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矿部,财政部《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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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收费依据和标准
建设用地许可
①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市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耕地保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0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8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
根据唐政字【2016】3号 委托下放
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审批
市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土地利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24条;《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划拨土地收入收缴标准的通知》(唐政函【号)
③临时占地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耕地保护处、各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6条。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
涉及土地复垦的,依据《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1号),土地复垦义务人应按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费用存储计划,将土地复垦费用按期存入专门账户。
④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市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土地利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2、13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10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第5、11、12条;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7、5.4、6.3
建设用地许可
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综合规划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四条
根据唐政字【2016】3号 委托下放
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
市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土地利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0个工作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6;市基准地价年地租标准
⑦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验收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9条;《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4]19号)。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30个工作日
⑧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不压矿或不作压矿处理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国务院第152号令)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41号)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2]46号)
压矿10个工作日;不压矿或不作压覆处理2个工作日
项目不跨县、市(区)的下放至县(市)、区属地管理
小型储量规模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许可
①采矿权设立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六条; 《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至第二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
1.采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 2.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9条。3. 采矿权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10条。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②采矿权延续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六条;《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至第二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采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 2.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9条。3.采矿权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10条。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小型储量规模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许可
③采矿权变更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条;《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至第二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采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 2.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9条。3.采矿权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10条。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④采矿权转让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条;《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至第二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
⑤采矿权注销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六条;《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至第二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小型储量规模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许可
⑥采矿权抵押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8个工作日(其中专家评审和征求部门意见所需时间不在规定的时间内)
海域使用权审核
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承办]
海域管理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12、16、17、18、19、20条,2、《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7条3、《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14、15、16、17、18、19条
用海单位或个人
3个工作日(不包括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及集体决策,市政府审批时间)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省财政厅、省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综(2007)66号
根据唐政办字【2016】57号丰南区海域使用权审核委托下放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地勘地环处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唐山市地理信息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六章第28、29、30、31、32、33、34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第一章第3条,第三章第14、17、18条。3.《河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6号)第四章第21、22、24、27条。4.《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第2、3、13、1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农用地转用审批
①农用地转用审批(省下放权限)
市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耕地保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6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7]2号、《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4]2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不含迁安市)
1、耕地开垦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按每平米10&15元标准收取。2、征地管理费:《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征地管理费、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纳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根据不同的征地方式按征地费用总额的1.5&4%收取,其中涉及住房建设部分按原标准的70%征收。《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从日开始降低50%(唐山市财政转发日期为日)。
农用地转用审批
②报省以上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初审(含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整体审批)
市政府(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耕地保护处、综合规划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45、46、47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6、37、38、39、40条
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和符合单独选址用地单位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查批准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3.《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4.《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8个工作日(其中专家评审和征求部门意见所需时间不在规定的时间内)
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下采矿权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①采矿权延续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第7条、第15条、第16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采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 2.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9条。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省国土资源厅收取相关费用
