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湛河区万达办理的房产证有没有法律效用?

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河南省领导回复
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回复68条网友留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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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三门峡银堤漫步小区已经开发5年了啊!广大业主交了5年钱,拆迁户等了5年了!现在还是一栋楼都不能住,请政府为人民服务,尽快让业主住上房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市国土资源局调查,日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发银堤漫步项目,日,依据《成交确认书》市国土资源局与裕鑫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未按约定缴纳出让价款。 市国土局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于日,向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裁决:裕鑫公司在日前支付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市国土资源局请求裁决不予向裕鑫公司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该事项不属仲裁范围,不予裁决;驳回市国土资源局其他仲裁请求。 日裕鑫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日裕鑫公司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下达行政裁定书:(2013)豫法行终字第00076号,以该诉讼属民事合同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为由,撤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三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并驳回裕鑫公司的起诉。 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下达行政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2014年7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三门峡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诉理由不能推翻法院判决,该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监督条件,不支持其监督申请。后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执行审查。截止目前,因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该公司开发的项目属于不予登记范围,因此也不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查,三门峡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日通过土地摘牌获得土地使用权,三门峡规划城管局于日为该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住房保障项目专题会议,会上确认三门峡市复合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系银堤漫步项目中的一部分。之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给三门峡市裕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合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编号为,7月20日为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建设项目名称为银堤漫步城市棚户区,总建筑面积10194.3平方米。三门峡市裕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向该局出具证明,三门峡市裕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五原路南、康园路东的银堤漫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未按保障安置工程要求的时间开工建设,其所承担的保障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被其它项目取代,该项目已不属于保障性住房,故该局于3月30日在三门峡日报刊登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废(2011-18)的公告》。 该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多次进行查处,于日依法查封了施工现场。但该公司于日擅自启动已查封的施工现场。该局于日对该项目立案调查,根据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文件规定,可对其暨有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数额做为处罚依据,待评估完成后确定最终处罚数额,目前造价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 2014年下半年,三门峡裕鑫房地产开发向该局提出规划许可申请,但因实际建设内容与原规划用地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不符,造成后续规划手续无法依法进行。目前,该局依法停止了对该公司的项目审批许可工作。
【网民留言】
各位领导: 我代表三门峡市祥和苑小区广大业主,反应些我们小区出现的问题。 1、小区乱收费问题十分严重(下图有开发商给的收费单据)最简单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在有线电视收费大厅正常收费是240/户,而开发商给的收费单据是280/户)。(当我们跟我们小区对面的越海华府小区收费依单据一比我们竟然能多好几万)。这么明了的收费都敢于乱收费,其他收费问题,我想就不用我多说什么了吧?相信政府相关部门也比我们业主要清楚其他收费应收取多少。(在登报后开放商解释说有线电视费签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280/户的合同,登报后才又改成240一户) 2、按照小区规划,现小区内该于拆除的房子还没有拆除(在未拆除的独栋小楼听施工工人说,开发商要在小区内应拆除的独栋小楼改设成宾馆)这种霸占业主公共面积的作为是否合法? 3、小区绿化问题。 在跟我们小区施工进度相同的金领时代小区远在14年年底已进行绿化。而我们小区在报纸登报以前仅在小区内种了几棵书。(登报后开放商解释说是冬天不方便进行绿化) 4、国家对于交房有明确规定为何开发商在未达到交房条件时开发商还通知业主交房。通知交房时房屋电线、水电暖、只走到房间门口。是否达到交房条件。 未经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交房条件的房子。