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允许在移动端审批的现状吗

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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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0年数飞发布第一套系统到现在已经历时1年有余,公文管理系统的发布得到了各个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专院校的一直认可和好评,数飞尔团队在公文系统产品上也取得超额的销售业绩,为了进一步响应市场的需求,数飞尔团队从2011年10月起到2012年2月初结束,终于在V6.0.2框架的基础上升级完成了&2012版公文审批管理系统&,本版本的升级完成也宣告数飞公文管理系统第二版本正式问世,对本系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数飞尔官网下载专区下载试用。
  相对2010版的公文系统已经做了全面而细致的升级优化,同时对于已购2010版公文系统产品的客户,数飞尔团队也会逐一对原产品进行升级优化。
  相对2010版公文系统升级明细如下:
  一、不需要再安装
  新版本不再需要安装aladin驱动,减少安装步骤,成为解压即可启动的软件。
  二、增加系统启动管理器
  启动管理器为数飞自主研发,主要实现装载tomcat、mysql服务,实现开机即可自动启动服务,不需要再一直打开tomcat窗口。
  三、内核升级,更稳定快速
  在面对大用户量、大数据量的实际考验中,系统核心不断的调整优化,目前V6.0.2的版本已经能在高压力下满足稳定、快速、的运行。
  四、可选CA认证、动态密钥、UKEY认证
  五、界面优化、升级
  1、登陆界面
  增加&下载助手&、&添加到收藏夹&、&添加快捷方式到桌面&、&到saas88.com官网反馈意见&等快捷操作和图标功能增加鼠标移动自动聚焦,并自动选中输入用户、输入密码内容的功能
  2、桌面
  改变桌面的样式
  增加&公告&、&新闻&、&通知&三个公告分类的切换显示
  增加,显示本月日程安排,鼠标移动到日期会显示当天的日程
  增加待办、待阅的信息显示,可直接点进入办理或查看
  增加新邮件、待办数量合计、待阅数量合计的数量提示,不需要手动刷新,10秒自动更新一次
  增加桌面快速保存的功能,可输入标题、内容提交
  桌面公告图片,可以直接点进对应的公告内容
  3、左侧菜单
  增加图标区分二级菜单、三级菜单
  增加收缩三级菜单的功能
  菜单支持http://地址,支持在OA内打开或弹出新窗口。在自定义功能中增加演示效果
  4、样式的改进
  优化操作小菜单的样式
  优化导航条的样式
  优化颜色
  更换消息提醒的头像
  更换文档中心树状分类的样式
  优化鼠标经过的颜色变化
  优化表单编辑的样式
  优化保存数据时条的样式
  优化统计页面的字段标题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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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安装了这个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之后,电脑就感觉变得比以前慢了很多?是电脑配置的问题么
这个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在行政管理里算不算好用的软件啊,之前用过其它的,但是感觉都不是很让我满意。
行政管理里我极力推荐这个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本人真实使用感受告诉你不会错的
按哪个下载
很不错!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用户体验做的越来越棒了,我会一直支持下去的!
最近觉得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很不错!我经常用行政管理!
