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无人机保险保费合理吗?

保险公司因无人机保费不够理赔 已暂停个人业务_网易航空
保险公司因无人机保费不够理赔 已暂停个人业务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无人机”市场红火,苏州一家保险公司本想借机发财,在去年推出了无人机机身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没想到近一年下来,收进来的保费已经不够理赔了,直呼赔不起,目前这家保险公司已经暂停个人业务。在苏州一家无人机售后理赔维修点,维修人员正在给一架刚修好的无人机做试飞,维修点的柜子上、地面上摆满了等待修理的无人机,有得已经摔得支离破碎。刘先生的无人机才刚买两个月,也出了事故,“玩这东西再厉害,也避免不了炸机,出事故。”刘先生现在非常庆幸自己购买了无人机机身损失险。投保时,只花了不到500块,光这一次维修都不止1000。据了解,他所投保的这家苏州保险公司和某无人机经销商合作推出无人机机身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合作规定,凡是在这家无人机经销商里购买的无人机,都可以购买相应保险。保险公司运营部经理沈华介绍:“购置4800的无人机,按费率百分之四计算,机身每年损失192元。如果附加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就是200元钱,每年需要支出保费是392元。”产品推出后,百分之七十的购机者购买了相应保险,没想到,无人机出险率实在太高,远远超出保险公司的预判。工作人员反映,“一百个人里,起码有五六十起事故,尤其是新手,不会玩瞎折腾。”在飞行过程中,最常遇到的事故就是飞手们常说的“炸机”,也就是机器坠毁。造成这一现象原因很多,其中跟飞手们不正确的保管和运输有很大的关系。业内人士沈先生介绍:“摔有很多种原因,很多人都放在汽车后面,可能急急忙忙来时,来不及把它收起来,因为飞机材质不像铸铁碰一下没什么问题,整个飞机可能一个紧急刹车机翼等位置很容易折。”还有一些飞手在操作无人机时,常常会任由无人机脱离自己的视线进行盲飞,这种不当操作方式也是事故率居高不下的一大原因。一年下来,保险公司直呼赔不起。
保险公司运营部经理沈华表示:“当初春节前停掉一星期,因为赔付率较高,综合成本测算下来达到130左右,我们收进100块保费,加上成本、赔付,可能要达到130,拿进100块钱、付出130,这样一个概率,亏本。”目前这家保险公司已经暂停个人办理无人机保险业务。只允许办理经销商代理的无人机保险。至于跟经销商的合作能否继续下去,还要看保险费率能否提高,经销商的机器更新换代后出险率是否降低,综合观察三个月后再定。无人机经销商以及保险公司也提醒用户们,砸坏飞机事小,伤到行人事大。因此,要尽量避免在人多的地方飞,起飞前注意观察地形,此外,在操作无人机时,还要注意天气变化,避免在机场、高压电线,高楼等容易出危险的地方飞行。
本文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肖琦_NN6799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您的位置:&&&&&&&&&正文
扫码手机看
保险行业的新机遇——民用无人机的崛起和风险管控
性质:转载
作者:马小娟
来源:江泰保险
民用无人机的大规模应用无可避免会带来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财产损失,受害者应当获得某种程度的补偿救济;而无人机的制造、销售、运营企业也会因此面临经营风险。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管理这些风险?对此,保险或许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民用无人机的大规模应用无可避免会带来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财产损失,受害者应当获得某种程度的补偿救济;而无人机的制造、销售、运营企业也会因此面临经营风险。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管理这些风险?对此,保险或许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民用无人机/图 来源网络
近年来,全球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应用以爆发式的速度增长。在欧美,2014年亚马逊网站每月销售的无人机超过一万架,在国内,淘宝网的畅销型号月销量过万也不罕见。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估计,2015年全球民用无人机交付量将达30万架,总价值超过4亿美元。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看,目前全球无人机产业规模已突破50亿美元,正在迅速向百亿美元攀升。
