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议为什么存款在人民银行行长,会被行长骗走

  光大银行杭州滨*支行行长叶**欠债失联  光大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行长叶*,身份证号:2812*** 家住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苑24幢2单元3*2室,行长“借款”,承诺还款,日晚*关机。 勿伤害无辜者。  首先申明没有做高利贷,原本钱存在光大银行武林支行,我一个家庭妇女,全职妈妈,社会经验不足,是叶行长初中同学的原同事介绍认识,行长拉存款,本来做一件好事。存款日转转到叶琦*的单位(光大银行杭州滨江支行),但是叶琦*利用工作之便,能查询到我名下存款金额,然后就拉拢我们,加我QQ。2014年暑假我的信用卡在纽约被盗刷,对我也挺关心的,慢慢更熟悉了,也吃了饭做了朋友,过几个月“行长”来借款,血汗钱被骗走,害惨我们,伤害无辜!  银行行长,10月8日(这天我老公在深圳出差),行长给我电话,说和我老公谈好要做2个亿的业务,借钱也和老公联系过的。我真的很相信,还觉得他人好,有机会还想到我们。200万借出了。我以此为教训,警告各位,以后别上当,人家瞧得起你,和你套近乎,做朋友,就是看上你有点银行存款。  叶行长10月8日来借钱,但是11月叶行长办理离婚,12月承诺2015年1月底先还几十万,分3年逐步还清。结果1月28日晚上叶行长就失联了。到底要那么多钱干嘛?害人害己!200万去报案,不受理希望通过网络能够提醒大家以后不要上当受骗!也别去熟人介绍的银行存款,贼会惦记的。我的QQ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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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报案,网上还能给你正义啊。
  200万94年可以死刑了。我认识的一个逃美国的当年带走200人民币,父亲判了死刑。
  @狙击小鸡鸡
23:16:29  还不报案,网上还能给你正义啊。  -----------------------------  不受理,怎么报案。只有起诉。资产转移了。合计债务2600万
  找私家侦探吧,只要人没出去就好办。
  估计又去无回了。  
  私人借债,就是起诉罪也不大。说不定你的借款还涉及非法集资,不要说不知道,无利不起早,起诉也判定不了,你也是非法参与者。  如果是抵押试存款,那也是私人债务,你在拿丰厚的利息时候就该知道,天上怎麽会掉肉饼。还那么的一块,贪心呀
  @啊狼-06 12:23:00  私人借债,就是起诉罪也不大。说不定你的借款还涉及非法集资,不要说不知道,无利不起早,起诉也判定不了,你也是非法参与者。  如果是抵押试存款,那也是私人债务,你在拿丰厚的利息时候就该知道,天上怎麽会掉肉饼。还那么的一块,贪心呀  -----------------------------  什么叫抵押贷款!我存光大买5.8理财,叫贪心?
  他借你200万,没有抵压么?给你多少利息?
  以为行长开100多万的奔驰车,挺有钱的,然后说银行转贷,还说护照都收在总行的,逃不掉的。行长有计划来骗走的
  你老公没保证不打死你?  
  这年头,开100多万车玩失踪的人真多啊!
