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才引进政策购房补贴

发钱了!!大连购房补贴和奖励来了,是这样领的!发钱了!!大连购房补贴和奖励来了,是这样领的!乐居找房百家号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72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购房奖励和补贴的政策精神,促进房屋销售,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房屋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具体实施细则。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奖励申请审核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钻石湾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一楼C区23—26号窗口领取地点在: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西岗区黄河街88号)财务部(504房间)领取时间是:1、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奖励的购房人,在2017年3月以后领取2、领取房交会购房奖励的,在接到开发企业通知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西岗区黄河街88号)数据部(413房间)办理咨询电话是: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691099哪些人能领?(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1、补贴对象在校生指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指从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颁发之日至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未满5年,其中,本科和大专指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成教、自考等除外),硕士和博士指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信息需在教育部学信网和学历网上可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网:2、补贴标准从日起至日止,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几套可享受几次补贴,单套补贴额以网签备案人(产权人)中最高学历为准。补贴标准为:博士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硕士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平方米补贴200元。3、补贴审核流程购房人在日至日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持相关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日至日,过期不再受理。具体提供以下审核材料:(1) 市内四区人才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2)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需按样本开具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在读证明时间需在网签备案后、毕业前。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其网签备案时间与毕业证签发(学位证)时间差不满五年(5) 国外高校在校生的,提供就读学校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学籍证明材料;国外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购房补贴审核窗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学信网/学历网验证,审查通过后发放《人才购房补贴领取凭证》。4、补贴领取程序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以下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购房补贴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书(3)《购房补贴领取凭证》(二)关于卖旧买新奖励政策1、奖励对象1年内在市内四区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产权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产权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的。2、奖励标准从日起至日止,对于居民1年内(含一年)在市内四区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产权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产权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标准。一年内(含一年)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之日与卖出原产权住房记载登记簿的时间差。3、奖励审核流程购房人应在出售原有产权住房、并已办理新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持相关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从日至日止,过期不再受理。具体提供以下审核材料:(1) 市内四区一年内卖旧买新奖励申请表(原件)(2)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新购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补贴审核窗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发放《个人卖旧买新补贴领取凭证》。4、奖励领取程序购房人在取得新购商品住房所有权证书后,持以下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购房奖励金额以新购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与已售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新购商品住房所有权证书(3)《个人卖旧买新补贴领取凭证三)关于房交会购房奖励政策1、奖励对象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个人。2、奖励标准从日起至日止,个人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奖励。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村组的,在房交会期间购房享受双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3、奖励审核流程由房交会主(承)办单位在房交会期间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进行现场成交确认,发放《房交会成交确认书》,展会结束后,翌日将确认名单(盖章)报不动产登记中心备存。购房者需于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过期不网签备案的,取消购房奖励资格。4、奖励领取程序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以下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购房奖励金额以新建商品住房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登记为村组的需提供)(3)房屋所有权证书(4)房交会成交确认书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乐居找房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最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和动态。欢迎访问乐居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大连楼市二手房, 满足这三个条件还可以拿补助|大连|补贴|楼市_新浪网
大连楼市二手房, 满足这三个条件还可以拿补助
大连楼市二手房, 满足这三个条件还可以拿补助
自去年 "9·30" 以来,全国已有 45 个以上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 140 余次,封堵投资客炒房。新一轮调控 " 加码升级 ",如何影响大连的楼市政策走向?半岛晨报开通 " 春交会情报站 ",收集市民关心热点问题并在春交会上寻找答案。和往年追问房价不同,根据市民留言,最关心的是大连楼市政策是否会突然 " 转向 "。政府购房补贴受关注" 去年大连对高校毕业生买房给补贴,今年这个补贴还有没有?" 有网友留言询问。另外,更多市民对 " 卖小房、买大房 " 的政府差价补贴也询问较多。中央明确指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因城施策去库存。记者在春交会上了解到,目前大连房地产市场仍维持现状,政策未加码。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此前,部分一二线城市房价、地价大涨,从而引发政府采取限购行为。而限购带来的需求外溢,则又引起更多城市出台政策稳定房价。这一轮调控在连锁反应下涉及面较广。去年下半年开始,大连楼市开始出现回暖势头,但没有大幅波动。目前,虽然在售楼盘有提价情况,但其中不少是因产品类别不同而出现的价差,并非 " 坐地起价 "。不过,前几年的楼市低迷令不少房企低价售房,现在也确实收紧优惠。比如,东港板块在今年 2 月有 7 家楼盘上调价格。记者了解到,尽管大连部分楼盘价格出现试探性上涨,但从政策引导上来说,去年出台的针对三大类人群的购房补贴仍然正常发放。大连市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除房交会购房可获奖励外,还有 " 买大新、卖小旧 "、人才购房、等鼓励政策。且这三类政策可叠加享受。目前,三大政策都在实行期内。" 卖小买大 " 可获得差价补贴对于一年内在市内四区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 100 元。值得注意的是," 新房 " 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不在补贴范围之内。差价的奖励资金在办理新房所有权证后就可领取。在 " 卖旧房、买新房 " 的区域设定上,卖掉的 " 旧房 " 和买到手的 " 新房 " 都必须在市内四区。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补贴属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三年。卖旧房和买新房均需在文件下发之日、即 2016 年 6 月 7 日以后,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人才购房租房都有补贴对在校生和毕业未满 5 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平方米 400 元,硕士每平方米 300 元,本科和大专学历每平方米 200 元。