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大代表:降低传销入罪标准的标准吗?

不敢做直销有三怕:怕传销?怕洗脑?怕做不起来?今天给你个标准答案! - 美篇
/&&&&不敢做直销有三怕:怕传销?怕洗脑?怕做不起来?今天给你个标准答案!
扫码分享到微信
和润国珍养生生活馆
不敢做直销有三怕:怕传销?怕洗脑?怕做不起来?今天给你个标准答案!
第一怕:怕直销是传销。第二怕:怕被直销洗脑。第三怕:怕做不起来。究其深层次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对直销不了解,导致了很多误解和错觉,导致了很多人对直销敬而远之,望而生畏。那我们看看被大众妖魔化的直销行业:直销就是把产品生产出来后,不通过中间商人,直接到消费者手里,减少不必要的边际成本,减少很多中间环节,直销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发展会员消费,而不是销售,如果说到“销”它也是建立在会员内部消费基础上的销售―――发展新的会员。它不是简单的推销产品,而是传播信息。直销这种方式,省去了很多的中间环节,厂家的产品通过直销员直接销售到消费者手中。这样就可以节省下大量的中间费用,并且厂家可以掌握产品的最终定价权,因此通过直销这种方式消费者应该可以接受到价格上更加实惠的产品。&同时,为消费者介绍产品的直销员往往本身就是产品快乐使用者,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之前,已经有人帮他体验了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通过直销这种方式,消费者可以购买到品质优秀的放心产品。
我们再看看中国的直销企业,目前拿到牌照的65家直销企业,他们都是国内顶尖的公司,都有着自己的科研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商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消费者对直销公司的产品进行投诉,由此可见直销产品在质量、服务方面的过硬。其次,国家对直销企业的管理要比其他企业严格,必须有正规的生产工厂,有优质,安全,可靠的产品,必须要向商务部缴纳2000万的保证金,拿牌的门槛是相当高的。这一切说明了国家对直销企业的重视,对直销行业的管理要严于其他行业和企业,那么你还怕什么?大家还之所以怕,主要是表现在以下方面。怕是传销?你见过哪个传销有国家颁发的直销牌照?你见过哪个传销给商务部缴纳2000万的保证金呢?你见过哪个传销有实力强大雄厚的公司?你见过哪个传销有正规顶尖的生产工厂?你见过哪个传销有优质,安全,可靠的产品?直销是一个分享的事业,靠的是口碑相传,产品自己用的好,分享给别人用,别人用的好再分享给别人用...分享健康,分享美丽,一切用效果来说话,用事实来证明,还怎么骗你呢?怕被洗脑?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变化,我们的思维观念也得跟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跟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才能顺应潮流,与时俱进,如果一直不变,那不就是清朝大辫子和原始社会了吗?做直销只不过是给你点新观念,新信息,新思维而已,让你更了解现状,适应现状,才不会落伍,不会被时代和社会淘汰!
有句话说的很好:“机会来的时候,往往都是丑陋的。”所以大家对直销的各种负面的评价,其实都是一种误解,这种误解有时候可能来自别人的嘴里,人云亦云。毕竟人言可畏啊!别怕洗脑,洗脑比洗澡更重要!常常听别人说,你是不是被洗脑啦?其实,细想想、洗脑有啥不好的,只不过是给你点新观念,新信息,新创新的模式,让你更加的了解现状,适应现状,让思想做做更新......三、怕做不起来。进来以前,不相信直销有这么好;进来之后,不相信直销就这么简单。直销没有奇迹,只有轨迹。做直销是同样的话跟不同的人讲,同样的事做给不同的人看。那么直销做不起来的原因是什么呢?1、不学习怕学习就不会成功,三人行必有我师。直销是个榜样的事业,没有人就那么天才,任何事情都是学了才会。直销是只要你肯学、肯习就一定能成功。但应该注意您要明确学些什么东西?跟什么人学?在什么地方学?2、特别自私凡自私的人都是懒惰的人,与生俱来,是人性之弱点,只想坐享其成。自私的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很聪明,不管别人;一是很精明,斤斤计较。却不高明,看不远,高明的人往往让人觉得傻。在直销里自私的最好方法是多助人。3、放大自己、缩小团队记住任何人都不能抬起自己,国强、家才强,家强、你才强。每一个人的成功,都需站在别人的肩上。4、玩人生毫无目标,想到直销里来碰碰运气,无所谓。成功者的理念是玩命干,成功非我莫属,先是努力、再拼命、后玩命做,再加上团队正确的教育。成功是你我每一位的责任!你以为你现在够了吗?你的亲朋好友都够了吗?5、急功近利做了个2月,就想发财?直销是一辈子做人的事业,要有备胎的观念,要提升自己,因为自行车太低档,所以才不需备胎。直销是“剩”人的事业,你念3个月的大学,是否就毕业赚钱了。要培养有远见,别管别人怎么想。有人若能影响你做直销,请你去找他做直销,因他影响力比你大。6、只当管理者你凭什么管人?管理者是在后面指挥,而领导者是在前面带领,做示范、做榜样、做带动、不做推动,是请跟我来(Followme),脚踏实地带头做。讲成功话的人,将成为成功的人;讲废话的人,就会成为废人。直销事业是种生活方式,不忘初心,脱离管理之陷阱。7、小气、没肚量一点挫折,一点困难;一点冤枉,一点委曲,就让人跌倒;一点为难,几个人的拒绝,就让你放弃。
今天,直销在中国已经走过20个年头了,这20年来成就了很多直销冠军,让大批白手起家的普通人们,改变了命运.....中国的直销事业还刚开始,中国的直销机会还是在最好的时候,中间还有巨大的财富,等待着开发,当然这些都属于做直销的人们,属于发现机会和勇于做决定的人!传销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你知道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传销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你知道吗?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传销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朋友的家里最近出了点问题,有人说他妈妈搞传销
1723人阅读
新疆&乌鲁木齐
刑事犯罪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北京&朝阳区
