五中法民终字第37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牟某上诉,维持原判。  日,巴南区法院作出“(2012)巴民初字第01111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牟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出资数额,仅凭《认定书》不足以牟某履行了217.435万元的出资义务。故驳回了其主张享有老龙洞农家乐47.8%的财产份额的诉请。  日(该裁判文书不清晰,猜测),重庆市五中院作出“(2013)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2491号民事判决书”称,支持牟某享有该农家乐47.8%份额的诉请。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撤销了巴南区法院的该裁判。  日,重庆市五中院“(2013)渝五中法民申字第192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称,受理刘刚祥的再审申请,已立案审查。  日,重庆市五中院作出“(2013)渝五中法民申字第00192号民事裁定书”称,该案符合再审的法定情形,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日(1月6日送达),重庆市五中院作出“(2013)渝五中法民再终字第00054号民事裁定书”称,刘刚祥与牟某各自对合伙的实际投资额及解除合伙协议时合伙的价值不清楚,原判事实不清,为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本案宜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日,巴南区法院作出(2014)巴法民初字第00810号民事判决书。  发回重审后,巴南区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两次开庭审理,认真甄别审查牟长伟举示的所谓证据,这些证据都是在月及2014年初形成的。  巴南区法院在重审中认为,该案的焦点在于,刘刚祥与牟某在合伙建设经营农家乐过程中,以何种形式投资?各方的具体投资额是多少?牟某提出分割农家乐一半实物主张应否支持?  根据刘刚祥提交的大量原始凭证,该院计算出,日至日,刘刚祥实际投入326.165万元。其中,已扣除2009年10月至2010年8月期间,刘刚祥借款已支付利息1.24万元及账务列支借款利息32.19万元。  该院认为,牟某与刘刚祥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书》已被法院裁判解除,但合伙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双方并未清算合伙财产,该院确认农家乐财产归刘刚祥、牟某、田某某共有。《认定书》确认农家乐前期投资为434.87万元,减去刘刚祥实际投资326.165万元,双方共同投资差距108.7049万元。因双方未约定投资形式(实际上约定共同出资),刘刚祥也认可牟某的劳务投入,故认定为双方的劳务投入及投资增值。  由于刘刚祥既有投资,又有劳务投入,因此,根据刘刚祥的投资、增值部分、粗估金额等,该院认为,刘刚祥应占有108.7049万元的75%,牟某应占有25%,即27.17万元。牟某对老龙洞农家乐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并裁判,刘刚祥给付牟某应得财产份额的折价款27.17万元。  这本来是一个兼顾(平衡)了双方利益的客观而公正的裁判,但是,令人不解的是,未有证据证明其实际出资的牟某却不服该裁判,而提起上诉,甚至抛出没有证据支撑的观点,于是,作出如下反驳:  一、一审事实不清,刘刚祥单方举示的所谓原始支出单据、案外人借款以及单方伪造的收支明细账不足以采信。其理由是,这些所谓的单据、借款及收支明细并非农家乐的原始单据、借款及原始算账明细。  由于有了《认定书》,能证明牟长伟一半投资的全部单据全部交给了刘刚祥。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是由于刘刚祥不拿出修建农家乐的全部单据。一审法院不责令刘刚祥拿出全部证据,在未查明事实情况下就作出了伤及牟长伟并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豆腐渣”判决。  一审法院相信刘刚祥是“圣人”,完全采信了其言词证据和其他证据。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未有其他证据证明。  反驳:刘刚祥举示了其妻陈锦秀的原始支出单据、借款及收支明细账的证据,并非原始单据,请问牟某:你如何证明?  你说将自己的一半投资的全部单据都交给了刘刚祥,请问你怎么证明?不能凭推断或假想说明,而应用证据支撑。  刘刚祥并非圣人,他是一个癌症病人,一个善良淳厚的农民,一个曾经的采石场老板。一审法院并不认为刘刚祥是圣人,任何当事人,在一审法院面前,都是平等的。在一审法院眼里,证据(事实)、法律是判案的基石,没有证据支撑的推断不能说明什么。  二、一审判决主体混乱。  陈锦秀(刘刚祥妻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证人、代理人,但一审法院将案外人陈锦秀的银行取款、借条作为本案最基本、最主要的证据之一,这简直是建国以来判决之稽。  反驳:陈锦秀是刘刚祥的妻子,在建设、经营农家乐中,所有的资金、账务都是陈锦秀在经办,如果抛开陈锦秀,刘刚祥无法完成农家乐的建设经营。请问牟某,你在介入农家乐后,你的妻子是否也参与其中,其行为是否也不能认可?农家乐的合伙,不是公司化的合伙,以家庭为单位介入,这是常情,并非刘刚祥一家独有。  正因为收支都是陈锦秀在经办,如果不承认陈锦秀的账目等,那么,刘刚祥根本就可能拿不出多少证据证明其投资。所以,主体混乱之说不能成立。
  三、一审判决错误、矛盾之处、明显与客观实际不符之处随处可见。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一审判决错误。  举例如下:  1、一审判决判非所请,未搞清合伙的实质。牟长伟的诉请是分割现有的农家乐财产份额,而一审法院判决支付牟长伟劳务费,并非上诉人请求事项。
2、一审法院认定田兰黔投资23万现金错误,因为20万之外的3万是将其工资作为投入,并未有用3万元购买麻将。而购买麻将的3万系牟长伟所出,与一审法院认定牟长伟分文未出不相符合。
3、农家乐鱼池建设费用由牟长伟支付,施工者郑贤明也进行了说明,牟长伟将其原始单据交与了刘刚祥,刘刚祥也无证据证明其支付了该款项。  同时,牟长伟在重审中提供了李清海有关农家乐适用吊车的费用说明,曾胜利的不锈钢、玻璃件使用费用说明,张蓉的水管、管件购买费用说明,肖玉英的板材、石膏板、龙骨等购买费用的说明,张健的购买石子、石粉等费用说明,肖世波的购买电线、电缆的费用说明,谢明忠的购买地板砖、外墙砖、瓷片的费用说明,何春兰的购买门窗的费用说明,蒋兴立的购买厨房用品费用的说明,黄原聪的购买卫浴用品的费用说明,杨鸿的有关使用挖机的费用说明,以上均系牟长伟支付的款项,这也与一审法院认定牟长伟分文未出不相符合。  还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1万元收据,交款人是刘刚祥和牟长伟。二人向段兴华借款5万,已由二人归还。  日后,牟长伟投入入伙费30万元。如果不交此款,双方就不会签订《入伙协议书》。  原审法院认可的所谓案外人彭志科签名认可的帐页176.9475万元完全是扯淡,根本不符合证据的一般形式。  张荣是在季冬手下做劳务,刘刚祥提供的张荣领款23万不实。  限于回忆和相关客户怕惹麻烦或成年找不到的原因,以上说明只是全部材料的一部分。  反驳:为何一审法院要支持牟某的劳务费?道理很简单,刘刚祥与牟某约定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同受益,但是,途中,由于牟某并未按约实际出资,那么,长时间的违约,并未出资,却要瓜分财产,这样符合公平原则吗?而正是基于你出了力,才根据公平原则考虑劳务费。  由于牟某未出资,刘刚祥因此才解除合伙合同,因此,牟某既不能承担该农家乐的风险、债务,也不能分割该农家乐财产。却同意按公平原则给付20多万劳务费,这样的裁判,如果也错误的话,那么,什么样的裁判才是正确的?  更重要的是,农家乐现有的财产,主要是出资建设形成的,牟某并未出资,凭什么分割该财产?如果一审法院按牟某诉请裁判,那么,就不应裁判其分割财产,因为其并未出资,而合伙协议约定的是共同出资。牟某并未出资,怎么能分割财产?  牟某声称自己给付了大量(巨额)材料费、工程款、30万入伙费等,请拿出这些证据佐证。原审中一直拒绝提交其主张的200多万出资证据,及借款来源的证据,为什么不出具?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压根就没有什么借款。不然,会有什么可能?30万入伙费交给了刘刚祥,却拿不出刘刚祥出具的收据,能证明出了30万吗?  牟某