  有钱人的智商也不高啊。
  一句话,出来混都是要还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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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光大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行长叶*,身份证号:28121* 家住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苑24幢2单元3*2室,行长“借款”担保,承诺还款,日晚关机。 勿伤害无辜者。首先申明我没有做高利贷,原本钱存在光大银行武林支行,我一个家庭妇女,全职妈妈,社会经验不足,是叶行长初中同学的原同事介绍认识,行长拉存款,本来做一件好事。存款日转转到叶琦*的单位(光大银行杭州滨江支行),但是叶琦*利用工作之便,能查询到我名下存款金额,然后就拉拢我们,加我QQ。2014年暑假我的信用卡在纽约被盗刷,对我也挺关心的,慢慢更熟悉了,也吃了饭做了朋友,过几个月“行长”来借款,血汗钱被骗走,害惨我们,伤害无辜!银行行长,10月8日(这天我老公在深圳出差),行长给我电话,说和我老公谈好要做2个亿的业务,借钱也和老公联系过的。我真的很相信,还觉得他人好,有机会还想到我们。200万借出了。我以此为教训,警告各位,以后别上当,人家瞧得起你,和你套近乎,做朋友,就是看上你有点银行存款。叶行长10月8日来借钱,但是11月叶行长办理离婚,12月承诺2015年1月底先还几十万,分3年逐步还清。结果1月28日晚上叶行长就失联了。到底要那么多钱干嘛?害人害己!200万去报案,不受理,经侦大队说共借款几千万,金额大了,也许可以受理。希望通过网络能够联系到其他受害者!我的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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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曝光拉500亿存款能当行长
理财周报 11:42
外表光鲜的背后有多少苦涩与悲哀,在各项指标与竞争的压力下,银行销售人员不堪重负,今年以来,银行高层与员工因“亚历山大”而自杀的消息频频传出。
从事着人人羡慕的职业,拿着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薪,银行从业者是否真的那么“高不可攀”?
理财周报记者深入一线,对信用卡销售人员和拉存员工进行现场调查,为您展开一幅活生生的银行底层员工生存现状图。当然,他们只是沧海一粟。
案例一:信用卡客户经理:30张卡底薪1000元
刘兵(化名)是华南区某大型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的信用卡营销人员,你很难想象得到他虽然在这个行业只工作了短短的半年时间,却已将“潜规则”发挥到极致,游刃有余。
刘兵38岁,上海本地人。他刚入职不到3个月,但已经在这个圈子混得很开了。他自称认识多家银行信用卡销售部的主任和工作人员,其中和他最熟的当属兴业银行信用卡营销的某位主任。
据刘兵介绍,他所在的这家银行在上海地区差不多有100个信用卡销售人员,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有10-15人。他们并不属于该行的员工,和他们签就业合同的是智联招聘。如果想要成为正式编制的员工,最起码要等到两年之后,职位升到主任而且业绩也要够好。
该行信用卡销售人员的试用期是两个月,如果每个月的出卡数量能达到30张,他们就会被聘用。“一般出卡率是50%,所以要想达到出卡30张的标准,至少上交的卡有60张,甚至更多。”
刘兵称,和自己同期进去的人中,大约10%在试用期内不达标。“这样的水平在行业内算是好的啦,光大达不到指标的都有30%。我有一位朋友是光大信用卡的销售人员,在光大工作了差不多有四年的时间,每月的工资差不多在4000元人民币。”
按照该行信用卡营销部门的规定,其销售人员每天早上9点钟需要到单位报到,每天开会十分钟,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然后工作人员开始出去跑客户,晚上再回到单位上缴信用卡申请表。
“并不是所有的小组都会按规定开会,要看组长的心情。我现在的组长只要求我们每周开两次就可以了。这家和广发的薪资水平都差不多,不过之前我在广发的时候,组长非常凶,做得少就会被骂,所以我换到现在的银行。”刘兵说。
