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内或外住院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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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市内或市外住院费用如何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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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居民市内或市外住院费用如何结报?
  答:市内住院费用结报:参保对象在宜兴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实行就诊医院现场即时结报。特殊情况的,可出院后带好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有效票据、卡、身份证(代办人也请带好身份证)、[城乡困难群体还应带好有效证件]至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事后结报。
  市外住院费用结报:(1)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出院后及时带好转院申请审批表、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有效票据、、身份证(代办人也请带好身份证)及本人在宜兴农村商业银行的圆鼎借记卡或个人结算存折,[城乡困难群体还应带好有效证件]至市居民基本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办理结报手续。(2)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出院后带好以上材料(转院申请审批表除外)至市居民基本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办理事后转院审批及结报手续。(3)凡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出院后在规定时间(自票据发生之日起一周年)内到市居民基本医保业务管理中心结报。(4)参保对象在非公办医疗机构(非财政监制票据)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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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 -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 &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消费型)2350元1年60万报销住院费用1年保险责任60万报销住院费用查看详情定点医院就诊,社保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定点医院就诊,社保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100%;对该范围外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80%包含产品(消费型)保障期:1年缴费期:1年
适用性别:不限 适用年龄:18岁-65岁年缴保费:¥2350.00(1)最高20万住院医疗保障:提供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额每年最高20万,解决客户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2)医疗费无社保目录限制:广泛覆盖社保目录内外医疗费用,提供高额保障;(3)最高续保年龄至8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可达80周岁,长期为您保驾护航;(4)续保累计赔付最高60万:客户申请连续投保且我们同意的,连续投保安康医疗期间内最高累计赔付限额达60万,再也不用为长期疾病费用担忧;(5)性价比高:保障全面,保障额度高,费率低廉。详细描述Q1.&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安康医疗”)的主要特色是什么?(1)最高20万住院医疗保障:提供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额每年最高20万,解决客户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2)医疗费无社保目录限制:广泛覆盖社保目录内外医疗费用,提供高额保障;(3)最高续保年龄至8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可达80周岁,长期为您保驾护航;(4)续保累计赔付最高60万:客户申请连续投保且我们同意的,连续投保安康医疗期间内最高累计赔付限额达60万,再也不用为长期疾病费用担忧;(5)性价比高:保障全面,保障额度高,费率低廉。Q2.& 产品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安康医疗的保险责任包括提供每年20万限额的住院医疗保障、8万限额的特殊门诊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无社保目录限制。其中产品的保障计划表如下:保险保障项目给付限额安康医疗(A)安康医疗(B)给付比例定点医院就诊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80%定点医院就诊,社保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100%;对该范围外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80%一、住院医疗保险金(仅限于累计住院180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年限额20万1.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护理费、救护车使用费在年限额20万内赔付2.药品费年限额10万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年限额8万注: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累计住院180 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Q3.& 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障内容包括哪些?住院医疗保险金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护理费、救护车使用费等。Q4.& 什么是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医院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Q5.& 安康医疗分(A)、(B)款产品,其主要区别是什么?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产品代码:559)、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产品代码:560)两款产品主要区别如下:(1)保险对象:安康医疗(A)主要面向未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安康医疗(B)主要面向已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2)给付比例:安康医疗(A)社保范围内和社保范围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均为80%,安康医疗(B)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100%、社保范围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80%。Q6.& 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最高限额为60 万元是什么意思?客户连续投保安康医疗期间(包括其保险合同险种转换的约定转换险种后的保险期间),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最高限额为60 万元;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达到60 万元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次年公司不再接受续保。Q7.& 产品提供保证续保吗?安康医疗保险期间为1年,如被保险人购买安康医疗(A)款,在申请连续投保期间(包括按照约定转换安康医疗(B)款后的保险期间)累计赔付额未达60万元,经公司同意后可为其续保。若于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合同不再接受续保:(1)我们调整费率,但客户不接受续保时的新费率标准;(2)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81周岁。Q8.& 产品投保年龄是多少岁?