|解答问题:150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二、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三、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四、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六、关于罪名的适用问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的规定处罚。这就是传销证据的认定标准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东&青岛
|解答问题:402
主要应当收集如下证据:一、传销窝点现场的证据收集侦传销犯罪案件时要尽量收集相关的物证书证,尤其是在对传销窝点或传销公地点进行勘验搜查时,要重点收集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打下基础具体包括:一是传销组织的宣传资料,上面通常有传销组织的详细介绍,并对如何成为其会员如何返利等有说明。二是产品申购单或交款凭证。会员加入传销组织通常情况会有产品申购单,而新进成员通常会通过银行汇款将钱款存入传销组织者的账户,这都是认定传销数额的重要书证。三是传销人员的笔记本。传销人员通常在培训中会做笔记,记录授课的内容便于下课后再学习,这就会记录下其参与传销活动的全过程,甚至在笔记内容中透露出传销组织某些重要信息,或其在传销组织中所处的位置及部分上下线的网络关系。四是各类银行卡及存折。各类钱款通常先汇到当地组织者的银行卡或存折上,再由当地的组织者统一汇到其上线的账户,同时上线向下线发放的奖金等,也都先汇到当地组织者的银行卡或存折,再由当地组织者进行发放,通过查询交易明细可以理清资金的来龙去脉。五是人员名单考勤簿等。这些能够证明传销组织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六是传销组织用于公的电脑。现在很多传销组织都打着某公司的旗号进行传销犯罪,尤其是网络传销犯罪传销组织的公电脑中存有很多犯罪证据,在搜查时一定要注意寻找发现,及时予以扣押,并交给网监部门进行专门处理,扣押中切勿进行关机操作以防传销分子安装关机自动删除软件,避免犯罪资料的丢失。七是传销窝点中张贴或保管的《五级三阶制》、《经理室管理规定》及《二十条》等传销组织的各种管理规定等。二、讯问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的证据收集由于传销活动的封闭性和隐秘性,即便是已经抓捕了案件的大部分案情还没有显现,侦查人员有的只是能证明部分案情的证据,大部分案件只有经过讯问阶段才能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才能形成证实犯罪所需的完整的证据链,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传销组织中的核心,对传销组织如何运作资金如何流转等了如指掌是案件侦破的关键性人物。三、询问参与传销人员收集证人证言取得参与传销人员的证人证言,对于收集证据认定犯罪数额、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等,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传销案件涉及面广,涉案人员怕追究责任怕损失钱财等,不愿与公安机关配合,即使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也是避重就轻,使得取证工作异常艰难,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整策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寻找和确定受骗群众尽可能取得参与传销人员的证人证言。四、会计资料勘验与检查中的证据收集资金流就是的DNA,通过传销组织资金流向分析,可以摸清传销组织结构,理清传销网络,制作资金流向网络图,确定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传销网络中所处的位置,公安机关可请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部门,利用传销犯罪的资金交易特征,进行集中批量查询快速发现传销案件新的线索,为制作资金流向图提供支撑,为确定传销组织者或领导者提供证据支撑.五、相关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传销犯罪案件中,传销组织者常常租用境外服务器,购买专门的软件实行网上计酬的方式实施,其传销活科技含量高调查取证难,有的案件除了电子证据外没有其他证据,破案需要电子证据,定性需要电子证据,追赃需要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具有清除快不易恢复的特点,因此案中要特别注意电子证据的采集和保管。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锡刑事犯罪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刑事犯罪法律百科
新媒体的兴起,拓宽了信息的传播途径和信息的传播速度,有关滥用职权的新闻报道从未断,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有关法律内容,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400-64365-60
刑事犯罪相关知识
刑事犯罪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传销违法犯罪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屡驱不散,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还直接威胁到社会的和谐稳定。”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传销类案件涉众特性明显,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危害性巨大。