他还透露,该行的底薪是1000元。在试用期内,如果能达到每月30张的出卡量就可以拿到底薪的基础上再上涨1000元,意味着底薪为2000元,再加上每张卡15元的提成,差不多有2450元。
“过了试用期后,考核标准和薪资标准又会有新的标准。”刘兵说,“每月做够40张出卡量,40-60张的提成是每张35元,60-80张的提成是45元,80-100张的提成是每张55元,100张以上的提成是每张70元。”
一位民生银行信用卡销售人员则称,他们的薪资水平更低。“40张出卡量算达标,40-50张提成是每张30元;每增加10张卡,提成也增加10元,最高提成是每张60元。”
理财周报记者随刘兵来到其所在的信用卡销售部门,发现一片凌乱。除了桌子和椅子,没有任何设备,而桌子上则摆放着凌乱的一张张的信用卡申请单,墙壁上则记录着员工的业绩情况。理财周报记者发现当前达到40张标准的寥寥无几,刘兵说他们是以每月的20号作为最后的统计日。
面对记者“离单位最后的统计日只剩下一星期的时间,如何才能做到”的疑问,刘兵笑道,“那是你不懂这里面的潜规则。做多少张不是目的,拿到高工资才是目的。”
“我用我的真名刘兵签订了合同,这墙上有我的名字。另外这墙上写着的另外一个叫‘张勇’(化名)的业绩也是我做的。张勇是我的好朋友,他为了帮我,也签订了合同,单位会帮张勇交三险一金,但是张勇并不出去跑业务,他只是在这里挂个名,业务由我做,钱由我拿。如果我每月做了90张,我就在我的名字一栏写上50张,在他的名字一栏上写上40张。这样我就可以拿两份工资”。如果我这月做了50张,我就在我的一栏写上40张,他的一栏写上10张。当两个不能同时达标时,必须先保全一个,而下次则保另外一个。因为一两次没达标是不会被开除的。
刘兵的“聪明”不仅于此。他不仅在一家银行里分饰两角,还跨银行分饰多角。除了是现在这家银行的员工,还和广发以另外的名义签有合同。
“我还推销兴业、华夏等其它银行的信用卡,然后卖给这些银行的信用卡销售人员,帮助他们完成指标。这个人经常向我买华夏银行信用卡的申请表。”说着他指着旁边的一个人小声说道。
刘兵说做信用卡销售主要是靠关系,没有关系只能扫楼。而当前市区信用卡持卡差不多已经达到饱和,一位华夏银行信用卡的营销人员为了能到郊区去跑客户,特地联合其它银行的信用卡营销人员买了辆二手汽车去开展推销工作。
“做这些辛苦,我们为了拿钱也是不得已。像我们银行,目前80%的员工都采用我这种一人签多份合同的方法,不懂门道很快就会被开除。我们的组长也都清楚,不过他是不会告诉上级的。”
案例二:个贷客户经理,日均余额400万到3600万,方拿800元
湖南人刘青(化名),曾是某股份制银行厦门某支行的个贷客户经理。
2009年12月,还差半年时间就拿到硕士文凭的刘青加入了该银行。
“从2010年1月-6月,我边写论文边全日制实习,不定时加班更是家常便饭,报酬是每个月800元。2010年4月,我因写论文请假11天,当月工资仅有280元。”当事人刘青说。
刘回忆说,2010年初,该行对他们这些新人设立日均400万储蓄存款的转正标准。3个月后,标准提高到600万。2010年6月底,该行以“正式员工名额紧缺”为由,将刘划归为派遣制员工。但转正标准依旧逐步提高,2010年底,600万变成了3000万,个人存款和对公存款都可以。2011年初,标准又提高至3600万。
“事实上,即便是达到转正标准的员工,也并非都可以如期转正。比如我们部门两个女员工,一个达标已一年,另一个达标已半年,行里就是不给她们转正,理由是没有名额。相反,几个新员工连试用期6个月都没到,却陆续转正。这几个幸运儿, 要么是领导的亲戚,要么有大把的资源,例如储蓄存款达到7000万之类的。”
据刘介绍,2010年,该股份制银行大力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并给各个分支行都下达了任务指标,所有的客户经理都夜以继日地发放贷款。到了11月的某一天,总行突然下令停止放款。当时,有的客户已经做了抵押,甚至借钱把按揭结清了再去做的抵押,有的客户已经做了阶段性担保要提前放款,有的客户也已经存了保证金。
“我们不得不邀请客户来签订‘合同变更申请书’,将原本利率上浮20%改为上浮30%、50%,或者增加保证金、派生存款,把想要贷款企业的所有客户都转移过来。而我们银行内部,领导给我们开会,说第三季度的贷款营销费用(可以理解为奖金)要打5折,第四季度打3.5折,原因是我们只顾做贷款,却没有让贷款派生足够的存款。”刘说。
等到2011年2月,刘收到了2010年第三季度的营销费用。“本来应该是5000多元的,打折之后,变成了2100。由于我没有完成销售某只基金40万的任务,被扣奖金400元。最终只拿到1700元。”
城商行行长带五百亿存款上任
股份制银行不是特例,在中小企融资难的痼疾下,主营业务为其提供贷款的城商行,也并不提供免费的午餐。
