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平安投保五要素时生日投报要素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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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中,保证是指( )。A.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以及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与保险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面申报B.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许诺C.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D.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果放弃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行主张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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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填错出生日期 保险合同是否还有效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案情简介:
梁女士的女儿是日出生的。日,梁女士以孩子为被人从某购买了两份15年期的,每份每年交360元,14岁交满,从15岁起每年可领230元保险金。已经交了12期了,2009年4月底梁女士去保险公司续费时,被告知其女儿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日,比保险合同签订日期要晚一个多月,因此这份保单属于无效保单。梁女士声称是给孩子落户口时出了差错,为了证明该事实,梁女士找到现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了相关证明。在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上,有梁女士女儿“实际出生日期为日”的内容。
对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保险公司不予认可。表示只能解除合同或者劝梁女士并向梁女士返还的现金价值。
法理分析:
1.出生日期应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出生日期首先以户口本为准。没有户口本,以出生证明为准。在本案中,由于户口本填写错误,所以就不能再依据户口本了,而应依据出生证明。派出所既然已经作出了“实际出生日期为日”的证明,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予以认可。另外,梁女士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户口本予以更正,避免以后的麻烦。
2.梁女士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
由于本案发生在2002年《保险法》的有效期内,根据第17条第二款规定,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在本案中,梁女士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故意或过失隐瞒孩子的出生日期,并且孩子本身条件符合投保要求。所以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
2002年《保险法》第54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该条款被称为“不可抗辩条款”。在本案中,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梁女士错误地告知了女儿的年龄,那么不管梁女士是故意还是过失,该行为已经超过了二年时间,也就是说合同已经生效两年多了,那么该保险合同就不能解除了。
4.新《保险法》对该案的影响
2009年《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不可抗辩条款”的普遍适用,被称为新《保险法》的最大亮点。如果本案发生在新《保险法》施行后,那么毫无疑问该保险合同是有效的。
5.保险法司法解释对本案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在本案中,如果保险公司在日以后主张解除合同的,那么法院会适用新《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认定合同有效,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投保案例文章精选保险公司既然在理赔时可以查出投保人的病例档案,为什么投保时他不先查呢 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保险公司既然在理赔时可以查出投保人的病例档案,为什么投保时他不先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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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5个回答
您好,这种情况还是建议如实告知,具体能不能投保需要让公司做决定,即使过了生日是会涨一点点保费,但是这和未来的理赔20万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所以建议如实告知为妥!现在认真也是为了将来考虑,买保险不就是解决后顾之忧吗,如果这样担心以后不能理赔,不如现在解决这个问题,如实告知有几种情况:一、保险公司加费投保,二、保险公司把这个列为除外责任,三最严重的是拒保(您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拒保)!具体情况需要提交公司要求的体检项目报告哦。
您好,因为保险公司每天全国承保的保单不计其数,所以保险公司不可能每个人都去查,这样其实就加大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在投保时在如实告知中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才回去查或由您自己提供相关资料,公司核保人员再根据您的情况核保来确定是否承保,保险是一个相互的法律契约,所以保险公司将这个告知义务给到客户。根据您上面的描述来看,首先这位代理人没有站在您的角度去做这个事情,就算您现在不告知承保了,对代理人来说他得到收入,而将后期拒赔的风险转嫁给您,所以对您来说是不负责任的,过了生日保费肯定会涨,但是涨幅其实不是很大。这是解决您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说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代理人认为如果没有如实告知,2年后如果发生时可以赔付的,但是合同又有一条款提到,如果未告知的事宜对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是会退还您所交的保费。
所以希望您为了自己的利益,三思而后行,为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看保险公司的核保情况。
很赞同这个观点
同样赞同。
同样赞同。
同样赞同。
同样赞同。
完全同意这个观点,分析很透彻。
完全同意这个观点
回答的很全面。保险是不需要是选择,需要是反而没有机会再购买了。
回答的非常全面,完全赞同。
你好!保险公司每天全国承保的保单不计其数,所以保险公司一般在投保时会电脑自动抽选是否要做体检,每个保险公司自动抽取的比例各不相同而己。故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一定要做到如实告知义务,情况特殊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就会要求体检或由您自己提供相关资料,公司核保人员再根据您的情况核保来确定是否承保,保险是一个相互的法律契约,所以保险公司将这个告知义务给到客户。这样就保证了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的利益。根据您上面的描述来看,首先这位代理人没有站在客人的角度去做这个事情,就算您现在不告知承保了,对代理人来说他得到收入,而将后期拒赔的风险转嫁给您,所以对您来说是不负责任的,过了生日保费肯定会涨,但是涨幅其实不是很大。
第二个问题是说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代理人认为如果没有如实告知,2年后如果发生时可以赔付的,但是合同又有一条款提到,如果未告知的事宜对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是会退还您所交的保费。
希望以上分析能给你有所帮助。欢迎来电!