比其他的行政管理软件好用多了,推荐给大家
这个软件用不错,我也想分享这个软件
好桑心,用了其它的行政管理软件后,回过头发现还是这个数飞2012版公文审批系统免费下载最适合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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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ekai_ 于
15:20 编辑
一、现象: 1、ipad版协同工作流以某个协同项目为例,Ipad进去后待办文件里显示为空,而实际有3个可审批的文件,这时在上方选择“所有文件”,就可以在看到相应的3个待办文件,如下图所示
15:12 上传
点击其中一个进去,就会发现在底部出现“移动端不支持此文件的处理”的字样
15:13 上传
2、iphone和android版协同工作流Iphone和android的协同工作流上,有时也会发现部分文件没有在待审批列表中,进行所有文件中查看时,会看到这部分文件有禁止审批的图标。
15:13 上传
二、原因: 由于手机和平板等移动终端与PC不同,无法完整支持PC上的所有操作。相应地,移动应用不支持部分字段的处理,所以如果表单中有相关字段,文件就不会进入待办文件中,而是在所有文件中。
三、解决方案: 管理员对流程进行调整,就可以实现移动端的审批。
例如:&&新广工程公司文件&&这个流程1、从这里可以看到有两个节点无法在移动端审批
15:14 上传
2、点击字段控制
15:15 上传
3、发现在这个节点有超过两个意见栏可以修改,所以在这个节点上,无法在移动端审批,这里只需要将其中一个意见栏设置为只读,或者将字段修改成其它类型。
15:15 上传
注:如果没有看到移动审批这一列,请将补丁更新到PT088767
现在整理了份手机上不能审批的表单字段说明:
1. 短字段:集成配置、字典弹出多选、树型字典单选、树型字典多选&&并且该字段是可修改的2. 长字段:主送抄送、字典弹出多选、树型字典单选、树形字典多选&&并且该字段是可修改的& && && && && & 3. 明细字段:集成配置、字典弹出多选、树型字典单选、树型字典多选&&并且该字段是可修改的& && && &&&4. 列表字段:并且该字段是可修改的5. 有多个意见栏是可修改的
注:当表单上含有以上字段类型时,该表单对应的流程在手机上是不能审批的,做表单流程时,如果需要在手机上审批,将这些字段设置成只读的(意见栏只能有一个可修改),才能正常在手机上审批。手机审批表单是不支持日期选择,如果一定要在手机上填写日期,需要将日期字段设置为“字符串”类型,再手工填写即可。
注:请将服务器补丁更新到PT088767,否则在设置流程时无法看到相应的移动审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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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有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第二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
第二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的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杜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六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八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四十三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 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布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有员调离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五十三条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月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其余问题,请参照国家质监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内容太多,不提供原文了,请在以下网址查阅。
标题:2号大标宋体,居中。如果题目过长可以换行,但换行要把握一个原则:不能拆分词组。
正文:3号仿宋
当然有规范文件,搜一下行政公文格式就能找到了。
行政公文标题一般不适宜用任何标点符号,只有一些特定的环境下可用引号,如关于开展“我为***献一策”活动的通知。至于标题中用逗号基本上没有。
关于发文字号的摆放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附件的《条文释义》中有明确和具体规定:发文字号的摆放有三种不同类型:①有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机关标...
建议书的写作格式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落款几部分构成。
(一)标题 标题 一般只写“建议书”三个字,有时为了突出建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写《关于×××的建议书》。...
公文的格式是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印刷规范。公文的格式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在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答: 亲,您好,您的提问我们会在一天内进行处理,十分抱歉 ,谢谢;
答: 相反,若成人对物件乱摆乱放、呼来喝去,那么幼儿也可能将其作为自己行为的榜样
答: 你不是从学校到户籍地,不能买学生票的。
嫌麻烦就把你洗衣机的型号或断皮带,拿到维修点去买1个,自己装上就可以了(要有个小扳手把螺丝放松,装上皮带,拉紧再紧固螺丝)。
1、以身作则,如果连自己都做不好,还怎么当班长?
2、人缘好,我就是由于人缘不好,才改当副班长的。
3、团结同学,我们班有一个班长就是由于不团结同学才不当班长的,他现在是体育委员。
4、要有管理能力,首先要有大嗓门,我们班有位学习委员就是由于声音太轻才以3票之差当不了班长;其次要口齿清楚,让同学能听得懂你说的话;第三要说出有道理的话,让吵闹或打架的同学心服口服;第四,不能包庇好朋友,公正;第五,要搞好师生关系;第六,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我们班的第一任班长就是因为“严以待人,宽以律己”才不能继续当下去的。
5、要坚持,我们班的纪律委员就是由于没有恒心,原来的大组长、卫生委员、劳动委员、体育委员、学习委员、小组长等(每个学期都加起来)都被免除了,现在的才当1天的纪律委员要不要免除都在考虑中,还要写说明书。
6、提醒班干部做自己要做的事,要有责任心。我们班的纪律委员就是没有责任心,班长的职务都被罢免了。
7、不要拿出班长的架子,要虚心。
8、关心同学(包括学习)。
9、要及早发现问题,自己可以解决的自己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早日让班主任解决。
10、要发现班级的好的地方,及时表扬。让全班都照做。
11、不要太担心学习,当个班干部,对以后工作有好处,这是个锻炼的机会,好好当吧,加油!
