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公租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公示住房申请工作开始啦,符合什么条

淮南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住房申请工作开始啦!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淮南房产网
淮南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住房申请工作开始啦!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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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首家房地产微信公众平台↑点击订阅(广告)为进一步解决高新内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问题,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淮南高新区项目住房申请、登记、审核工作于12月11日至12月15日受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高新区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并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在高新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所在高新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高新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在高新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县区(高新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方式(一)申请渠道高新区内就业的人群应由个人或工作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二)申请程序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高新区所在地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企业单位共同申请的请在单位公示所在企业员工的信息,公示通过无异议后,再到社区或三和镇申请受理。2.受理及初审: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按申请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初审单位应在初审单位辖区内公示。3.复审及分配: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核定并分配房源。符合条件的,应在辖区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分配房源。☆(三)申请资料申请人领取《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成后持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住房状况证明、学习就业情况证明等进行申请登记。1.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工作单位证明。(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毕业证可不提供)(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情况查询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如是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日至今的社保证明。(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可凭身份证到东门社保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自助打印并盖章)。2.企业员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日至今的社保证明(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可凭身份证到华声苑小区东门社保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自助打印并盖章)。(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凭身份证到政务中心41号窗口出具。)☆(四)受理时间日——日高新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所在地在高新区范围内并正常缴纳税收的企业员工(企业单位申请人员需在企业公示栏公示申请户的基本信息)。申请要求1、选房后不得退房、、更换户名。2、符合要求的申请户无正当理由放弃选房或者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则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再享受住房保障资格。出现的空余房源由剩余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继续选房。相关要求即日起可咨询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6629782附:高新区社区地址及联系电话泉山湖社区:泉山湖小区内社区服务中心,6629283;绿湾社区:二期5号商铺3楼,6616580;弘湖社区:27号楼一层,6699061;三和镇人民政府:三和街道,6941915。附:1、泉山湖社区服务范围:迎客松路(南经七路)以西至三和镇地界范围(非农户籍居住区);2、弘湖社区服务范围:淮河大道以西至迎客松路(南经七路)以东(非农户籍居住区);3、绿湾社区服务范围:淮河大道以东至三和镇地界范围(非农户籍居住区);4、三和镇人民政府服务范围:三和镇户籍地界居民。符合条件又想申请的你速去办理加入淮南买房交流微信群实时讨论热点话题- End -▼来源:淮房网猜你喜欢● 刚需福音!田区再添一新盘,就在淮南万达广场旁!90-120㎡● 6666666~淮南要有五星级酒店啦,周边房价7000+● 量价齐升!淮南11月住宅成交2803套,本月销冠万茂城,全市成交均价破5000大关● 淮南推地节奏加快 11月狂卖7.86亿元,成交额达去年全年六成!● 11月淮南楼盘备案价汇总!8盘备案2090套房源关于开展2018年度淮南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_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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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淮南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解决高新内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问题,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淮南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住房申请、登记、审核工作于即日起至4月12日为集中受理阶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坐落于高新区南经九路与南纬七路(二通道)交口西南侧,项目共计9栋楼。计划2018年分配约1100户。面积约36—45平方米,均为基本装修。
二、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高新区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并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在高新区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所在高新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高新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二)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在高新区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县区(高新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渠道
高新区内就业的人群应由个人或工作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高新区所在地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企业单位共同申请的请在单位公示所在企业员工的信息,公示通过无异议后,再到社区或三和镇申请受理。
2.受理及初审: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按申请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初审单位应在初审单位辖区内公示。
3.复审及分配: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核定并分配房源。符合条件的,应在辖区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分配房源。
(三)申请资料
申请人领取《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成后持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住房状况证明、学习就业情况证明等进行申请登记。
1.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作单位证明。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毕业证可不提供)
(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
如是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可凭身份证到华声苑小区东门社保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自助打印并盖章)。