从各国的统计数据看,目前全球应用最广泛的民用无人机重量均在25千克以下。2015年前5个月,为101个无人机运营人颁发了运行许可,其中大部分无人机型号的总重不超过3—5千克。此外,、、、奥地利、、的相关数据也表明,90%左右的民用无人机的最大起飞重量在2—25千克。我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国内保有量最大的无人机类型为重量不高于25 千克的无人机。与有人驾驶飞行器不同,低成本多旋翼无人机占当前民用无人机机队的绝大多数。这些无人机大部分应用在领域,被用作相机/摄像机挂载平台,为新闻报道、体育赛事、庆典活动、事故案件调查、保险查勘、建筑物检修等拍摄图片、视频等,有一些还会采用图传系统实时传递数据。
1、民用无人机的安全性
目前,关于无人机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统计数字十分匮乏。据FAA的统计,年间,美国共发生无人机事故104起;而荷兰在年4月共发生无人机事故49起。这些统计并不完整,我们也无法据此推测民用无人机的安全和可靠性水平,但它不应高于的安全性。
年,美军MQ-1捕食者无人机每100万飞行小损毁47.9架。而其更加先进的MQ-9死神无人机,同期的百万飞行小时损毁数量为31.7架。作为对比,美军主力战斗机F-16和F-15在年的每百万飞行小时损毁数量分别为19.6架和14.7架。
当然,以上这些数据仅能作为参考。总体来看,民用无人机的安全性、可靠性比有人飞行器差很多,消费级无人机的安全性、可靠性更差,但它们重量小、速度低,造成的破坏能力也有限。不过,考虑到低成本消费级无人机的庞大数量,其潜在的安全威胁仍不容低估。
2、事故责任及法律规章
无人机发生事故后,受害人首先关注的是产品是否有瑕疵,如果涉及诉讼,会把无人机生产者和销售者一起作为被告起诉,国内一些生产商已经接到西方国家法院就产品责任的起诉,尤其是涉及美国的诉讼金额巨大,这对于正在成长中的中国无人机企业来说,压力不小,应该引起重视。
以上提到的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一般分为两类:其一,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二,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西方国家分为两大体系,美国主要采取严格责任制,英、日主要采取过错责任制,我国则实行无过错原则。
除了生产者和销售者,无人机的运营者在使用无人机时,一旦造成第三者事故,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大多数国家对于无人机运营者的归责原则为无过失责任原则,其中仅有少数国家对于无过失责任的使用条件有所限制。在美国,不同的州的侵权法的规定有很大差异。关于赔偿限制,等国家没有限制,而德国的赔偿限额为EC 785/2004规定的93.6万欧元(运营人疏忽除外)。关于责任方的规定各国差异也很大,、、法国规定为运营人;规定为机主;规定为运营人的责任经理;英国规定小型无人机的责任人为驾驶负责人,其他无人机的责任人为运营人;比利时、等则未明确规定。
国际上,针对航空器运营对第三者的侵权,在ICAO《1952年罗马公约》(也即《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公约》)中已经系统的提出。后来,1978年《蒙特利尔议定书》对该公约做了进一步完善。但是这两个公约的缔约量不够多(49个),ICAO成员国对具体的第三者责任适用范围、损害界定、责任体系、责任担保(强制保险)、司法救济程序等仍存在分歧。但是,在保障第三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用保险进行保障的基本原则上,各国是一致的。航空器运行引发的第三者责任的适用法律,各国有的适用于《民法》,有的适用于《航空法》。法国、罗马尼亚、捷克、美国等国适用于《民法》;而中国、德国、英国等适用于《航空法》。
当前,中国的消费级民用无人机凭借物美价廉已经在全球建立了优势竞争地位,一些企业的年销量有几十万套,营业额超过10亿元,解决了数千人的就业。但这些企业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产品责任诉讼。此外,对于运营单位来说,虽然国内尚未对使用无人机的单位进行注册备案或审定。但根据欧美国家的经验,再考虑我国民航局的监管服务能力等因素,未来5年,我国的无人机运营单位数量可以达500~1000家,机队规模可以达架。随之而来的第三者侵权案例将不断发生。面对这种形势,需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帮助和建议。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适度的责任保险政策要求是保障,过度的责任保险政策要求是负担;政府不能不作为,也不能拍脑袋定政策。各国的国情、法律体系不同,直接照搬照抄是不对的,应当首先弄清楚其它国家法规政策的逻辑基础。
当然,无人机行业的发展,带来的风险管控需求对于保险行业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商业机遇。
3、相关保险种类