某在刘刚祥的帐页签字认可176万出资,是不是证明彭某承认刘刚祥出了这么多钱?这样的形式怎么就不符合证据的一般形式?比如借条,只要有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签名及借款金额内容,即使没有借条二字,难道就不能作为证明借款的依据?  牟某认为张荣的领款不实,那就出示相关证据佐证,否则,那就是事实。  牟某称,其再重审中提交的说明只是全部材料的一部分,且是回忆而来,一些证人不愿作证。这些都涉嫌为一种推断,且如果回忆也能作为证据使用,那么,不知道会发生多少冤假错案?  四、《认定书》是农家乐建设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是双方真实意义表示,记载了农家乐实实在在的投资额。在重庆市五中院的庭审中,田兰黔也认可了该事实。  刘刚祥独自开办农家乐遇到困难,为协调周边农户关系和吸收资金,才找牟长伟入伙,后为壮大才找田兰黔入伙。  田兰黔并未参与刘刚祥与牟长伟的投资清算,只是《认定书》的见证人和代书人。原审法院错误地认为《认定书》是农家乐投资款项及建成后增值部分的概算。  反驳:牟某认为田兰黔认可《认定书》所反映的就是实际的投资额,却又声称田兰黔并未参与刘刚祥与牟某的投资清算,那么,田兰黔的认可有什么证明力或说服力?  正因《认定书》的内容并不能说明刘刚祥与牟某出资的比例、对象与否等重要事实,一审法院才综合审查所有证据后,认定该《认定书》实为新合伙人加入时对当时财产价值的概算。这样的认定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根据众多证据佐证而来。这样的客观认定,并非凭空推断,请问还有什么问题?  五、牟长伟的回忆和收集的证据(均为回忆、说明等,并无原始依据)补强了《认定书》。证明牟长伟对农家乐实际出了资,并有资金实力。  反驳:经过了原审一审、二审,牟某本有条件提交本应存在(如果牟某主张属实,那么,180多万借款的借条必然存在)均拒绝提交有关出资的证据,却在重审中提交自己的回忆和所谓的证人的说明,这些并非原始证据(单据),其证明力到底多高?可能连一个不懂法的公民都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更何况专业的法官。  这些回忆、说明能证明牟某出了资,其有资金实力?那么,很多人都可按既定的数额去写出这样的东西。按其说法,其自己仅有30万积蓄,其余180多万出资均为借款,这样的状态也算实力?  六、田兰黔的言辞不足信,一直与刘刚祥通谋,田兰黔明知农家乐账目不清还入伙的举动违背常理。刘刚祥向牟长伟发出投资到位及解除合同的函,均系刘刚祥单方行为,并未征得田兰黔同意。田兰黔参与农家乐设计、施工等,明知实际投资300万左右,还有近100万债务,还决定投资入伙,更违常理。  反驳:田兰黔入伙,与农家乐账目管理有什么关系?只要他认为农家乐有前景,投资二三十万,并不多,有什么不正常?  田兰黔言辞不足信,需要证据支撑。牟某有吗?  七、一审认定证据明显不公。再审时,一审法院以非原审时提交为由而不采信牟长伟拟补强《认定书》的证据,却对刘刚祥再审时提供的证人证言和有诸多瑕疵的证据予以采信。  3个证人借款的时间不在合伙期间,只是说明刘刚祥用于了农家乐修建。一审却认定为合伙期间的借款。  反驳:不知道牟某及其代理人是否明白证据的基本概念?原审中有条件提供而拒绝提供,在重审中提交的却不是原始证据,而是回忆或说明,请全国法学专家、律师人士、各位公民,在回忆或说明与原始证据之间,你们认为谁能作为证据使用,或谁真正具有证明力?  事实上,三个出庭证人的借款都是2010年解除合伙协议前形成的,怎么就不是用于农家乐的?  八、一审判决偷换概念,推理得出结论错误。  一审判决将案外人(陈锦秀)的银行支取、借条、支出流水账等原始证据偷换为农家乐的支出证据,这显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错误。此证据非彼证据。  一审裁判将刘刚祥单方提供的农家乐支出326.165万元作为其投资,进而认定《认定书》载明的投资概算减去该投资,从而得出农家乐增值部分108.7049万元,难以理解。并进一步得出牟长伟应得27.1762万元更令常人糊涂。  反驳:到底是谁在偷换概念?到底谁的行为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如前所述,陈锦秀是刘刚祥妻子,在这种非公司化的经营中,实际上就是家庭成员在参与,陈锦秀掌握着自己家的存款,并直接经手收支事宜,刘刚祥则具体负责建设、经营等,如果陈锦秀的农家乐收支原始证据不能作为农家乐的投资证据,那么,刘刚祥就拿不出出资证据,因为刘刚祥压根就没有经手。这样的逻辑算什么?  如果严格地从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内容执行,牟某并未实际出资,也就根本性违约,因为该合伙协议成立的三大条件之一(共同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出资是该农家乐得以建成的基本条件,没有资金,能建成这些农家乐房屋等设施吗?既然你没有出资,只是出了力,而合伙协议并未约定劳务可作为合伙条件,那么,牟某除了能现有劳务费,还能享有什么?  其实,对一审法院裁判刘刚祥给付牟某27万多元的费用,刘刚祥还想不通。为什么?就因牟某违约而为出资,引发纠纷,以至于农家乐停业,导致该资源浪费,其他人不敢租赁,也不能出售,导致了更大的损失,凭什么还要给付如此高的劳务费?  总之,对牟某在合伙中拒不出资的违约行为,本应赔偿刘刚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可是,一审法院却对牟某在农家乐建设、经营期间的劳务付出给予高昂作价,完全应理解该院的良苦用心。该院的用意很简单,为了化解矛盾纠纷,而按照公平原则裁判,尽早平息该纠纷,不仅仅是中止、减少刘刚祥的损失,且是让更多的债权人减少损失。对于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兼顾各方利益而做出的如此两全其美的裁判,谁还能挑剔?  反驳人:刘刚祥  电话:  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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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应该共同经营、共同出资,但是,牟某并未出资,那么,只能从劳务费方面考虑,而不能享有以投资积聚而成的财产。
  刘刚祥的正义在哪里?何时才能真正实现?
  检察机关的询问笔录说明了什么?                    
                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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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
升级版农家乐&账本更厚了(探路供给侧?怎么赚)
――来自农业大省四川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研③
本报记者&王明峰&白之羽&邱超奕
日04:41&&来源:
  成都崇州市油菜基地俯瞰。  人民视觉   核心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是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如何打造?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如何提高?行业标准如何完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进四川,走进三个独具特色的农业主题公园。    种桃、种茶、种油菜,除了卖桃子、卖茶叶、卖油菜籽,还能怎么赚钱?  四川给出的答案是:建农业主题公园。  阳春三月,蜀中大地万物复苏,果树开花了,茶树冒嫩芽,油菜花金黄如画。城里人利用节假日涌向田野,涌向山间,拥抱大自然。  建好设施,花开有声游人来  一大早,游客陈玉霞和蒋雪峰便开车从成都市区赶往桃花故里景区,没想到刚进龙泉驿城区就堵上了。  “人流、车流这么大,简直惊呆了。”两人干脆把车停在山下,租了两辆自行车往山上骑。  桃花故里景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山里农民世代以桃为生,18000多亩桃树,盛开时漫山遍野姹紫嫣红。3月下旬,这桃花还没到灼灼芳华的时节,慕名而来的游客已是络绎不绝。  盘山路沿途,很多农家乐经营者正在招揽生意,有的手拿桃枝吸引人注意,有的站在坡坎上摇旗呐喊,为了吸引游客,大家也都是蛮拼的。  可王岚不用这样拼。她家的“故里桃园”是景区里开得最早的农家乐之一,“隔着门缝吹喇叭――名声在外”。这不,陈玉霞他们也是慕名而来。  “今天估计有八九百人用餐。大厅、包间都满了。”王岚家有1000多平方米的营业面积,但还是不能完全满足游客的用餐需求,高峰时段不得不在室外摆上餐桌。  怎么就成了这桃林里“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最初,是朋友和同事看到这里的桃花漂亮,就结伴来我家玩,当年也没收费。”看到商机后,第二年王岚家就赚到了5000块钱的第一桶金。  “5000块的收入跟卖桃子收入差不多,我觉得有奔头。”1998年,王岚正式注册了农家乐,开始了经营。  看着自家满满当当的食客,王岚想起了当初刚开业时的情景。“那时候条件很差,来客人了,桌椅板凳都不够,只能找邻居借。服务员、厨师都是周边乡亲,太不专业。后来,政府鼓励大家搞农家乐,还带我们参观学习,帮我们培训厨师、服务员。”  景区建设带动了王岚的农家乐飞跃发展。2007年,龙泉驿区开始按3A标准打造桃花故里景区,区镇两级政府先后投入7500万元,对景区进行提档升级,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等设施开始完善,桃林主题公园的景象初现。  “以前,客人来了,我们还要骑摩托车去山口接,我就担心这路面可别把城里人的脚崴了,现在啊,我能保证他们的脚不沾泥巴。”在王岚看来,自家的发展,政府的扶持和投入功不可没。  “发展休闲农业,让一三产融合,首先要使农业资源景区化,提升农业的休闲旅游功能。”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涂建华介绍说,四川依托万亩亿元示范区打造农业景区,使“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民房变客房”。  用好创意,天府稻乡变景区  桃林美,茶园也别有一番风味。  雅安市名山区的万亩生态观光茶园里,茶农星星点点,游客络绎不绝,中峰乡牛碾坪的停车场上停满了车。  这茶园到处都有,为什么这里就别样吸引人?  当你体验一次制茶过程后,就会有答案了。  侯清云是中峰乡海棠村的普通村民,他家在观光茶园内有3亩地。来到他的茶园,除了能品尝那清汤绿汁、回味醇香茶气外,还能传承一脉馨香,制作属于自己的手工茶。采摘、揉捻、炒茶……想要探秘制茶工艺的游客,纷至沓来。  创意不止于此。  3月,成都崇州市油菜基地的油菜花次第绽放,路旁,错落有致的彩色帐篷掩映在满目金黄的油菜花田中。从空中俯瞰,太阳神鸟、熊猫等图案的花田造型蔚为壮观,40余亩的花海迷宫让人流连忘返。  这些图案创意来自于隆兴镇黎坝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李福明,他承包了几百亩菜地。“创意的初衷是展示成都特色,现在每天都有大量游客前来游览、拍照,村里的民居,3月份的客房早被抢订一空。”  全国各地踏春赏花活动纷呈,怎么做出特色,避免“赏花经济”昙花一现?  创意农业给农业主题公园增加了几抹亮色。市民纷纷驻足慢享旖旎春光,孩子们嬉戏打闹、用彩笔画出稚嫩的图案,正是一片“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的春日盛景。  近年来,崇州市建成了国家级10万亩粮食高产稳产高效综合示范区,示范区内58公里的稻乡旅游环线联通5个乡镇。同时配以100平方公里“川西坝子?记忆崇州”幸福美丽新村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道明竹编”的文化底蕴,形成了“春赏菜花,夏观荷花,秋看稻浪,冬游麦绿”的现代农业壮观景象。  “农业主题公园建设要以产业基地为基础,以农耕文化为手段,以创意农业为灵魂。”四川省农业厅产业处副处长张让琴说。  定好标准,休闲农业有奔头  农业主题公园怎么管?制定标准提质增效。  2015年,四川制定了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农业主题公园建设规范》。2016年,雅安名山区中峰牛碾坪茶旅综合体等被认定为四川首批80家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  “制定标准是为规范全省休闲农业景区打造提供科学指导,认定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是为促进四川休闲农业示范园建设提档升级,最终目的都是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张让琴说。  标准管理的同时,四川以省级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和现代农业重点县示范县专项资金4.04亿元,切块支持农业主题公园建设。  在四川省农业厅牵头下,省休闲农业协会成立,开展规划设计、信息发布、交流合作、人才培育等活动,搭建了助推产业发展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到2016年底,由省休闲农业协会与全国其他省市级休闲农业社团组织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达15个。筛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68条,其中54条在农业部“去农庄网”上推介。  四川初步构建起了以星级农家乐为基础、休闲农庄为主体、农业旅游公司为引领的新型休闲农业经营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打造农业主题公园320个,其中培育省级示范公园80家,建成休闲农业景区4531个,发展农家乐3万余家、休闲农庄近2000个。2016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收入1150亿元,带动1000多万农民增收。    顺应消费需求才能持久发展(记者手记)  “一鸡三吃打麻将”,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了这种传统的农家乐消费形式。在常人看来,城里人到农村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吃顿饭、打打牌,顺便就近转一转、换换环境,似乎也就够了。  不过,这种四川人自己发明的休闲形式在四川已经过时了。官方的说法是,长期以来四川休闲农业以家庭经营的农家乐为主要模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消费市场,以及对休闲农业消费层次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  的确如此,从现有的休闲农业模式来看,休闲采摘、农事体验、农耕文化、科普教育不一而足,供给增加背后,其实是游客体验需求变得更高。  有需求,就应有供给。四川因势利导,引导业主自我突破,顺应需求,建农业主题公园,发展休闲农庄,实现了“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民房变客房”。  顺应需求,国家又大力倡导,适销对路,休闲农业蓬勃兴起。当然,新业态发展过程中也不能忘了规范管理,不断提档升级,以更好满足新需求。
  《 人民日报 》( 日
(责编:曹昆)要文摘报第50期
1.【监察法释义50】
第五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
本条是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反腐败国际合作的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党的十九大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有利于表明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呼吁世界各国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为国际反腐败事业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职责,促进持续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和腐败分子外逃势头。
本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对我国签署的反腐败国际条约,国家监察委员会要组织国内有关部门研究如何开展实施工作,包括研究条约对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利弊,条约与我国法律制度如何衔接,条约涉及的我国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改等;要组织国内有关部门接受履约审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自评清单填写和提交工作,接受审议国对我国进行实地访问等。
二是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我国有关部门、组织等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无论是以官方为主的形式。还是以民间为主的形式,国家监察委员会都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有关各方要发出同一个的声音,绝不允许自说自话,甚至各自为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2.中央纪委通报13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残联专职理事长马莉芹、东邵渠镇文化服务中心职员李德文冒用残疾人服务一卡通问题。2016年初,马莉芹冒领2张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用于免费乘坐公交车。截至2016年12月,马莉芹及其丈夫李德文使用上述2张卡免交公交车费共计1703元。