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单位没有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险,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险也没有买,私人可以自己购买吗?

无工作单位的人,怎样购买养老保险_百度知道
无工作单位的人,怎样购买养老保险
我是一个无工作单位的人,平时打零工,请问怎样购买养老保险,到哪里去买,买什么样的好,买了以后到什么时候可以拿钱????
我有更好的答案
  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中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金比例各个地区略有不同。如上海地区规定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养老保险金缴费比例为30%。  自由职业者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满15年,即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如个别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仍在继续从事自由职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经本人申请,也可继续延长缴费l至5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其退休条件和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完全一致,即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两部分。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个人名义交纳社保: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而且必须是城镇户口才行!如果是外地人不能买个人社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缴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00左右,医疗为00左右。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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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属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当地社保局买社保,你也就只能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必须缴满15年也可以继续缴费,社保是缴费时间越长以后的养老金就会越多;第一年凭户口、身份证、照片去办理,还可以向前补交五年的社保,但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第二年起,每年只需带身份证、社保卡去办理就行;买满15年后到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0岁就能领取养老金啦。
建议你到县区劳动人事部门咨询一下。我们这里有一种养老保险,一次性交10-15年的,不到两万块钱,以后逐年缴纳,养老保险交的多,领得多。需要到六十岁以后才能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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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从没有过工作单位的人可以买养老保险吗?_百度知道
从没有过工作单位的人可以买养老保险吗?
从来没有过工作单位的人能买养老保险吗?如果能,那在哪里买?怎么购买?
我有更好的答案
  从没有过工作单位的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买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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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现在有面向自由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交纳数额每年由社保中心根据上年度全市人均工资确定,养老保险的计算和在职职工的一样,医疗保险与在职职工的唯一区别在于没有每月打到医保卡上的十几元门诊药费,只能在住院时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待遇楼主可以向所在街道社区了解,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里是通过所在社区居委会填表交照片,他们通过街道办事处办理好医保卡后,给你一张缴费单,凭单在指定银行的任一网点开设一个结算账户,你先预存足额的钱进去,他就从里面扣费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个人可以购买的
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其中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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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急急,以前在私人单位一直就没买过医疗、养老保险,请问哪儿可以办理?!_百度知道
急急,以前在私人单位一直就没买过医疗、养老保险,请问哪儿可以办理?!
我是重庆农村户口,现在想自己买一份这样的保障,能否可以买,在哪儿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十分感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凭本人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等相关证件,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本统筹区的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手续,然后由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采纳率:39%
在村里就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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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母亲生活在农村,没有工作,那么可以买养老、医疗保险吗?(我母亲现在51岁)谢谢!希望稍微详细一点!
这种情况只能参加农村养老相关信息和合作医疗保险或者选择投保商业保险,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
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应按照户籍地规定办理参保。
以北京为例,供你参考。
关于实施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
为促进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2号),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各类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 农保基金
农保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及其利息。
(二)调剂金:农保基金增值收益扣除应记入个人账户利息以后的剩余部分,其他可并入农保基金的资金。
三、
保费缴纳
农保缴费,原则上按照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并根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一)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承受能力和本区县...
