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交换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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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之间房产过户可以走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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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赠与,赠与的房算限购套数。答: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B、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在此,市民要注意的是,房屋赠与也是要缴税的。 C、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费一般为总房价千分之一。 D、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a、申请书;b、身份证件;c、原房地产产权证;d、赠与书及公证书;e、契税收据。 E、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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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的呀
可以的,要手续费的
如果房子两证满五年了,可以直接过户。赠与的房子之后再卖的话个税会比一般的房子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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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由兄妹2人变为妹妹自己,怎样合算?
我的哥哥因房屋拆迁获得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证一张,以哥哥和我2人的名字购置一套经济适用房,全价26万,房款全部我出的,作了一份兄妹关系证明,请问5年后想把房主变为我自己,怎样做花费最少?(我在天津地区)
可是卖房的时候听说赠与交的钱更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用赠与的办法实现一人产权只须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花费最少。
采纳率:41%
到当地房管局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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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套经济适用房一大家子全搅进去了 究竟是谁的错
  70多岁的陈婆婆跟老伴给我们90打来电话,说自己的女儿占了自己的房子,现在女儿的电话还不接,让老两口很是伤心。
  一见面,老两口就开始向我们诉苦了:“电话里跟我们说我们已经不是他父母了,是她仇人了。”
  陈婆婆说女儿是某银行的高管,按理说也算是知识分子了,自己连做梦都没有想到女儿会这么绝情,而母女俩闹得如此剑拔弩张,就是因为一套经济适用房。
  “我们2006年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后来手续什么的叫女儿去办,办了之后她们就不吭声了。”
  陈婆婆说自己跟老伴现在是住在儿子的房子里,老两口是想住到经济适用房里去,把现在住的房子还给儿子。“有一天我问她把房子拿回来,她说不给我了。”
  就因为这样,女儿跟自己闹翻了,直到去年的11月份,老两口登报声明,经济适用房的三证遗失,这才把经济适用房重新拿到手。到这里母女俩的关系已经闹僵了,这个时候陈婆婆说起,前几年,女儿还跟自己借钱入股某公司,并且承诺要给自己返还盈利的20%,作为养老。但是现在,这个事情也没有再说起了。
  可是,经济适用房的事情之后,女儿就开始不愿意接老两口的电话了,每次都是忙音收场。“我们有次来他们家,她还报了警来抓我们。”
  昨天,女儿照例不接电话,老两口想了想找了个开锁匠,打开了女儿的家门,决定在女儿家里等着女儿回来,可是昨天女儿一夜未归,陈婆婆决定用女儿家的电话往女儿手机上打个电话:“你回来一趟……(你怎么在我家里,你给我出去,你不走我报警了)”
  “我真当伤心,我养了她48年,年轻的时候养她一个人,她成家了我养他们一家……”正当陈婆婆还在感叹女儿不孝的时候,物管工作人员和110民警来敲门了。“他们女儿说她妈撬门进来了……”
  陈婆婆的女儿在电话里的态度,让我们很吃惊,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陈婆婆的说法,很多不对的地方都指向了自己女儿,那么,母女间的关系为何会闹到这个份上,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了,我们要来听听另外一个关键的声音,陈婆婆的女儿孙女士。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做女儿到这个份上很不容易了。”在电话里,孙女士可是连连叫屈。孙女士向记者解释,那天没碰到母亲,不是躲着不见,而是刚好去上海出差。
  说起母女间的这段恩怨,孙女士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她告诉我们,家里兄妹三个,哥哥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妹妹家里条件也不是很好,所以一大家子的开销基本都是她来承担的。“家里的开销都是我承担的,他(哥哥)女儿上大学都是我落实的,学费也是我交的,这些我都有单据的。”
  孙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全都是这套经济适用房惹出来的,孙女士说老两口本来名下有两套房子,但是都写了哥哥的名字,而这套经济适用房,虽然是老两口申请的,但是当时就说好是给妹妹的。“30万块钱也是我妹妹付的,她(母亲)要拿回去,我说你钱还给她(妹妹),她(母亲)叫我拿出来。”
  至于陈婆婆说投资分红的钱,当时孙女士确实向母亲借了钱,本金早还了,但是因为投资并没有收益,所以回报也没有。孙女士说这个事情母女闹了快一年了,之前也都是好好说的,可是到了后来就愈演愈烈了。“他们有次来我家,拿那个水管来要绑我,我这才报警的。”
  母女俩都觉得道理在自己这边,谁都认为对方做得不够好。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毕竟是一家人,更何况还是母女呢,我们希望彼此双方冷静一下,商量解决,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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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帮帮帮我于2008年买下了一套房屋,由于是兄妹关系,未写合同,因是经济适用房我的损失她应负担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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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买下了一套房屋,由于是兄妹关系,未写合同,因是经济适用房我的损失她应负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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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一套房改房,生有4兄妹.我父亲5年前购买过一套经济房(已还完贷款),现在想继承这套房改房. 能否继承? 经济房转商品房后,父亲直接继承,还是转到我(儿子)的名下后再继承,又或则父亲的兄妹继承后再转给我父亲,哪个流程比较好或是正确的,费用这样划算. 那父亲的经济房转给我后对我以后买房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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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我老婆家中拆迁兄妹四个,还有老娘没人善养,各分一股,我们拿两股买了一套经济房,和老人住在一起,养老送终来善养老人,老