2017年9月,马莉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1月,李德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岳龙镇水利管理站原站长贾春田、原会计赵忠静虚报工程款价格、套取国家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贾春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会计赵忠静,通过虚报水利管理站部分工程款价格,套取部分上级拨付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国家补贴资金,存入会计赵忠静私人账户内形成账外账,2人共同套取资金131万余元。其中,贾春田将31万元用于个人及亲属购房和日常生活消费;赵忠静将100万余元用于个人购买房、车及与亲友的日常生活消费。2017年6月,贾春田、赵忠静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资金被追缴。(3)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中和村党支部原书记边春刚贪占土地补偿金问题。2015年,在松花江干流整治工程中,占用中和村坝外地7.5公顷,国家发放土地补偿金187.8万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边春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伪造协议书的手段,将其中的44.6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1月,边春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资金被追缴。(4)江苏省兴化市沙沟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原出纳、会计姜兴挪用公款问题。2015年2月至11月,姜兴在担任兴化市沙沟镇会计代理中心出纳、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购买的空白银行支票上私盖公章和印鉴并私自留存。后通过这些空白支票,分24笔将会计代理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448.602万元提取成现金或转存到其个人银行卡中,并分27笔将其中437.9万元提供给其父用于偿还因放高利贷向有关人员所借的本金、利息及银行贷款等。2017年8月,姜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资金被追缴。(5)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胪岐村民小组组长杨兴胆占用村集体土地、破坏生态林地环境问题。2016年初,杨兴胆破坏生态林地环境698平方米,违章建设2座房屋,总占地面积约4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0平方米。另外,杨兴胆还占用村集体土地(草洲)建设2座房屋,总占地面积约1293.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79.99平方米。2017年12月,杨兴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上述破坏生态林地环境的2座违章建筑房屋已被拆除,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6)湖南省湘潭县乌石镇天龙村党总支副书记邱志安、卫计专干兼报账员张菊元、党总支委员陈灿君违规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3人将在实施化粪池、沼气池建设时收取的自筹资金等资金予以私分,各分得6700元。2018年2月,邱志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灿君、张菊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7)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山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家师等人虚报骗取青苗补偿款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何家师和山头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组长何聪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青苗数量,骗取青苗补偿款12437元。其中何家师骗取7200元,何聪骗取5237元,林盛逵收受何家师香烟1条。2017年12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8)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钱家湾村2社社长李映东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2月,李映东在帮助本社村民陈某某办理种植、养殖、销售农产品、淡水鱼等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过程中,向陈某某索要1000元“好处费”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调查期间,李映东将1000元退还。2017年9月,李映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四川省隆昌市界市镇古堰村党支部原书记蒋华志侵占村民养老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蒋华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该发放给村民余某某的养老卡私自藏匿并多次取现,侵占余某某养老金合计3800元;此外,蒋华志在为村民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中,收受村民现金20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蒋华志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并唆使他人进行串供,意图掩盖违纪事实。2017年11月,蒋华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村民。(10)贵州省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播箕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成喜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2015年3月,时任冠山街道办事处播箕村委会主任张成喜受播箕村六组村民孙某某的请托,为在播箕村开办农家乐的老板瞿某某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事后,张成喜收取瞿某某所送的现金1.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1月,张成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11)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贡巴村党支部原书记索南才让、村委会原主任项欠、村委会会计才郎三智违规使用村公务经费等问题。2016年,索南才让、项欠、才郎三智违规将1万元村公务经费给他人使用,违规用9600元村公务经费购买红砖用于修建贡巴村多隆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围墙;才郎三智违规享受惠农资金2.34万元。2017年,索南才让和项欠在未经会议研究情况下,擅自将2户不符合条件户纳入贡巴村草原管护员名单,并违规发放草管员工资3.24万元。2017年12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1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余丁乡黄羊村村干部违规领取国家专项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学红在实施生态工程项目过程中,指使征地人员将村集体土地面积92.13亩登记在村干部及其家属名下,共领取土地补偿款50万余元,存入村集体账户;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平汉和村委会副主任郭红玲,在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2名村民多报28.2亩,多领征地补偿款11万余元。该村还存在其他问题。2018年2月,陈学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平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红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乌苏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吐逊古·艾比布拉索要钱款问题。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吐逊古·艾比布拉以帮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落户为由,向5名村民索要现金共计7100元。2017年10月,吐逊古·艾比布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返还村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3.锻造专业精进的“金刚钻”——让干部想为会为敢为