违约金如何赔偿? 5、当我们给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打了好多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说让我们等。给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反映问题也无人回应(相关部门不作为,作为老百姓的我们又该如何反映?谁来维护群众利益?) 6、物业费是否达到1.2元/m2/户。未达到标准为何还按1.2元/m2/户收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祥和苑小区是河南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小区,小区2#楼是农商行职工团购的,双方签订的有合同及补充协议。 经向开发商了解,有线电视费是因为最初签订的合同有瑕疵,经过协商并变更合同内容后现已修改为240元每户,已更正。 小区未拆除房屋,按照规划此房屋不在该公司规划地块范围之内,该公司无权对其进行拆除;小区绿化正在进行中,部分植物已移栽完毕。 该小区已经经过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有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 关于水、电、暖等开口费,如果业主在买房时和开发公司有约定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程序进行服务收取的费用,开发公司并不收取该费用。目前三门峡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是每平方米不超过1.2元。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该局已协调督促开发公司积极和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尽快妥当处理。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在日理万机中打扰您,要不是走投无路是不会打扰您的,2014年三门峡湖滨区第二十届黄河文化旅游节招商项目中确定了投资8.5亿元的圣通国际花园,同时三门峡市人民医院也团购了该项目中138套商品房,正是因为看到该项目是政府招商项目而且有市医院的团购,作为一个下岗打工者我也拿出了积攒十几年的全部积蓄全款购买了圣通国际花园的两套房子,可是1年半过去了该项目也就挖了几个基础坑,从15年的1月份停工到现在至今仍未有开工的迹象,我们业主多次与该项目负责人交涉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开工,时至今日该项目五证没有一证,也多次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任何结果,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干一辈子挣俩钱也不容易,希望您给予关注一下,在此感激涕零!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商务中心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圣通国际花园项目位于商务中心区范围内,是河南六顺置业有限公司在商务中心区投资开发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仅与该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至今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不具备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也不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 网友反映的全款购买了圣通国际花园的房子是开发商违法销售行为,建议由具备执法资格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关于反映项目进度缓慢的事情,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责成开发企业按照投资协议尽快办理项目有关手续,早日开工建设。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灵宝市第三实验小学进出的100米道路,由于年久失修,一到下雨天就会特别泥泞不堪,5米宽的道路经常有大车进出,道路西边有30米围墙即将倒塌,现在用柱子支撑,家长们很担心孩子上学、放学安全,希望早日修好道路,清除不安全隐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灵宝市委督查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灵宝市实验三小位于长安路西段营田坡底部北侧西华村十组,属城郊结合部,南邻驻灵62015部队,校园西、北方向与居民区相连,校园东墙外是学生和附近居民唯一出行仅5米宽的沙土路。在学校北边、东边有停车场、修车厂、煤场和建筑材料租赁站,重型工程车辆频繁通过,给学生和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尤其学生上学期间,因路窄车多,存在安全隐患。 2014年4月,灵宝市实验三小在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时发现该校南邻驻灵62015部队30余米围墙严重倾斜,部队当时采用槽钢对该段围墙进行加固,并张贴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远离危墙。日下午,涧西区协同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再次要求该部队将危墙拆除重建,目前,该部队已将围墙修复项目向上级部队提出申请,待上级批复、资金到位后即对所属危墙拆除重建。同时,灵宝市实验三小明确学生上学、放学具体时间段,并在学校南北两侧道路上设置醒目公告牌,由涧西区管委会牵头、协调校后停车场等单位和附近居民,在此期间实施机动车通行管制,保证学生上学、放学路途安全;下一步,教体局向交通部门提出申请,争取项目资金,由涧西区管委会牵头实施道路硬化。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祥和苑小区是2011年河南天正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信用社签订的团购房,2014年元月交工,在领取钥匙时,必须交一笔费用,当时看了聆郎满目的费用惊呆了,附件如下。暂且先不说这些费用合不合理,今年冬季供暖时又让业主们缴纳了30元/平方米的暖气入网费用。小区业主已经入住快1年了,小区的环境实在太乱、太差、太糟心。在日的黄河时报第四版报道了祥和苑小区的目前现状,但是开发商只是轻描淡写的回复了一些问题,令业主们很是愤慨。到目前为止小区的大门还没有规划,小区内无排水设施,下雨后道路积水严重,小区内私藏会所和小公司,小区内存在两栋4层建筑,据说是准备开自助式公寓。敢问,住在这样的小区能有安全的保障吗?截止目前据悉开发商已经停止办理一切与房产相关的业务,我只想问,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和管理开发商的这种蛮横、霸道的行为,早日把房产证办理下来,还业主们应有的权利和权益。恳请有关部门来制止开发商的这种野蛮行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祥和苑小区是河南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小区,小区2#楼是农商行职工团购的,双方签订的有合同及补充协议。 