首次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最高可续保至80周岁。Q9.& 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保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等待期,我们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同疾病的等待期如下:(1)因腺样体肥大、疝气、扁桃腺的疾病或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 日为等待期;(2)被保险人因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为等待期;(3)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Q10.&&&&&&&&&&&产品是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日起,产品销售地区包括:宁夏本部、贵州本部、广西本部、山西本部、四川本部、河北本部所辖网点,青岛、福建、苏州机构全部网点。产品拟增加销售地区如下:北京、上海、天津、深圳、东莞、佛山、苏州7家机构的全部网点,广州、沈阳、南京、杭州4家二级机构本部下辖所有网点,产品在新增区域的上市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从日起,重庆、河南北、河南南、甘肃、陕西、湖北、云南、湖南、吉林、大连、济南等机构的业务员可作为投保人购买安康医疗。Q11.&&&&&&&&&&&如何投保安康医疗产品?客户可以通过MIT在线投保,也可以通过传统方式递交保单投保。Q12.&&&&&&&&&&&客户投保时是否需要提供体检报告?首次投保时客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需要提供体检报告。续保客户如年龄达到45周岁的需要体检。Q13.&&&&&&&&&&&客户超过45岁,需要异地体检时我们是否提供该服务,相关的费用如何结算?客户所在的异地若有我们的医务室或特约医院,则可以委托异地体检。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无需客户付费。Q14.&&&&&&&&&&&如果体检不达标,是否会加费承保还是做除外责任?核保会根据客户体检报告的结果、既往理赔史、健康告知情况等评估客户的疾病风险。如果客户为次标体,公司会有加费或者除外责任,甚至延期或拒保的决定。Q15.&&&&&&&&&&&对于既往症,本产品是否会拒保?针对新契约客户:核保会综合评估疾病本身的风险,住院距离投保的时间,复诊随访资料等资料来做核保决定。如果是恶性肿瘤住院,会拒保;如果是急性阑尾炎手术住院,切除后痊愈的,可按标体承保。针对续保客户:安康医疗有连续投保的约定,若客户在投保时选择了自动续保方式,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客户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经我们审核同意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Q16.&&&&&&&&&&&如果客户投保时选择自动续保,某一保单年度末累积赔付59万,向我们申请续保并获得同意后的新一保单年度,保障额度是多少?对于上述情况,如果在客户续保的新一保单年度,赔付上限为1万。即,客户投保安康医疗后累积赔付达到60万时保单效力终止。如果需再购买该产品,需要重新进行核保。Q17.&&&&&&&&&&&保险代理人员是否在核保规则中属于2类职业,即:是否要加费承保?按照安康医疗的核保规则,保险代理人员属于1类职业,即:不会由于职业类别进行核保风险加费。Q18.&&&&&&&&&&&客户如已购买我们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否还可购买安康医疗?不能。按照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诱导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公司的投保规则也明确客户不能重复购买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Q19.&&&&&&&&&&&80周岁前,连续投保安康医疗期间累计赔付限额最高可至60万,中间会不会有加费或停止续保的问题?连续投保安康医疗期间,续保保费按照年龄增加逐年不同,具体详见保险合同。1、费率调整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合同约定,我们可能对费率进行调整。如我们对费率进行调整,您须按调整后续保当时的保险费率支付续期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2、不再续保若于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合同不再接受续保:(1)我们调整费率,但客户不接受续保时的新费率标准;(2)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81周岁。3、保险合同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2)本主险合同中列明的其他合同解除的情形。Q20.&&&&&&&&&如若投保安康医疗(B)款,保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未通过社保支付(如异地就医、社保缴费中断、社保卡丢失等),保险金如何给付?安康医疗(B)款要求必须先通过社保报销,很多地区对异地就医可以申请社保报销,可以提示客户关于社保报销管理相关规定。如果社保可以报销但客户未申请的支付,我们按照补偿原则进行赔付;如按照规定社保无法报销的,我们按照约定,社保目录内医疗费用100%赔付,社保目录外费用80%赔付。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未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后再乘以60%,在年限额范围内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建议客户如需至社保无法支付的医院就诊,投保安康医疗(A)款。Q21.&&&&&&&&&如若投保安康医疗(A)款,保险期间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已通过社保支付,保险金如何给付?安康医疗(A)款对定点医院就诊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80%,且按照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扣除社保报销费用后,按照约定的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最高给付日数、给付比例进行赔付。Q22.&&&&&&&&&&&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膳食费如由第三方公司提供发票,医院发票上没有,是否可以按照膳食费进行赔付?条款中膳食费及护理费的费用是体现在医院开具的医疗发票中的。非就诊医院提供的膳食费及护理费用,不在保障责任范围内。Q23.&&&&&&&&&&&保险责任是否有延续性?即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疾病,但治疗要超过保单有效期,超过保单有效期的治疗,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针对住院责任部分,本合同有效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承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最多至30日,但累计给付日数以各项责任对应的最高给付日数为限,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且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针对住院以外的责任,超出保单有效期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Q24.&&&&&&&&&&&投保安康医疗后,在哪些医院就诊可以获得保障?安康医疗保障的医院范围为我们的定点医院,但定点医院中的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不在安康医疗的保障范围。我们可以变更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发生变更时,我们会通知客户,客户也可以通过我们的服务电话或网站查询医院信息,查询通道:http://www.pingan.com,首页 & 平安人寿保险& 平安人寿客户服务 & 平安人寿保险客户服务工具 & 平安人寿医院网络查询。&前一篇:后一篇: 计划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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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参保和单位参保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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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费用上的不同。个人参保费用全部需要自己缴纳。