“我们支行行长前几天刚上任,就是带了四五百亿的存款来的。”江苏省某城商行上海分行的马姓理财经理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由于流动性的问题,个人存款业务不好做,加上银行不定期都会施加遥不可及的目标。做得好的客户经理都是对公业务的,大国企、教育局、医院和土管局这四类企业的钱最稳定,只要绑上了其中几个,哪怕一年不上班,一年挣个五六十万都没问题。前提是要有持续不断的新增存款。”
台州一家城商行的客户经理告诉理财周报记者,对于他们来说,月底就是天堂和地狱的界限。如果达不到目标,存款营销员不仅提成没有还会被倒扣。
“别看一个客户取走区区几十万元,对于银行来说都是一个损失,客户经理要通过各种渠道填补这个窟窿。我曾经遭遇过2009年末一个大客户因公司迁址流失,被倒扣4万元奖金的经历。”在稠州银行工作近10年的一位吴姓客户经理如是说。
业内盛传的金融业高薪,也并不意味着人人高薪。“金融行业讲求的是金钱关系,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只要有资源,不上班、不打卡都可以,行长的职位都可以拿金钱来交换,做得好自己就可以去开设一个支行当行长。但,一般的员工并没外界想象的那么高。柜台客户经理日均余额标准为五千万,拿到的年薪才为10万元左右,要是日均余额为一两个亿,年薪才二三十万元。”上述人士说。
一位大型银行的零售银行副总一针见血地指出,为啥月底银行不让客户取钱,平时汇款只需一天而月底汇款要三四天才到,真正原因是银行是为了留住存款余额、使报表的数字更好看,其实市场上流动的就那么多钱,这些钱的进进出出其实是各家银行客户经理上演的“拔河比赛”,对银行业的长期发展很是不利。
“对于客户,换一家服务更好、办理业务更方便,或者贷款额度更加高的银行,也是无可厚非。可是损失一个客户,对于银行来说,意味着成本增加,因为维持一个好的客户关系网不容易,加上现在的银行越来越多,业绩报表要想好看,不得不到处拉客源,找存款。”
“在当下竞争激烈的现实情况下,适当的良性竞争是必要的。但最终,银行要靠服务来争取客户,知名度和号召力是招揽客源的先决条件。”一位知名经济学家说。
银行人员遭中介机构竞争
在银行网点,柜台职员、理财经理、个贷经理等都是相对专业的拉存人员。但从事该行业的还远不止此。
理财周报记者6月底在温州调查时发现,一家投资中介公司公开打出为银行“拉存”的广告。“市区建行需要8000万资金(2个网点),工行需要4000万(2个网点),温州银行需要1亿(一个网点),苍南农行4000万(一个网点)。直接过来开户存钱,现场全额贴息,接受散户。”
有的金融机构还开设专门的部门。如平安集团上海地区客户拓展部门,目前正急于招聘拉存款的客户经理,理财周报记者得知此消息后表示愿意去应聘。
其间相关人员王经理多次打电话给记者催促尽快前去面试,当记者说明无学历证书、无简历,仅在公关公司工作过。王经理表示一切都无所谓,“见面再说”。
应聘现场,王经理所在的客户拓展部门共有60人,分为3个团队,而他是一个团队的负责人。他说,目前还需要10个人。不过理财周报记者深入了解后发现这家机构和银行网点客户经理拉存款的方式并不是相同,这里主要是销售产品,包括证券类产品、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
“试用期是3个月,如果在3个月加起来做到7200元,就可以留下来成为正式业务员。正式员工分为8级,元是8级,提成是20%;元是7级,提成是23%;12000以上就可以拿提成25%。”
“这里其实比做网点拉存款的更好,我们银行一些网点的柜台人员都需要出去拉存款。”他说道。
编辑:群硕系统
还没有账号巨额存款失踪真相:银行称多数是储户被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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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巨额存款失踪真相:银行称多数是储户被人骗了
  “山西建行储户730万存款失踪”、“杭州市联合银行42名客户9505万存款失踪”、“河北工行储户数千万存款失踪”、“浙江多家银行出现存款失踪 市民存250万仅剩4元”、“泸州老窖在农行、工行的5亿存款消失”……近期,不断有“储户存款失踪”的新闻出现,相关报道显示:“失踪存款”少则数万元,最高达数亿元,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杭州联合银行等多家银行,河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四川等多个省份。