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真正使干部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得到弥补,才能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使命重在担当,担当需要本领。如果说,有没有“宽肩膀”,展现的是干还是不干的态度,那么有没有“真本领”,则是能否把事情干成干好的问题。
一部波澜壮阔的中国当代发展史,其实也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不辍学习的奋斗史。“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从很早开始,我们党就清醒地认识到队伍素质和个人能力的重要性。长征途中,红军战士把字贴在背上,让后面的人学;解放旧上海,指战员们先抢着拿《城市常识》小册子;改革开放之初,副总理带团,用“从牙缝里省下”的外汇出国调研。回首党的十八大以来砥砺奋进的五年多里,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近50次集体学习,内容涉及治党治国治军、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等方方面面。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一语中的:“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
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今天的干部要是没有“几把刷子”,只是泛泛知道一些概念和要求,而不注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体系,难以肩负新时代的新使命。尤其是在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国际国内联动更加紧密的当下,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啃下深化改革的众多“硬骨头”,更需要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做基础。
干部的担当是需要以足够的专业能力为底气的。现实中,少数干部依然习惯戴“老眼镜”看新情况,别人的问题不关己,自己的经验不总结;个别部门安于当“二传手”,遇到专业性强的工作,想当然推给其他部门;还有些干部看似爱学习,但只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很少深入基层,向群众学习鲜活、宝贵的治理经验。这样一来,“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不会为”的问题就成为承担责任的重要障碍。
正因如此,中办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专门提出着力增强干部的本领能力,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促使广大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只有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才可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
解决好“不会为”,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最根本的还是要优化干部的成长路径。《意见》强调“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其用意也正在于此。能力的提升没有捷径,无论多高强的本领,都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来获得。突出培训的精准化和实效性,切实防止“应景式”“镀金式”锻炼等消极现象,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强健精神、增长才干,真正使干部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得到弥补,契合一个部门实际情况、一个地方发展需要,广大干部才有可能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有地方干部回忆,为了引进发展急需的半导体企业,当地请专家过来反复授课,负责人员边学边抠,用了近一年时间,自己设计了一张半导体产业框架图。这让不少企业、专家感到了当地真正把发展半导体产业当事业来做的热情和诚意,也化解了“外行领导内行”的担忧。领导干部的专业化水平,是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真正关爱干部,就要帮助他们“保持对知识的饥饿感”。越是形势向好,越要拿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以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底气和勇气,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人民日报评论部)
1.内蒙古:惩戒不担当不作为应常态化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进不力、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库伦旗委书记门德白乙拉,兴和县委书记刘政,兴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军等3名县级党政正职进行严肃问责,作出免职处理。
此举一出,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内蒙古党委在免职通报中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要敢于对做“太平官”“躲事佬”的干部说“不”。基层部门,特别是县委县政府是脱贫攻坚的一线指挥部,肩负着抓落实的主体责任。这次被问责的3名干部,作为县级党政正职,本应站在一线、干在一线,带好头、做表率,但却疏于职守、懈怠职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应当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仍有一些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应付督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这种不良作风,贻误了事业,损害了群众利益,必须坚决纠正和刹住。
内蒙古对不作为干部免职处理,表明“问责倒逼负责”机制的确立和运行已经走上日程。在干部管理使用中有三个鲜明导向,一是动真碰硬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二是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真正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时代需要各级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也需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还需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各级干部唯有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和优良作风,才能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顺利推进。
激浊方能扬清。担当作为既需要干部个人努力,也需要组织撑腰鼓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是当务之急,组织部门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激励担当作为,以严格的考核问责倒逼担当作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化冰之举也非一日之热。只有常态化惩戒不担当不作为,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让担当作为蔚然成风。(光明日报)