单位担保费用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其中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这就是说,单位参保可以节省参保人的参保费用。报销比例不同。个人参保参的是居民医保,单位参保参的是职工医保。A.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需要分三种情况:& & & &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B.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 &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政策指南  -----------------------------------------------------  1.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1、 男性退休年龄在60岁;  2、 女性干部退休年龄在55岁、工人退休年龄在50岁;  3、 连续工作的特殊工种可提前5年退休;  4、 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离本人正常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  5、 因疾病而需要提前退休,男性为50岁,女性为45岁;  (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8 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 退休时个人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基础性养老金加上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在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以后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基础性养老金加上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按本市1997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算的基本调节金加上由市政府规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3. 参保人的年限报销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为杜绝某些用人单位和个人选择性参保的投机行为,堵塞医疗保险共济基金流失的漏洞,我市制定新医改方案时,吸取了过去的教训,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并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与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4. 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险种的参保对象  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下列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  (二)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  下列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一)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二)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三)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5. 市外分娩费用报销处理  离深回家乡分娩不需社保局批准(单位同意即可),分娩费用的报销标准是根据深圳市同级专科医院的费用标准核定的。顺产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超过2500元(不同地区的不同级别医院的偿付标准应有所区别),剖腹产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超过3300元,有异常妊娠与分娩并发症(如妊高征、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等)的分娩费用凭住院病历复印件、单位证明、出生证、准生证审核后报销。  6.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的分配比例:  本市户籍员工的个人帐户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1%(包括个人缴的5%,以及企业缴9%中的6%部分),共济基金比例为企业缴交的员工缴费工资的3%;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个人帐户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1%(包括个人缴的5%,以及企业缴8%中的6%部分),共济基金比例为企业缴交的员工缴费工资的2%。  7. 工伤死亡待遇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可领取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二)、一次性抚恤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  (三)、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供养两人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供养三人或以上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被供养者是孤儿或孤寡老人者,每月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计发;(深圳市工伤条例)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可领取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二)、遗属抚恤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四十八至六十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领取遗属抚恤金顺序为:1、配偶、父母、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其他亲属。  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第二顺序亲属不领取。没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由第二顺序亲属领取。依此类推。  (三)、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者,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供养两人及两人以上,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被保养者是孤儿或孤儿者,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  生活补助费按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直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补助费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广东省工伤条例)  8. 外地户口人员调入后的内地缴费余额、年限及工龄的计算方法  (一) 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日前的连续工龄(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视为缴费年限。  (二) 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不再补交共济基金和个人帐户。  日至日期间调入本市的员工,已按市政府规定补交共济基金的,其补交的共济基金转入个人帐户。  (三) 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9. 对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处罚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社保机构应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0. 