  中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在4.3亿户家庭中,银行存款是最主要的资产形式。截至2014年末,中国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高达116万亿元。存款“失踪”频发,不免让人对银行的安全性产生忧虑。
  不少储户惊呼:把钱存在银行还安全吗?一些专家则指出,多起案件暴露出商业银行内控存在巨大隐患,亟待相关部门重拳治理违规现象,保障广大储户权益。
  不过,有银行方面人士表示,基本不存在存款丢失的事情,绝大多数是储户被不法分子骗了。
  众多“存款失踪”事件的背后,真相到底是什么?
  在媒体曝出的多起存款在银行“不翼而飞”事件中,情况似乎并不止“存款失踪”这么简单。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5年6月,媒体曝光的巨额存款纠纷事件35起。其中,有18起是存款“失踪”,涉及金额超过46亿元,包括兴业银行涉嫌非法集资的“卷款潜逃”事件中的30亿元;有17起是“飞单”事件,涉及金额超过12亿元,主要发生在个人储户身上。
  在18起存款“失踪”事件中,有12起是储户被骗,其中8起是储户因贪图“贴息存款”被骗。
  比如,今年5月15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女老板1080万工行存款仅剩124元”,随后,河北有几十名工商银行储户向媒体表示,他们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南支行的存款莫名“失踪”,初步统计,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上述女老板王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4年初开始,这家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建南支行)的一名负责人梁某就开始向我推荐,说是工商银行有一项高息揽储业务,一年的定期存款可以拿到10%的年息。我根本没有意向存款,但梁某不仅三番五次地劝说,还给我的公司介绍客户。”
  经不起梁某的软磨硬泡,考虑到对方是工行正式员工的身份,王丽最终同意办理这项业务。
  据王丽回忆,第一次存款时,梁某把她带到了建南支行,在门口和建南支行的一名员工范某进行了简单交接。王丽在范某的指引下,办理了定期存款业务及U盾网银。今年5月7日,她来到工行查询,才发现自己办理的U盾是假的,而自己的千万存款也仅剩百元。
  据媒体报道,目前,河北银监局已向工行核实情况,并约谈了工行相关负责人,了解事件处置最新进展。据悉,公安机关已受理案件,案件正在侦办中。
  而在银行方面看来,类似案件属于“储户被骗”而不是“存款失踪”。某银行的一位支行行长向记者表示:“实际上,基本不存在银行里的存款丢失的事情,而是储户被人骗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法人员利用银行的信誉做了违法的事情。
  今年年初,银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布评论文章《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文章表示,银行素有“三铁”之称,铁账、铁款、铁算盘,在各行各业享有盛誉。确切地说,一些纠纷事件中存款不是“失踪”,也不是“被盗”,而是不知不觉中“被骗”了。在案件告破之前,有人描述成“失踪”、“丢失”,好像很神秘的样子。
  但记者统计案例发现,很多“被骗”储户,都声称相关事件发生在银行办公场所,不能称之为“被不法分子骗”。
  这种情况,在“飞单”事件中更多。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多位北京市民称,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通州支行次渠分理处客户经理李某处购买理财产品,但到期后本金与收益均未兑现,共涉及17人2248万元。李某推荐“中企华康股权”时,说是农行次渠分理处保息保本的产品,安全性高;客户张先生称,每次购买理财产品都是在农行次渠分理处理财办公室内,并有其他银行工作人员在场。
  随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回应称,经初步调查,该理财产品非农行发售,客户提供的“合同”及“协议”文本上无农行任何落款、签章及签字,农行对该产品也无任何担保。其次,目前无足够证据证明理财产品是在农行内部购买。针对客户诉求,农行建议客户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问题。
  是银行失职,还是家贼难防?
