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申请西安公租房必须交社保吗需要有社保吗?我是外地户口,我查了大多数地方不需要社保西安对西安公租房必须交社保吗有社保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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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要求即可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我是菁英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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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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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社保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没有社保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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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交不交社保没有关系,但你或者和你一起申请的家人一定要有工作; 具体你可以参考下公租房申请细则: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 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 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可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申请;也可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1)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填写黄色申请表; (2)其他人员填写白色申请表。 2. 身份证明 主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 4. 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主城区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 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 (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审核配租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六)配租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1.申请时间段是指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公布的申请人能够参与摇号配租的申请时间范围。 2.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3.摇号配租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和指定的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七)签订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五、租赁管理 (一)合同管理 1.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2.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2)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5)房屋维修责任;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7)其他约定。 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二)租金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 4.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从其工资收入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扣。 (三)房屋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2.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3.承租人应当每2年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报住房、收入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视为放弃租赁住房,合同终止。 4.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对于房屋内部易损易耗设施及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确保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多人合租的,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四)换租规定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1.换租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 2.变更地点申请换租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轮候库参加摇号配租;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 3.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 (五)管理模式 1.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组建由社区居委会、房屋管理机构、派出所、物业服务公司、住户代表等组成的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的社会管理工作。 2.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建或委托的房屋管理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取、房屋使用、维护和住房安全情况检查,并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小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核定。物业服务费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退出管理 (一)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退出规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3.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出售管理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八、监督管理 (一)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有权组织对承租人的租住资格进行抽查复核,承租人应予以配合。经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住资格。 (二)房屋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房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2名以上工作人员可持工作证明,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入公共租赁住房检查使用情况; 2.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三)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要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六)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廉租住房的申请 符合《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户籍所在地按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规定和程序办理,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并在轮候配租时享有优先权。 (一)廉租住房家庭应申请户籍所在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无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筹安排租赁地点。 (二)廉租住房家庭配租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三)廉租住房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现行廉租住房政策规定交纳租金,并优惠部分物业服务费。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差额部分由廉租住房家庭原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四)已实行实物配租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领取租金补贴的,经户籍所在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同意,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停止领取租金补贴。 十、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开发区、园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由开发区和园区自行制定。 十一、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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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问题,在西安打算买房,但是社保缴纳不满两年的外地人多吗?收藏
最近看到6.28 西安调控新政,限购,限售,限贷。其中限购一条,说外地人社保缴纳不满两年的不能买房,看似限购了,可是西安落户政策目前非常宽松,只要是大专年龄 & 36岁,本科年龄 & 46岁,研究生以上年龄更是不限,只要想落户西安的,都行!这么宽松的落户条件,不满两年社保的外地人先转成西安户口不就行了!西安政府出这政策,明显逼你先落户,只要落户了就能买房。根本不可能稳定房价。试问在西安社保缴纳不满两年,而且还不能落户的外地人很多吗?
西安旅行,上海出发,双飞自由行.兵马俑/秦始皇陵/法门寺/华清池一览无遗.西安旅行,品位西安特色小吃,玩转西安大街小巷.
前排,落户,买房,卖房,联系我哟,
在杭州工作了三年 2月底刚一离职,3月1号就出台限购政策,符合杭州购房资格,可离开了杭州 回了北方,然后西安6月30一限购,好了,买房的计划又泡汤了,杭州价格太贵了,越来越买不起了
外地落户把户口落在哪里
没房怎么落户 大专学历
朋友打算在哪买
找熟人挂公司代缴社保挂两年啊
我就是社保没满两年,想买房,落户政策都不符合的。
我也是想买… 外地户口 ,还在外地工作,愁死了
楼主,我从现在开始缴纳社保,缴纳两年后能买房不?还是说必须西安户口才行?
找中介看有办法没?能买赶紧买,只要限购,房价都会大涨一波。
成人专科能落户吗?