工资总额的组成:  国家统计局经1989年9 月30 日国务院批准,于1990年1 月1日发布了第一号令《国定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按此《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其中,资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员工的物价实际上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总之,除了创造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工会文教费、交通补贴、房屋补贴、洗理费,劳动保护性支出(如劳保用品、清凉钦料费,以及因从事有毒有害、高温深水等特殊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等项目外,其它所有的劳动报酬都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更多问题请看这里    参保指南  -----------------------------------------------------  1.参加社会保险月报表送达时间及各原因未参加的社保而需补交的办法:  (一) 、用人单位参保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月报表》并于当月十五  日前送达;  (二) 、补交时提供填写好的《职工补交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及补交期间的工资表原件和有关凭证,如:调令、劳动合同等;  (三) 、以下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1、失业期间;  2、服刑期间;  3、没有获得劳动收入的;  4、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年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 办理退(转)养老保险金须知:  (一) 、退休前调出或辞工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办理;  1、非本市外地城镇户籍员工积累额本息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不予接收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2、非本市外地农村户籍员工其个人账户建立一年以上的,积累本息全部退还本人;个人账户建立不满一年的暂不予退保。  3、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二)、办理退(转)保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2、单位出具的退(转)保证明;  3、填写《员工退(转)保登记表》;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境定居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等。  3. 市外急诊、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处理  参保职工在出差、探亲期间因急、危重病在市外医院急诊、住院的病人,必须立即向本单位报告,由单位在十天内到市社保局办理外诊登记手续。出院后符合报销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凭医院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按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和同级医院住院偿付标准报销)。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手续或不能提供医院的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其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4. 现金报销的手续  凡因急诊、电脑故障、医疗卡无法使用等原因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的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经过医疗保险处审核报销室人员审核,然后凭核准报销的医疗费用,再到市社会保险局1027房财务室报销。  5. 离退休人员回内地常住,医药费的报销处理:  离退人员回内地常住,先由本人提出书刊号面申请,到市社保局医保处备案。离休人员的医药费合理部分实报实销,其中社保局只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合理部分,剩余部分由原缴费渠道解决。退休人员的门诊基本检查、治疗、用药的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扣减,住院费用按深圳市同级医院的住院费用偿付标准审核、报销,由共济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6. 员工在本市内企业之间流动,其养老保险的缴交办法:  由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机构上实行垂直管理,在费用收付上实行全市联网,  因此,员工在本市内企业之间流动时,其社会保险号维持不变,也不更改其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流入企业只要用该员工的原社会保险号为其缴交养老保险费就行了。  员工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  和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积累额不间断计息。  7. 办理退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凡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办理了购房手续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手续。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2、待业证或单位出具结算住房公积金证明;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首期房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参加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条件  一、适用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1、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并在特区内居住的;  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二、办证程序  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  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9. 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条件、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适应范围及参保对象  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具有深圳户籍、(含蓝印户  口)的职工,非深圳户籍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员工。  二、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1、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地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上年度盈利。  3、民主管理基础好。  10. 社会保险卡丢失后的挂失与补办手续  (一)、证件挂失:应由单位或本人通过电话中心报上电脑号、身份证号或直接找单位分管员办理挂失  (二)、证件补办: 由本人办理要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脑号,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单位分管员处办理。由单位办理要提供月报表、提供月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同时办理挂失、补办,补办制证费1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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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参了保后,就没有区别。但是参保的过程有点区别。以公司的名义帮你参保,公司和个人都要支付一定的保费。以个人名义参保,你自己得支付全部保费。保费一般是工资的x%,各地不尽相同,可以查询当地的医疗保险条例。
费用方式不同,投保人不同,保险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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