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后果为什么要签租房合同

贷款为什么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呢?(北京链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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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为什么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呢?
提问者: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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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作证主要是为了证明,借款后具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工资)来还贷款;方便银行审查您的还款能力;
银行作为一个以贷款利息为收益的金融部门,其首要保证是能将钱借给具有还款能力的人,所以需要核查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和证明;证明包括: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工作证、工资流水(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工资流水,客户资质一般的,需提供工资流水)。提供营业执照也是审核您是否具备贷款条件的一个重要因素。
1、申请商业贷款办理银行面签,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工作证、外地人需携带暂住证。
2、申请商业贷款买方未成年:单独出自己房产证不可以办理贷款,可以父母做借款人,出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房产证。
3、申请商业贷款买方成年,单身:学历证明、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征信、贷款银行版本的单身声明。
4、申请商业贷款买方成年已婚:学历证明、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工作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必须到场(如无法到场出具公证委托书)。
5、申请商业贷款买方丧偶:学历证明、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征信、贷款银行版本的单身声明。
6、申请商业贷款评估值及网签合同出来后,就可以进行面签,面签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感谢您对链家网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公司不同意给这个复印件,银行或链家方面可以出一个文字的说明吗?说这个复印件是必须要提供的。
您好,因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银行审核您的贷款资质备件,链家没办法帮您出具文字说明;1、建议您可以与单位行政部门沟通,说明您贷款购房的情况,如单位有顾虑,建议开具后可以在上面备注“仅供xxx办理购房贷款用”;2、如果单位实在开具不了:事业单位,世界五百强,或上市公司,或外企可以使用工作证代替;3、如不满足提供工作居住证的条件,所在单位也不能开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议您也可以开具“在职证明”。如您是通过链家客户,详情建议可以咨询为您提供服务的链家经纪人(链家经纪人会有一对一的贷款专员为其解答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感谢您对链家网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您好!很高兴为您作答: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是银行需要的,主要是证明您在这个单位工作。
如果公司不同意给这个复印件,银行或链家方面可以出一个文字的说明吗?说这个复印件是必须要提供的。
您好!一般公司都会出示,首先看看您的公司属于什么样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话有些银行会不需要的。一般的私企银行都会让您提供,如果您非常着急,您可以来电咨询我,告知您的公司,我可以帮您问问银行方面。望采纳!
公司作为产权主体,在买卖住房上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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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遭遇被网贷 北京上百租房客被中介捆绑贷款平台
来自:bj.zxdyw.com
日期: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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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实习季的来临,催生京城新一波“租房热”,与之同时,乱象如影随形。近日,一种新型的租房骗局在京城出现,其常见模式为:租户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中介自称被一家公寓收购,将租户“转”给公寓方,当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时,却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交租。快跟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实际上在租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户信息,办理了数万元的分期贷款,租户的“按月交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还贷。而全款,则被中介套现。所谓“被收购”,只是中介与公寓之间联手设置的骗局,其目的是将租户“转卖”,以期捆绑借贷平台,并以此套现。借贷平台则赚取租户“借款”产生的利息。
