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保基数上调缴纳基数什么时候上调,到手多了还是少了

社保基数上调,到手的工资会变少吗?
(文章来源:凤凰金融)
近期,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等多地公布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
社保基数是怎么一回事儿,为什么会有上下限?对我们普通员工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听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16年有所提高。
如,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每个人缴纳的社保费都会增加吗?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会对我们的工资产生什么影响呢?是不是每个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会有所增加呢?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为啥有的人要按上下限缴费?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赵的工资为3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600元),但小赵要按照36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
小王的工资为20000元,工资水平超过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8000元),那么小王要按照18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到手工资则可能会减少。
为什么要设立上下限?
那么,为什么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呢?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
同时大家也要知道: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总结:此次上调社保基准,虽然一部分人到手工资少了,但归根来讲对我们来说是利好的,因为这意味着等我们退休后拿到手的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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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社保缴纳基数调整,到手工资终于要变多了吗?
社会保险是我国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一种安全制度,社保具有稳定社会生活,资源再分配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每一个上班族的日常生活都和社保紧密相连。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这让上班族们都叫苦不迭,缴纳基数越来越高,到手的工资就越来越少了。
不过,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呢?简单来说就是要扩大社保的统计口径范围。之前有很多私营企业为了减少员工在社保方面的额外支出,就直接用现金发工资,更别提交五险一金了。这就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因此会逐年升高。而扩大社保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基数将会随之降低,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社保缴费的门槛,可以让更多低收入者能够享受社保待遇的同时到手工资随之增加。
在调整政策之前,社保基数连年上涨,工薪族的到手工资不停缩水,而且根据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这也就是说,工资较低的人群要承担高于自己的工资标准的社保金额。举个例子,假设某地平均公司5000,老王工资2500,低于平均工资的60%,但是他只能按照5000*60%也就是3000的标准来缴纳,而不是实际工资2500。
因此,扩大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缴费费率,是社保改革迈出的一大步。由于之前的并不合理的社保缴费机制,已经造成3800万人退缴社保的局面。这样的改革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扩大缴费基数这一政策,对企业和员工来说减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对国家来说,也可以真实的反应这一地区的平均收入状况。尤其对于低收入人群,到手工资的增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可以每月积攒一定的钱来做些收益稳定的投资,这样一来,哪怕工资收入有限,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多的为自己创收。
无论如何,社保的改善机制都是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有更加完善的制度才能尽可能的提高我国人民参保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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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拿到手的钱变多还是变少
最近,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等多地公布了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我们来看看具体的!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23118元 ,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地区,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这是什么意思呢?以养老保险为例,您的月收入如果为30000元,即高于23118这个上限,那个人缴费比例和单位缴费比例都不能按照30000元作为基数来计算,而只能按照上限23118元计算。简单说,就是收入过高,不能缴得太高。有!上!限!
因为人社部明确,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正常情况下,大家的工资每年都会上涨,所以社保缴费基数每年也是变动的。
首先我们来明白一点,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 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那么,每个人缴纳的社保费都会增加吗?
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 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我们到手的工资会多还是会少呢?