在高中阶段,学校和老师的规定一般都是为了学生的成绩着想,执行老师的话,其实也是为了大家好。即使有时候打点小报告,只要你的心态的好的,也不是坏事。比如A学习不专心,你用个适当的办法提醒老师去关心他,其实也是为了他好。
总的方针:和同学们组成一个团结的班集体,一切以班集体利益为上(当然不冲突国家、社会和学校利益为前提)。跟上面领导要会说话,有一些不重要的东西能满就满,这对你的同学好,也对你的班好。
再说十五点
一,以德服人
也是最重要的,不靠气势,只靠气质,首先要学会宽容(very important)你才能与众不同,不能和大家“同流合污”(夸张了点),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他们都怎么样怎样,我也。如果你和他们一样何来让你管理他们,你凭什么能管理他们?
二,无亲友
说的绝了点,彻底无亲友是不可能,是人都有缺点,有缺点就要有朋友帮助你。不是说,不要交友,提倡交友,但是不能把朋友看的太重,主要不能对朋友产生依赖感,遇到事情先想到靠自己,而不是求助!
三,一视同仁
上边说的无亲友也是为了能更好的能一视同仁,无论是什么关系,在你眼里都应是同学,可能比较难作到,但没有这点,就不可能服众。
四,不怕困难
每个班级里都会一些不听话的那种,喜欢摆谱的那种,不用怕,他们是不敢怎么样的!知难而进才是一个班长应该有的作风。
五,带头作用
我想这点大家都有体会就不多说了
六,打成一片
尽量和大家达成共识,没有架子,不自负不自卑,以微笑面对每一个人,不可以有歧视心理,不依赖老师,有什么事情自己解决,老师已经够累的了。
七,“我是班长”
这句话要随时放在心底,但是随时都不要放在嘴上,有强烈的责任心,时刻以班级的荣誉为主,以大家的荣誉为主。什么事情都冲在最前面。遇事镇定。
八,帮助同学
帮助同学不是为了给大家留下一个好的印象等利益方面的事,是你一个班长的责任,是你应该做的,只要你还是一个班长,你就要为人民服务(夸张)为同学服务。
九,诚实守信
大家应该都知道这个,是很容易作到的,也是很不容易作到,然这两句话并不是矛盾的,不是为了建立一个好的形象,和班级责任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人应该有的道德品质。但你必须作到,连这样都做不到,就不可能做成一个好的班长。
十,拿的起放的下
学会放弃也同样重要,学会辨别好与坏。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十一,谦虚
认真分析同学给你提的意见,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提出来就有他的想法,有他的动机。要作到一日三醒我身。
十二,心态端正
总之要有一个好的心态,积极向上的心态,把事情往好里想,但同时要知道另一面的危机,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别的!
十三,合理的运用身边的人和事
主动,先下手为强,遇到不能够管理的,就可以和其他班干部一起对付,实在不行,就迅速找到老师陈述自己的观点,免得他倒打一耙(尽量少打小报告.)
十四,和老师同学搞好关系.
威信可以提高,你说的话老师也比较相信,可以简单一点的拿到老师的一些特殊授权,而这些授权往往对你的帮助很大.