该处经济适用房是以谁的名义购买的,现在的纠纷是什么,如果是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当然,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配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执行。如果有纠纷,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权。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咨询免费。
六年前我老婆家中拆迁兄妹四个,还有老娘没人善养,各分一股,我们拿两股买了一套经济房,和老人住在一起,给老人养老送终,就在今年10份老人刚过世,媳妇找我老婆要房子,这房子是她的,请问律师法律有这一条吗
首先要看你们家当初在购买此房屋时是否有相关约定,用老人的身份,由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属,应由出资人享有。老人过世,此房并非老人遗产。如果家庭内部无相关约定,应房屋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建议先行协商处理。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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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今日解答谁知道未婚可以共同买房吗推荐回答:可以共同买房,也可以共同按揭贷款,借款人是你们2人,房证上也是2个人的名字,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你没有固定工作,那么月还款额不能超过你对象月收入的50%。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几人名字,要看购房合同上是谁的名字,几人名字,你俩无结婚证,购房前,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协议房产份额公证手续,明确你俩各自在这房子上的权益份额,有了那个公证书,你俩才能在没有结婚证情况下写两人名字的购房合同,在合同上你俩可以依据公证书标注上各自权益份额是多少。这样,以后办理下来房产证也是依据购房合同来标注,你们可以办理你女人名义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在办理女方名义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再办理你名义的商贷,这房子只要你俩有我说的公证书和购房合同是你俩名字,那么,这房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或是以后分手,都是你俩共有财产。谁能说下不是亲兄妹能结婚吗推荐回答:你好,不能 你就算不是亲兄妹如果你是表兄妹堂兄妹都不行 所有有血缘关系的都不行 希望可以帮到你1、没有血缘关系是可以结婚的,但结婚是一件大事,需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父母亲意愿、两个人有无稳定的感情基础、双方个性等是否融合。 2、我国法定结婚条件 1)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亲兄妹房产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推荐回答: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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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亲兄妹房产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啊?推荐回答: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房产证可以写兄妹的名字吗推荐回答:可以的,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产权人一栏写妹妹的名字,在共有权人那边写上哥哥的名字,房产证上落几个人的名字和贷款没有关系!
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但加名字后就属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按份共有是,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求大神解答婚前买房可以婚后共同还贷吗推荐回答: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哪个能告诉我婚前可以共同买房吗推荐回答: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你们是共同出资买房
只要在房产证上写明每个人各占多少份额就可以
,购房合同上需要写两人的名字
这样稳妥保险一些
。在办房产证时,你要提供你买房时的银行付款凭证和你们签署的购房合同就可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个房子绝对是有你份的
你们可以协议处理
如果协议不成
到了法院也会按照你们实际出资比例来分配房子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展开全部下一篇:买房是人生大事,一个普通人一辈子也就会买一次房子。今天福窝小编和大家一起去学习一下买房手续有哪些,大家学习之后可以放心买房,不怕错漏了。情侣送手表表达爱恋的意味再明显不过,手表向来是情侣间最常会选到的礼物,情侣两个可以共同佩戴一款手表的话意义就更加深刻更加甜蜜。不管是水晶还是黄金白银都有貔貅吊坠系列,喜欢貔貅吊坠的亲们可以挑选喜欢的材质和风格,虽然佩戴貔貅吊坠的人很多,可是你的貔貅吊坠佩戴争取了吗?子母机电话它其实就是几部电话可以共同使用一个电话号码,使用起来非常的方便,而且功能也非常强大,子机也可以随处移动,不受限制。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福利之一,按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人,可以在买房、装修的时候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它比商业贷款利率可少很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福利之一,按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人,可以在买房、装修的时候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它比商业贷款利率可少很多。导读:哟哟哟,今天福窝定制小编又给大家整理了好几款不错的儿童房装修效果图哦,最近在看儿童房装修效果图的亲们可以一起来看看,多个参考好选择哦,结婚,就是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最完美的诠释,结婚以后就代表着两个人从此可以共同在幸福的道路上驰骋,其中的甜甜蜜蜜也只有双方才能够体会。导读:主卧阳台有尝试过不一样的改造效果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推送一些主卧阳台改造建议,亲们可以参考看看~~在阳台的一端,做一面书橱。现代简约风格设计走在时尚的顶端,简约却不失时尚美感,看了之后令人回味无穷。喜爱现代简约设计风格的亲们可以走过来看看、瞧一瞧了。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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