这是谁抄袭谁的呢?
这是谁抄袭谁的呢?
有意思,嘿嘿
你觉得呢?
有意思....
现在病历都是联网的 我们在做投保申请书的时候就会有明确的提示如实告知 中国每天投保的人数据量是非常大的,所以电脑只进行简单的身体标准核对,如出现疾病、以及生故就会有调查部门进行数据提取然后根据投保书的情况进行赔付。在投保后几天内都还可以补交如实告知的。
您好!说明你碰到的义务员并不是很专业和负责,你都如实告之她了,她还要做假。我要是碰到这样的义务员,肯定不买。另外,国家有规定的,即使带病投保,如果保单生效满2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更定会赔的,请放心吧!
您这个就是误导,不能以两年后必须赔付去诱导客户。如果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出客户曾经隐瞒病史,肯定是拒绝赔付的。即便保险法规定满2年必须赔付,但是保险公司也有追诉权。
你好!现在病历都是联网的 我们在做投保申请书的时候就会有明确的提示如实告知 中国每天投保的人数据量是非常大的,所以电脑只进行简单的身体标准核对,如出现疾病、以及生故就会有调查部门进行数据提取然后根据投保书的情况进行赔付。在投保后几天内都还可以补交如实告知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你好,由于保险公司每天核保的案件很多,不可能每个案件在投保时都去查投保人的病例,那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运作成本。所以保险公司要求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如遇特殊情况,保险公司会要求体检,然后再决定是否承保。我认为作为代理,为了维护你的权益,应当提醒你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因为这会影响到以后的理赔,并且不应该承诺承保,是否承保要有保险公司核保后决定。
只要您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又承保了,他就得赔.
您好,只要如实告知,不会出现麻烦的
为了维护你的权益,应当提醒你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否则会影响到以后的理赔,并且不应该承诺承保,是否承保要有保险公司核保后决定。
客户您好,您的这个情况首先是销售人员的误导,不是您没有告知,而是告知了销售人员让您隐瞒,责任不在您。
这才是对的,这个代理人完全就是为了早出单,小三阳基本不体检就承保的,为什么不如实告知?应该追究这个代理人的责任。
建议您找一位信得过的业务员私下沟通,您的这个情况退回保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现在新保险法规定即使没有如实告知,两年过后都是会赔的,即使不赔保险公司直接会退保费,不会付法律责任!
是要查的,但也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如实告知,将投保单送入公司后有个核保过程。保险也有两年的不可抗辩期,如果过了两年的抗辩期,发生了风险,保险公司是要承担保险责任的!
这位朋友你作为普通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了解有限,顾虑太多是可以理解的,但请不要轻易否定一件你所不了解的事情的意义所在。目前全世界的保险公司都做不到在每一个顾客投保时调查他的健康状况,因为这需要无法估计的巨大工作量和成本,况且顾客投保不一定意味着能承保。通常保险公司会设定一些条件来作为投保的门槛,比如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30天,90天等待期)才承担疾病赔付,是因为避免带病投保,比如年龄超过50岁无法投保住院费用,超过55岁无法投保重大疾病,这是因为人的健康状况在这时候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走下坡路,比如保额超过一定额度需要体检,这是因为投保时所交保费往往是相应保额的几十,几百分之一,超过一定数目的保额就意味着保险公司承担了更多的风险,所以这时候需要确定投保人的身体状况。打个比方,我们都知道有些人的有些收入是非法的,如果要求银行存款时就一定要确定他的这笔钱是合法所得还是非法所得,那么银行干脆不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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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生日单投保相关问题……
何为“生日单”?
生日前投保的保单称之为“生日单”。
问:最晚什么时间投保可以按照未过生日的保费计算?