十五,合理的运用自己的权利和魄力
对付难管理的,权利在他的眼中已经不存在的,就运用你的魄力,用心去交流,努力感动身边的人,感动得他们铭记于心,你就成功了.
一点要加油哦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企业(在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类型为"110"的企业)和当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我个人认为解放后初期的土改,是农民分得了土地,而不是租土地。明确来说,当时的土改就是农民私有。我认为,当时可能是出于对“私有制”的忌讳,所以不敢直接声称是“私有”,而是用“农民的”来代替。
之所以说当时是私有,理由大致如下:
1.土改,准确来说是对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当时参与土改的生产资料,不但包括土地,还包括牛马驴骡、农具等生产资料。而这些都是属于农民私有的。后来合作化运动之前,有些农民就曾经把牛马等牲口杀了吃肉,政府当时也只是批评他们的思想,并没有强力阻止。可见这些生产资料的确是属于私有的。
2.在一些地方的土改总结中,曾经对各阶层的土地分配量进行过汇总。在土改中,也并不是全部重新分配。例如富农和中农的土地都得到了一定保护。因此,可以推断,平均地权后的土地拥有量,仍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如果是土地公有,那么富农中农的土地也应当予以重新分配。
3.合作化运动期间,鼓动农民用土地入股,参与合作组。如果土地不是农民私有的,那么“用土地入股”之说从何谈起?只有土地是农民私有的,才能够用“自愿”和“入股”等口号来鼓动农民。
4.当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官方曾经明确认定是:把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改造为集体所有制。我们知道,集体所有制才是真正具有公有制意义的,既然集体所有制是刚改造成立的,那么此前就不应该是公有制,否则也就没有这么大的政治意义了。所以,被改造之前,应当是私有制。
5.据说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历史问题和回顾》中曾经提到:如果土改结束后,继续实行新民主主义,不急于把私有制改造为公有制,那么可能就没有后来的这么多错误。(原话记不清了,大体是这个意思)可见,当时党内高层,也是把农民所有制认定为私有制。
6.参照当时的工业情况。土改期间的工业依然是存在私有制的。直到合作化运动后,才逐渐兼并了私有企业。工业合作化期间,也曾经采用了“入股”“分红”“自愿”等手法,这和农业合作化方式是一致的。很难想像,如果农村当时真的消灭了私有制,那么这些私人企业家怎么还能够放心生产下去。所以我认为,当时的土改只能是建立了农民私有制,这样才能让私人企业家吃一个定心丸,不至于立马停工逃跑。
土地是否拥有私有权,很大程度上要看土地拥有者是否能够自由买卖土地。但是土改初期,一来,地主的财富基本被瓜分完毕;二来,地主即使留下一点财富,也决计不敢表露自己还藏有私钱;三来,刚分得土地的农民没有钱去购买土地。从而使得当时的地主无地可卖,无地敢买;农民不愿卖地,没钱买地。因此造成几乎没有土地买卖的可能性。既然没有土地买卖,其私有权也相对体现的并不明显。
不过从上述种种理由来看,虽然土地买卖并不明显,但并不能认为当时就不是私有制。土改结束后,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大大提高,当年的农业产量得到了大幅增长。在当时没有提出承包概念,没有明确承包年限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私有制,很难想像农民会有这么大的劳动积极性。要知道,三中全会后,也是明确了足够的承包年限后,农民才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如果建国初期的土改是公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在没有承包年限的承诺下,我不太相信农民会有足够的劳动积极性。
隐睾是男孩较常见的生殖器官发育异常,如果不及时发现,延误治疗会影响生育,对孩子的一生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应引起家长的重视。