涉及民用无人机的相关保险种类主要有:产品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身保险等,以下重点介绍这三种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该产品主要服务于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主要承保无人机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使用者或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在无人机产品责任关系中,无人机的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是产品责任主体关系的责任方,产品用户和公众是产品责任关系的受害方,也是无人机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保障的对象。
这类保险的政策制定应非常慎重。美国通用航空发展史就有前车之鉴。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各州陆续采用了苛刻的无过错责任赔偿要求的法律,诉讼案件大量出现,随之而来的是,从1962年到1988年,平均每架通用飞机的责任保险成本从50美元上涨至10万美元。这直接导致了美国通用航空业在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一场大萧条,飞机产量从1978年的17811架,下跌到1994年的929架。大萧条最终导致《1994年通用航空复兴法案》的诞生,但美国通航产业此后再也没有恢复到40年前的全盛状态。
我国在航空产品责任保险领域的工作进展总体滞后,2014年以来,国内主要的有人机生产商、维修商陆续投保了航空产品责任保险,但在无人机领域,由于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对产品风险认识不足,投保意识还不强。而在保险供给方面,保险公司有现成的产品以及足够的承保能力提供无人机产品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该产品主要服务于无人机运营单位,承保无人机遭受意外事故时,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通常仅仅承保合法的飞行,违反民航监管规定的黑飞被除外。目前全世界的保单仅承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对于隐私侵犯责任、监管机构的罚金不涵盖在保障范围内。目前,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投保意愿最旺盛的险种,且保障额度较低。
欧盟根据EC785/2004号法规,要求500千克以下的民用无人机的运营单位购买最少93.6万欧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则要求无人机商业运行需至少购买10万加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美国没有统一的要求,市场上几千到几十万美元保额的产品均有。
我国民航运输领域在70年代已经推行第三者责任保险,198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办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的第八条要求航空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198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第七条,对通航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也做出了规定。不过,这些文件制定时间较早,目前为止,没有专门针对民用无人机运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规定。
该产品主要服务于无人机运营单位,承保无人机在飞行、滑行及地面停放时,无论任何原因(不包括除外责任)造成机体及其附件的意外灭失或损坏,包括无人机的失踪风险。目前国内市场上关于机身保险主要有两种,分别为有人机通常使用的航空机身保险条款AVN1C和机器损坏险条款,但这两种产品并不完全符合无人机的风险特点,无法满足装配有一系列软件、传感器和各种机载设备,具有地面配套设备,行的无人驾驶的机器人的风险。目前,国内保险行业正在着手推出专门针对无人机的相关保险保障。
4、是否可以避开保险要求
有些制造厂商说它们的产品是航模、玩具,而不是无人机,无需投保相关险种。然而,包括航模、玩具在内的任何产品,产品责任保险都是必要的,购买必要的产品责任保险是对客户和企业风险管理的负责行为,也是法律所要求的。目前,国内一些出口量大的无人机厂商,已经遭遇了国外客户对其“无人机”或“航模”产品的诉讼。所以,对制造厂商而言,“航模”或“玩具”已不是挡箭牌,他们更应关注如何找到成本、服务适当的保险产品。
对于运营单位而言,近期有个盛行的说法:美国的FAA诉讼Pirker案,表明消费级无人机可以用航模的名义规避监管。日,Raphael Pirker使用一架Ritewing Zephyr无人机在弗吉尼亚大学校园进行有偿图片和视频拍摄。针对此事,FAA的起诉事项主要有(1)Pirker违反了FAR 91.13(a)条款的任何人不得以疏忽或轻率的方式操纵飞行器,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使用无人机进行有偿飞行,而当时FAA并未出台任何商业运行无人机的政策法规。FAA据此要求对Pirker进行10000美元罚款。Pirker的律师依据联邦民航法规并不适用于航模,航模不是飞行器,认为局方没有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日,行政法官与NTSB法官联合宣布,FAA起诉无效。
