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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寸寸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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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平等 二者对国有股东齐让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日&09:48 新浪财经
  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的平等,以及二者对国有股东的共同让利
  ――符合法理的股权分置改革新方案
  黄海懿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方向是什么?在第二批试点公司方案纷纷出台以及继6月28日连日的暴跌后,我们深刻思索着这一问题却不得其解。
  从现阶段的实践看,股权分置改革似乎迷失了方向,走向了法人股股东付出近乎为零的成本而攫取了长期的暴利;与法人股截然相反的是,流通股东则将长期蒙受重大损失,因而短期内不得不忍痛割肉;整体股市因此而持续暴跌;整个中国股市在今后的3-4年内似乎都将处于长期做空的局面。
  之所以产生这一局面,我们认为:是证监会忽视了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的财产平等,以及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应共同对国有股东让利这两大原则性问题。
  换言之,市场中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股权分置方案既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理。
  仅由一方提出方案的做法,违背了我国的法律法规,违背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有集体诉讼和行政诉讼的隐患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所有行为均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证券市场中发生的行为也不例外。
  我国《公司法》中反复强调:“公平、公正的交易”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的开始部分都会写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此合同(协议)”。同时,具有合同和协议还要求为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述。在不少实例中,当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有充分的证据向法庭充分证实当初签约时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此种合同和协议也是无效的,法庭将强迫使其回复其初始状态。
  那么,在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所提交的方案是否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呢?答案是否定的。证监会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试点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保荐机构协助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这就令人大惑不解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就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进行协商后提交的方案。既然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东与另一部分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换行为,与上市公司何关?
  也许证监会是这样想的:非流通股东作为一个主体,相对控股或者绝对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而上市公司提出的方案其实质就是非流通股东提出的方案。
  如果是基于此种逻辑,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上市公司提出的方案完全代表非流通股东的意愿,那么流通股东的意愿又如何来体现呢?
  有人也许要说了:上市公司推出方案后,不是给了流通股东机会,通过网上、网下的几种方式表露意见吗?
  确实如此,流通股东通过网上、网下等多种形式表达了意愿,多为质疑方案的合法性,否认方案的合理性。然而从第一批、第二批试点的情况看,面对流通股东的种种质疑,上市公司或者仅做些微调,或者干脆表明态度:“不会再做任何调整”。对于这种无视交易一方利益和意愿的行为,对于这种一方说了算的方案,算得上是公平、公正的吗?算得上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当然,管理层也可以无视流通股东的要求,或者行政不作为,任由事态发展下去,或者忽视这种局部利益的牺牲,而加快推动整体进程。这样做固然可以获得一时的利益,但却留下了巨大的隐患,如证券市场的改革凌驾于我国基本法律之上,行政权力凌驾于基本法律之上,监管部门漠视公民的财产权被强行剥夺。鉴于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推行,上述行为很有可能引发证券集体诉讼和对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诉讼。
  将国有股东、法人股东划归一类是不合法理的,国有股东利益应高于法人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
  非流通股东分为两类:国有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在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中,证监会将国有股东、法人股东划归一类,共同与流通股东寻求对价。从这种划分来看,是不恰当的。
  我国法律规定: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财产、民营财产与公民私有财产都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同时,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国有资产的利益高于公民和其他社会法人的利益”,也就是国有股东的利益高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是完全合理的。
  从情理上讲,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贡献自己的财产给我们的祖国,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股权分置中,国资委再三强调要高于净资产值,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之所以要高于净资产值,其实质是高于在上市时国有资产的实际持股成本。这也是完全应该接受的。
  “法人股东利益高于流通股东利益”是不合法理的,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财产权平等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主要的矛盾集中在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从目前推出和实施的方案看,都要求流通股东牺牲部分利益,使法人股东获得巨大盈利。
  这就让我们不明白了。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平等的财产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法人股在法权上与流通股具有同等的权利。
  那么为什么行政上要求流通股东牺牲自身的财产利益而使法人股东获取利益?证监会为何能做出如此的行政规定?在中国有哪条法律支持法人股股东的利益高于流通股股东?有哪条法律要求七千万公民贡献自己的财产来保证民营老板个人资产获得暴利?