经向开发商了解,有线电视费是因为最初签订的合同有瑕疵,经过协商并变更合同内容后现已修改为240元每户,已更正; 小区未拆除房屋,按照规划此房屋不在该公司规划地块范围之内,该公司无权对其进行拆除;小区绿化正在进行中,部分植物已移栽完毕。 该小区已经经过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有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 关于水、电、暖等开口费,如果业主在买房时和开发公司有约定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程序进行服务收取的费用,开发公司并不收取该费用。目前三门峡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是每平方米不超过1.2元。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该局已协调督促开发公司积极和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尽快妥当处理。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长垣县一中的教师,学校在3年前建的公寓楼,我们现在已住进去了,但是3年前已把近3万元的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已交过,至今也没办理下来。请书记百忙中过问一下是何原因办理不下来。300户教师在期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长垣一中商住楼于日由县城投公司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从日至日共办理预抵押登记172户(全部为银行按揭)。 日县城投公司为业主申请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目前共申请办理120余户,县房管中心已全部受理,房产证审批发证等手续正在有序办理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河南省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陕县分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们涨发的工资得不到发放拖欠3年了,加班也得不到保障,向上级反映,没人重视,每个月发放到的工资不到2000元,跟不上当地的消费水平。我们需要生存,如果书记能看到我的留言能得到重视,我替我们岗位上80多位员工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陕县县委督查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豫广网络陕县分公司在2012年8月注册、11月份财务独立后,正式隶属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员工的待遇与企业效益挂钩,均由省公司批准。针对网友反映,豫广网络陕县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就职工增资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补发增资部分,由陕县文广新局制定补发计划,从股东收益中逐步解决;2012年11月至今增资部分,由豫广网络陕县分公司通过加快公司发展,提高经营效益等有效措施,从现在起增加员工工资,并分期补发过去的增资部分。 目前,经积极申请,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批复同意陕县分公司从2015年1月起为员工增加工资,人均每月225元,并已执行到位。省公司对于陕县分公司财务独立后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之间所需补发增资问题暂未给予准确答复,陕县分公司正在作沟通汇报。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间所需补发增资问题,豫广网络陕县分公司已将解决方案报陕县文广新局,目前正在协商解决中。
【网民留言】
您好,领导!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卢氏百盛源购物广场至今已经停工几年了,导致农民工工资,三门峡租赁站租赁费,等工程材料费至今涧桥集团没有支付解决,一直拖延已经好几年了,导致大家无法维持生活,无奈请求郭书记解决,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卢氏县委督查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三门峡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卢氏百盛源项目由卢氏县城关镇招商,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原规划的主体于2013年5月全部完工,2013年6月,由于百盛源购物广场违章加盖第五层被卢氏县城管执法局责令停工至今,致使大量工程款得不到支付,后续工程也无法施工,施工单位拖欠劳务费100多万元,期间支付租赁费10万元,目前尚欠钢管租赁费46.65万元。 针对涧桥集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县住建部门、城关镇政府会同百盛源项目管理人员多次到三门峡市涧桥公司进行协调、沟通,业主经综合分析研究后决定对原超出规划审批的五层钢筋模板部分进行拆除,仍按原规划的四层进行建设,计划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即可逐步解决所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县住建部门、城关镇政府已将业主意见告知反映群众,并继续做好解释和稳控工作。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市湛河区的一名普通教师,2012年12月评审通过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原来都是当年12月份晋级通过,第二年1月开始兑现高一级的职称工资,湛河区后来改为推迟一年,后来改为推迟20个月,到晋级后的第二年的年底才能兑现高一级职称的工资。如今都到了2015年4月份了,我们的晋级通过的教师的高一级工资还没有兑现。响上级反应,领导说忘了造新的工资预算了。其实,类似的情况湛河区在之前就出现过,2011年12月晋级通过的教师,直到2015年才发放了高一级的工资,不仅导致相关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还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当时教育局、劳动局相关的领导说是忘了造新的工资预算,如今同样的情况再次出现,是故意为之,还是他们的工作疏忽呢?恳请郭书记关注一下湛河区的此类情况,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让工资本就不高的教师早日领取辛苦劳作得到的报酬。
答复意见:
接到反映湛河区教师晋级工资发放不及时问题的留言后,我区立即转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调查落实。 一、反映主要问题 湛河区一名教师2012年12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原来都是当年12月份通过,第二年1月就可兑现高一级职称工资,可我区后来改为推迟一年,推迟20个月,到晋级后的第二年年底才兑现高一级职称工资。我们2012年12月晋级通过的教师,直到现在还没兑现高一级职称工资,多次反映,领导说是忘记造新的工资预算,类似情况在之前就出现过,是领导故意为之还是工作疏忽?2011年12月晋级的教师,直到2015年才兑现高一级的职称工资。请领导关注此事,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调查落实情况 2002年,我省提出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实行“评聘分离”。2004年,省人事厅下发了豫人[2004]82号文确定了各级单位职称结构比,县(市、区)中小学的结构比是:初中高级5%―10%,中级35%―40%;城市小学中级40%―45%,农村小学35%―40%。同时,要求“已超出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核增,由单位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和人员流动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达到核定结构比例的单位,实行空岗补缺。尚未达到核定结构比例的单位,要严格控制聘任职数,逐步调整”。 经摸底调查,2007年我区各中小学中高级职称都突破规定的结构比,低的超10个百分点,高的达30余个百分点,难以落实“严格控制聘任职数,逐步调整”的要求。对此,经区人社局研究决定:一是从源头上控制,对职称评定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对职称评定后的教师的聘任延迟到隔一年的9月份,以缓解结构比例急剧上升的压力。以2012年为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是从2012年10月份开始申报,12月份前后市里统一组织评审,一般在2013年5月份下文批复(发证),其晋升职称认定时间应为2013年5月,其专业技术职务2015年9月进行聘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晋升工资自聘任当月,即聘任年度的9月1日起执行。按照以上评聘办法,我区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比例依然超标严重,多数都在70%左右。 整改措施:一是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研究确定教师职称聘任的控制目标,进一步控制教师职称评定数量,待达到控制目标后实行即时聘任;二是通过调整,平衡各校教师职称结构比,缓解部分学校评聘压力。 对以上回复情况,网民如有异议或问题,请与区教体局或区人社局联系(区教体局联系电话:4965611;区人社局联系电话:2266122)。
【网民留言】
日晚上11点许,从天而降的冰雹没收了农民一年的希望,所有的小麦倒地再也起不来了,农民盼了一季的希望就这样随着冰雹也没有了,恳求、希望政府给予援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日晚上11时30分许,方城县独树、杨楼和小史店三个乡镇遭遇强对流天气,突降大雨、冰雹并伴随大风,冰雹最大直径5厘米,瞬间极大风速达到12级以上,最大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时间长达30多分钟,造成部分农作物被毁、电力中断、树木折断,独树、杨楼和小史店3个乡镇共有57个行政村不同程度遭受风雹灾害。 此次风雹灾害涉及独树、杨楼和小史店3个乡镇,农作物受灾面积16万亩,成灾面积12.4万亩,绝收面积9.6万亩,损坏树木5.5万株,损坏住房1267户、3199间,损坏供电线路234处、1.22万米。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农业经济损失1.2亿元。 5月8日,市领导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受灾现场检查指导救灾工作,之后,方城县领导迅速召开由小史店、杨楼、独树三个乡镇主要领导以及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民政、保险、农机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对下一步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杨楼、独树、小史店三个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心迅速移到救灾工作上来,县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与乡镇密切配合,迅速组成工作组,包村包户,详细准确排查受灾情况,把真实的受灾底子彻底澄清,迅速上报。 二是县农业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分类指导,技术人员 要包村到户,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通过加强田间管理,把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 三是对于完全绝收、生活困难的群众,县、乡政府要给予物质救济,解决好群众的生活问题。对于完全绝收复耕改种的,每亩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是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灾后生产自救所需农资供应,确保农资质量安全。 五是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加派力量进行抢修,确保灾区道路、电力、通讯畅通。目前,正在进行灾情的核查核实和生产自救方案及帮扶措施的制定工作。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陶寨村的一位农民,近时间夜间在沙河陶寨至沟刘河段有人为了采砂盈利,不管严重破坏环境的后果,更不顾及沿岸千口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大肆深挖河段进行采砂并转运,无相关部门进行制止,群众深切期盼书记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此事,谢谢!顺祝书记健康
答复意见:
接到反映沙河陶寨至沟刘村河段非法采砂问题的留言后,我区立即转区农林水利局调查落实。 一、反映主要问题 近段时间,有人在沙河曹镇乡陶寨至沟刘村段大肆采砂并运转,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管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请领导关注此事。 二、调查落实情况 经调查,该区域存在部分采砂户受利益驱使,利用晚上时间非法偷采砂石情况。 4月1日-10日,区农林水利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21人,对辖区沙河沿线进行巡查执法,共烧毁非法采砂船柴油机12台,拆卸4台,警告约谈采砂人员5人,并发放湛河区抗洪防汛指挥部和湛河区农林水利局联合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30余份,张贴《湛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整治沙河违法行为的通告》120余份。经整治,现湛河区所辖河道内已全线停止采砂,运沙船吊离河道。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湛河区立威秀岭小区建成5年未办理房产证,不成立社区,居民无法办理户口迁移,小孩上学难。私自把绿化带改成停车位收费,不安规划多建住房。收取水电费没有正规发票。今年又无法提高物业管理费用,成立的居民委员会不作为,和开发商物业蛇鼠一窝。2014年居民上访,停车问题得到解决,其他问题依旧未解决。