  6月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首次专门为“柜面业务”立下20条新规,规范加固银行内控,对开户、对账、账户监控、印章凭证管理、代销业务5个关键环节“打补丁”。同时,强化银行的“双线问责”机制。
  其实,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控。“此次提出的20条具体要求,是对此前文件的细化、‘打补丁’,强调将原有要求落实到位。”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表示:“初步看出来,银行全责的案件占少数,且纠纷案件多集中于柜面操作。”
  今年1月初被媒体曝光的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共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事件,就是犯罪团伙收买了银行工作人员,储户在柜台输入密码时被误导,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转到其他账户。
  此次银监会发布的《通知》特别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柜面业务流程控制。《通知》要求,客户申请办理柜面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凭证签字、语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显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其办理的业务性质、金额并得到客户确认,确保根据客户真实意愿办理业务。
  梳理银行存款纠纷事件可以发现,这些案件中,都涉及银行内部员工,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博取储户信任。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兴业银行北海分行一高管苏瑜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间,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赚取高额利息”为由,诱骗兴业银行多名大客户共约30亿元(报案额11.6亿元),并于今年5月人间蒸发。
  苏瑜在2012年就开始以“银行过桥贷款业务”的名义和一些熟人或客户“合作”,将其资金归集私下去做高利贷,并“分红”给这些贷款人非常高的收益。2014年11月,苏瑜以“需要短期资金贷款周转”的名义再次向“老客户”吸纳资金,最终卷款消失,不知去向。
  6月9日,兴业银行方面回应称,5月中旬已接到警方通报,该行前员工苏瑜涉嫌个人非法集资已被立案,目前正在调查。涉案人苏瑜于日主动向分行递交离职申请,分行批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苏瑜并非高管。
  兴业银行方面称,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该行仍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然而,对于兴业银行的回应,马上有媒体报道指出,涉案人是在出事后才辞职,并不是银行说的先辞职后出事。还有受害者称,是在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的办公室里与涉案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对于上述说法,记者联系了兴业银行进行求证,兴业银行新闻事务代表邵芳卿表示,目前无最新官方消息回应。对于记者对兴业银行风险管控、人员管理方面的采访要求,对方也表示了拒绝。
  而储户频频遭遇“贴息揽储”、“飞单”事件,也备受各方诟病。“最近我们看到不少银行有把‘存单’变‘保单’行为的报道,对银行来说,规避这种情况出现的核心就是要规避操作风险。”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助理总经理、中关村支行行长丁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些地方,一个支行的行长长期由某个人担任着,他就控制了整个支行全部的流程。虽然银行也设置了柜员管理方案、内外相互制衡机制,但因为支行行长当的时间长了,把营业部主管、客户经理等都变成了他的‘手下’,上下都听他一个人的,就没法形成监管和监控。”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银行对员工的监管“篱笆”扎得不严,以“吸储规模论奖赏”的考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误导”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业绩压力大,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可能会铤而走险非法揽储;二是银行“内鬼”胆大妄为,置法律于不顾,他们利用银行内部业绩导向的考评机制漏洞,从事非法揽储的犯罪行为;第三,也与储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给了这些人可乘之机。
  是银行风控失灵,还是储户“幼稚”?