然而,事情到此并未结束,这是美国第一个涉及商业无人机运行的诉讼案,也是第一个对无人机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的诉讼案。日,NTSB修订了先前的决定,它认为模型飞行器属于航空器,因此适用于FAA颁布的法规和政策。最终,这一诉讼以FAA对Pirker处罚1100美元结束。NTSB指出:模型飞行器并没有把它们从飞行器的概念之中排除,法规并没有区分飞行器是否有人在飞行器上驾驶。
审判结果出现了180度的逆转,其背后的逻辑是:(1)美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自由,然而自由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即它不能对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隐私、自由等权利造成侵犯和损害。(2)美国的法制核心是讲道理,而不是机械的受限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只是形式和工具,它要服务于公平、正义、自由等社会基本准则,它的条文内容是可以改的、它的司法解释也是可以改的。用法律条文漏洞做挡箭牌是不会长久的。(3)2014年3月的审判结果考虑了其它各国类似案例,认为量刑过重。类似的未造成实质性人员财产损失的案件,大都处以3000美元以下罚款。量刑过重有可能造成被起诉方的破产,比如2014年英国民航局起诉Robert Knowles的无人机航拍案,就是这种情况。
进一步而言,在任何国家使用民用无人机进行商业化运营,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否则有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在过去的2年中,我们发现无人机违规运行处罚案例中,“航模”始终无法构成逃避监管的理由。
2014年12月,加拿大交通部起诉Julien Gramigna案,后者未获得商业运营许可在蒙特利尔开展商业化航拍作业,包括未能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对后者除以1000加元罚款。
2014年2月,法国巴黎一名厄瓜多尔籍外籍兵团士兵,在艾菲尔铁塔使用无人机进行有偿航拍服务,被警察逮捕并被处以500欧元付款,起诉原因:未取得相应驾驶员资质、商业运营资质、危机他人安全等。
2014年2月,法国民航局起诉Golox,后者在南希开展商业化航拍视频活动。法国民航局认为,模型飞行器安装相机用于个人娱乐和爱好用途,无须证照,然而一旦涉及商业运营时,模型飞行器就要被视作无人机,相应的驾驶员、运营单位和规范等都有要求。
2014年12月,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一次警察抓捕行动中,有人驾驶无人机进行航拍,随后无人机坠落,并险些伤及警察。最终,澳大利亚民航局以违反无人机距离地面人员超过30米、不得以危及他人安全的方式驾驶等理由,处以驾驶者850澳元的罚款。
2014年4月,澳大利亚西澳州杰拉尔德顿铁人三项比赛中,运动员被失控的10米高度坠下的航拍无人机击中头部,住院治疗,民航局对无人机运营方New Era Ag Tech进行了起诉,理由同前述诉讼案。
5、结束语
民用无人机,尤其是消费级的无人机的迅速崛起,给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无人机的制造和运营企业而言,保险是非常重要的风险管控手段,主管部门应予以足够重视,加强并完善相应的立法工作。
具体到保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在设计时也应充分注意行业特点。总体而言,生产和运营无人机的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其经营水平、风险管理意识也较低,往往认识不到航空保险的重要性,或者对此有心无力。这对于保险企业而言,是一大挑战,笔者预期这一市场的开拓成本是偏高的,过程也会较长,保险企业要有足够的耐心。
免责声明: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若本网有部分文字、摄影作品等侵害了您的权益,在此深表歉意,请您立即将侵权链接及侵权信息邮件至我们的版权投诉邮箱:,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并解决,谢谢您的配合.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拒绝广告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与公众接受度快速提升,无人机正在被数百万人用于工业检测、航拍、边境巡逻、紧急运送、农作物调查、或仅仅作为娱乐,可见无...