去年又把违规建成的物业楼出租给恒大名都,恒大做成员工食堂,风机和抽油烟机噪音大,污染环境,让居民苦不堪言,向物业反映均无回应,此问题已经向省委书记郭书记和市委书记留言,希望领导帮忙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接到反映立威秀岭小区业委会选举及物业公司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留言后,我区立即要求姚孟街道、区住建局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主要问题 立威秀岭小区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办理房产证,不成立社区,居民户口无法迁移,小孩无法就近上学;私自把绿地改建停车位非法收费;今年又私自涨物业费;2014年把非法建成的物业楼出租给恒大名都做食堂,风机和油烟噪音大,污染环境;业主委员会不作为。 二、调查落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未办理房产证、未成立社区,户口无法迁移,小孩无法就近上学问题 经调查,立威秀岭小区为新建住宅小区,小区住户较少,考虑到周围楼盘正在施工中,还没有形成有效、完善的住宅环境,因而暂未设立新的社区,委托姚电社区暂时对其管辖。鉴于该小区因开发建设手续不齐,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实际,经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派出所沟通协调,派出所已同意立威秀岭小区居民进行单独立户,待近日市公安局批准后即可为该小区居民办理户籍服务。 (二)关于反映小区物业私自提高物业费问题。 经调查,立威秀岭小区物业公司不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该小区物业管理由万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公司是一家在市房管局备案的具有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其收费标准均依据平顶山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按照规定,多层住宅物业收费划分为四个等级。因该小区前期入住率较低,各项管理工作相对不完善,暂时按照一级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原一级收费政府指导价每平方米每月0.35元,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今年考虑到物价上涨,物业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员工工作压力大、负担重、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等现实因素,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征得广大业主同意,按照三级资质标准收取。目前,该小区收费按每月0.45元/平方米收取,略低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每月0.46元/平方米(按规定上、下浮动不超过15%)。 针对以上情况,物业公司已通过业主委员会向少数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将涉及物业收费项目、标准等细则在社区显要位置进行公布,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三)关于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把物业楼出租给恒大名都做食堂问题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恒大名都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姚孟街道辖区一家大型房产开发企业,其所开发楼盘较多,工期较长,员工食宿问题一直无法解决。由于立威秀岭小区还有部分商品住宅未销售,房产开发企业遂将此商品住宅暂时租赁给恒大房产开发企业用于员工食宿。 鉴于此情况,街道办事处已督促两家房产开发企业及立威秀岭小区物业公司积极做好小区业主的协调解释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减少油烟污染,给周围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四)关于反映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问题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实。该小区业委会依法按程序选举产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五)关于反映绿化带改建停车位问题 经调查,网民反映改建停车位的绿化带实为小区楼前铺设透绿砖区域。经区住建局分别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了解,该小区前期停车未进行收费,近期就停车及收费问题拟定了新的意见,具体意见已进行公告,现未进行实施。 有关情况如下:随着小区车辆不断增多,出现了部分楼前停车位不足,业主抢争车位的现象。为缓解业主停车矛盾,保证业主车辆有序停放,小区物业将部分楼前原铺设的透绿砖地面进行了硬化,与小区部分空地一起新设置了临时停车位。小区停车位的使用采用租用的办法,租期不限,收取费用标准按照低于平发改房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主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号)规定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标准”执行,没有以每个车位15000元出售的情况。由于目前该小区入住率仅有50%左右,小区物业运行成本过高,经营处于亏损状态,收取费用暂时主要用于弥补物业公司日常支出的不足。 针对网民反映问题,区住建局要求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向有疑问的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其理解和支持,并对下一步有关工作进行沟通协商和规范。
【网民留言】
我们是平顶山立威秀岭小区居民,现反映万和物业违法强收物业费问题。 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是:1、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 平顶山立威秀岭的所谓交房,因开发商长期拖交违约,是在广大业主的上访和投诉下,把连直供水电都没有的不合格房子给业主居住的,没有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更谈不上其他法定交房文件,直到现在也没有竣工验收,开发商连最基本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也没有取得,所以,立威秀岭不具备交房条件,用的是临时水电,应视为没有交房,业主们目前只是临时居住而已,物业费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万和物业凭什么收我们物业费? 立威秀岭业主委员会成立时程序违法。当时适用的平房〔2011〕87号文件没有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没有大型办公场所,小区住户比较杂,作息时间不统一的情况下可以不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小区内1#、10#居民,无论是李乡宦、张乡宦或是别的什么单位人员,因在立威秀岭小区居住生活,并拥有小区内房子的产权,当然是小区业主。参加选举的人员不过全体业主的半数,业委会的所有人员得票均不过全体业主半数,产生的业委会本身就不合法。万和物业与不合法的业委会签订的协议,当然是无效的。现在所谓的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不征求业主意见,不公开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而是背着业主私下签订所谓的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价格,更是违法的,我们广大立威秀岭业主也是坚决不认可的!万和物业是开发商成立的,不是通过招标进来的,既然与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私下签有协议,那么物业费就让业主委员会交吧!万和物业凭什么收我们物业费? 请领导调查处理!