为此,他建议从法律层面上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降低此类犯罪的追诉标准,并允许对非头目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代表称打击传销定罪难、取证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就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梁志毅表示,从基层部门办案实践来看,依据刑法中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对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予以刑罚,但传销组织大多采用单线联系、隐秘发展、份额传承等规避手段,发展的下线人数是否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难以准确认定,导致难以追究传销头目的刑事责任。
“传销案件证据收集也十分困难。”梁志毅说,部分传销组织借助网络来实施其传销犯罪行为,通过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等形式,增大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由于电子数据易被篡改和删除,一旦服务器数据提取不及时或不全面,对传销组织的募集登记、层级管理、利润分红、发展人数等情况均难以在网站上找到相应的电子数据,导致相关证据难以被保全。
梁志毅还指出,即使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根据刑法规定,刑事打击也只能针对30名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下线传销头目人员,对其他人数众多却构不成刑事处理的传销中低层人员,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人员,只能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由工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许多传销人员本身无正当职业及经济来源,无法对其执行罚没处罚,最后只能遣返或驱散了之,起不到教育震慑作用。”梁志毅说。
建议降低追诉标准,适当处以行政拘留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梁志毅认为,需制定全国公检法系统内部统一适用的更加具体明确的实施意见,对“组织、领导”传销人员的具体追诉标准做出修改,确保各地公检法机关在对传销案件的证据认识、案件定性、法律量刑等方面的有效统一,增强依法打击传销犯罪的震慑力。
“在刑事法律层面,应降低立案追诉标准,提升对传销的刑事打击效果。”梁志毅表示,现有的追诉标准与当前传销组织出现的小规模分散聚集、裂变式发展、通过提高“入门费”门槛减少人员规模等新情况不相适应,建议将该标准修改为“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20人以上或者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2017年1月,公安部在官网发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33条将组织领导传销行为列为处罚对象。
对此,梁志毅认为,应将传销人员区分为一般的参加者和组织策划者,没有发展下线、仅仅是参与传销的人员是一般的参加者,对该部分人员以教育、遣散为主。发展下线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则一律适用行政拘留,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对组织策划者的全方位打击。
“传销者大多已经被成功‘洗脑’,社会适应能力较差。”梁志毅还特别提到,打击传销的同时,应对传销参与者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他们“重操旧业”。为什么现在很多都是传销一样的销售才能赚钱,正常销售难呢?为什么现在很多都是传销一样的销售才能赚钱,正常销售难呢?财务处百家号不知道什么心理。回答关注(33)|查看更多问答6个回答开商网讯03-19 17:1518赞踩现在有很多行业和企业都出现了这种类似传销的销售模式,就是把企业的产品从厂家直接寄给销售代理,销售代理再卖给消费者。没有中间的批发环节,这种模式合法的叫直销,比如原来的安利、雅芳、如新、完美等都是有正规牌照的直销企业,2016年商务部公布的直销企业有75家。单现在很多企业的直销模式看起来就很像传销,甚至就是合法的传销。现在以这种传销销售模式卖东西的企业非常多,各种产品、各种行业都有,特别是美容美发、化妆品、保健品最多。这些企业的销售人员大部分都是通过朋友圈来销售,她们自己就说是微商。现在每个人朋友圈发的最多的、每天更新的基本上都是所谓的微商在发他们销售的产品资料。为什么说以传销这种模式销售的会比正常销售的多呢?这个倒也并不一定正确,如果产品对路质量好,正常销售也有人气的。但传销这种模式来销售有的确实也能赚一些钱,主要是类此传销的这些销售人员她们大都为年轻貌美或有点文化的女性,一是容易跟人沟通不受排斥,二是这种企业她们专门有这种针对性的培训,都是有套路的,把一些产品可以吹嘘的无所不能、甚至包治百病。三是她们通过朋友圈每天不但的发送那些资料截图,包括谁又买了、又销售了几件、打款截图、又要送货啦等等,所以给你的印象就是她们生意非常好、非常忙,你天天这样看她发的资料后,如果不是很懂这个行业,你就会潜移默化的认为,她这个产品真的销路很好,说不定你也想买了,那就恭喜你也被洗脑了。其实这种传销模式,有的生意根本就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一是现在大家对传销还是都很抵触,很烦这类销售,二是你的朋友圈总是那么多人,大部分都是熟悉的人,买了一次后如果产品不好、价格又高,估计很难再会去买第二次。所以你天天看她收到钱,以为真的赚了很多钱,有时都是假象。我的意思是还是要有合法的经营模式、在店面和销售方法、销售产品的质量上动脑筋,还有营销策略,包括现在的二维码扫码,网上下订单等,先积累客户后生意也会做好的。