  证监会此次之所以将法人股与国有股混为一谈,有可能考虑到二者的持股成本相同,而忽略了其财产权利的根本不同。
  法人股东的持股成本与国有股的持股成本相同,这是在股市发展的历史中形成的,这是基于特定时期的股权结构,基于该部分股份不流通的承诺而形成的。二者在购买股权的时点上大致相同,所购买的股权性质都具有不流通的性质,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为“国有”,另一个为“非国有”。
  当国有股、法人股都要求流通权时,国有资产出于保值增值的需要,可以要求公民牺牲一部分利益。但法人股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公民为它而牺牲利益呢?难道法人股东的利益等同于国家利益?难道民营企业的财产权高于公民个人的财产权?
  有人说:法人股股东在上市初的募集资金时投入资金、做出了较大贡献,因而在利益上不应有所损失。那么我们反观流通股,它同样是在公司上市之初投入巨额资金,做出了更大的贡献,难道流通股就该在利益上有所损失吗?
  证监会曾经反复强调:股市有风险,投资者风险自负。如果流通股股东由于股价的变化而导致损失应风险自负,那么法人股股东在谋求对价中有所损失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各国政府部门都将保持社会均衡发展,减小社会中的贫富差距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如果证监会要求7000万股民损失自己的财产以保证民营老板的财产的升值,这不仅违背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宪法基本原则,而且与减少社会中的贫富差距的政府使命也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我们说:非国有性质的法人股不过是持股成本与国有股的基本一致。但二者在权益上全然不同。法人股股东在股权分置中,不能够与国有股股东作为一个集体来与流通股股东对价。法人股如果要获得流通,就必须向流通股东支付完全合理的对价。
  “以牺牲流通股东利益为代价,而使法人股东赢得巨大暴利”,此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带来的是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异,从而引发的对股市强大的逼空动力,其力度足以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运作
  以“G三一”为例。按照目前实施的方案,423.88万股国有股和17576.12万股法人股东持股成本均为1元。支付总额为1800万股本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持股成本每股1.08元。股权改革方案实施后,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派2元转增10股,762.984万股国有股和万股法人股的持股成本均为0.45元。相比之下,G三一的流通股1.56亿股,持股成本均高于7.18元。
  由此看出,在价格上,“G三一”法人股东0.45元的持股成本远低于流通股东7.18元以上的持股成本,二者相差16倍以上;从数量上,法人股3.16亿股是流通股1.56亿股的2倍。正是这两类股东持股成本的悬殊差距和低成本股东持股的庞大数量,成为了“G三一”方案实施后股价的持续下跌的根源。
  在“G三一”的案例中,假设股价保持在7.18元一线,那么当法人股流通时其盈利为16倍。假设股价跌到5元,当法人股流通时其盈利为11倍,而流通股股东的损失达到30%。如果跌到4元,当法人股流通时其盈利为9倍,而流通股股东的损失达到44%。
  9-16倍的盈利是什么概念呢?从最近四年的股市行情看,能够在证券市场中实现年收益10%的大资金几乎没有,证券行业已经连续3年全行业亏损。在实业运作中,能够实现年收益30%的就属于暴利行业。房地产业产生了多少个上亿富翁,而房地产业的盈利水平不会超过1倍,也就是100%。相比之下,非流通股股东在1-3年内获得的将是巨额资金安安稳稳的16倍的暴利,这在近几十年的中国经济发展中是前所未有的。
  所以我们说,正是“巨大的成本差异和非流通股东难以想象的高额的盈利空间”,将成为G三一今后暴跌的根源和强烈的做空动力。
  G三一尚且如此,又何况宝钢股份、长江电力乎。如果视第一批的4家试点为“小试”,第二批42家试点为“中试”,连中试尚未完成,经验教训尚未总结,就要全面铺开做整个系统的大批量生产,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严肃性何在?科学性何在?