2.六安教师上访:让被欠薪的教师有讲理的地方
这两天,安徽六安的金安裕安两区及其所辖乡镇的教师集体讨要薪水的事,在网上持续刷屏。人们在网上看到不少图片、视频片段,其中不乏教师和民警发生冲突的画面。针对此事件,六安市公安局已有官方回应,确认了教师因待遇集体上访的事实,并承诺将调查“网曝六安教师维权遭警方殴打”,如调查属实将依法处理;对于个别网民反映的不符合事实真相的情况,也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现在整个事件还处于“网传”的状态,除了当地牵扯其中的教师、民警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网民确实都还不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但之所以引发网民极大关注甚至愤慨,是因为目前网上呈现出的紧张对立状态,不符合人们内心关于教师的朴素认知。且不说尊师重教,是我们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民族传统。这些年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对于提高教师尤其是基层教师的待遇,也有相当程度的共识。教师在教育层面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基层教育的待遇不尽如人意也是众所周知的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还要克扣教师的薪水,如果当教师集体讨要的时候,还要遭遇警方的武力“劝导”,舆论表达不满也就在预料之中。当然,现在最重要的是搞清楚这些“如果”是不是存在——是否存在大范围拖欠教师薪水的情况,那些老师的诉求是不是合理。老师的薪水问题是矛盾的根源,民警和教师的冲突,是矛盾激化之后的产物。虽然谴责民警“劝导”教师用力过猛的声音不少,但正如有一些善意的网民所言,在这种非常的对抗中,民警也有不得已之处。教师的诉求不能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解决,不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最终要民警来广场“化解矛盾”,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是激化矛盾。
从六安公安局事后表态的内容看,还是比较克制审慎的。但说实话,对这一舆论高度关注的问题,需要尽快调查发声的已不限于警方,而应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乃至地方政府主政官员。传言止于事实的权威发布,在民警和教师冲突画面已经传遍网络的情形下,关键事实缺位,只会助长各种似是而非的信息传播。这是信息传播的基本规律,关注度越高、核心信息越匮乏的事件,越容易滋生谣言。当地既不公布权威信息,又要打击网民传播不准确的信息,最终损伤的只会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这些年,教师被欠薪的事件并不罕见,从过去类似事件的最终处置来看,只要地方政府开诚布公,提供有效的解决问题的路径,绝大多数老师都会通情达理,最终化解矛盾。让被欠薪的老师有一个能说理的地方,这是法治社会的起码要求,也是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所以,在当地警方承诺的调查范围之外,希望尽快看到地方政府的权威调查和透明信息发布;希望教师们的权益最终得以保障,让公众看到文明和法治的尊严得以捍卫。(央视新闻移动网)
3.江苏一小官腐败:一个乡镇小站长的腐败样本
江苏省淮安市留置第一案——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企业服务站原站长陆道军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近日开庭审理,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面对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多个辩解,徐承业以有力的证据答辩。最终,法庭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并当庭作出判决。
小站长权力不小
一个小小的乡镇企业服务站站长,却用手中的权力支撑其奢靡的生活,并逐渐沉浸在追逐美酒、美色的“潇洒”生活中而不能自拔。
陆道军于1999年便一直在车桥镇企业服务站工作(镇属事业单位),2012年7月任站长。别看这个站长职级低,权力却不小,车桥镇辖区内的企业都在他管辖范围内,尤其是负责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督查这项权力,让很多企业老板心生敬畏。也正是因为如此,自从陆道军担任站长后,围绕在陆道军身边的老板多了起来,三天两头便有人请陆道军吃饭。每次饭后,请客的人还会邀请陆道军去浴室洗澡消遣,或是到KTV唱歌跳舞。而陆道军也由开始的不适应,到后来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方式,并逐渐沉浸在这种美酒、美色的“潇洒”生活中而不能自拔。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陆道军与某网络公司女客服吴某相识,很快便发展为情人关系。从此,陆道军开始在吴某身上大把花钱。据统计,在两人交往的几年时间里,陆道军先后为吴某买衣服、买房、买车、开公司租房、日常开销等花去十多万元。已经习惯了声色犬马生活的陆道军,并没有满足于只拥有吴某这一个情人。因为经常出没娱乐场所,陆道军先后将两名陪侍小姐揽入怀中。为了哄她们高兴,陆道军常常是一掷千金。除了忙于在几个女人间穿梭外,陆道军另一大爱好就是赌博,每周至少三四场,且输多赢少,几年下来,合计输了20多万元。因为工资都由老婆管理,陆道军手里的零花钱微乎其微。既要在外养女人,还要承担巨额的赌债,钱从哪里来?于是,陆道军将目光盯在自己手中的权力上。
供养情人铤而走险
供养情人花销巨大,陆道军擅自将25万元公款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私自将15万元公款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牟取利益。索取、收受相关排污企业贿赂12.25万元。
2009年1月,车桥镇企业服务站注册成立了车乔公司,时任站长任法人代表。2012年7月陆道军担任企业服务站站长,并兼任车乔公司实际负责人。2015年1月,车乔公司向国家申报的245万元项目资金到账。此时恰逢春节临近,镇里财政支出困难,于是镇领导决定从这笔项目资金中调用200万元。因为这是专项资金,不能直接拨到财政所账上,于是陆道军经与镇领导商量,决定先以付工程款的名义,把资金转到关系较熟的某建筑公司,再由该建筑公司以上交款的名义将钱打给镇财政所,供镇里使用。几天后,陆道军安排会计将第一笔60万元打给建筑公司,并很快转到了镇财政所的账上。眼看自己辛辛苦苦争取来的钱,转眼间被镇政府调走了,陆道军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加之当时打牌输了很多钱,自己供养的情人也花销巨大,日积月累已经欠下不小的外债,陆道军急需用钱。于是,在多种因素的裹挟下,陆道军萌发了贪污部分专项资金的想法。不久,陆道军以付工程款的名义,擅自将这笔资金中的25万元打到某建筑公司账户,随后让该公司将这笔钱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为便于走账,陆道军应建筑公司要求打了一张借条,并让建筑公司尽快用其他发票将该25万元冲账。25万元到手后,陆道军归还了所有的欠款,并带着情人外出旅游,给自己供养的小姐买礼物。很快,这25万元便被他挥霍一空。此外,陆道军还私自将公款15万元资金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牟取利益。陆道军还先后8次收受排污企业贿赂,其中7次均是其主动索贿所得,共计12.25万元。对陆道军上述行为,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依法对陆道军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指控证据环环相扣
庭审中,陆道军辩护人认为,车乔公司是家私营企业,40万元的性质不属于公款。为有力指控犯罪,公诉人以PPT的形式,条理清晰地展示了指控陆道军所犯罪名的各项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多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陆道军的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陆道军贪污的25万元、挪用的15万元,属于车乔公司的资金,而车乔公司是家私营企业,因此,上述40万元的性质不属于公款。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辩护人当庭出示了车乔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材料,证明车乔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也不含任何国有股份。据此,辩护人认为,虽然车乔公司账面上的钱是向国家申请的资金,但这些钱一旦拨给车乔公司,就属于车乔公司所有,不是公款。因此,对陆道军上述涉案的40万元应定性为挪用资金罪。针对这一焦点问题,徐承业随即对陆道军展开讯问。