答:线下产品:生日前投保都不会影响保费的,只要投保时间写在生日之前就可以。大部分公司生日过了3天也可以追溯(按照生日前保费计算),个别公司可以追溯到生日前3个月。(有交单的时效问题,各家公司有所不同)
在线产品:大部分生日前一天投保都可以按照当时的保费计算,目前我了解的有两款产品必需至少在生日前2天投保:新华人寿的i健康和i守护。新华i健康、i守护投保注意事项。
提醒:在线投保不要卡在生日前,以免遇到网络问题或支付问题而耽误承保。
问:线下投保的产品扣款时间对保费有影响吗?生效日是按照哪天计算的?
答:扣款时间对保费没有影响。正常保单扣款的第二天零时为生效日;如果是生日单,即使扣款在生日后,也会将生效日回溯到生日的前一天,保费也会按照未过生日的年龄计算。重要的是投保单的申请日期要在生日之前。
问:以哪个出生日期为准?身份证还是实际年龄?
答:必须且只能以身份证(身份证是公安部门颁发的,所有机构都认可)上的出生日期计算。有些客户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了实际年龄与身份证不符,切记以证件上的为准。
提示:很多客户都表示要在生日之前把保险买了。原因就是:过了生日保费就会增加,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有两点很容易被大家忽略:
1、风险何时会来,谁也无法知道。
2、除了意外险,其他的险种都有等待期,少则30天,多则1年,如果在这期间发生风险,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现在等待期出险的客户越来越多,这个风险不能被轻视。如果因为自己投保晚了导致等待期内出险拒赔,这种伤和悔会是一辈子,更要命的是有可能给家庭经济带来灭顶之灾。
这种事情不要发生在你我身上!
重要的事说三遍:
如果决定买保险了就尽早投保,早日经过等待期,早日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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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揭秘|为什么投保香港保险时不按周岁计算?【香港英国保诚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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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为什么投保香港保险时不按周岁计算?
对于刚接触香港保险的朋友,会很疑惑一件事,那就是保险经纪人会问你的出生年月日,而不问你周岁多少,为什么这样呢,今天港哥就带你来了解下香港保险的人性之处。其实这就是香港保险的“保单回溯”功能,意思是什么呢?就是投保时,计算投保人年龄时,往前推3-6个月!不同保险公司规定不一,换个角度就是说保单的生效日期往回退。我们知道,投保时的年龄,是按照周岁来计算的。而所缴纳的保费,自然要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大,保费越高。很多客户阴差阳错,刚好在生日没过多久时投保,结果每年几乎要多缴些保费。当然,一次多缴纳一点,似乎无所谓,但假如20年缴费期,累积起来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所以,香港保险保单回溯这个功能,就是帮助您省下这笔money的。通过保单回溯功能,可以把客户的保单生效日期,提前到客户生日的前一天,这样,客户投保的年龄也就少了一岁,保费自然也就少了一些。往后每年需要缴纳的保费,都按照回溯后的保费缴纳。注意注意!!保单回溯这个功能是很人性化,体现了香港服务行业的精髓,客户是上帝。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功能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一般而言,香港保险公司申请保费回溯的客户的生日过去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客户生日过去了超过6个月是不能申请保费回溯的。举例:某客户的生日是1月1日,如果客户在7月1日前是可以做保费回溯,如果过了7月1日是不能申请保费回溯的。在香港有许多保险公司,如何挑选最适合自己的保单?针对这样的情况,香港的保险公司给客户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保单生效日回溯。1,什么叫保单回溯保险公司把保单的生效日期提前到客户生日的前一天,第二年开始的每年保费的交费日期都是客户生日的前一天。2,保单回溯的优点客户可以用少一岁来投保,节省一些保费,以后每年的保费都会采用回溯后的保费。3,关于回溯的具体规定申请保费回溯的客户的生日过去不能超过6个月(香港保诚除外),如果客户生日过去了超过6个月是不能申请保费回溯的。举例:某客户的生日是1月1日,如果客户在7月1日前是可以做保费回溯,如果过了7月1日是不能申请保费回溯的4,保单回溯的注意点保费回溯会导致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的交费期提前,特别是第二年。客户要有足够的保费预算,以此来应付第二年的保费。香港友邦,香港安盛,香港宏利的保费回溯日期是6个月,香港保诚是3个月(不包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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