无人机被数百万人用以工业检测、航拍、边境巡逻、紧急运送、农作物调查、或仅仅作为娱乐。保险公司也越来越多地使用无人机进行建筑或基建项目的风险评估,既便...
无人机使用者不断增多,这也将带来很大潜在风险,一旦发生故障或者操作失误,无人机将化身成&武器&,轻则硬件受损,重则伤人害己,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
高空中的无人机突然失去控制,摇摇晃晃地坠向路边,正在路边散步的卢先生和孩子险些因为这起&坠机&事故受伤。因为新奇好玩又兼具航...
民用无人机的大规模应用无可避免会带来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财产损失,受害者应当获得某种程度的补偿救济;而无人机的制造、销售、运营企业也会因此面临经营风险。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管理这些风险?对此,保险或许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码看新闻
客服微信交谈微信号:uav800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应用:工业|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国内无人机保险行业 形势大好还是迎难直上
这几天,来自浙江金华的航拍爱好者老许的心情跌入了谷底,他花4000多元钱买来的大疆无人机在燕尾洲公园飞丢了。无人机炸机、失控坠毁、意外损伤并非个案,这愁坏了飞行爱好者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几天,来自浙江金华的航拍爱好者老许的心情跌入了谷底,他花4000多元钱买来的大疆在燕尾洲公园飞丢了。无人机炸机、失控坠毁、意外损伤并非个案,这愁坏了飞行爱好者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许,他们该考虑下给自己的“爱机”也上份保险。寸草不生的荒地成了宝无人机火了以后,保险机遇被发现,众安保险、永诚财险、平安保险、天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华财险等保险公司,通过与无人机企业合作或者自己开辟分支业务的方式,涉身无人机保险领域,以多种组合方式,任各位有需求的消费者选择。无人机保险常见的有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面向无人机操作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不同的险种保价和售后均有所不同,目前国内市场以前两种为主。机身险:主要针对无人机本身在操作期间造成的损坏,无人机进水、电池、地面设备损坏等情况是否在承保范围还要以承保方的具体规定为准。第三方责任险:承保操作无人机时发生的对第三者人员及财物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举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比如你家的浴缸漏水了,导致邻居家被淹产生了损失,如果你之前购买了该类型保险,保险公司会替你赔偿邻居损失,这叫做第三者责任险,也类似于汽车的交强险。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关于无人机第三方责任险,有的保险公司还推出了“跟机”和“跟人”两种选择,“跟机”是以无人机作为保险标的,承保不同人员操作时发生的对第三者的风险。“跟人”是指某一特定操作者作为保险标的,承保其本人操作无人机时产生的对第三者的风险。面向无人机操作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操作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或者身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本文由入驻OFweek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用户名/邮箱/手机:
忘记密码?