问:“车乔公司是什么性质?谁授意成立的?成立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个人股东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镇政府授意成立。为了向上争取资金。”
问:“车乔公司向上争取245万元资金,争取的资金由谁支配?用途是什么?”
答:“是镇政府安排我们企业服务站争取的。由企业服务站支配,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在抛出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讯问后,徐承业结合之前出示的一系列证据指出:“车乔公司是镇政府为了向上争取资金而成立。公司成立后,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一直由镇企业服务站实际控制。公司所得资金,也是在镇政府的授意下向上争取而来,并归政府或企业服务站支配,财政部门对这些资金也有监管资格。由此证明,车乔公司虽然形式上属于私营企业,但其本质上却是镇企业服务站的下属单位,因此,公司的资金均应属于公款。”随后,辩护人又提出,车乔公司自成立至案发,法定代表人一直是公司刚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且卷宗内没有任何反映陆道军被任命为车乔公司负责人的文件,其主体身份亦不符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对此,徐承业立即讯问陆道军。
问:“案发前你是什么职务?你在车乔公司担任什么职务?你是公职人员,怎么成为民营公司的负责人?”
答:“我是镇企业服务站站长。前任站长是法人代表,是公司具体负责人。因为公司是企业服务站管理的,所以我担任站长后,就自然成为了公司负责人。”
讯问完毕后,徐承业又先后出示了镇政府多名工作人员的证言,指出公司成立时的负责人是时任企业服务站站长。陆道军接任企业服务站站长后,即承继了车乔公司负责人的职务,所以,陆道军是镇党委政府授权的车乔公司实际负责人,履行的是党委政府授予行使的公共权力,其主体身份符合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在经过两轮辩论后,辩护人又提出,在建筑公司将25万元转到陆道军个人账户后,陆道军给建筑公司打了一张借条,并被装入了建筑公司财务账本。据此,辩护人认为,尽管陆道军自己想将25万元占为己有,但其客观实施的行为却符合挪用的犯罪构成,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定性为挪用资金罪。对此,徐承业当庭举证了陆道军及多名证人证言及相关账目资料,指出陆道军与建筑公司之间并无真实的借贷关系。所谓“借条”,仅是其实施贪污犯罪的手段,被告人既无“借”更无“还”的故意,且其在获取25万元后短时间内即挥霍一空,据此证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经过三轮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并当庭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陆道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公诉人表现专业精彩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一名经常与公诉人“对台”的律师,旁听庭审的淮安区政协委员冯小飞对公诉人的表现赞不绝口。作为淮安市留置第一案,该案受到各界高度关注。庭审当天,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庭审全程直播,淮安市两级纪委监委100多名工作人员、淮安区100多名乡镇干部旁听庭审,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评议,20余名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庭审最后,公诉人徐承业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别对陆道军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随着职务的变化、权力的扩大,陆道军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而其这样做的原因之一,是追逐颓废堕落的生活方式,并越陷越深,欲罢不能,最终坠入犯罪的泥潭。徐承业指出,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位也是陆道军犯罪的重要原因。陆道军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混乱,没有任何监督机制,从而让单位公款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小金库”。因此,无论单位大小,必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诉人表现专业!精彩!这可以说是一次教科书式的庭审!”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淮安区政协委员、江苏沁心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小飞发出由衷的感叹。她认为,在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徐承业向法庭客观详尽地展示了全案细节,从事实、证据和法律角度论证了被告人陆道军的行为性质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被告人陆道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旁听今天的庭审,思想深受触动。作为被告人曾经的同事,对他身上发生的犯罪行为深感震惊,而公诉人对反腐败问题的阐述和警示,更是让人警醒。”庭审结束后,该区乡镇干部老赵从另外一个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陆道军的犯罪根源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了导致陆道军犯罪的制度漏洞,对公职人员如何用权进行了警示教育,强调每一位党员干部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必须抵御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主动接受内外监督,为党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政,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社会面的良好效果。庭审结束后,淮安市检察院公诉处组织该市各县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对该案庭审情况进行集体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犯罪有理有据,证据展示条理分明,法庭讯问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逻辑性,法庭辩论思路清晰,辩驳有力,庭审驾驭和临场应变能力突出,取得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检察日报)
新华社点赞通化:对标榜样找差距攒足振兴精气神
最近,地处吉林南部的通化市,把对标千里之外的浙江台州作为全市的一项“功课”。在当地今年三月以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中,通化市陆续派出530多名干部到对口合作的台州学习发展经验,查找自身差距,痛下改革决心,为经济转型和企业发展挖掘空间。近段时间以来,通化把学习借鉴、创新设计的好机制、好办法落实在工作中,让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政府上门服务,长期停滞的项目“起死回生”