  不难想象,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沿着此方向一路进行下去,在今后的三年内,中国股市的向下动力是巨大的,冲击之强烈足以影响我国的整体金融系统的运作。
  符合法理的股权分置改革新方案: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的平等,二者合理对价,之后共同向国有股东让利
  什么是法人股东对流通股东合理的对价?在以往的STAQ、NET系统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仅在小范围流通的股价通常在净资产值上下浮动。而流通充分的市场,价格通常达到净资产值的8-30倍。这个差异,其实就是流通权的差异。
  对价如何才是合理的?证监会在长期监管中反复提及:“同股同价、同股同权”,这是《证券法》也是《公司法》的立法根本。以法人股与流通股为例,如果法人股希望获得与流通股相同的权利,它需支付的对价该如何计算?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完全可以参照“同股同价”来计算。上市时,因为考虑的是法人股东和流通股东购买的是不同权利的股票,因为价格有所不同。而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既然法人股东希望获得与流通股东相同权利的股票,那么价格应相同。在此既可以采用历史成本法,也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也就是或者按照流通股发行上市时的价格,或者按照现阶段市场价格。法人股股东当初认购的总价款,按照上述的历史价格或者现行市价,换算成对应的股份,将法人股股东缩股。这样一来,法人股股东终于与流通股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价”了。
  有人问:流通股股东的成本是多少?经过这么多年的交易是很难确定。
  其实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计算各个流通股股东他的成本是多少,而只要将流通股股东看作一个整体就是了。这么多年的交易,是他们这个群体中的内部交易,而这个群体获得这部分流通股的起始成本是确定的。
  当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的持股差异被消除后,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对国有股东让利、对价,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以“G三一”为例,操作的方案是这样的:
  “G三一”流通股上市发行价为15.56元,这是历史成本;方案操作前市价23.82元。法人股17576.12万股,成本1元。
  如果按照历史成本,法人股对价成为万股(此种换算方法下,法人股东持股成本15.56元)。如果按照现行市价,法人股对价成为737.8724万股(此种换算方法下,法人股东持股成本23.82元)。
  之后法人股东、6000万股流通股东共同对国有股东让利对价。假设对423.88万股国有股而言,对价方案不变,为支付42.388万股股票和113.0347万元。
  与国有股对价后,在历史成本计算法下,法人股东持股万股,持股成本15.45元;在现行市价计算法下,法人股东持股742.5144万股,持股成本23.65元。而5日内流通股东持股成本20.84元,20日内流通股东持股成本19.23元,60日内流通股东持股成本18.10元。
  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派2元转增10股后,法人股东持股成本为7.635元(历史成本法下)、11.735元(现行市价法下);流通股东持股成本为10.33元(5日)、9.525元(20日)、8.96元(60日)。
  符合法理的股权分置改革新方案概述:
  从我们提出的新方案中可以看到:股权分置改革的步骤应该一分为二。步骤一是先解决流通股股东与法人股股东的对价,之后再进行步骤二,解决国有股的流通对价。流通股东与法人股东完全平等,成本也应相等。进而二者共同向国有股让利、对价。上述两个步骤可分步计算,一同实施,但需要明确的,绝对不是三种类型的股份“一锅烩”对价。
  在第一个步骤中,按照我们前面的计算方法,“同股同权、同股同价”,或者法人股股东缩股,或者流通股股东扩股,双方计算的基础是各自投入的资金总额。对价后,其理论持股成本应该完全相同。
  在第二个步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中,法人股股东对价获得流通权后,与流通股股东一起,共同让利与国有股对价,国有股获得流通权。
  从此方案的效果看,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法人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实现了“同股同权、同股同价”,且成本较为接近,作空动力大幅减少。从整体上看,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向好。
  证监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三点缺陷:
  缺陷一:证监会不应混淆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主体与第三方。
  证监会属于监管层面,上市公司股权属于交易的客体,国有股东、法人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属于交易的主体,上市公司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有受国有股东的实质控制的,也有受法人股股东实质控制的),而保荐人最多算是中介机构。
  发布行政指令的证监会应该遵循公平交易原则,鼓励三类型股东协调沟通,可以通过网上网下等多种方式,而不应不顾历史、不顾现状,硬性发布指令要求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的上市公司制定方案,以及中介机构保荐人参与。这样做,其实质是强行剥夺了流通股东的重要权利,违背了我国《宪法》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缺陷二:之所以证监会忽略了法人股与流通股财产权平等、国有股利益高于法人股和流通股这两大重要问题,而采取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直接对价,有可能是证监会没有真正认识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意义,而一味要求国资委让利再让利。同时,证监会也没有真正领会“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这一本质涵义,因而毫无道理地要求流通股损失自身利益而使法人股股东几乎没有成本地获取十几倍的暴利,并且使得法人股得以逃脱为祖国作贡献的重大职责。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自股权分置改革推动后,国资委感觉难度大,难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流通股股东积怨深,预期到今后1-3年的巨大亏损而抛股;证监会苦心抛出利好政策,而市场出现了极不正常的情况,而越陷越深面临崩盘。可以说,在目前的这种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流通股东利益损失,唯一的赢家只有法人股股东,几乎毫无成本地获得暴利,整个社会的贫富悬殊进一步加大。
  之所以目前各方案对市场冲击力度很大,是因为证监会并没能保护流通股东的合法利益,可以为法人股东创造惊人的暴利机会,为流通股东带入同样惊人的损失之中。从我们提出的符合法理的新方案看,当解决好法人股东与流通股东财产权平等这一关键环节后,实现全流通对市场的冲击并不大。
  缺陷三:总结经验和教训,证监会应当意识到,只有获得流通权后的各方股东持股成本相近,才能保证股市的长期稳定发展。如果强行推行和实践不合理的各方持股成本悬殊的方案,对上市公司和对整个股市都将带来重大冲击。
  之所以多方业内人士反复强调流通股东的历史持股成本,是因为当初这一持股成本的计算是完全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来制定的。同时,这一成本也是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而付出的价格。
  对价的方式会更快地平衡各方利益,免除回到初始状态的繁琐。但对价必须符合“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原则,必须尊重历史,必须防止以牺牲流通股东的利益而换来法人股东巨大利益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在掌握监管大权的同时,是否也该虚心倾听业内各方面意见和中小投资者的呼声呢?证监会是否该不断努力推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案和措施,推动股市的良性发展,而不是搞急于求成的“一刀切”呢?
  证监会作为股市的行政监管部门,只有尽快纠正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失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国股市的健康良性发展,才不辜负党和人民寄予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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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股东内部合作协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一篇_xx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北京xxx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合作协议
北京xxx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张某、赵某、杜某共同出资注册,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9万元(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张某、赵某、杜某分别现金出资3万元,每个股东各占33.33%的股份。以上资金全部到账。
2、股东所投9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支,包括房屋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二、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北京xxx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湟中路100号xx小区3号楼2单元7楼1021室;
三、职务和分工
1、赵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推举张某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3、推举赵某为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及客户账务处理;
4、推举杜某为业务经理,负责客户信息收集、整理及办公设备维护;协助赵某做好公司内账整理记录。
四、经营管理
1、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总经理向所有股东通报当月销售业绩情况(要求建立销售台账,记录清晰详实);财务总监向所有股东通报当月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要求内部台账规范清晰,并提供当月财务报表);全体股东就当月存在的经营管理等问题进行商议。
2、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管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
3、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问题上存在矛盾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按各自所占股份投票表决。但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上,如部门经理的选任、对外投资、大资金使用(3万元以上)、资金保管等问题上,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