利润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则留给了租户。不少人直到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才猛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项未结清的网络贷款。多家商业银行表示,未结清网贷,将影响用户办理购房贷款。对此,法律界人士分析,如果中介谎称“被收购”,将租户转给第二家中介,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租户办理网络贷款,则两家中介及网贷平台均涉嫌诈骗。
中介自称被收购后将租房者“转卖”
伴随着毕业工作季和实习兼职季的到来,北京迎来新一轮租房高峰。除了屡被曝光的黑中介克扣押金、额外收取租户服务费的现象,围绕租房者,一种新型骗局正在蔓延。
近日,刘青(化名)表示,今年3月7日,他通过“北京好来屋房屋中介机构”租了一间房,“合同规定租金‘押一付三’,合同期为一年”。但仅仅住了10多天,3月底时,另一家名为大熊公寓(全称“梦想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机构联系他,称好来屋已经被大熊公寓收购,要和租户重新签合同。“我就打给好来屋的中介,他也说是被大熊收购了。”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告诉刘青,与新中介方重签合同,对租户来说“很划算”,“交房租是押一付一,这比之前的押一付三感觉轻松些,但是他们提到,租金要通过一款APP来支付。”不过,刘青称,“通过APP付房租”这一细节,并未在合同上体现。
刘青没有起疑。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让刘青下载一个名为“分付君”的APP后,用该APP扫码识别工作人员出示的一个二维码。随后,工作人员拍摄了刘青手持身份证的照片,索要了刘青的银行卡和开户行信息,帮他填好了“分付君”上的信息。
和刘青类似,李娜(化名)同样遭遇了中介被收购后,改签“大熊”的经历。
“我第一次租房子的中介,名叫‘思廷’,签完合同,还没过1个月,对方也说被大熊收购了,要和大熊重签合同。”李娜回忆,重签合同的时候,大熊也提到现在可以押一付一,但每月的房租钱要通过“分付君”支付。她发来的合同显示,在“补充协议”一项,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手写了一段话,其中提到:房租由租客支付到分付君平台或绑定的银行卡中,但并未解释“分付君”是什么平台。同样,合同刚一签完,大熊的工作人员就用李娜的身份证、手机号为她办理了“分付君”,并且交代她每月按时付房租。
租房者改签合同遭捆绑借贷平台
李娜是来北京实习的,当初签租房合同时,和中介说好是短租3个月,6月份期满。6月中旬,当她回校前准备办理退租手续时,却偶然发现,除了在老家办理过的一笔房贷,自己还背上了另一笔“债务”。“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上,显示我有一笔2万多元的贷款没还。”
李娜觉得疑惑,随即打开分付君平台查看,发现“账单”页面显示,还有20700(元)“未到期”,这和征信系统上未还的贷款数额一致。
李娜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大熊公寓自称按月交租的平台,竟是一家网上借贷平台,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熊已经用她的信息,一下子贷出一年的租房款,钱款则落入中介的口袋。
同样,刘青也发现自己被贷出一笔数万元的租房款。
此前,李娜和刘青认为,在网贷平台贷款,是需要付利息的。因此,每月仅是交房租的表象,让他们在开始时相信中介所说的话:“‘分付君’只是一款交租APP。”
“我是按月交房租,为什么一下子会多出来9个月的房租未还。为什么中介只说押一付一,不提分付君是借贷平台的事情?能不能按时还款,直接和征信挂钩,万一中介跑路,这些钱不就落在我的头上了?”李娜表达了担心。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和李娜、刘青有同样遭遇及担心的人不在少数,北京地区至少有超过200名租房者,遭遇被中介二次“转卖”给大熊公寓,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的情况。除了“分付君”,“元宝e家”和“蚂蚁白领”等网贷平台,也是中介极力推荐的“交租APP”。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那些不愿意和大熊公寓改签合同的租房者,目前面临着被对方威胁“扣光押金”、更换房锁等强行退租的遭遇。
中介、公寓自导自演“被收购”戏码
先是和房屋中介签了合同,随后遭遇“被收购”,要和大熊公寓改签。如出一辙的套路,不禁令人起疑。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两家中介公司并未被收购,目前仍以“好来屋”、“思廷”的中介名称,在对外租售房源。北青报记者以“想在国贸周边租房”为由,询问两家中介房源情况,对方均表示“有房出租”,并向北青报记者介绍,“随时可以带你去看房,定下来就能和公司签合同”。而对于“被大熊收购”一说,“思廷”中介则称,之前跟大熊属于“合作关系”。
至此,一场由房屋租赁中介和大熊公寓自导自演的“被收购后改签”的戏码浮出水面。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在“2017年1月份被投诉前10名房地产经纪机构”中,北京好来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位列第4,并显示其“未备案”。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显示‘未备案’,说明房屋租赁机构没有在住建部门进行备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黑中介’。”