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下采矿权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②采矿权变更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第7条、第15条、第16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采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 2.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9条。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省国土资源厅收取相关费用
③采矿权注销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第7条、第15条、第16条;《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④采矿权抵押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延续、变更、注销登记
①探矿权延续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20条、第22条、第24条;《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探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2.探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第12条。3. 探矿权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10条。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省国土资源厅收取相关费用
②探矿权变更审批登记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20条、第22条、第24条;《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探矿权登记费: 《关于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矿部、财政部地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号,2.探矿权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第12条。3. 探矿权价款收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10条。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延续、变更、注销登记
③探矿权注销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20条、第22条、第24条;《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④探矿权抵押备案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非国有矿山企业地勘单位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和市场项目探矿权转让审批
①非国有矿山企业采矿权转让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4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②市场项目探矿权转让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4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9]10号)。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省、市设置的测量标志迁建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七章37、39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3号)第5、19、20、23条。3. 《河北省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办法》(省政府令【2010】第10号)第二章第9条,第三章第1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十五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展示、登载本行政区域地图(不公开出版,不含图册)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各种展会宣传品、户外广告牌(条幅)、报纸期刊等附加的国家版图图形示意图的受理审核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80号)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ICP备案:冀ICP备号-1
唐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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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一、采矿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依据:1000元/年/平方公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政策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9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二、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依据:&&按照评估确认的采矿权价款缴纳(豫国土资发〔2004〕73号)。政策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10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本办法第9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三、采矿权登记收费标准、依据:1.划定矿区范围:不收费;2.采矿权登记:大型500元;中型300元;小型200元;3.采矿权延续登记:100元;4.采矿权变更登记:100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1号)。政策依据:《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21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市(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开采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其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二)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三)矿区范围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矿产开发要办哪些手续_百度知道
矿产开发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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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30日内办理完);
采矿权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采矿企业的批准文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
(6)、其他资料;
(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等提供河道管理部门的批文。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号);
(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如果该区没有采矿证,就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开采许可证。首先,经过县国土资源局的批准同意,委托地质勘查部门在该区实施地质矿产工作,编写资源储量估算报告。划定矿区范围,确认资源量,了解开采技术条件,进行经济意义概略评价。第二,挂牌,走招拍挂的程序,一般一个月之后摘牌,缴纳价款获取矿产资源的开采权。第三,委托矿山设计部门编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需要评审,获得安全部门审查意见。第四,委托环境评价和保护部门编写矿山环境评价和综合治理方案(评审)。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编写土地复垦方案。根据规定缴纳环境治理保证金。第五,提交以上报告、批文、缴款证明等,以及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矿区范围图、矿区范围批复文件等,到市j国土资源局申领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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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办理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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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许可证办理是免费的,不过需要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收费依据: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号);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地矿部、财政部《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因区域不同,收费标准略相同,例如北京市具体情况规定如下:一、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登记的收费办法:1、一般标准:(1)个体采矿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2)乡镇以下(不包括乡镇)各种集体矿山、个体联合采矿一百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3)乡镇集体矿山企业采矿,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含二百元);(4)各种形式的联营、合营可根据形式的不同,由县(区)自行掌握可分别按乡以下集体、乡镇集体、国营矿山收费标准收费;(5)乡镇集体和外商合办的中外合资矿山,应视规模和形式不同,可分别按乡镇集体矿山、国营矿山、中外合资矿山等采矿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县(区)政府自行掌握;2、几项具体规定:(1)收费标准上下限之具体金额,可按矿种和规模及其服务年限的长短,由县(区)自行掌握;(2)个体、集体矿山规模超出小型矿山规模,按国营矿山收费标准收费;(3)对有的矿种或矿山在签发采矿许可证时,须实地勘查,工作量较大者,可加收手续费,其金额不得超过采矿登记费;(4)有的矿种个体或乡以下集体用工形式特殊,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其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区)掌握可突破上限;(5)采矿许可证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补领者,收取原采矿登记费的一半;(6)由乡政府代发的采矿许可证,所收费用乡留50%,上交县(区)地下资源管理办公室50%;(7)水利部门代发的采矿许可证,所收费用水利部门留50%,交所在县(区)地下资源管理办公室(或同级矿管机构)50%;采矿登记费,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年编报收支预算,实行以收抵支的办法,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上交财政,列其它收入科目中的规费收入“,收支平衡以内的部分,由县(区)地下资源管理办公室或代发证机关作为矿管经费使用。二、关于收取矿管补充经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86)厅秘字第67号文批复“区、县所需矿管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不足部分,可由区、县地下资源管理办公室收取管理费补助”的原则,各区、县可以收取管理费,其金额为地方财政拨款加收采矿登记费,抵支矿管经费不足部分(上限不得超过矿产品销售额的千分之五)以补充矿管经费之不足。其具体办法按上述精神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由县(区)政府制定。三、对所收经费的使用:采矿登记费和矿管补充费,是矿管的专项费用,只能用于矿管工作开支,不得挪作他用,要专款专用,其用项:1、专业工作所需设备、仪器、工具、文具等购置费;2、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文件、资料、报表、图书购置费与印刷费;3、办公经费及其外出所需的各项业务活动经费开支;4、其他费用:如专业性会议费、车辆维修费等……。
职业培训员
办证不需要花钱,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花钱:材料编制费,不符合整改费用,最主要的采矿权价款等等。尤其是采矿权价款每种资源都不一样,但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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