胎儿出生后,睾丸自腹膜后腰部下降,于7—9个月时降入阴囊,出生时未下降者亦多在出生后短期内降入阴囊。睾丸下降不全,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胎儿期将睾丸向下牵引的索状引带异常或缺损,睾丸便不能自腰部下降到阴囊;二是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致使睾丸对促进性腺激素反应不敏感,失去激素对睾丸下降的动力作用;三是母体的下丘脑产生的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使脑下垂体分泌黄体生成素(LH)和卵泡刺激素(FSH),它们作用于胎儿睾丸的Legdig细胞产生睾丸酮,胎儿生长过程中,如果母体缺乏足量的促性腺激素,亦可影响胎儿睾丸下降的动力作用。
6个月以下婴儿的胃容量相对较小,如果额外补充水分,很可能就影响到喝奶量,进而减少其他养分的摄取。因此,只要宝宝没有患上水分容易流失的疾病,一般不建议给宝宝补水。
未添加辅食的宝宝
一般来说,只要宝宝的进食状况正常,就不需要再额外补充水分,除非在天气非常炎热、室内没有空调的情况下,才可以补充少量开水。
添加辅食的宝宝
就6个月之后的婴儿来说,多半已经开始接触奶水之外的其他辅食,水分摄取的来源更加丰富。因此,可以在宝宝进食后或两餐之间补充少量开水,这样能够帮助宝宝清洁口腔,也有益于牙齿健康。
智力是由思维能力、想象力、记忆力、观察力、操作能力组成。我们说饮食对聪明的影响,其实是说饮食对这几个能力的影响。
1.不饱和脂肪酸
脂肪中的亚油酸、亚麻酸、花生四烯酸、DHA、EPA等不饱和脂肪酸,对脑细胞的发育和神经的发育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缺乏的话,很容易引起智能发育存在缺陷,永久性损害大脑功能。富含食物:亚油酸、亚麻酸存在于核桃等坚果类食物中。DHA广泛存在于海产食物中,特别是深海鱼。在鱼眼球附近的脂肪组织DHA尤其丰富。
卵磷脂是构成脑神经组织、脑脊髓的主要成分,当卵磷脂被消化之后,在大脑里合成胆碱,大脑里的胆碱含量越高,神经传递就越快,机体的思维也随着加快,记忆力也会更加牢固。当宝宝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孕妈摄入的卵磷脂是否足够就已经影响到胎儿的大脑发育。卵磷脂可以促进大脑神经系统与脑容积的增长、发育,因为卵磷脂在人体不能自行合成,只能从食物中摄取。
富含食物:蛋黄、大豆、猪脑、猪肝、小麦胚芽、蘑菇及花生、芝麻和核桃。
蛋白质是脑细胞的主要成分之一,如果蛋白质的供给不足则可影响脑细胞的新陈代谢,使婴儿智力发育受阻。含蛋白质的食物经过消化后,人体将其构成自身的蛋白质。蛋白质是是脑细胞的主要成分之一,又是脑细胞兴奋和抑制过程的物质基础,它对人的语言、思考、记忆、神经传导、运动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富含食物:鱼、肉、动物内脏、牛奶和奶制品
铁:大脑的一切活动有赖于氧气的供给,氧气供应充足,大脑活动的频率也就越高,反应随着加快,效率提高,而铁是运送氧气的重要参与者,所以如果缺铁的话,会导致运输给大脑的氧气减少,进而影响到大脑功能。富含食物:肝脏、蛋类、动物血及菠菜等。
锌:在人体中,锌是分布最广泛的必需微量元素,也是细胞内最丰富的微量元素。缺锌可致脑DNA和蛋白质合成障碍,使大脑功能不全,影响小儿智力发育。锌能使大脑精力集中,思维敏捷,同时记忆和信息的储存功能都随着增强。
5.维生素BCE
维生素类对智力的作用,是使大脑将食物营养变成智力活动的能量。没有它们,再好的营养成分也不能造就聪明的孩子。
维生素B族:人的神经系统对缺乏维生素B类尤其敏感。它们能够维持神经系统的正常运作,促进脑部血液循环,进而提高智力。维生素B1有维护智力和促进智能活动的功能,如果缺乏,会导致神经细胞衰退,功能变弱。维生素B12是维护智力的营养素之一。叶酸有助于促进其脑细胞生长,并有提高智力的作用。
维生素C:它是神经传递介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脑接受外来刺激、向外发布命令的是否灵敏,都有赖于它的支援,它能防止脑细胞老化。
维生素E:保持脑的活力,避免大脑早衰,是大脑的保护剂。
健康的孩子很少有这儿虚那儿虚的问题。因为孩子处于发育发展的阶段,整个内脏机能虽然不成熟,但是不等于机能虚弱。相对他个体来讲,他的机能应该是不断的旺盛的发展。