4、总经理具有资金审批权,股东、员工报账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账;现金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自行决定,1000元以上的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员工工资由财务总监报总经理签字后直接发放。
5、公司日常经营中应保证充足的备用金(流动资金),备用金为5万元,由财务总监赵某保管,备用金不足5万时应及时从收取款项中补充或从公司共管账户中提取;公司设立联名账户(即共管账户),由张某和杜某共同管理,除备用金外,其余资金必须存入联名账户,取款需有张某和杜某两人同时在场。公司资金(财产)属于公司全体股东所有,任意一方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或占有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资、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股东按职责分工担任各部门领导,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按照不同岗位发放相应工资。客户不足100家时,张某月工资2500元 提成;赵某月工资3500元;杜某不领取工资;客户100家至200家,张某月工资3500元 提成;赵某月工资4500元;杜某月工资1000元;客户200家至300家,张某月工资4500元 提成;赵某月工资5500元;杜某月工资2000元;以此类推,每增加100家客户,股东工资上浮1000元。上不封顶。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至5号。
2、业务提成为客户代理记账的月收费额,每位客户只提成1次(客户流失后重新代理记账的不属于提成范围)。提成在客户首次交费当月计入工资。
3、每年12月下旬进行当年股东分红。当年利润扣除5万元备用金(含原预留的备用金)和当年利润的10%的公积金后再进行分红。每位股东按33.33%的比例分配。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存入联名账户,单独记账,除非公司出现亏损、投资、重大责任事故等不得动用,公积金达到10万元后不再提取。
4、公司如出现经营亏损,则提取公积金进行弥补,不足部分每位股东按33.33%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和债务。由于个人工作原因(非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则由本人承担30%的责任,公司承担70%的责任。由个人故意或丢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则由本人承担100%的责任。
六、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全体股东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股东同意后方能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退股。有股东退股时,公司对现有资产(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进行合理评估,股东按所持比例获得相应公司财产(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客户资源属于公司无形资产,股东退股时,不得提出带走客户资源。
2、股东退股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转让权。
七、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的:①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②公司经营不善亏损的;③公司违反法律被撤销的;④其他不可抗力原因。 股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司财产清算: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
邀请各股东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作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违约责任
股东存在弄虚作假,如虚假记账、虚报瞒报、侵吞财产等行为的,一经发现,责令退还相应财产(现金或财物)并处该财产两倍的罚款,退还财产及罚款计入公司账务。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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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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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2016年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二篇_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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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 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为: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丙方出资: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公司住所为: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
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 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 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三篇_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_________(你)和_________(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 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你填(李)
我填(郑)
三 公司名称及性质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如下 1,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 (只能是一个,为你)
4, 注册资本:
5, 经营范围:
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我们先协商) 6, 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 启动资金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8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2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具体资金转入方式可以双方协商,股份占有今后如有变动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并修改章程通过。(将来我可能会增大股份额,待协定)
2, 注册资金(本)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45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 公司不设董事会(因为只有两个人,表决上是协商一致,所以没有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 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18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兼副总经理,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六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七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45%,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八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2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
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45%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55%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九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十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4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四篇_公司股东内部协议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丙方:xx 身份证号:
丁方:xx 身份证号:
戊方:xx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事实上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戊方(签名):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五篇_2016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
一、xx-xxx-xxx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由xx和xx-x共同注册,xx-x和xx-xxx以部分出资和技术入股,上述人员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xx,现金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并以合作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
xx,现金出资人民币30万元,并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参与经营;
xx-xxx,现金出资人民币20万元,并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参与经营;
xx-xx,无现金出资,但以合作公司注册股东和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合作公司的办公地址:
四、职务和分工:
xx-x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董事,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xx-x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