21评论九头鸟03-20 13:4620赞踩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妻离子散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丧尽天良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埋没良心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夫妻间的出卖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夫妻间的不和谐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男女关系混乱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三观尽毁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天天装逼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没钱借高利贷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偷换概念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移花接木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断章取义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不顾一切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上线破坏下线家庭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脑子不正常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忽悠欺骗做直销,直销会告诉你什么是团队,上线,产品比真正的亲人都重要。僵尸变态语录:量到,水到,时间到!量到:即要大量的使用产品(实则是为了让下线不断使用产品,不断购买产品,为的就是上线的业绩,他们只要业绩达标了才有所谓的“工资”,其 实就是骗人佣金,公司和他们分脏而已)水到:由于那些上线僵尸为了业绩,要求下线的人不断的使用产品,为了安全和消耗,需要大量的喝水,来稀释服下去的产品,快速排泄,一来为了 人身安全(因为有很多人吃他们的产品死亡的),二来能快速排泄、消耗产品。时间到:这个有多重意思,一则是表面的,即只要做足了,他们所说的病就能“调理”好;二则是隐含的,即只要做足了,业绩、级别、“收入”就 自然而然的有了。其实这也说明这个人已经被洗白了(简单、听话、照做/跟着走,实际就是成了僵尸)。1、吃好了,是他们产品的功劳。2、没吃好,那是你吃的太少了;那是你吃的太迟了;那是你没有坚持吃;那是你的毒素太多;那是你的身体之前太差了等等说辞。3、吃出病,那是好事,那是在排毒,那是好转反应,再继续坚持吃就会有效果的等等说辞。4、吃死了,那更能说明,要是早吃我们的产品,人就有可能有救;如果不是吃了我们的产品,估计早就死了,正因为吃了我们的产品,人才多活那 么久,还是吃我们的产品太晚了,早吃就好了!这就是他们的歪理邪说,谬论!直销其实是传销它爷爷,比传销的危害还要大,比如你被朋友骗去做传销,把你关起来,顶多交个几千块,万吧块,时间简短,很快你就知道被骗了!其实这些组织传销的人都是这些直销人的徒子徒孙而已,在直销里学了个二把刀,出来骗点小钱而已!直销就是不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靠的就是洗脑,一旦洗脑成功,有些人会被骗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债台高筑,三代人资产和思想都奉献给了直销,到最后一无所有的时候,还是念着直销的好处,还是觉得自己无用,不能完成这个伟大的事业!到死都不知道是直销的传销模式就是要挖空直销员三代人的资产和思想的!我称之为经济邪教!不为过!直销的可怕在于直销综合症。关于直销综合症我的解释如下:眼高手低---梦想与能力严重失调带来的各种身心紊乱;总觉得自己什么 都能做、可又什么都不想做、现实却是什么都做不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 井绳,甚是无法回忆和面对过去的任何人、任何事;巨大的心灵创伤--- 未来人生的任何挫折失败痛苦,都与曾经直销的那段经历息息相关;经济 破产、负债累累、人脉尽毁、职业生涯毁于一旦,难以重新回归主流社会 ,要么在底层苦苦挣扎,要么沦为直传销界的游牧民族,终生行骗……做直销的人离婚了,她们说是思想进步了。家人爱人不做思想不在同一个层次上。所以必须离婚,去直销团队找一个共同进步的人一起去直销人生,共同进步。医生从来不找病人治病,永远只有直销人天天没日没夜找千千万万的人,包治千千万万的病。没有那一个富翁告诉你怎么赚钱,永远只要直销的人告诉你怎么管道疏通,怎么成就事业,人生,财富自由,时间自由,婚姻自由,爱情自由。最后没有成功。都是说自己能力不够。没有学习好。没有找好团队。没有家人亲人支持了解包容。反正最后都是自己就是一切的根源,一切的根源就是自己。那怕负债累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财务处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跟踪市场动态,触及全球热点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传销法是怎么规定的?_百度知道
传销法是怎么规定的?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够响亮00知道合伙人
采纳数:88
获赞数:938
0.在中国传销是违法的,传销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罚款如果有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khtaaa知道合伙人
采纳数:98359
获赞数:163570
没有这个法。。。在中国,传销 是违法的。。。
掠影流光2知道合伙人
采纳数:40
获赞数:1572
没有这个1997年,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传销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予传销合法的地位,同时对传销企业的设立运作、传销员的资格和管理作了严格的限制,并且有一些法律责任条款保证对传销活动的监控。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国家再次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只有已经被废止的《传销管理办法》属于国务院的部门规章,而《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是国务院的“红头文件”,严格的讲,并不属于规章的立法形式。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云联惠传销被摧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