没挣到钱,不指望西安买房,爱涨就涨,涨上天也没事
那是给没钱人说的限购,
我是外地人,可我是卖房的可以和你们聊天吗
西安还要大涨,有钱就快买
掏点钱就把事给你办了
西安不交社保的单位多了,福利赶不上北上广,政策定的呼呼的,这一作,受害者全是平民
不落户,可以买房吗
当然有效了,你会为了炒房在西安落户吗
想知道怎么才算满了两年社保?按时间算已经有两年了,但是去社保局打单子没有今年的记录。因为还在年审中,这样算满两年吗?
找一个本地户口的满足购房条件的结婚,所有问题全解决
可以。就是贵。 没有学历也没社保。
西安公租房经济适用房辅助申请!
西安公租房辅助名额申请咨询[耶]国家政府严审过的新房!政府出资建设!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约45-50㎡)月租金280—380元
不是出租,公租房需先要申请才有资格租住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55-60㎡)月租金约400元,各种户型,已简装到位,均无公摊。水、电、天然气、暖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并享受物业减免政策。可长期租住。另外!
经济适用房,也可以申请了!每平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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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16届毕业生的我,在饱尝了近一年的租房艰辛后,对于西安市政府4月21日出台的“新毕业大学生申请租赁型保障房”项目,一开始还是满怀期待的。项目包含王家棚小区(馨和居)、向阳沟小区两处公租房,都是30-50㎡的一室、两室,过渡期间的租金2.89元/㎡。每月一百多的房租,简直喜从天降。最重要的是,3年内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或5年内985、211院校新毕业大学生,拿着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可以现场直接办理手续,摇号选房!5月1日,一名大学生在王家棚小区选房结合自身情况,我选择申请了向阳沟小区的公租房。虽然公布的物业电话一直打不通,但5月1日开始办理的当天,我还是一大早就乘车前往向阳沟。经过现场申请摇号,顺利分到了房子,完美!顺道也赞一下手续办理的效率之高。不过那一次往返乘车的痛苦,也令我对之后在公租房小区的生活产生隐忧。三个月后,工作人员通知我领钥匙时,我提出退掉公租房。在我看来,这是均衡考虑后的无奈之举。向阳沟公租房小区的位置1首先是,臭。大概我是那种小姐身子丫鬟命的人,虽然一穷二白,但对生活还是要讲究一些。去过两次小区,惊叹门口往来的车辆,十有八九是垃圾车。这些垃圾车大多标注着雁塔、新城环卫的标识,满载而过。从公交车站往返小区的步行途中,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垃圾车经过。整条道路始终弥漫着恶臭,令我对居住环境的卫生产生大大的疑问。小区门口往来的垃圾车2除了臭,住在这里出门是不安全的。从小区出发坐车,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坡道。这条路为双向双车道,路面较窄,一侧为沟壑,整体坡度较大,在机动车道两侧,没有预留人行通道,也没有加高的路沿,大家只能走在水渠盖上。这类路面遇到雨雪天气、路面结冰结霜积水等情况时,步行存在安全隐患。我这种手脚不协调的人,遇上这种结了冰的坡道,大概只有小心翼翼、注意别多摔几跤的份。小区门口的道路如果只是注意路面还好,偏偏小区门口车流量特别大,除了大部分运输垃圾的大型罐车,还有少数大型货车。走在这种路上,尤其是在视线不好的夜晚、凌晨、雨雪天气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小区门口到公交站之间的路段十分荒芜,几无人烟。女生或单独步行的行人,在夜晚、凌晨、或人少的时段出行、候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怎么办?3最后,就是大家吐槽最多的交通问题。出门坐车先要步行很长时间。从小区门口出发,按不同出行需求,乘坐的公交站点包括西铁看守所(240)、神峪寺沟(240,241,910)、公交八公司(800,241,241区间,240,910)三个。