xx-xx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协助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xx-xxx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配合执行董事对外执行合作公司的相关事务。
五、利润分配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xx占59%、xx-xx占21%、xx-xx占19%、xx占1%的比例分红。每月提取当月的税后利润的5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6个月提取近6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
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退股。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执行董事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七、退股方式: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应该向执行董事提出书面申请。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八、本协议签定于2016年1月 日,一式四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
九、签字生效:
x\\\\\\\\\x x x x xx-x x xx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注:以上股东中xx、xx-x的现金出资共计50万元暂由xx-x借付,上述二人应在具备还款的情况下及时归还xx-x人民币50万元。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 [篇2]【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 [篇4]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六篇_2016内部股东合作协议
内部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王某 身份证号:
乙方:章某 身份证号:
丙方:戴某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诺其拥有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 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 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 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 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 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江阴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 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江阴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江阴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 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 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 至 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 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江阴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江阴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内部股东合作协议 [篇2]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丙方:xx 身份证号:
丁方:xx 身份证号:
戊方:xx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事实上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戊方(签名):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内部股东合作协议 [篇3]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内部股东合作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方经营的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诺其拥有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 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_________ 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_______ 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_______ 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________ 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 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______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 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 乙方现共投入资金 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 万元,另 万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 万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______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______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______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 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 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 至 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 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______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______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内部) 第七篇_2016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 公司注册全称为: 西安(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叁拾万元整
2、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伍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 四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 公司住所为: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甲方
5、 公司经营范围为:庆典服务、广告服务两大类别,具体如:活动策划、商业演出、广告设计、影音制作等。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 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乙
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
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
字方可生效。
4、 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 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
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 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
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 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
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 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
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 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
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 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五十五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四十五 。
3、 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
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 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5、 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
的各项福利。
6、 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 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
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 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
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 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 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5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2]
有很多的公司合伙是四人共同合作的形式,这样的股份制的合作,股东间要签署怎样的股东合作协议呢?以下是一份四人公司股东合作协议的模板,仅供参考。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丁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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