这种情况只能参加农村养老相关信息和合作医疗保险或者选择投保商业保险,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
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应按照户籍地规定办理参保。
以北京为例,供你参考。
关于实施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
为促进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2号),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各类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 农保基金
农保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及其利息。
(二)调剂金:农保基金增值收益扣除应记入个人账户利息以后的剩余部分,其他可并入农保基金的资金。
三、
保费缴纳
农保缴费,原则上按照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并根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一)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承受能力和本区县缴费的具体规定,参照缴费测算表自行选择缴费标准。
(二)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年缴纳,也可趸缴。
(三)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前,按照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测算的按月领取养老金数额达不到当年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参保人可在领取前一次性补足保险费。
四、财政补贴
各级财政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县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参保人员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列入预算。
(一)市财政部门通过市与区县分税制管理体制,按照山区区县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35元、平原区县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筹集资金。
(二)区县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对本区县参保人员进行补贴,人均补贴标准不低于市财政对参保人员的补贴标准。
(三)区县可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结构,确定不同的财政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对农村义务兵、独生子女父母和有困难残疾人的补贴标准。
(四)区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待遇调整储备金。用于对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调整。
(五)各级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资金列支科目为:2006年列“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其他”款;2007年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五、个人账户
各区县农保经办机构要为参保人员建立农保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利息组成。
(二)个人账户在积累期内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实行分段计息,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积累期内遇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6月30日以前调整时,个人账户从当年7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积累期内遇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7月1日以后调整时,个人账户从次年1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给付
养老金一般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以货币形式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一)日以后参加农保的人员,养老金月领取标准,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和相应的领取系数确定,领取标准不低于缴费当期按测算表测算的标准。
(二)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中个人和集体缴费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财政补贴并入调剂金;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高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的,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低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的,按标准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调剂金。
(三)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高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低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标准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调剂金。
七、待遇调整
(一)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消费指数、物价指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待遇调整储备金的规模等因素,会同区县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本区县待遇调整方案,报区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对已领取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各区县可给予适当补贴。
八、保险关系的转移和衔接
(一)参保人迁居外省市,迁入地已建立农保制度的,应将其保险关系连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迁入地的农保经办机构;迁入地未建立农保制度的,按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计算退保金额,一次性退给参保人。
(二)参保人在本市区县之间迁移的,应将其保险关系连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迁入区县的农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在本区县内迁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三)整建制农转居后,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农转居人员,可将其农保个人账户资金作为补缴资金。转居后从事个体、灵活就业的人员,其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参保人转为城镇居民后退保的,按参保人个人账户中个人和集体缴费计算退保金额,一次性退给参保人。财政补贴并入调剂金。
参保人员在其它情况下要求退保的,只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并入调剂金。集体补助是否退给集体由区县政府确定。
(五)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民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可将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全部划转到其户口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建立农保个人账户。按照农保的规定计发养老金。
九、 其它
(一)未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小城镇户籍人员是否参加本保险由区县政府确定。
(二)因特殊原因超过缴费年龄,集体和个人具有缴费能力,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自愿参加本保险的人员,应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女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按照女54岁参保的缴费标准缴费;超过60周岁的男、女人员,按照男59岁参保的缴费标准缴费。从参加保险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
(三)日前已经参加农保的人员,养老金计发按原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体改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编办制订的《北京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体改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编办 日)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措施,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京发[2003]8号),现就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以及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05年,60%的农村居民实行大病医疗统筹;到2008年,80%以上的农村居民实现大病医疗统筹,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有关区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领导,坚持农民自愿参加,不得强迫命令。
  (二)以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为主,多种形式并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首先保证对农民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在实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门诊统筹等其他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对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进行补充保障。
  (三)多方筹资,合理负担。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费。村集体和乡村企业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资金扶持。市、区县、乡镇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履行的缴费义务,不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四)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水平相适应,既保证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初级医疗保障,又使这项制度能够持续有效运行。
  (五)先行试点,分批实施,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分批实施,稳步发展。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和保障意识的增强,逐步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比例以及抗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
  二、组织管理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卫生、体改、财政、农村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协调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指导推动和检查监督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各区县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县卫生局承担。乡镇政府要有专人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明确责任机构,按照区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实施工作。
