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铺交了租赁意向金模板他又不让开餐饮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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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商铺交了意向金,但去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但一看他们还要第三年递增租金百分之15第四第五年是百分之十能退意向金吗?
我是租商铺交了意向金,但去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但一看他们还要第三年递增租金百分之15第四第五年是百分之十,一开始他们并未说明还要在期限内长房租,所以不想租了。租赁意向书写了,无论任何原因若承租方在上述日期前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则在上述时间的三天期限届满之日此意向书将自动终止且出租方有权没收意向金,并将承租单元另行...
我是租商铺交了意向金,但去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但一看他们还要第三年递增租金百分之15第四第五年是百分之十,一开始他们并未说明还要在期限内长房租,所以不想租了。租赁意向书写了,无论任何原因若承租方在上述日期前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则在上述时间的三天期限届满之日此意向书将自动终止且出租方有权没收意向金,并将承租单元另行出租。能退意向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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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先积极协商沟通,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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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我看中一个店面,当时也交了意向金,只有一张收条,但我现在不想租了,意向金可不可以退还
我看中一个店面,当时也交了意向金,只有一张收条,但我现在不想租了,意向金可不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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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意向金要看是不是房东收了,如果收了一般是拿不回来,如果房东没收就可以要回来的
,地址:美庭家居装饰,电话:- 承接价位:0万元以上
1.1、房租---房租看当地位置了,有的需要转让费,有的一次交一年,所以房租暂时按一个月2500算,交半年的是15000元。
1.深圳富诺建筑设计公司
在58上根据提示来
挂58同城更好更方便的
现在直接发出就行了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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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个问题,租赁摊位的意向金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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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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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你好,可以协商退还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不属于定金,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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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建议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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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意向金,开发商不卖房是否违约?
来源:建筑房地产 - 常见问题 杭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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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要旨】商品房预约合同(认购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仲崇清诉上海市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第4期)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日,原告仲崇清与被告金轩大邸公司签订《金轩大邸商铺认购意向书》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意向金2000元,原告随后取得小区商铺优先认购权,被告负责在小区正式认购时优先通知原告前来选择认购中意商铺,预购面积为150平方米,并明确小区商铺的均价为每平方米7000元(可能有1500元的浮动)。如原告未在约定期限内认购,则视同放弃优先认购权,已支付的购房意向金将无息退还。如原告按约前来认购,则购房意向金自行转为认购金的一部分。意向书对楼号、房型未作具体明确约定。上述意向书签订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2000元意向金。日被告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被告取得预售许可证。但被告在销售涉案商铺时未通知原告前来认购。2006年初原告至售楼处与被告交涉,要求被告按意向书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被告称商铺价格飞涨,对原约定价格不予认可,并称意向书涉及的商铺已全部销售一空,无法履行合同,原告所交2000元意向金可全数退还。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105万元的销售价格向原告出售涉案商铺,如果被告不能履行,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 1、涉案意向书不是通常意义的“意向书”,而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2、根据本案事实,涉案意向书是在原、被告双方均对被告能够合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有合理的预期的情形下,对原、被告将来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预先约定,涉案意向书并非预售合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并不适用于预约合同,应认定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涉案意向书合法有效。3、本案中意向金不具有定金性质,不应认定为定金。4、被告构成违约。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解除原告仲崇清与被告金轩大邸公司签订的《金轩大邸商铺认购意向书》;二、被告返还原告意向金2000元;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受理费15260元,由被告金轩大邸公司负担。
  仲崇清不服一审判决,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仲崇清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其他理由与一审相同)金轩大邸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仲崇清丧失了优先认购涉案商铺的机会,使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金轩大邸公司也承认双方现已无法按照涉案意向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因此,金轩大邸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认为金轩大邸公司违反预约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赔偿上诉人仲崇清相应的损失,并无不妥,但一审判决确定的10000元赔偿金额,难以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 为促使民事主体以善意方式履行其民事义务,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秩序,充分保护守约方的民事权益,在综合考虑上海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趋势以及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酌定金轩大邸公司赔偿仲崇清150000元。仲崇清要求金轩大邸公司按照商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元的价格赔偿其经济损失,但由于其提交的证据不能完全证明涉案意向书所指商铺的确切情况,且根据金轩大邸公司将有关商铺出售给案外人的多个预售合同,商铺的价格存在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情形。另外,虽然仲崇清按约支付了意向金,但是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毕竟同正式的买卖合同存在法律性质上的差异。故仲崇清主张的赔偿金额,不能完全支持。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2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50元,均由金轩大邸公司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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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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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赁商铺缴纳了两万元意向金,开了收据及有一份意向协议书。之
想租赁缴纳了两万元意向金,开了及有一份意向协议书。之后没有达成合作后需退还意向金,甲方让把意向书和收据都交还给他们,乙方手上没有任何东西。一个月之后再进行退还,请问这样合理吗?有没有触犯条例?
律师回答地区:贵州-贵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862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没有证据,很难处理。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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