在通化的城市入口,一座巨大的拱门上醒目地写着“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在这场教育实践活动中,政府部门积极转变作风,让企业感受到切实的帮扶和关爱。“由于此前在征地拆迁、项目风险评估等方面陷入僵局,公司的几个大项目都处于长期停滞状态。教育实践活动中,政府主动到企业来帮我们一起分析解决问题,停了很久的项目前不久‘起死回生’了。”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选忠告诉记者,当地政府不仅帮企业解决了征地拆迁等棘手问题,最近还为企业联系修建运输专用线路和职工上下班公交车等。“项目活了,企业发展也有劲了。”他说。“只有像台州等城市一样,转变管理和服务思路,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帮助企业快速推动项目建设,企业才能真正感受到关爱,才更有投资发展的动力。”通化市通化县发改局局长张日峰表示,他们在“问计企业”活动中了解到了企业的实际需求,为每家企业都配备了项目秘书,逐一攻克发展症结,还建立了重大项目督查机制,让企业项目发展真正做到全程无忧。
重塑发展思路,把民营经济送上快车道
通化民营经济起步早,上世纪90年代就涌现出一批全国知名的民营药企。但现在,起步晚于通化的台州却远远走在通化前面。“虽然我们起步早,但我们的总量还不大、结构还不优、质量还不高,发展思路和具体做法都有一定差距。”通化市工信局副局长于静涛说。通化市工商局对标台州发现,当地还存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力度不够、商标质押存在总量小、社会认可度差等问题。发现问题就要立即整改,据通化市工商局纪委书记武志平介绍,他们正在加大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银行精准对接,一批企业正在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解决资金难题。“项目审批服务再次提速,本以为最早也要明年能开建的生产研发基地,预计今年底就能完工调试。”通化市阿尔凯斯特(吉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马强说,本来企业曾考虑选址长春等城市投资,但通化不断改善的环境和服务企业的热忱,让企业更愿意在这里扎根。目前,通化还在医药高新区等地建立了多个产业园、孵化器项目,为培育和扶持中小型民营企业积蓄动能。通化市发改委副主任史秀明表示,通化不仅要抓好现有民营企业,还在着力培育创业型民营企业,引进投资生成一批民营企业,推动“创生个”“个变企”“企生规”“规转股”“股上市”,充分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强化权益保护,为经济发展攒足后劲
“检企关系亲清处、企业权益重保护”,在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这场教育实践活动也给检察官们带来了启发。案件办理效率高一些,企业的损失就能少一些。近期该院在办理刘某等人骗贷取款一案时,仅用3天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并指导公安机关加快对2000万元涉案资金进行追缴,效率比原来提高一倍以上,有效保障了受害企业合法权益。受害企业负责人说,检察机关更主动、效率更高,让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孟祥东介绍,检察机关了解到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建立了涉企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加快检察环节诉讼进程,快受理、快捕快诉、快结案,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在企业最急需的金融服务等方面,通化梳理出了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区域资本市场、金融防风险等方面20项具体问题,并借鉴台州上市挂牌经验,正在制定企业上市挂牌的支持政策。通化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卫军告诉记者,目前通化市各部门都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和改善办法,正在构建顺应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环境。“我们必须正视差距,全面对标学习,把先进的体制机制学回来,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我们已经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通化市委书记王志厚说。(新华社)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反复强调,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法治化、专业化,一再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章和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纪委监委的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一旦出现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的问题,必然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影响改革成效和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体现。各级纪委监委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清醒,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谦虚谨慎,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厘清责任范围、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既定权限、逾越纪法底线,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关键在于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强化法治意识就要重程序、讲规矩,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分清纪法界限、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要把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落实落细,不断探索完善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具体流程,坚持集体决策、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党章关于“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的规定,监察法关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都蕴含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实事求是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离开了实事求是,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要求,就必然做不到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看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研判、区别对待,做到客观公正,决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防止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纪检监察工作是个细活,关键要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决不能马马虎虎、粗枝大叶。要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使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自身正自身硬,以自身建设立信,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做守规守纪守法的模范,依规依纪依法敢担当、善作为。要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履行双重职责,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文字来源 通化市纪委监办公室 赵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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