工作人员还介绍,租房者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经纪机构”一栏进行查询,查询不到的中介机构都属于未备案的“黑中介”。随后,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在该栏目检索“北京思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检索出任何信息。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检索工商信息发现,在“被收购”戏码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梦想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发放贷款”。工商信息还显示,该公司在今年4月14日,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致电工商部门询问得知,消费者和第一家中介公司已经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大熊公寓要求消费者改签合同的行为,属于合同纠纷,“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材料证据后,向工商部门提起申诉。”
借贷平台支招将利息加进房租
中介、大熊公寓自导自演的“被收购”只是第一步,在此之后,租房者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分付君、元宝e家或其他网上借贷平台上遭遇“被贷款”。
那房屋中介与这些借贷平台,有什么关系?近日,以租户身份,致电大熊公寓工作人员。对方承认和“分付君”有合作,并解释“(分付君)是月付平台,主要考虑到租户经济能力(不足)情况”。进一步询问“分付君”是否是贷款平台,对方坚称“是付款平台”,“是一个金融融资平台,等于房租先打给公司了,你自己按月交租就行。”
6月26日,以中介名义,联系分付君平台,询问“合作”一事。一名樊姓工作人员先向打听了手里有多少房源,房源位置,中介机构名称。随后,他介绍,他们目前和公寓或房屋租赁机构,有时长4期到12期不等的合作项目。
工作人员告诉,分付君有普通客户端和业务端两种,中介下载业务端,将租房者的姓名、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好,并标注借贷金额、每期还款金额,随即生成一个二维码。租房者下载客户端,扫描中介的二维码,补充个人信息,就等于签了借贷合同。
“4期或12期,就是贷款的时长,即从4个月到12个月不等。”樊姓工作人员解释,贷款时长不同,在平台上产生的利息也不同,“贷款4个月的,收2%左右的利息;半年期的,收3.5%的利息;一整年的,收7%的利息。”算了一笔账,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而通过借贷平台后,则需要交25680元,多出1680元。
而产生的这些利息,分付君的工作人员称,可以中介出,也可以由租房者出。但他透露,“很多中介会把利息打包在房租里面,让(租房者)他们感觉不到付利息了,但其实利息已经包含在他们按月交租的钱款里了。”他进一步解释,这样做的好处还有,如果到时候租户发现被贷款,中介可以说是“零利息”,租户就不会觉得自己有损失。
分付君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对于中介来说,最大的获益在于,借贷平台会把租户签合同时的4到12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打给中介。“等于这个钱你直接套现使用了。”
网贷未还清将影响个人办理房屋贷款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和分付君的操作模式类似,“元宝e家”的“房租分期”分为季付、半年付和年付三类,利息分别是4%、5%和6%。工作人员也建议北青报记者,将借贷平台上产生的利息分摊在每个月的房租里,“把房租涨上一点儿”,以此做出“零利息”、“只是交租平台”的假象。“元宝e家”的工作人员还坦言,“(房租分期)说白了就是中介套现,你们得利最多,而且你们每推荐一个租户来,我们还给你们提成100元。”
租房者以为的“按月交租”,实则是按期归还借贷平台上已经包含了利息的贷款。一旦逾期,后果不堪设想。分付君的工作人员介绍,租房者如果逾期,“会有1天的宽限时间,超过1天后,每天按照千分之一的利息收钱,比如月租2000元,逾期后,每天要收取2元的逾期费用。”分付君和元宝e家均表示,对于逾期租户,他们会先催款,“催不到,需要中介机构出面再催。”
而让人担心的是,逾期不还的租户,可能面临个人信用污点问题。分付君客服表示,逾期连续3个月或违约6个月,将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如果影响了银行商贷,可以提前做一个结清,结清的话,平台要收10%的手续费,费用是你(租户)出还是中介出,你们协商解决。”
北京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致电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信贷部门,两家银行均表示,如果客户有诸如“分付君”等网络平台的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办理房贷业务的。此外,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补充道,如果客户因网络贷款导致在征信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贷款的收入还贷比,同时还会上浮贷款利率。
法律人士:中介及网贷平台或涉欺诈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首先,租户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至于大熊公寓是否收购了该中介公司,租户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该中介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若实际并未发生股权变更,中介公司却谎称被收购,要求租户与大熊公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涉嫌欺诈。租户因被欺诈而与大熊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可以依法撤销。”