2.企业员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 & 章)、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可凭身份证到华声苑小区东门社保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自助打印并盖章)。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凭身份证到政务中心41号窗口出具。)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日高新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所在地在高新区范围内并正常缴纳税收的企业员工(企业单位申请人员需在企业公示栏公示申请户的基本信息)。
四、申请要求
1、选房后不得退房、换房、更换户名。
2、符合要求的申请户无正当理由放弃选房或者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则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再享受住房保障资格。出现的空余房源由剩余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继续选房。
相关要求即日起可咨询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6629782
附:高新区社区地址及联系电话
泉山湖社区:泉山湖小区内社区服务中心,6629283;
绿湾社区:恒大绿洲二期5号商铺3楼,6616580;
弘湖社区:西湖春天27号楼一层,6699061;
三和镇人民政府:三和街道,6941915。
1、泉山湖社区服务范围:迎客松路(南经七路)以西至三和镇地界范围(非农户籍居住区);
2、弘湖社区服务范围:淮河大道以西至迎客松路(南经七路)以东(非农户籍居住区);
3、绿湾社区服务范围:淮河大道以东至三和镇地界范围(非农户籍居住区);
4、三和镇人民政府服务范围:三和镇户籍地界居民;
5、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 信息浏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组配分类:保障房分配
发布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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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淮南市山南新区银杏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关于淮南市山南新区银杏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为做好淮南市山南新区银杏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淮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申请2016年淮南市山南新区银杏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2016年淮南市拟安排31套两室一厅房源,户均面积50-60平方米,用于保障我县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房源安排在淮南市山南新区银杏苑二期,该项目坐落于山南新区三和镇境内,南经六路(原206国道)西侧。小区内配建的幼儿园、超市、社区医疗机构、地下车库等设施齐全,水、电、燃气均已到户,是全市规模最大、配套设施最为齐全的公租房项目。小区距职教园区和三和镇政府不足1公里(三和镇政府周边有菜场、超市等生活设施),距淮南二中3公里,距市政务中心4公里。目前项目周边有23路、24路两条公交车线路。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县城区规划区内户籍,符合保障条件且愿意到山南新区居住的居民均可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城镇低保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低保家庭:符合我县最低收入保障条件且持有城市低保证,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政策。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时上年度寿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即176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政策。
(二)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
在保证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住房需要的基础上,其他有住房需求的人员(不限制收入和住房情况)均可申请该公租房项目。
三、申请时间
四、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的证明材料;
4、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或者由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或经县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
6、残疾证、优抚证、荣誉证书、城市低保等有关证件材料;
7、被征收房屋家庭户须提供《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需申请人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淮南市山南新区或市区工作的我县户籍群众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
五、公租房租金标准
根据家庭收入档次不同分为城镇低保家庭租金标准(简称廉租房租金标准),为1元/平米/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为2.86元/平米/月;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租金标准(市场租金标准)为4.08元/平米/月。
联系单位和电话:寿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403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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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话: 传真: E-mail:shouxian-友情提醒!淮南市启动2017年度公租房申请审核,需要的抓紧~
为进一步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我市经研究决定,从3月10日开始,市辖区同步开展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登记、审核工作,此举将实实在在地为住房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此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对象范围
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包含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在淮南市内工作(含灵活就业及创业),申请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城镇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在淮南市内工作(含灵活就业及创业)
或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户籍地以外县区、园区工作
申请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无自有住房
在保证“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要的基础上
其他有住房需求的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
其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等优先予以保障。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的审核登记工作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
——各社区居委会、未设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复审、复审公示。
——市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经核定的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情况核对报告;市人社部门负责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人才引进人员学习就业情况的核定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审核,住房保障资格核定,住房保障资格公示,辖区内市级、区级、社会力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名单核定、汇总上报工作。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各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市辖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申请受理渠道
今年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为方便群众办事,规定了明确的申请受理渠道: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应由个人或工作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本市非城镇户籍或外地市户籍在淮工作的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非本市城镇户籍又无工作单位的向现居住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按照工作计划,7月25日前,市财政部门将租赁住房补贴补助资金拨付到位;8月10日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第一批次住房补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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