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款 实际利率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提前还款 实际利率的利率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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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时,利息怎么计算
中国中小企业天水网 (www.smets.gov.cn) 时间:10-03-15 15:52:12&& 来源:
  借款人在提前完成了用款活动以后,提前偿还借款,这有利于贷款人的资金回笼和流通,能够使其他人及时取得借款,更好地发挥借款的效用。因此,对于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行为,法律一直是采取鼓励态度的。
  《合同法》第208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在司法实践中,只因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发生的纠纷很少。随着合同活动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尤其是银行按揭贷款活动的不断推广和普及,有关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会不断增多,发生的纠纷也相应会不断增多。处理这些纠纷时,主要涉及到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的计算问题。
  关于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期限的认定。按照《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在处理有关提前偿还借款纠纷计算借款期限时,要坚持“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际借款期限”的原则,对只有当事人对提前偿还借款的期限问题作出特别约定的,才按照约定的期限计算利息;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借款的利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208条规定是特别规定,它是针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期限如何计算的具体规定,否则就不能适用此特别规定,只能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进行计算。
  关于提前偿还借款时利率的认定。对此间题,第208条没有具体规定。从目前各大银行的实际操作情况看,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一般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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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务人可否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
正在读取...&|&作者:王美娇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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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间借贷最常出现的纠纷就是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所借款项或者没有全额偿还所借款项,以至于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这样的情况是每一个借贷关系当事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在债务人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还是愿意及时甚至提前还清款项的。那么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可否提前还款,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
一、民间借贷债务人可否提前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确定的法律原则可以看出,法律对于逾期还款的情况保护债权人的逾期利息权,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系,法律是提倡并且鼓励债务人提前偿还所借款项的。根据《规定》第32条第1款的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法律鼓励债务人提前偿还借款,但是限定条件是当事人对还款日期没有特别的约定。如果借贷双方当事人对还款日期做出了特别的约定不允许债务人提前偿还借款,按照民事法律的一般原则约定的合同条款要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条款适用,所以在此情况下,债务人按照约定不能在债务到期之前偿还借款,否则构成合同违约,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就提前还款承担违约责任。二、提前还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如果借贷双方当事人没有对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不允许债务人提前偿还借款,那么按照《规定》债务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为了鼓励债务人提前还款,维护社会良好的交易秩序,法律特别规定了“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债务人的利息权利。本文之所以将其称之为债务人的利息权利,是因为此处所规定的利息计算方式是减少了债务人实际偿还给债权人的借款利息。即例如当事人约定借款期间为2年,借款期间年利率为24%,实际上债务人在借款期到1年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偿还借款的能力,遂提出提前偿还借款及利息的要求,此时债务人偿还的利息为1年的利息,但是如果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为2年债务人就应当偿还两年的借款利息。所以在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债务人是少支付了借款利息,所以本文将其称之为债务人的利息权利。综上,提前还款时利息的计算则按照债务人实际占用资金的期间计算利息。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都不能做到在借款期间内及时还款,这就导致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社会信任度的降低。或许借款人也确实是有困难不能按时还款,但是即使是这样也应该向债权人说明情况看能否协议延期还款,作为债务人逃避还款不仅触犯的是民事法律,更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还是建议债务人及时还款甚至提前还款。希望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及时详细咨询律师,由专业律师给出详尽的咨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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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应注意事项,民间借贷利息与本金如何处理
作者:兰倩  时间:  浏览量 0  
一、提前还款应注意事项
(一)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
(二)此外,《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二、民间借贷利息与本金如何处理
(一)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500万元,到期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1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就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借款人支付485万元借款。这种做法一方面使贷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容易引起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二)为了解决借款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就可以了。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借款人实际只得到了485万元的借款,那么,其借款数额即为485万元,借款人只需向贷款人返还485万元的本金并支付按照485万元本金计算的利息。注意催要,及时起诉!
(三)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要,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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