赵占领律师还表示,租户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装并使用分付君平台以缴纳房租名义还贷,即使没有书面协议,租户也与该网络贷款平台形成事实上的贷款合同关系。如果借款人即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贷款合同,该合同也可依法撤销。
此外,赵占领律师补充道,借款人(租户)在网上贷款的过程中,表面上看起来是“零利息”,实际上已把利息加在房租里。“网贷平台和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通过‘合谋’,欺骗租户,使租户误以为在通过网贷平台支付房租,但实际上是在还贷款。网贷平台、大熊公寓乃至中介公司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对此,赵占领律师表示,作为受害者的租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这三方的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补充道,“这三方的诈骗行为若属于单位犯罪,则单位应被判处罚金,主要负责人应判处有期徒刑。”
此外,赵占领律师提醒称,根据银监会等三部委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平台只能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涉及到此次事件,则需要注意区分网贷平台提供的仅是信息服务中介服务,还是在搞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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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0011转10010房东贷款需要租房子的人签合同吗?_百度知道
房东贷款需要租房子的人签合同吗?
租了一间店面,房东要去银行贷款,需要我们租房子的人签合同吗?银行人员说他们内部有这个规定,必须我们签字才可贷款给房东,请问这个情况属实吗?我们只是租了店面,那房子的房产证也不是我们的,我们需要签这个合同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房东贷款需要租房子的人签合同才可以完成抵押贷款的合同,承租人有权拒绝签字。① 具体看租费合同是否有对房贷使用房产抵押贷款的约定,如房产抵押后无力偿还,租房时间未到如何赔偿的;② 对银行来说,承租人不签定协议,在承租期内,房贷抵押贷款无法偿还,银行收取抵押房产,但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权;③ 在正常情况承租人拒不签字,房贷抵押贷款合同无法成立,或需同银行商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④ 签字或者不签字,决定权在承租人手中,建议以承租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最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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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需要的,因为可能存在这么一种情况,房东贷款如果到期没有还上,银行要抵押物,就是房子,而房子还在租期内,这样银行就不能顺利收走房子。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银行会让所有人、现在的使用人和银行之间,签一个三方协议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考虑,企业贷款是这样的。
银行要您签署合同,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他们的利益。当中的条文少不了有:1,让作为租客的您们知悉房子债权人已经属于银行;2,当房东还贷违约,您们需要遵从银行的约定,服从处理,如提早退租,而不能追究银行责任。建议可研究该合同条款对自己的损害和保障程度去到那里而定。你们签署了其实房东也是当你们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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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职期间为他老板借钱(小贷公司)做了担保就是阴阳合同就是明着是租房协议小贷公司将租金已经支付给了他老板如果老板还不上钱人家起诉就的返还租金暗着就是贷款合同反映真实情况的。当时它们就在我
我老公在职期间为他老板借钱(小贷公司)做了担保就是阴阳合同就是明着是租房协议小贷公司将租金已经支付给了他老板如果老板还不上钱人家起诉就的返还租金暗着就是贷款合同反映真实情况的。当时它们就在我家房屋所在房管局做了查询证明我老公名下有房产有还款能力(没有进抵押也没签字)。现在超过了预期的借款期限。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怕老板不还钱倒是找我。有朋友让我离婚分割财产不知道这样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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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要代为清偿相应的到期债务。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解除相应的担保责任。或者督促,你公司的老板清偿到期债务。如果离婚的话,建议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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