  银行存款“失踪”、“飞单”等事件频发,究竟是银行失职,还是储户缺乏起码的风险意识?
  “银行业要建章立制,但更要把规定落到实处,不能‘牛栏关猫’,不起作用。”刘俊海对记者表示,要从内部风控和外部监管两方面筑牢“篱笆”,杜绝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
  对于很多存款纠纷事件在当初办理的时候发生在银行办公区内,丁遂对记者表示:“对来银行办业务的民众来说,他们没有办法分辨客户经理在银行办公场所里是代表银行还是别的,因为他代表的是对公的形象。在银行办公场所内,因为银行工作人员不自律而发生各种各样问题的关键核心,就是银行的风险管控没有达标,人员管理混乱。”
  新华社援引专家话称,银行职员应在银行授予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从事银行业务,并且必须在银行营业大厅和办公室完成,如果一个职员能从客户手中骗取数十亿元资金,银行竟毫无察觉,银行应有的内控可谓“失控”。
  然而,多名业内人士、学者也表示,很多明显的骗局中,储户也缺乏警惕意识。“被骗的储户往往都是被高利息所诱惑,不少人明知超过规定的高息不受保护仍然冒险去做;有些人听信花言巧语,以为可以天上掉馅饼,最终被骗。” 刘俊海说。
  比如杭州42位受骗储户,不法分子承诺给他们年利率13%,然后被领到银行对面的一个房间里,签订一份承诺书,内容包括“不开通短信提醒”、“不开通网银权限”、“不通存通兑”、“不查询”、“不提前支取”,还有一条是“不对在银行工作的亲人朋友提起”。面对这样的条款,他们都没有察觉。
  “随着技术越来越发达,骗术肯定层出不穷,这不仅要求银行提高技术手段,也需要对储户加强风险教育。” 丁遂说。
  “存款丢了,索赔几乎不可能”是耸人听闻
  专家表示,储户在银行的存款失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内部违规操作,将储户的存款转入他人的账户;二是银行工作人员与企业公司等人员勾结,盗取钱款;三是储户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忽悠下,存款变成保险理财等产品,如果不能保本获利,有可能会亏本;四是不法分子通过攻击网银或者通过伪造银行票证甚至伪造银行卡等方式盗取储户存款。
  那么,这些丢了的存款,能否索赔追回?在今年年初某媒体的报道中,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几乎不可能’。”一时间,“存款丢了,索赔几乎不可能”充斥网络,引起躁动,至今,仍然被广泛引用。
  记者就此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对方表示,“这是耸人听闻”,因为银行存款纠纷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银行担责任,有些是储户担责任,每一个案例都根据证据来分析,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造成公众恐慌。
  对于一些“飞单”情况,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倘若是银行的在职员工和储户签订合同,这种情况银行肯定是要买单的。
  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由于行为人在银行工作时间、工作范围之内,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就视为银行的揽储行为,银行应该还本付息。“举证责任方银行要想免责,就要自证清白,证明该员工的揽储行为是个人行为。”
  为什么总是“前员工”?
  在有些存款纠纷案件发生后,涉案银行有的称是“临时工所为”,有的回应称“员工个人行为”,曾引发社会热议。兴业银行在回应“高管携款30亿元潜逃”时称:“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
  网民调侃说:“出了事银行就把责任全推脱了?一出事就变前员工,下一次换个说法好吗?”
  对此,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管好自己的人,不能一出现问题就把人开除了,想撇清关系;又要看好自己的门,不能让那些有问题的资金掮客在银行大堂内肆意游荡,找寻机会。”
  国外储户“存款失踪”如何索赔?
  美国《公平信用交易法案》和《电子资金转账法案》为人们的银行卡及账户损失提供保护。如果银行卡在被使用之前,就已经申报了损失,那么消费者不用为未授权的支付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过失责任在银行,那么损失由银行承担,如果银行破产则由保险公司有限赔偿。
(责编:杨曦、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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