除非我们不合理的养育伤害了他的脾胃功能。比如说他只能承受二两的食物,你一顿给他塞半斤,他的消化道脾胃都不能承受,它很疲劳、很衰竭。其实老百姓说的所谓上火无非是消化功能的紊乱,紊乱的原因还是吃得不合适,一般都是吃多了。这样的话,不光是晚上,白天也一样,孩子要多少给多少,不要就别吃。
可能有一些孩子不控制,他多吃一口少吃一口都没有关系。这就需要家长更仔细的观察。有的妈妈是给孩子喂食,孩子就张嘴,你要观察他吃的过程中有什么变化。如果孩子出现一些满足感,比如说吃东西开始很专心、很积极、很热情,吃着吃着这种热情降低了,这种积极的主动性也降低了,这个咀嚼的速度也放慢了,好像对吃的兴趣不浓了,这个时候就可以不吃,孩子生病的机会就少了。
由于这个年龄的宝宝好玩好动,而且特别喜欢玩水,经常会把衣服搞湿搞脏。所以不少父母顾虑重重,认为宝宝年龄还小,只不过是喜欢玩水而已,不会学会自己洗手。
其实,宝宝对父母教他洗手是很感兴趣的。只要方法得当,宝宝也能很快学会自己洗手、洗脸。训练时,父母要一边和宝宝玩肥皂泡,一边教洗手的动作,同时也应教宝宝如何开或关水龙头,如何用手巾擦手等。只要坚持一段时间,宝宝就学会自己洗手甚至洗脸了。
成都高新区公司办理企业年报审计报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第二步,判断和运用重要性水平,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与会计报表层次或账户余额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据以确定未调整不符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差异之后,一般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建议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那些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必须考虑改变审计意见和在审计报告中如何反映的问题。4 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等)、奖金分配情况,以及公司职员平均工资水平。
成都天府新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经营了营业执照需要注销吗?成都公司注册以后,如果不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不按时进行企业信息公示,不经营的公司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就会存在信用污点,如果情况更加严重的话,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都会上黑名单,个人征信记录也会有污点。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征信管理。主要有以下两大类:一类:企业违法,企业将面临的处罚不按时进行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会上工商异常经营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输送带价格多少钱一米,一般帝隆输送带厂家家报价给客户都是按平方米,根据客户获取的材质、皮带周长,宽度,厚度,需不需要类似加工,比如定做花纹,或者是加裙边挡板。输送带价格计算出来方式是:长*宽*平方价,得出来的就是一条皮带的价格。如果想告诉明确输送带价格是多少钱一米的话,必要将价格除以周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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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文一般有两种:报告和请示.
你做的时候是什么格式
上传的时候就选什么格式.
什么是上行文?
给上级单位的公文
什么是下行文?
给下级单位的公文
上行文(红头文件)的格式是怎样的?
主要在文种上,上行文只能用请示,报告等文种,不能用通知,函等
上行文与下行文红头的位置有什么不同?