答复意见:
接到反映立威秀岭小区业委会选举及物业公司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留言后,我区立即要求区住建局、姚孟街道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主要问题 立威秀岭小区业委会选举时,部分业主没有纳入选举范围,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得票不过半,不合法产生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私签的物业服务协议是无效协议;业委会、物业公司不公开与物业签订的合同内容,擅自提高物业费价格,应拒交物业费。 二、调查落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业委会选举问题 经调查,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是在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的具体指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业委会选举成立合法有效。 为从根本上解决立威秀岭小区物业方面的有关问题,维护广大业主利益,该小区在区住建局、姚孟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指导下,于日成立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7人组成,其中姚孟街道办事处2人、姚电社区1人、业主代表4人。日,筹备组按照《平顶山市业主委员会选举管理办法》,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小区内依法进行业主委员会公开选举。此次选举采用设置固定投票点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全程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 立威秀岭小区1#、10#楼栋均为李乡宦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房,入住业主均为李乡宦村村民。因李乡宦村仍处于旧村改造之中,涉及村民的一切事务,包括保洁、电水费收缴等均由村委会负责,因而立威秀岭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时,该部分村民没有包括在内。 除此之外,立威秀岭小区具有选举权的住户共290户,按照一户一票的办法进行计票选举,当天参加选举的业主为189人(户),选举产生的5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得票数均超过参加选举业主的半数以上。按照选举办法及程序,此次选举合法有效。 (二)关于反映小区物业收费问题。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立威秀岭小区业委会根据委托选聘物业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有服务协议,物业公司按照协议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1)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也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数额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2)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发改房价〔号)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得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 经调查,立威秀岭小区物业公司不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该小区物业管理由万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公司是一家在市房管局备案的具有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其收费标准均依据平顶山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按照规定,多层住宅物业收费划分为四个等级。因该小区前期入住率较低,各项管理工作相对不完善,暂时按照一级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原一级收费政府指导价每平方米每月0.35元,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今年考虑到物价上涨,物业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员工工作压力大、负担重、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等现实因素,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征得广大业主同意(《平顶山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按照三级服务标准收取。目前,该小区收费按每平方米每月0.45元收取,略低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每平方米每月0.46元(按规定上、下浮动均不超过15%),现仅有2户居民以种种理由长期拒不交费。 整改措施: (一)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委员会向少数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细则在社区显要位置进行公布,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同时,也希望网民在对业委会、物业公司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支持和配合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为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编:杨高宇、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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