用其他账号登录: QQ
请输入评论
365天全天候线上展厅
最新活动更多 &&
机器人机器视觉伺服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北京市/海淀区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浙江省/金华市
浙江省/金华市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平安产险于9月19日首次推出无人机责任保险
  据报道,平安产险于9月19日首次推出无人机责任。  据了解,该款名为“平安遥控模型个人责任保险”的保险产品分“跟机”与“跟人”两个投保选项,业内首创满足普通玩家和专业飞手不同层面的保险需求,让无人机在实际操作中更放心。此款保险覆盖目前运用最广泛的七公斤以下所有机型,面市即可实现线上投保操作。无人机联盟平台成为线上采购该产品的第一个采购商。“平安遥控模型个人责任保险”的设计,基于对无人机联盟用户的广泛调研,全面考虑了无人机实际应用中的多种风险因素,最终确定了“跟机”和“跟人”的两种投保方式。“跟机”是以无人机作为保险标的,承保不同人员操作时发生的对第三者人员及财物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例如,一个家庭有一架无人机,家庭成员及亲友均会使用,那么只要为该无人机购买此保险即可。“跟人”是指某一特定操作者作为保险标的,承保其本人操作无人机时产生的对第三者的风险。例如,专业飞手在对外服务时需操作不同型号的无人机,建议投保“跟人”的无人机责任险。  近期,江西保险行业首次使用无人机演练查勘定损农业险。无人机保险出现在了的眼前。无人机保险,搜索一番,会发现在国内的无人机保险的新闻里,常常出现xx财险推出首个无人机产品保障方案。  除此之外,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针对大疆的飞行器,推出安心飞 多轴飞行器责任保险。  面对天空上日益激增的无人机以及各种各样的无人机事件,除了无人机灾害保险理赔以及农业保险应用以外,无人机应该还会有针对无人机投保主体儿开展的无人机保险业务。  由于商用无人机的使用已经覆盖了航空监测、喷洒农药、新闻搜集和体育赛事等众多领域,因此,无人机对航空领域的潜在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即航空器相撞、第三方伤害和责任的承担。而一架商用无人机价值不菲,或出现故障,导致损毁,或对第三方造成损伤,由此引发的经济后果也不容忽视。  纵观全球,无人机与保险业有着不解之缘。  在,无人机被归到房屋险这一门类中,因为由于房屋险往往覆盖了无线控制的飞行器。在无人机日益繁荣的当今时代,许多无人机是在城市环境中飞行,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容小视。Skyward公司CEO乔纳森?埃文(JonathanEvans)表示,尽快出台无人机保险细则。  全球航空保险领域最大的保险公司无人驾驶风险管理集团(Unmanned Risk Management)总裁泰瑞?(Terry Miller)表示,该公司承接了美国境内50个州的无人机保险业务。获得FAA颁发的333号豁免法令的七家影视公司,也在该公司为飞控手投保,以保障其在好莱坞片场上无人机的使用。  “农民们将无人机视作其农产设备的一部分。他们在无人机方面投资,因此也需要得到保护。”美国一家专门向农民和农业组织提供无人机保险的Metz Stoller公司负责人代顿?奇格斯(Dayton Kilgus)如此表示。  国内无人机保险刚刚起步,潜力无限  在我国,无人机保险也逐渐出现在大众们的眼中。  2014年6月,无锡汉和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保险公司为的无人植保飞机提供保险,成为全国首例无人飞机投保业务。  2015年02月,(,)推出一款农用无人飞机保险产品,这是行业首款无人驾驶飞机专用保险产品。  2015年5月底,UFLYING无人机联盟联合正隆(北京)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国内首个“无人机综合作业保障方案”,围绕机身、三者、人员提供全方位保障措施。  除此之外,比起航空领域的保险项目,无人机保险项目少之更少,无人机保险业才刚刚起步。  无人机逐步进入民用市场,涉及影视航拍、地质航测、林业防火、农业植保、商业速递、电力巡线等领域。国内目前拥有无人机生产有几百家企业,从业人员10万之多,加上无人机从业者将是更多。无人机飞行一直存在较高风险,事故频发,甚至会给第三方带来潜在危害,除行业政策监管之外,一直成为影响无人机发展的最大诟病。在安全上,给予无人机投保,将会主推无人机行业的快速行业应用和发展。  在目前已经有的无人机保险的应用于消费级别的航拍领域,笔者以为,将会逐步拓展到农业植保无人机、电力巡线无人机以及警用无人机、森防无人机等众多量产无人机领域。  文中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http://bg.qianzhan.com/report/detail/067c2f30d77745ea.html
(责任编辑:HN666)
互联网金融精品推荐
每日要闻推荐
社区精华推荐
精彩专题图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