事实上,7月起,社保缴纳基数调整,大多数都是上涨的,那么你拿到手的工资就要减少了,原因如下:
比如:6月份你的税前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都是8000元,五险一金要扣除.2%+2%+12%)+3=1779元,个税要扣除167元,拿到手的工资是6054元。
7月份你的工资没变,但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至9667元,五险一金要扣除.2%+2%+12%)+3=2149元,个税要扣除130元,拿到手的工资是5721元。
7月份五险一金多缴了370元,个税少缴了37元,到手工资比6月份减少了333元。
有两种情况基数不变:一是当年入职的新员工,依然按照入职薪水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二是上年度工资不变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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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涨 个人到手的钱多了还是少了
来源:社保网
  2018年北京缴费工资的基数目前已经确定为8467元,这一数字比2016年的7706元上涨了8.99%。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定为25401元,即上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467元)的300%。  根据市人社局、市统计局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2016年度这一数字分别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92477元,月平均工资7706元。  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有关规定如下:  01企业为员工参保,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02企业为员工参保,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也就是说一些高收入人群每月缴纳最高工资基数为25401元。  03个人参保,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927元。  04企业为员工参保,当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时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工伤、生育、医疗最低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05企业为员工参保以及个人参保,当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40%的时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养老、失业最低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  06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为: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40、50下岗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  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通过人才市场个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40、50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  企业和个人最低每月分别交多少?  根据新的缴费基数来看,2018年企业每月最低缴纳社保费用1239.59元;个人每月最低缴纳社保费用382.33元。相比之前最低缴纳社保费用,个人多缴纳了34.13元,企业多缴纳了111.46元。虽然社保基数上调,我们每个人交的社保费用高了,但是从长远利益来看以后退休了领到的养老金也相应提高了。  需要注意的是:从下个月开始e社宝将按照新的社保基数来收取社保相关费用,请大家务必知悉。
[责任编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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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海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依法足额征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参保企业及职工,日至日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最低不低于3100元,最高不高于14090元确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清册,可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二、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6年度海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743元。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为4650元/月。大病统筹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省、嘉兴要求实施,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执行。
  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如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所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同时将申报情况公布或告知职工本人,并对申报真实性负责。
  五、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本省户籍人员应保尽保。未按此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大病统筹、工伤、生育和基本养老保险。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企业人员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以上要求参保缴费。按照海政办发〔号第23条规定参保的工业企业其外省籍就业人员,可继续按原办法参保。
  六、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月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自行申报、年度结算。月,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5%,医疗(按基本医疗、大病统筹占比,年度统一结算大病统筹)、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企业离退休、外籍未参保、其他单位参保和非本市灵活就业参保等人员的工资以及职工工资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以上部分,在计算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时可按费种从工资总额中予以扣减。
  七、按照浙政发〔2006〕48号、浙劳社老〔2006〕142号、浙政发〔2009〕19号等文件精神,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雇工7人以下)、灵活就业人员从日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档:即670元/月、753元/月、837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51元/月。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如参保人员缴费档次与上年度缴费档次不一致的,必须重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八、因故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或应缴未缴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以前中断或应缴未缴的年限可以进行补缴,日至日期间,补缴中断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948元/月;补缴退休不足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补缴中断年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418.5元/月(企业)、465元/月(事业)、837元/月(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单位) ;补缴短缺年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260.4元/月(企业)、297.6元/月(机关事业)。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9号)文件规定,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通过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日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837元/月。
  十、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要抓紧时间,按要求申报缴费基数,着力将此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要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经查实存在少报、瞒报、虚报的,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通知从日起实施,期间如上级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公告 各位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6]48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海政发〔2017〕31号)等精神,从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从2017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我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50元的80%、90%、100%三档确定,缴费比例为18%。具体为:第一档921元/月(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670元/月),第二档1004元/月(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753元/月),第三档1088元/月(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837元/月)。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也可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划入市民卡个人医保账户金额为:35周岁以下每月97.65元,35周岁(含)至45周岁人员每月111.60元,45周岁(含)至退休(职)每月125.55元。
  3、参保人员缴费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参保人员从7月份起根据上年度选择的缴费档次,按新的标准从签约银行账户中扣缴,不需另行办理手续。参保人员若从7月份起要改变原缴费档次的,必须于日前到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社保或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2)原参保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如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填写《海宁市中途参加2017年度居民医保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确认后,到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社保窗口办理变更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手续。
  (3)参保人员应确保每月20日前签约银行账户中足够的余额。参保人员若不按时足额缴费,导致社会保险缴费中断,影响基本养老和医保待遇的,由参保人员自行负责。请各位参保人员及时检查签约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情况。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font color="#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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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制再涨也填不了海宁社保这个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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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就是坑& &买得越多,挖得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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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得蛋疼 发表于
又要多花钱了
还是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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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老干部谢谢你们~都是大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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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年年涨,养的退休老干部油光满面的,而我们年轻一辈却面有菜色,看来中国的未来靠老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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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涨涨!哎,
昨天夜里,盐官镇桃园隆兴南苑和北苑(郭店新农村)多车遭小偷光顾,造成车主不同程度
张女士和丈夫有一套位于杭州春江花月小区的房子,四室一厅,204平方米,当年夫妻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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