1、向上级呈送的文件,即称上行文。
2、请示文,是向上级发出,自然就是上行文了。
3、请示的格式(通用A4纸;正规企业,文件首页使用印刷的文头纸,标有红色企业名称,下一行由行政文书进行文件编号):
1)标题,如关于XXX的请示,在首行居中,一般为宋体3号字加黑。
以下内容一般为宋体4号字,行间距1.5倍。
2)抬头,收文机关名称,在标题下约第三行,不得左缩进。
3)正文,每段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位:
a、陈述事由。
b、需批复的事项。
c、结尾,如“当否,请批示”或“望请批复为盼”等套语,位于文尾,单独成行。
d、附件,列套语下方空1或2行,单位名称上方,系正文组成部分,如:
附件:左缩进2个汉字位。
1、XXXX 1页 (左缩进4个汉字位,“页”字后无标点)
2、XXXXXX4页(左缩进4个汉字位,“页”字后无标点)
4)请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在页面右下部。
5)年月日,在名称下方。
总体布局应是,题头要宽,层次分明,严肃,大方,整洁,匀称。
平时阅读文件时,应关注现成文件的格式、文件用语等。
在图画板里就能改,保存的时候,直接保存成JPG格式!
上行文亦即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其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国务院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3#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
《词典》对行文有 2个解释:1。指组织文字,表达意思,如:行文简练;2。发公文给某个或某些单位,如:行文各地。
我也是坐办公室出身的,常用此词,个人理解:行文就是起草文件(主要指公文),主要体现“写”。
2000以上系统直接利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就可以转换,具体方法见后图。
如果是98及以下系统,需要安装一个图片格式转换工具,一般的图形图像处理软件都带这个功能,推荐PHOTO STUDIO 2000。
先注册个号 然后登陆进去 修改一下个人资料就能发帖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 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 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
(一)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
“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 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
(三) 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 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 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 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 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 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 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 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 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 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 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 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 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 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 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 式》国家标准执行。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 297mm),左 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 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 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 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 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 式行文。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 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 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 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 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 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属于主管部 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部门之 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 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 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 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 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 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哺告”。受双重领导的 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_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 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 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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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国家概况》模拟考卷: ,CandDaregiven.Choosetheoneyouthinkbestcompletesthestatementoranswersthequestion.Writetheletteroftheansweryouhavechoseninthecorrespondingspaceonyouranswersheet(25%)1.Celtsweredifferentgroupsofancientpeoplewhocameoriginallyfrom________A.FranceB.DenmarkC.IrelandD.Germany2.WhoinvadedandconqueredBritainforthefirsttimein55BC?A.EmperorClaudiusB.JuliusCaesarC.KingAlfredD.KingEthelred3.WhoistheauthorofMurderintheCathedral?A.ChristopherMarloweB.T.S.EliotC.BenJohnsonD.ThomasBecket…………………
全部要求符合,看看效果
没有听说过国家卫生部还有发文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
恐怕是农业部的文件,或园林管理局为了防止破坏绿化乱采玫瑰花而作出的指导性文件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GB/T 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作如下修订:
  (1)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
  (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
  (5)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
  (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
  (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辛卯、房 庆、李志祥、刘碧松、范一乔、张荣静、李颖。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8-197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没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着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 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8.2.6 公文生效标识
 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2.7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8.3.1 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8.3.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8.3.4 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8.3.5 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的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10 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A4型公文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2;上报公文首页版式见图3;公文末页版式见图4;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1见图5;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2见图6。
一般的论文格式,字体宋体、5000字左右
他们的具体关系我不太清楚,但是发改委有个价格司,有制订各种商品的权利,就象药品降价,也是发改委规定的。
物价局好像是控制物价的稳定的(个人理解)
楼主能否说得详细点,是什么文件?不知是否是公文.
如是公文的话,按照国家公文行文规范的要求的格式就行了啊.分上行文和下行文.