对于毕业未满 5 年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的,纳入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可领取 5 年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的,博士每月补贴 900 元,硕士每月补贴 600 元,本科及大专每月补贴 300 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博士每月补贴 720 元,硕士每月补贴 480 元,本科及大专每月补贴 240 元。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从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登记部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为准(是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不作为购房认定时间)。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该补贴政策。目前,旅顺口区等多个区域的当地补贴都高于该标准。需要提醒的是,购买二手房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看点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看点联系。& &大连市出台最大力度购房补贴政策大连市出台最大力度购房补贴政策日来源:大连新闻网---大连晚报责任编辑:xulin 对于人才方面,在校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博士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硕士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对于市、区优秀创业型人才的借款人,给予政策支持,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20%的政策,但不超过该区最高贷款限额。
在我市以及旅顺口区的房展会期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具有旅顺户籍的居民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在每平方米奖励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在每平方米奖励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元。对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村组的,在房交会期间购房享受双倍奖励,但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对于居民1年内在旅顺口区先购买存量及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住房后购买存量及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在团购商品房方面,对于在旅顺口区同一个楼盘,一次性团购10套以上(含10套)的购房者,给予购房奖励。奖励标准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沙河口区中山区西岗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开发区金州区旅顺口区长兴岛普兰店瓦房店庄河普湾新区价格<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12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周边城市最新楼盘热门城市新房大连发布购房补贴细则 两类“房补”明年3月后可领取
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人才住房给予了多项鼓励和补贴政策。对大连市民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并在规定时间备案的给予购房奖励。对于一年内在市内四区“买大卖小”(所购住房须为新建房源)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100元。“买房时说会有购房补贴,这笔补贴什么时候才能领? ”自大连市对购房者提供“政府房补”之后,不少买房者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咨询。大连市国土房屋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大连市购房补贴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于12月21日正式对外发布。 补贴、奖励的办理地点<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奖励的申请审核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钻石湾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一楼C区23&#8212;26号窗口。领取地点在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西岗区黄河街88号)财务部(504房间)。 领取时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人才购房补贴、卖旧买新奖励的购房人,在2017年3月以后领取。 领取房交会购房奖励的,在接到开发企业通知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西岗区黄河街88号)数据部(413房间)办理。 咨询电话<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691099提示:市民可登录大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局官方网站(http://www.gtfwj.dl.gov.cn/)或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dlfd.gov.cn/)查询《细则》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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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大政办发〔2016〕72号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辽政办发〔2016〕27号)精神,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是化解本地区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开展房地产库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月汇总分析库存变化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措施,认真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2016年全市要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以上,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切实做好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市政府督查室)
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的金融贷款政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力破解融资难、拆迁难、管理难的问题。各地区原则上不再建安置用房,鼓励和引导居民购买商品房解决安置问题,主城区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2016年全市要完成棚户区改造1.3万套,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金融局、国开行大连市分行、农发行大连市分行、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控
各地区要合理调控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对商品房库存、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过大的地区,应明显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鼓励发展养老地产、健康地产、文化地产,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调整规划用途有关精神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19号),对于未开发的住宅用地,用地企业可向规划部门提出转型利用申请,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实施人才住房鼓励政策
全面落实《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推进我市引进人才“3345”安家工程。人才住房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于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费;对于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不低于市场租金50%的补贴。对于毕业未满5年、在连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的,纳入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可领取5年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900元,硕士每人每月补贴6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720元,硕士每人每月补贴48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人每月补贴240元,租金补贴由市区财政按75%和25%比例承担。对于在校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硕士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平方米补贴200元,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75%和25%比例承担。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人才租房、购房补贴标准。对于大连市优秀创业型人才的借款人,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20%的政策,但不超过当地最高贷款限额。(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
(一)调整交易环节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调整交易环节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日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三)调整计税毛利率。位于城区和郊区的开发项目(除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外),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15%;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3%。自日起实施。