  市、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具体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在本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区县卫生局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工作的资金筹集、报销支付和管理,所需人员编制在本区县卫生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由各区县政府确定。
  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开办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
  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化管理。
  三、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实施方案的制定
  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各区县政府在核清近三年本地区农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情况、财政收入情况、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收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测算筹资总水平和各方出资额,并按照留有不低于10%的风险系数,合理确定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报销最高限额,制定本地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实施方案。
  各区县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实施方案要提交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征求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经区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实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及村委会如再开展其他形式合作医疗,有关实施办法由乡镇政府确定。
  四、资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分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和其他形式的合作医疗资金。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由各区县政府按照当地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实施方案确定的办法组织筹集。
  农民个人参加大病医疗统筹,可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的标准出资。起步阶段平原地区每人每年出资额不低于15元,山区半山区不低于10元,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提高标准。具体出资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以及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参加大病医疗统筹,其个人出资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农民个人可依照当地统一的农民大病医疗统筹标准出资,也可按照两个或三个不同的档次出资,不同档次出资者可以享受相应水平的保障。农村贫困户和农村五保户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有困难的,按照医疗救助的办法解决。
  村集体按照村经济组织利润额2%左右的标准对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起步阶段,为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农民每人每年出资额一般不低于5元,有条件的应当多出。乡村企业农业户口职工的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由企业按照当地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标准出资。村集体和乡村企业为其村民和职工支付的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应在税前列支。
  从2003年起,市、区县、乡镇财政按照实施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地区的农业人口数,给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实际人数,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拨付。其中,市财政对近郊地区年人均补助10元,对远郊区县平原地区年人均补助15元、对山区半山区年人均补助20元。各区县、乡镇的补助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当地财政收入和农业人口情况确定,区县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乡镇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5元,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增加。
  市、区县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全部用于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乡镇财政按照区县政府确定的补助标准出资后,有条件的可对当地其他形式的合作医疗给予补助。
  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中农民个人缴费、村集体的扶持资金和乡村企业的缴费,按年由乡镇政府组织收缴。村委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乡镇政府的部署做好上述资金的收缴工作。
  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各方出资额度应逐步增加,并适当提高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的比例。
  五、资金支付
  (一)各区县根据当地的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科学合理地分别确定当地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各档次缴费者的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限额,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的办法。
  (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只用于报销参加统筹人员的住院费用、门诊医疗中的大病治疗费用,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事机构组织的人员体检费用。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参加人员住院费用和门诊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和项目,由区县参照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中,门诊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和项目还要考虑本地区疾病谱情况合理确定。
  (三)农民大病医疗统筹报销医疗费用,住院者在依照报销起付标准和各费用段的报销比例计算报销数额时,可以按次或按年计算,最高报销限额按年计算;门诊大病治疗者按照年累计数,依照报销起付标准和各费用段的报销比例计算报销数额,最高报销限额按年计算。
  (四)合理确定在市、区县、乡镇医疗机构就医的不同报销比例,鼓励农民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就医。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参加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的具体办法。
  (五)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人员,在年度内未报销医药费用的,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安排进行常规性体检。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每年体检一次,60岁以下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体检的基本项目包括:心肺听诊、肝脾触诊,测量身高、体重、血压,X光胸透,40岁以上者增加血糖、血脂检查和心电图,25岁以上女性增加乳腺触诊,已婚妇女增加宫颈检查,学龄儿童增加视力检测,6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已纳入妇儿保健系统管理范围内的,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体检费用按照实际物耗计算,由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中支出。承担支援农村卫生任务的城市卫生机构,应帮助受援的农村卫生机构开展农民体检,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的结算办法由各区县确定。
  通过体检,为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乡村卫生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六、资金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民办公助的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进行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二)市卫生、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应加强对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管理,全部资金必须存入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并设立专门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当年出现结余留转下年使用;当年发生费用超支在上年结余中支付,上年结余不足的由区县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监督。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收支情况,并采取适宜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加大病医疗统筹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力。区县政府可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进行审计。其他形式的合作医疗也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医疗服务管理
  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参加人员必须在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方可报销其费用。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单次医疗费用,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的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在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
  八、组织实施
  (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要将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工作情况,列入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和检查。
  (二)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引导农民不断增强保险意识和互助意识,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卫生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交,但是全部是自己交,费用很高。一般人不愿意交。去附近的保险公司或找保险业务员都可以。
医疗保险不是已经普及到农村啦。你那里还没普及吗?
你不必担心,当然可以的。
是这样的,当地户口可以按个人或单位方式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只能按单位方式参保。
同时,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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