标题:二号,标宋;下空三号仿宋一行;正文:三号仿宋,主题词:三号黑体;主题词内容,三号标宋,每词间空一格;抄送、发送均为三号仿宋,并左进一个字符;印多少份,右齐,并右进一字符。
公文的格式是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印刷规范。公文的格式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在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9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代替GB/T)两个文件对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 常见“文件式”公文格式
图1 公文首页版式
图2 上报公文首页版式
图三 公文末页版式
(二)特定公文格式
按照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特定格式的行政公文主要有三种,即信函、命令和会议纪要。
1.信函格式
与“文件式”公文相比,信函式公文主要有以下特点:
(1)发文机关标识不同。信函式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不用简称。比如国务院文件式公文的版头为“国务院文件”,而信函式公文的版头应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在发文机关名称4mm之下,有一条武文线,在距离下页边20mm处,有一条文武线。其份数序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等都在武文线之下。
示例如下:
2.命令(令)格式
命令(令)格式的特点主要有:
(1)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
(2)命令(令)发文字号的顺序不受年度和领导人更替的限制。文件式公文的发文字号直接标明号即可,但是命令(令)的发文字号必须在令号前加“第”;命令(令)的顺序自1号开始,依次下排。
(3)命令(令)的版头与正文之间没有红色反线,令号之下空两行即是正文。
(4)命令(令)无须加盖单位印章,而是由机关负责人签署。只有在机关领导人在公文落款处签署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之后,命令(令)才能向外发出。只有发文机关的最高领导人才可以签发,副职不能联署,也不能代署。
(5)命令(令)没有主送、抄送,而是使用“分送”。在版记处设专栏“分送”,分送机关的标识与抄送机关相同。请看下面的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3.会议纪要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会议纪要标识由“ХХ会议纪要”组成。简报式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小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决定。简报式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例如:
二、公文格式中常见问题分析
(一)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不规范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Х297mm),版心尺寸为156mmХ225mm(不含页码标记)。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16开型公文用纸仍然存在,致使公文天头和订口超出规定的范围。
(二) 盖印不规范
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盖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但不规范使用的现象仍然存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最新规定,非“会议纪要”和非电报形式发出的其它公文,都应该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其他机关无须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所有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对于联合下发的公文而言,所有参与机关的下级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而如果只是加盖主办机关的印章,那么其他参与机关的下级单位可能会对自己的上级机关是否参与此公文的联合行文产生怀疑,从而会影响公文的权威性,甚至会妨碍工作的开展。
(三) 版记中的反线标识混乱
公文的版记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及印发时间等。版记之间都要加一条宽度与版心相同的反线,但是有些公文遗漏或未划出反线。
(四) 发文号书写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9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代替GB/T)指出,发文字号中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但是有些公文的发文字号却写成“ХХ发〔号”或“ХХ发〔2001〕第Х号”等不规范的用法。
(五) 印发时间标注不正确
印发时间不同于成文时间,成文时间是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而印发时间是公文付印的日期。印发机关应该左空一字,与印发时间共占一行,位于抄送机关之下。但有些公文的印发机关左空的大小不合格,或将印发时间混同于成文日期,使用汉语数字标识印发时间等。
(六)表示结构层次的序数使用不当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示公文层次的序号应该依次为“一”、“(一)”、“1.”、“(1)”,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常出现混用、错用现象。有的将“(一)”或“(1)”错写成“(一)、”“(1)、”,将法规性文件的“第一条”误写成“第1条”等。
关于召开全省卫生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这个题太大了
国务院办公厅有一个公文方面的规定,可以先看一下,仅文种就有十余种。
你光说行政公文,那可有好多种哦!总体来说,行政公文要清简洁明了,要把行文原因及做法说清楚.要有单位的落款和日期等.你可以去找相关资料参考一下.
您好,有些需要注明,有些不需要注明。(若对您有用^_^请给个好评)
拟制公文标题时,在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必须用介词“关于”加以衔接,其中“关于”具有引进处理对象的作用。这里的处理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事。前者如《关于×××同志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后者如《国务院关于201 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引进处理对象的主要作用是让受文者一看标题即知该公文要处理什么事情,以提高阅文效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第二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
  第二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的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杜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六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
  第三十八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四十三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
  第四十四条
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
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布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有员调离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五十三条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月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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