其中西铁看守所站未见明显站牌,搭乘不便,该站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公交线路中并未出现。从小区门口出发,步行至这三个站点的距离为350m、750m、1330m,步行距离较长,步行时间在10-30分钟之间。可供选择的公交线路也很少。工作单位在市区的,要么坐 241路到半坡换乘地铁,要么坐800路横贯东西,中途在咸宁路换乘地铁,或在别的站点换乘公交。公交线路本身数量少,连通市区的有效线路更少。从向阳沟小区到钟楼的路线公交的通勤时段也是蛮尴尬的。像我们这种职场新人,出行的规律是早出晚归。小区周围可乘坐的各线路中,除800、241区间在公交八公司站点早6点开始运营外,其余各线路到达小区附近站点均在早6:30之后。也就是说,清早起床出门,要么穿着职业装收拾得干干净净,在尘土飞扬恶臭满天,下雨下雪天泥泞不安全的坡道上步行半个多小时赶到公交八公司乘车;要么等到6点半之后,依旧步行十几分钟在离得近的站点乘车。问题是,以向阳沟小区的地理位置,起得晚,上班就要迟到啦!而且像我这么注重形象的人,怎么能容忍自己长途跋涉后邋邋遢遢地到单位?至于运营停止时段,晚10点之后的线路特别少。加个班,朋友聚个餐,基本就回不去家的节奏。感觉住在向阳沟,除非不社交、不加班,否则还是买个车吧!通勤时间长我自己觉得无所谓,不就是比别人起早一个多小时,晚回去一个多小时么。然而通勤不方便,这个忍不了。相比于交通配套发达的北上广深,西安这种地方,住得远更是伤不起啊。五月份,我曾在网络上向相关部门反映上述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1、如果政府在项目实施之前已有相对应的规划,烦请告知有关的规划内容。2、建议开通小区门口至最近地铁站点的接驳车。3、建议同交通管理部门协调研究,将800、214区间线路部分车辆始发站设立在小区周围,相对于原先始发站为公交八公司,只延长一站,能够解决步行距离长、时间久以及早出行时段不便的问题。4、在小区门口至公交站点之间,安装监控设施,设立民警巡逻点。5、在小区门口路面设置人行区域,限制大型垃圾车辆行驶时段。然而,我的帖子被管理员删掉了……近来看到有人在网络上留言,也说到向阳沟小区的交通问题,这哥们住了两天就觉得交通不方便了哈哈。截图来自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从回复来看,大概市交通局认为,小区周围的公交线路很方便,而且,他们不认为周围的公交八公司场站是个公交场站……&种种迹象表明,向阳沟公租房可能是一拍脑袋选了一块偏远的地段来建设所谓的人才公租房,一开始就没考虑过公共配套的问题。当然,有人会说,至少房租便宜啊,你在西安三环内试试能不能找到五百多就能租的房子。要我说,还真有。这是省直机关东苑小区的位置,毗邻地铁3号线、西安交大,二环边上,交通方便,配套齐全。小区内大多是40㎡的一室、60㎡的二室公租房,租金分别是500元/月,750元/月。这个小区的承租对象只能是省直机关的工作人员。看来,西安真正想留住的人才,是在政府工作的人才。六月份,西安市公布了一批违规转租人才公租房的大学生名单,叫好声一片。&不过,东苑小区承租人,这样公然通过中介将公租房挂在网络上进行转租,政府视而不见,颇有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在向阳沟小区物业办,负责办理退房的工作人员抽出一张申请退房的声明,要求在填完个人信息时,退房的原因应该写“个人原因”和“工作原因”,大概退房都是怪我太作吧。旁边的工作人员不停在接打电话,挂断电话,感慨“都是退房的”。文章作者:yojing 新毕业大学生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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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退掉了西安市的人才公租房于日发布于西安社保查询网www.xatao029.com
1楼&& 22:13:43
公租房的位置确实远,急于盼望政府协调周边公共交通
2楼&& 10:59:43
这别是个傻子吧.. 58同城上面都是中介,故意放个超低价位吸引你打电话,然后再告诉你这个价位早没房子了,然后诱导你去租更高价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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