(四)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暂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暂调整到1.5%。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六、大力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
实行房交会购房奖励政策。个人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奖励。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村组的,在房交会期间购房享受双倍奖励,但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市内四区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购买其他地区参展的新建商品住房,奖励资金由所在地区财政部门拨付。各地区要结合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区域性房交会期间推出更加优惠的奖励政策。金普新区、旅顺口区等地区要针对本辖区楼盘特点,积极组织协调开发企业到哈尔滨、长春、北京、天津等地促销。(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七、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对于居民1年内在市内四区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原住房或者先出售原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面积差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按75%和25%比例承担。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标准。(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八、加大住房金融支持力度
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市金融局)
九、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执行“认贷不认房”的套数认定标准。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共同贷款的父母子女之间可互助还款。完善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增加顺位抵押方式。进一步降低贷款相关费用,适时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全力保障贷款资金及时到位。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创客”“个转企”等新兴行业和企业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房向社会出租。对于自然人和各类机构设立房屋租赁企业,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各地区可给予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继续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政策,根据市场实际需求科学调整配建布局和比例。采用PPP模式加快推进我市住房租赁交换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十一、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围绕合理控制主城区、加快放开金普新区、全面放开其他地区的原则,结合中心城镇和卫星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农民工就近市民化进程,到2020年,力争实现12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以居住证为载体,积极推进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首次进城购买住房的本地农村居民,各地区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探索研究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庄河市作为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实现宅基地退让、合作共赢的试点,为农民增收、进城购房提供保障,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房屋局、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二、拓宽房屋使用功能
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落实和细化国家有关“创客空间”的财政补贴、租金减免等扶持政策,在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同时活跃住房租赁市场。(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三、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政策
放开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住房限购政策,鼓励居民的改善性购房需求。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房不受套数限制。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暂停实施新建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即70/90政策)。对于在建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适当调整优化户型结构,可不受70/90政策限制。规划部门应根据企业提出的调整规划申请,科学、合理地设定审批程序,支持开发企业调整优化户型结构。(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局)
十四、提升住宅品质
加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优化住宅空间布局,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广住宅性能认定和绿色建筑评价。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到2020年,我市住宅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委)
十五、鼓励发展停车行业
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16号),大力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停车位登记办法,明确停车位相关税收标准。(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十六、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
各地区要按照配套和产业先行的发展思路,在学校、医院、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适度超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着力提升教育水平。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确保水、电、气、暖等基础配套设施配套到位。大力引进“纯旅游”“纯文体”等优质产业,从土地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严格控制开发时序,少建或不建住宅,不允许以旅游、养老等名义“圈地”建大量住宅。今后,土地出让计划优先安排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开发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块。(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地税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七、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简政放权
继续取消和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批准程序,通过实行大审批、并联审批,合并审批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明确审批时限。重点抓好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4个环节的审批管理工作。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相关费用,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过高的费用。将市内四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置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征收,其他地区应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征收程序和环节。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清单和收费清单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屋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八、精准施策,分类调控
加快东港商务区的建设和招商工作,居民购买东港商务区公寓用于居住的,在落户、入学及水、电、气、暖价格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大连东港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可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促进东港区域房地产发展和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报政府研究确定后实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出台适合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大连东港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自来水集团、大连供电公司、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意见中涉及地方性补贴、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征等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截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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